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忠誠的臉上再次帶上了憨憨的笑,眼睛眯成了一條縫,看著趙東林和夏佳一,笑了老半天,就是不說話。
「爸,你要說啥,就趕快說呀?你這樣子,讓我心裡七上八下了。」夏佳一終於忍不住,催促父親。
夏忠誠再次呵呵一笑,「我琢磨著啊,你們什麼時候,把婚事給辦了?你們兩個也老大不小了,應該成一個自己的家啦。」說完,夏忠誠扭頭看向趙東林,依然是笑眯眯的樣子,整張臉上的笑容像吃了蜜一般甜,「東林,你覺得呢?哪天給你父母說說,讓他們過陽城市來,這事啊,我來操辦。」
趙東林沒想到夏忠誠要說的竟然是這個,正在喝稀飯,有點燙,一下一大口囫圇著全部吞了下去,燙得喉頭火辣辣地疼。內心裡一半是驚喜一半卻是擔憂,一時半會,不知道如何回答夏忠誠的話了,隔了老半晌,他放下碗筷,拉起了夏佳一的手。
「我聽佳一的。」
父親說這樣的話,也是出乎夏佳一的意料之外,她也怔在了當場,有些害羞,「爸,你討厭,還早呢,我和東哥都還年輕,而且事業剛剛起步,說這些……」
夏佳一確實還沒認真考慮過這個問題,就這樣把自己嫁出去?內心裡總覺得缺了點什麼,可是到底缺什麼,連她自己也不知道,看著坐在自己身旁的這個男人,溫文爾雅,文質彬彬,從骨子裡透出一份清高和傲氣,她反問自己,「他真的值得自己託付嗎?」
正在夏佳一神遊之際,趙東林也接過了她的話頭,「不過爸,我現在什麼也沒有,要什麼沒什麼,我不想佳一跟著我受委屈,我也想先好好奮鬥下事業……」趙東林的聲音越來越低,明顯有些底氣不足,是啊,所謂事業?他要如何奮鬥?繼續在機械廠呆下去嗎?在維修班呆下去嗎?這哪裡有什麼出頭之日?
他甚至看到夏忠誠現在的生活,或許自己將來就會成為他的翻版,但是趙東林不想這樣,他不甘心過這樣平凡得有些窩囊的生活,他也覺得自己不應該過這樣的生活。
夏忠誠一聽兩人就像統一了說辭一般的相同口吻,有些生氣了,「成家立業,這結婚和拼事業也沒有衝突啊。」
他把眼睛一瞪,直接看向了趙東林,「你倒是說說看,讓你娶我的女兒,你還不樂意?覺得委屈嗎?」
趙東林慌忙解釋,說能娶佳一為妻那是他夢寐以求的,做夢都能笑醒,「爸,我巴不得現在就把她娶回家呢,可是我現在這樣樣子,真的怕委屈了她。」
夏佳一看著趙東林因為緊張,額頭上冒出來的大汗,是又好氣又好笑,「爸,你就那麼著急要把我給嫁掉呀?說得我好像沒有人要一樣,他要娶,我還要好好考察一下呢。」夏佳一故意撅起嘴,一副撒嬌的樣子。
夏忠誠沒再繼續說下去,他也知道,這事急不得,今天也就是看著他們恩愛的樣子,突然動了這樣的心思,忍不住就提了出來。
「那這事啊,就先說到這,以後再細細籌劃,結婚可是人生的一件大事,馬虎不得,這婚紗照啊,必須得拍一套好的,這錢,我出。」
說到這,夏忠誠心底開始有些難過,想起了自己和龍芳幾十年的婚姻,別說婚紗照了,卻是連一張像樣的合影也沒有,現在,相簿裡,兩人唯一一張合影,就是有一次龍芳登臺表演,是個大冬天,下來的時候,夏忠誠怕她冷著了,立馬把自己外套脫給了她,正好被單位通訊員抓拍了下來,龍芳一直嫌這張照片醜,想要扔了,硬是被夏忠誠偷偷留了下來,一直儲存著。
夏佳一笑,「爸,你也太低估我們了嘛,如果連結婚照都拍不起,還結什麼婚啊?我想的是,要結婚啊,怎麼著也得籌夠了首付,在太谷小區買套房子,小面積的就行,我昨天看了宣傳單,有建築面積70平米的,均價4500元,首付3成就可以,我和東哥努力努力,要不了多久就可以了。」
她用手肘碰了碰趙東林,眼睛裡帶上了光,趙東林不知道腦海裡在想些什麼,才從自己的世界裡回過神來,慌忙應答,「是是,佳一說得對,我們一起努力。」
但說出這句話來的時候,趙東林卻有說不出的苦澀,上班三年了,他的工資除了自己平時的開銷,過年過節給父母買點禮物寄回去,然後能看得見的,除了那輛摩托車,真的就再也沒有別的了,要想買房,談何容易啊?
父母那是肯定不能開口的,他們在農村,本來收入就低,跟著哥哥姐姐生活,給他們帶孩子,有時候還會幫襯一點,加上自己上學那幾年,花銷了不少,哪裡來的積蓄?
夏忠誠也被夏佳一說的太谷小區吸引了,詳細地問起了房子的事,「佳佳,你這按揭的想法,以前呢,我是不贊同,不過現在想想,倒真不失為一個辦法,你想,房子買過來還是毛坯房啊,還得裝修,這也是錢……」
「可不是嘛,要湊夠了全款買一套房,那得多少年去了,還不知道那時候房價能漲到多高呢,最近受地震影響,房價有所回落,但是我覺得房子漲起來,那是遲早的事。」
夏佳一把這段時間瞭解的一些政策方面的知識挨個地複述了一遍,夏忠誠聽她說得頭頭是道,不斷的點頭,表示認可,反倒是旁邊的趙東林,一直沉默,也不知道在沒在聽,偶爾被夏佳一問起,他便敷衍著點了下頭,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
看時間不早了,夏佳一怕趙東林上班遲到,便結束了這個話題打算出門,夏忠誠走到門口,依然笑得樂呵呵的,「去吧,東林,路上開慢一點。」
送走女兒他們,夏忠誠返回屋子裡,看著家裡熟悉的一切,彷彿到處都有龍芳的影子,他嘆了口氣,終於下定決心,決定接受何剛的建議,過幾天去他工業園區的廠裡上班,就住廠裡算了,一來是因為路途遠,跑來跑去麻煩,最為主要的,是免得每天呆在家裡,觸景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