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穿上黑色,我才是我。
曼哈頓的妹子和皇后區的嬸
紐約是一個廣義的概念,紐約州包含紐約市,紐約市又包含曼哈頓區、布魯克林區、皇后區等若干區域,曼哈頓又分為上城、中城和下城。大部分人都在曼哈頓工作,住處卻千差萬別。
對於在曼哈頓工作的華人而言,最常見的居住地包括曼哈頓島上、皇后區、新澤西、長島,或者上州。
常言道,嫁給一個人,其實是嫁給了一種生活方式。選擇居所亦然。有個學姐曾經總結道:「你選擇住在哪兒,就選擇了哪兒的人生。」經多年觀察,此話不假。
有人選擇住在曼哈頓,有人選擇住在皇后區。住在曼哈頓的人每月花3000美元,只能住在40平方米大,還有老鼠亂竄的舊公寓裡;而住在皇后區的人只花一半的錢,就可以住寬敞的連體別墅,而且地鐵半小時就可以直達曼哈頓市中心,這是多麼划算的一個選擇。
幾年過去,住在皇后區的人越發安逸,每天下班去固定的中餐館買盒飯,週末去固定的中國超市採購,後來和背景類似的中國人結婚,有了一雙兒女,送去皇后區的公立學校,從此有了看得見的安穩的後半生,簡單富足,花前籬下。但在曼哈頓居民眼中,這哪裡是紐約,明明就是大農村生活嘛。
而住在曼哈頓的人則越來越神出鬼沒,朋友圈曬的都是工作和酒會,常常利用一個週末飛趟北京,年近四十依舊面容精緻,也依然是夜夜笙歌的單身人士。當然,在皇后區的居民眼中,這是一種過於複雜和疲憊的生活狀態。
是否回國的枷鎖
其實在紐約生活的人,始終被夾在各種選擇當中。
小到是住曼哈頓還是皇后區,大到是回國還是繼續在美國混下去。
自從在美國居留的那一刻開始,每個人都被永久地套上一個在中國和美國之間選擇的枷鎖,「回國會不會更好」是每一個生活在美國的華人腦海中的問題。他們看到國內經濟騰飛心癢難耐,看到朋友在北京混得人模狗樣也蠢蠢欲動,看到家中父母日漸年邁更是充滿不捨。
選擇回到國內的人有三種。
第一種是在美國混不下去或者混得不好,想回國圖個小富即安的人。
第二種是在國內是富二代、官二代等既有利益所得群體,在美國當平民不如回國享受些許特權。
第三種就是渾身雞血無處釋放,一心要回國淘金,想自己闖出一番天地的熱血青年。
剩下那些大部分只求一份好工作、好生活的中產階層華人便紛紛留在了美國。遺憾的是,第一代移民註定是白手起家的一代,在資本主義社會這個同樣講究人脈背景的地方,新移民要想在主流社會中混得一席之地並非易事。畢業應聘進美國大企業,最後能混到管一個三五人的團隊就算很不錯了。在美國飛黃騰達的第一代移民,往往還是靠祖國資源,靠自己創業。比如開一家投中概股的對沖基金,或者針對赴美投資的律師事務所,或者向中國客戶賣概念的科技產品公司等。當然,這些人也是鳳毛麟角,大部分在美國生活的華人都是年薪在8~20萬美元之間的典型中產階層,說得好聽是富足安穩,說得難聽是「一眼望到頭」。
對很多華人來說,綠卡似乎就是一個終極理想,雖然他們也不知道,綠卡到底對自己意味著什麼。
《北京人在紐約》裡的大李死了,到死都沒有拿到綠卡。許多朋友聚集於墓前,默默流淚。王啟明說,死在這裡,他終於可以永遠留在美國了。
其實這是一座圍城,一座無解的圍城。
很多人終於拿到了綠卡,突然就變得茫然沒有目標。他們開始羨慕國內的欣欣向榮,彷彿國內的人都夜夜笙歌,每天忙著談大生意。
有人真的回國了,他們把回國當成退路,結果發現退無可退。在祖國,自己並沒有得到額外優待,也不過是苦苦奮鬥的芸芸眾生中的一個。
生命就在「身份」這個虛無的概念裡糾結和蹉跎了。
「我變不成美國人,也早就忘了中國人是什麼滋味兒了。」王啟明說。
一個朋友奮鬥多年,終於幫全家辦好了綠卡。後來他的父親在美國住了半年,受不了了,拍案回國,說:「我不蹲這移民監,我要回家鄉。」
