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一個女生,做助理,愛上了公司的一個業務員,這個業務員已經結婚,這點這個女生當然也是知道的。她愛得如痴如醉,公司附近的酒店都被他們住了個遍,都是她出錢開房,她出錢吃飯,這個業務員的很多工作都是她來幫著做,這還不算完。
有一天,這個男生向這個女生要錢,因為他老婆要過生日,他沒錢買禮物。然後,這個女生竟然也給了,她問我該怎麼辦,我說這種人渣,趕緊分手。
她說:「不,因為他還願意理我。」
我說:「你就這麼卑微地存在嗎?」
她說:「那我怎麼辦?」
我說:「立刻分手。」
她說:「不。」
……
我還認識一個女生,跟她的主管睡了一覺,後來她知道這個主管就喜歡亂睡員工,就很痛苦,因為她喜歡自己的這份工作,如果不繼續被這個主管睡,可能就會被逼著離職。
我說:「那就離職。」
她說:「可是我喜歡現在的工作,也喜歡現在的同事。」
我說:「那就不離職,斷絕關係,自己好好談個男朋友。」
她說:「但是看到那個主管我就噁心。」
我說:「那就去投訴這個主管,舉報他性騷擾。」
她說:「可是他畢竟睡過我了。」
我說:「那你到底想幹啥?」
她說:「我也不知道。」
……
經常有人來找我諮詢類似於這兩個女生的問題,其實答案很簡單,就是自己犯賤。可能,我用這個詞她們會很難受,但事實就是這樣。
表面上她們在諮詢我的建議,其實她們早就知道該怎麼做,也很清楚該持有怎樣的態度來對待這樣的問題。只是,她們陷入裡面,不願意出來,不僅不願意出來,還把自己的頭埋起來,聽不進任何意見。她們好像在徵詢我的意見,其實是在尋求同盟,對我的意見她們不過也就是聽聽而已,聽完繼續在作踐自己的路上勇往直前。
其實說白了,處理感情的問題很簡單:
愛了,就表白。
不愛了,就明說。
合適,就在一起。
不合適,就分手。
喜歡,就享受。
被騷擾,就拒絕。
簡簡單單,才會輕輕鬆鬆,其他的理由,無非都是偽裝,掩蓋自己的懦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