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比昨天活得更快樂一點

但是,我們怎麼談還是談不出一個對人生有意義的道理來。

你也曾經問過我同樣的問題,我試過解答,不過我知道你是聽不懂的。現在,我用更簡單直接的方式來解釋人生的意義吧。

阿瑟·克拉克和我都贊同,如果沒有學識,居住在深山中的印度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是一種很好的人生。我也曾經告訴過你,我住在印度山上時,當地的一個農婦每天給我做菜,吃的盡是雞和鳩之類的山禽,我吃厭了,向她說:「燒魚給我吃吧!」

「什麼是魚?」她問。

我畫了一尾魚給她看,說:「這就是魚,天下美味,你沒吃過,實在可惜。」

她回答說:「我沒吃過,有什麼可惜?」

當時我被她當頭的那麼一棍,打得醒了。我把這故事也說給阿瑟聽。

阿瑟說:「這我也能理解,但是人類由猿猴進化時,學會在殘屍中找到了一根骨頭來敲擊,這是求知慾的開始,有了求知慾,便得不到安寧,永遠要追求下去。」

「人生識字憂患始,中國人也有這麼一個說法。」我向阿瑟說,他點頭理解。

我們生活在這個文明的世界,接觸了學識,已經不能停留在一個階段中。金庸先生說:要多看書,書讀多了,人生自然會升華,層次更高。

這句話一點也不錯,我一生,一有機會就讀書。但是書讀多了成書呆,最好的辦法就是旅行了。在旅途中,我向種種人學習,不管他們的文化比我們高或低,都有學習的地方。

現在,我老了。阿瑟也說他老了,我每天還在雕刻佛像,阿瑟發表了新書《3001:太空漫遊》,我們都不停地創作,創作才有生命。

但是,創作了又如何?為名,為利?創作是為自己呀!我這麼向自己說,也說服不了。為自己?又如何?

最後,阿瑟和我都基本上同意了一點,那就是要把生活的質素提高,今天活得比昨天高興、快樂。明天又要活得比今天高興、快樂。

就此而已。

這就是人生的意義,活下去的真諦。

只要有這個信念,大家都會由痛苦和貧困中掙扎出來,一點也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