那瀟灑而去的矍鑠身影,每每想起,五味雜陳。
最好的城市,最好的年華
說了這麼多,回到我自己。
如前文所述,我除了在機場去學校的路上一直在哭以外,紐約留給我的,全是笑容。
我在紐約上學和工作(做記者),前後四年,經歷的人和事簡直比其他時間加起來都要多。
曾經在暴風雪裡站了三個小時,只為拍攝時任市長布隆伯格點亮洛克菲勒廣場的聖誕樹。
曾經在海地地震時前往美國難民營,看尋找孩子的黑人母親眼白裡都是無措和絕望。
曾經在報道聯合國大會期間連續工作72小時,恍惚地看各國領導人在厚實的地毯上撞著我的肩膀走過。
曾經在紐約時裝週看懷揣時尚美夢的潮人們終日遊蕩在秀場門外,期盼著某個鏡頭能留意到自己,留下一張公之於眾的街拍。
曾經看有人抱著紙箱從雷曼兄弟大樓裡茫然地離開。
曾經站在發生「9·11」事件的地方附近的樓頂聽四面八方的哭泣和默哀。
紐約如成像的小孔,唯有它能濃縮如此豐富的眾生百態。我一直堅信,路走得遠了,景看得多了,會讓人更加睿智。但現在想來,思考者看得越多就能沉澱越多悲天憫人的思想,而沒心沒肺的人看得越多則會平添越多激情與鬥志。
我更多是後者。好奇心可以讓人保持好記憶力,大千世界每個角落的蒼翠與生機,會一直如烈焰,驅使人不知疲倦地往前走,讓人覺得這個世界如此遼闊,無所不能。
我記得很多年前我離開紐約的那個春天的一幕。
我收拾了好幾個巨大的箱子,呆站在窗前,看曾經生活過的房間又恢復了最初的空空蕩蕩。我給心愛的倉鼠添了兩個下午茶的蘿蔔仔,它滿足地哼哼,不知道下午就要移居別家。
然後我抱著電腦坐在地上,窗外響起了熟悉的冰激凌車的音樂,一遍又一遍。
窗戶半開,春天無比溫暖的風吹進來,這彷彿是人生中最安靜美麗的場景的回放。
前夜還和朋友喝酒,站在街口伸開雙臂大喊:「我覺得我鼻孔裡都是北京的味道!」
然後一個人坐在空蕩蕩的房間裡,淚流滿面。
我在紐約只哭過兩次,一次是初來乍到,一次是別離。
就是這個我一開始覺得全都是樹的地方,斗轉星移,轉眼已過了四年。紐約不是東京,紐約也不是巴拿馬城。紐約是特別包容的,在這裡,你很快就會覺得自己是個紐約人,很快就有自己要做的事,很快這就成了你最熟悉的地方。
在紐約,你會覺得,每天太陽從曼哈頓的地平線升起,然後你開始忙碌,可能撓頭,也可能紙醉金迷,然後看著太陽再從地平線落下。就這樣日復一日,彷彿這樣的生活真實到永遠不會休止。
但又有幾個人能真的讓那樣的生活無限延續。曼哈頓就像一箇中央車站,人們拖著行李來了,拖著行李走了。
我很喜歡的一部電影叫《愛在黎明破曉前》。這是一部關於邂逅的電影。在這部電影的續集中,男女主角再次相遇已是九年後,當傑西再次遇到賽琳娜,傑西已經結婚並有一子。當他談起自己的婚禮,他回憶道:
「我當時坐在車裡,一個朋友載我去下城,我凝視窗外,那一刻我以為我看到了你——在距離教堂不遠的地方,你正收起雨傘邁入一家雜貨商店,一家在13街和百老匯大道的交會處的雜貨商店。當時我以為我瘋了,你知道嗎?但現在我想那個人很可能就是你。」
賽琳娜說:「我當時住在11街和百老匯大道的交叉口。」
看到這一句,我總會心中一顫。
那些曾經一起歡縱的人,如今再也不會出現在熟悉的地方。
後來每當午夜夢迴,我總會夢到那幾年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在夢裡,這些可能此生再無緣相見的有趣的故友都聚集在紐約阿姆斯特丹路的街口,彷彿在開一場盛大的派對。他們尖叫,吹口哨,衝我揮手,大喊我的名字。
不知地球另一端的夜裡,是否也有人做著同樣的夢,夢見一個地方,叫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