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羅馬的帝國君主制,這是截然不同的事物。它是國家的化身,是羅馬人民的主權和最高權威的繼承人。考慮奧古斯都和提比略的王權,皇帝是元老院、平民議會和整個共和國的代表。他繼承了它們,而它們整合於他個人身上。從第一批皇帝的謙遜言語中,至少從那些通情達理、有自知之明的皇帝的言語中,誰還看不出這一點?他們知道自己面對是原本擁有主權但好意讓渡給他們的人民;他們作為人民的代表和僕人服務於人民。但實際上他們行使了人民的所有權力,且程度之強烈令人敬畏。我們很容易理解這種權力轉變,我們曾親眼目睹過。我們曾經看到主權從人民轉移到個人那裡,那就是拿破崙的經歷。他還是主權人民的化身。他不斷向人民重複:「有誰像我一樣是1800萬人民選舉出來的?有誰像我一樣是法蘭西共和國人民的代表?」我們看到他發行的鑄幣上一面印著「法蘭西共和國」,另一面印著「拿破崙皇帝」,這意味著什麼?不正是我剛才描述過的事實——人民變成國王嗎?
這就是帝國君主制的根本性質,羅馬帝國在前三個世紀都保持著這一性質,直到戴克裡先統治期間才獲得了最終的、完整的形式。然而,在那個時候,一場鉅變即將開始,一種新的君主制即將問世。基督教努力了三個世紀,在社會中引入宗教要素。在君士坦丁大帝統治期間它終於取得了成功,雖然還沒成為支配性事實,但已經舉足輕重。此時君主制呈現出新的面貌,它的源頭不再是塵世。君主不再是公共主權的代表,他是上帝的形象,是祂的代表和代理人。他的權力來自上天,而帝國君主的權力來自凡間。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情形,產生了完全不同的結果。自由權和政治保證很難與宗教君主制的原則結合起來,但這種原則本身是崇高的、合乎道德的、有益的。讓我們看看7世紀時宗教君主制度中的君主概念,我引用托萊多議會的教規。
「國王之所以被稱為‘國王’(rex),是因為他施政公正(recte)。若他公正(recte)行事,則合法地擁有‘國王’頭銜;如果他行事不公,則可悲地喪失此頭銜。因此,我們的父輩有至理名言:‘國君公正則立,不公則廢。’君主的兩大美德是公正和明理(精於理性)。
「和人民一樣,王權必須尊重法律……對上天旨意的服從給予了我們以及我們的臣民們明智的法律,和王國中所有人一樣,我們貴族以及我們的後繼者都必須遵守這些法律……
「萬物的創造者——上帝,在安排人的身體構造時,將頭提升至高處,使各處的神經從此處發出。祂在頭上安放了如炬的雙眼,以便在此可看到所有可能有害之物。祂確立了智力的權力,賦予它統治所有組成部分、明智管理其運作的職責……因此,必須首先管理好與君主有關的事務,照顧好他們的安全,保護他們的生命,然後再整頓與人民有關的事務。這樣恰當地保障國王的安全後,他們能夠反過來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的安全。」
但是,在宗教君主制中,另一個相當不同於君主的要素幾乎總是會顯露出來。一股新勢力出現在它身旁,與君主相比,它距離作為王權來源的上帝更近,這就是教士,一股介於上帝和國王、國王和人民之間的宗教勢力。因此,作為神的化身的君主,很有可能淪為上帝意志在凡間的解釋者的工具。這是這一制度在命運和影響上的多樣性的一個新原因。
因此,我們現在看到了5世紀時在羅馬帝國廢墟上出現的各種不同君主制:蠻族君主制、帝國君主制和正在興起的宗教君主制。它們和命運和它們的原則一樣千差萬別。
在法國,剛開始時蠻族君主制佔據了優勢。教士們好幾次試圖引入帝國或宗教的性質,但摻雜了一些世襲和宗教思想的王族選舉制度仍然保持統治地位。在義大利,在東哥特人中,帝國君主制取代了蠻族習俗。狄奧多里克宣佈自己是羅馬皇帝的繼承者。只要讀一讀卡西奧多羅斯的著作,就能看出他的統治所具有的這一性質。
