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偶爾會想他。
偶爾的意思是,每半小時想一下。
曾經呢,老爹有一輛白色的越野車,小鏡坐在副駕,他會開啟後排的車門,我連滾帶爬地衝進去,一家三口去兜風。
兜風雖然愉快,可惜容易出事。
老爹穿衣服比較沒譜,半夜帶我去超市買火腿腸,懶得找外套,披條床單就出門了。小鏡對此十分憤慨,覺得他拉低了整個家庭的著裝水平。我倒是無所謂,丟臉這種事情我也算個行家,按照他的德行,沒有屁股掛一口鍋去逛街,已經比較講究了。
老爹帶著我去接小鏡下班,興沖沖地,還帶了禮物。小鏡剛上車,臉色鐵青,說:「你看看你穿的什麼。」
老爹說:「還行啊。」
小鏡怒視他的腳。
他下身運動褲,鞋子卻是一雙皮靴。
小鏡說:「你瘋了嗎?」
老爹傻笑,說:「急著接你怕遲到,隨便穿的,有創意吧,哈哈哈哈哈哈……」
我沒敢跟著笑,我又不傻,這時候附和他等於自殺。
在恐怖的沉默中開了二十分鐘,小鏡突然爆發了,說:「你下車。」
老爹說:「高架怎麼下車?」
小鏡說:「下車,我不想跟你在一輛車裡。」
老爹和我被趕下車,一人一狗戰戰兢兢地沿著高架最邊上,徒步走了半小時。車子在我們旁邊呼嘯而過,望著老爹的背影,我特別擔心他想不開,一頭從高架上跳下去。
他的禮物是一盒面窩,是白天他在家用油鍋炸的。我永遠記得他滿臉面粉的樣子,忙活著對我說:「人都有兩個家,出生一個,結婚了又一個,以前那個就叫老家。小鏡嫁到南京了,我要學會做她老家的小吃,她就會真的把這裡也當成家。」
看來,他失敗了。
類似的失敗還有很多次,具體過程我搞不清。他們相戀三年,可是婚姻只有非常短的時間。
新家老家,最後分家。
分家前我只有一個狗盆,分家後我還是隻有一個狗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