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往往一個男人說要離婚,拖拖拉拉好幾年了都沒有實際行動,反而是一些女人要決定離婚,真的是快刀斬亂麻。可能,男人怕分財產吧,也可能女人真的是愛情的生物,沒愛了,真不能湊合。
還有個朋友,離開了工作10年的公司,也結束了5年的婚姻,隻身帶著3歲的孩子從南方去了北京,租房子、找幼兒園、找工作,重新拼搏。我問她:「是什麼讓你做出這麼有勇氣的決定?」
她說:「人生太短,還有很多事情沒有嘗試,如果不試一把,我肯定會後悔。」
我問:「不累嗎?」
她說:「自己願意就不累,雖然比之前忙了點,但特別充實。」
我瞬間被她勵志了。
三習慣就好,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
有人說,你說起來簡單,但是我聽過很多道理,依然離不了婚啊。
這也是一種生活態度,人生就是自己的選擇,然後自己負責。也有人覺得雖然我很想離婚,但我就是不離婚!就不離婚!就不離婚!
那就不離唄,法律又沒這規定,說結了婚非要離婚玩。我也見過很多夫妻,打打鬧鬧一輩子,最終也過得不錯啊,這也是一種生活態度,不是嗎?彼此價值觀這種底層結構沒問題,湊合著過也挺好,比如我,現在就是這樣。我也沒覺得結婚這十年,每天都浪浪漫漫,每天都驚喜連綿。更多的感覺是:習慣了。
因為習慣了,所以能接受彼此無關緊要的差異。
四脾氣相投是關鍵,長相是浮雲
總有人問我:「要跟一個長得好看的人結婚,還是脾氣相投的人結婚?」
如果在長相和脾氣相投之間選擇結婚物件,我肯定選擇脾氣相投的人,因為一輩子太長,長相很快就不靠譜了,反而脾氣相投太重要了,否則在鬱鬱寡歡中相伴一生,會折壽的。
其實,我喜歡的婚姻生活是這樣的:兩個人有各自熱愛的事業,工作結束回家膩歪在沙發上,陪孩子看電視。或一起做飯,一起打掃房間,彼此微笑,晚上抱著睡去,早上彼此吻別去工作。一起旅行,一起看電影,一起逛街,有什麼話首先會對彼此說起。
簡簡單單,乾乾淨淨,如剛洗過的白襯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