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食肆,店主有時要求合照,從前我來者不拒,後來聽到很多人投訴,看到我的照片才去吃的,怎麼知道東西咽不下喉?
被冤枉多了慢慢學乖了,一進門就要求拍照時,我會說等吃完再拍好了,如果難吃的,就一溜煙跑掉,東西好吃,我則會很樂意地和他們拍照。
有時候,怎麼也避免不了,去了一個飲食人的聚會,多人要合拍,也一一答應了,第二天便被貼在店外。當今,在這種情形,我多數不笑,所以江湖上已傳出,要看到照片上我笑的才好去吃,這也是真的,沒有說錯。
有時我還會主動,要是東西好吃,我請廚房的所有同事都出來合拍,看見有些服務員站在一邊不敢出聲,我也一一向她們招手。
拍全體照最費時,通常他們要我坐下,然後一個個加入,我左等右等,大家還是沒有排好位置!吃虧多了,就要求大家先擺好姿態,留中間一張空凳,等到最後我才坐上去,年紀愈大愈珍惜時間。
合照可以,握手就免了吧。我最怕和人握手了,對方的手總是溼膩膩的,握完就要去洗一次手,洗多了脫皮,也變成了潔癖。很怕握手,但對方伸出來,拒絕了很不禮貌,我多數拱拱手,作抱拳答謝狀,向各位說:「當今已不流行握手了。」
從前有過一陣子,聽別人說不如叫那些要合照的人捐一些錢做慈善吧,我叫助手拿了一個鐵筒收集,也得過不少零錢,至今嫌煩,不如自己捐吧。
在香港的街上,遇到遊客要求合照,我當然也沒拒絕過,當自己是一個旅遊大使,為香港出一分力也是應該的,烈日和寒冷天氣下,我還是會容忍。
要求之中,最討厭的是「自拍」了,所有自拍,人都要靠得極近,對方又不是什麼絕色佳人。而且,一自拍,人頭一定一大一小,效果不會好的,通常我會請路過的人替我們拍一張算數。
遇到自己喜歡的人,我也會像小粉絲一樣要求合拍,對方若拒絕,也會傷心,但好在沒有發生過這種情形,因為我的態度是極誠懇的。
最後一次,是在飛機上遇到神奇女俠蓋爾·加多(galgadot),她很友善,點頭答應,微笑著合拍了一張。
想起一件往事,拍《城市獵人》時,從日本請來了當時被譽為最漂亮的日本女明星後藤久美子,在香港遇到影迷時被要求合照,大多數日本的明星會拒絕,不拒絕經紀人也會教他們拒絕,久美子也不肯合照,成龍看到了說:「他們是米飯班主呀。」
後來久美子遇到影迷,也都笑臉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