第二回 守常經不使疏逾戚 睹怪狀幾疑賊是官

候補——清朝官位只是一個虛名,要補實缺,必須經過候選和候補兩個階段:先到吏部投供(有如報到),開明履歷,並呈送保結,證明並無虛偽、假冒等情,經驗看屬實,准予登記,叫做「候選」。吏部匯列呈請分發的官員名單,根據他們的職位、資格、班次,每月抽籤一次,抽中的分發到某一部或某一省,聽候委用,叫做「候補」。

羅唣——本指嘈雜的聲音,這裡是纏擾、麻煩的意思。

信局——當時一種專門以代人寄遞信件為業的交通行業組織。後來郵局在各地普遍設立,信局就漸歸淘汰。

訃帖——也叫「訃聞」。人死後,由家屬具名,把死者生、死、祭、葬的時間,墓地,行述(歷史),刊刻成冊,分送親友,以便到時參加弔祭,這種刊物叫做訃帖。

千里駒——日行千里的好馬。古人誇獎侄子,常稱之為千里駒,比喻英俊能幹。

期、功、緦麻——都是喪服的名稱。封建喪禮:人死後,家族和近親都應該為他服喪。喪服分斬衰(音cuī,下同)、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種,叫做「五服」。看和死者血統親疏的程度而定穿何種喪服和服喪期間的長短:對最親近的直系尊親屬(父母)喪服用粗麻布,期間長達三年(斬衰);其他親屬的喪服,用較粗或細白布,期間自數月至一年。這裡「期」就是齊衰,服喪的期間為一年。功,又有大功和小功之分:大功服喪的期間為九個月,小功服喪的期間為五個月。緦麻服喪的期間為三個月。所有這些應該服喪的家族的名字,都要刊刻在訃帖後面的。至於更疏遠的家族,不需要服喪,就叫「出了五服」。

春秋——這裡指年齡。

墓誌碑銘——古人死後埋葬時,在棺前石板上刊刻死者的姓名、籍貫、歷史等等,叫做志;下附詩歌一類的頌揚死者的話(通常四字一句),叫做銘:合稱墓誌銘。也有單有志而無銘的,叫做墓誌;把銘文刻在墳前碑上的,叫做碑銘。

著,著——對對,是是。

守制讀禮——古人遭遇父母喪事,要閉門不出,謝絕一切應酬,以三年為期,叫做守制。在守制期間讀禮書:父母未葬以前讀關於喪禮部份,既葬以後讀關於祭禮部份,叫做讀禮。

唯唯——恭敬的答應,猶如說「是是」。

帳箱——一種一尺多長、四五寸高,可以隨身攜帶,專做放置帳簿、銀票和其他零件之用的小箱子。

護書——用皮或漆布做成的一種雙層或多層的夾子。可以收藏檔案、名帖之類的東西,其作用有如後來的公事皮包。

元和——當時英、日帝國主義壟斷了我國長江的航行權,英商輪船公司就有太古和怡和兩家。元和輪是怡和公司的輪船之一。

鼎沸——鼎裡煮的東西滾了、開了,形容動亂嘈雜的聲音。

湖色——淡綠色。

即補——遇缺即補的意思。當時的候補官員,除榜下即用知縣可以遇缺即補外,其他並無即補的資格,但習慣多於官名上加即補字樣,以示誇耀,事實上即補就是候補。

縣正堂——就是知縣,管理一縣政務的長官。後文的縣尊、縣令、明府、令、大令、令尹,都是知縣的別稱。清朝地方行政組織分為省、道、府(直隸州、直隸廳)、縣(州、廳)四級,縣是基層的政權,知縣是有僚屬的正印官,所以稱為縣正堂。

帖袋——一種摺疊為兩三層的布袋或皮袋,裡面有夾層,可以插放柬帖之類的東西。

紫花印——清朝規定:中央內閣六部、都察院等官署,外省督、撫等官署和特派欽差大臣的文書,才可以蓋紫色印信;其他官署就只能蓋紅色印信。這裡「紫花印的文書殼子」表示是督撫衙門的公文。

上海道——道,道員、道臺的簡稱,也叫做觀察。道員有兩種:一是劃若干府縣為轄區,可以管理區內一般政務,叫做分守、分巡道;一是所管轄的範圍以指定的職務為限,如鹽道、糧道等等。這裡上海道,指「江南分巡蘇(蘇州)松(松江)太(太倉)兵備道」。上海道照例兼任江海關監督,所以也稱上海關道。

制臺——後文也稱總督、制軍。是總攬一省或幾省政務的地方最高長官。官階比巡撫大一級,但實際兩者地位平行,職權也差不多,大致制臺偏重軍政,巡撫偏重民政。

金豆蔻盒——豆蔻是一種有香味的植物,仁可咀嚼,有通氣、治口臭、解酒毒的作用。當時上海妓女用金質小盒裝盛豆蔻,隨身攜帶服食,是一種時髦的玩意兒。

倌人——從前蘇滬一帶對妓女的稱呼。

萍水相逢——浮萍在水面到處飄流,沒有一定的方向,因而習慣以萍水相逢比喻人與人的偶然相遇。

車笠遇天涯——古時越地(今浙江一帶)有「君乘車,我戴笠,他日相逢下車揖」這樣一個歌謠,意思是朋友兩人,一個已經富貴乘車,一個依然貧賤戴著斗笠,但在路上相遇,富貴的人還是不忘故交,下車寒暄。後來常引這一歌謠,比喻友誼的深厚。天涯,遙遠的地方。這裡「車笠遇天涯」,指下一回九死一生在異鄉遇見吳繼之,承他照應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