在西班牙,君主制的宗教性質比其他地方更加明顯。由於托萊多議會的強大影響力——我且不說是主宰地位,宗教性質佔據了支配地位,即使不是在西哥特國王們的嚴格意義上的統治中,至少是在教士激發他們所制訂的法律中,在教士要求他們所說的語言中。
在英國,在撒克遜人中,蠻族風尚幾乎原封不動。七個王國僅僅是不同幫派的地盤,各有各的首領。在這裡軍事選舉制比其他地方更加明顯。盎格魯-撒克遜君主制是蠻族君主制最完美的典型。
因此,從總體上看,5—12世紀期間同時出現三種君主制。在歐洲各個國家中,根據情況的不同,其中的某一種佔據優勢。
這一時期是如此混亂,以至任何普遍或持久的事物都無法建立。經過了一次又一次的盛衰變遷,我們來到了8世紀,君主制依然沒能在任何地方獲得確切性質。直到8世紀中期,隨著法蘭克國王們第二波次進攻的勝利,事情才變得普及和明朗。由於它們在更大規模上得到實現,因此得到了更好的理解,帶來了更多的結果。你們很快就會看到不同君主制明顯的交替和相互結合。
當加洛林王朝取代墨洛溫王朝時,能看到蠻族君主的迴歸,選舉制度再次出現了。丕平使自己在蘇瓦松當選。當第一批加洛林國王把王國分封給兒子們時,他們想方設法證得國家中各方首腦的同意。在劃分領土時他們希望得到全國大會的批准。簡而言之,選舉原則以公眾同意的形式恢復了一些存在。要記住,這一王朝更替就像是日耳曼人在西歐的一次新入侵,帶回了自己一些古老制度和習俗的影子。
同時我們看到,宗教原則更明顯地滲入了君主制中,發揮了更重要的作用。丕平獲得了教皇的認可和加冕。他需要宗教認可,教會已經成為一股強大勢力,所以他討好奉承它。查理曼大帝也採取了同樣的預防措施,宗教君主制處於蓬勃發展中。但在查理曼大帝統治期間這一性質並未佔據統治地位,顯然帝國君主制才是他試圖復興的。雖然他緊密聯合教士並利用他們,但他並不是他們的工具。一個偉大的國家、政治的偉大統一、羅馬帝國的復興,這些才是查理曼大帝的統治所偏愛的想法和夢想。他去世後,虔誠者路易即位。所有人都知道王權馬上變成了什麼樣。國王被教士玩弄於股掌之中,他們責難他、罷黜他、讓他復位、操縱他。之前處於次要地位的宗教君主制眼看就要得到確立了。
就這樣,從8世紀中期到9世紀中期,在一些重大、緊密聯絡、明顯的事件中,三種君主制的多樣性得以顯露。
虔誠者路易去世後,歐洲開始分崩離析,在這個過程中這三種君主制幾乎同時消失了,一切都陷入了混亂當中。經過一段時間後,當封建制度盛行時,第四種君主制出現了,它不同於我們之間見過的任何一種,這就是封建君主制。它有點混亂,很難下定義。有人說封建制度中的國王是君中之君、王中之王,他通過階級之間的牢固紐帶掌控整個社會;他通過號令封臣,繼而號令封臣的封臣,從而號令全國,顯示為真正的國王。我不否認這是封建君主制的理論,但它只是理論,並非現實。國王通過層級結構即連線君主和整個封建社會的紐帶所獲得的普遍影響力僅僅是政治學家的夢想。事實上,當時的大部分封建領主完全獨立於君主;很多人幾乎不知道國王的名字,與他很少有甚至毫無關係。所有的主權都是地方性的、獨立的,加於一位封建領主身上的國王頭銜,如其說是表達了一個事實,還不如說是表達了一種紀念。
這就是10—11世紀期間君主制的狀況。在12世紀,在胖子路易的統治下,情況發生了變化。我們發現國王更頻繁地被人提及;他的影響力深入到以前從未到達的地方;他的社會角色更加活躍。如果研究這一切所憑藉的名義,我們將無法找到君主過去慣用的任何一種名義。他擴張王權、籠絡人心,靠得不是皇帝繼承人或帝國君主的名義,也不是通過選舉或受命於上帝。選舉制的一切痕跡都已消散殆盡,世襲即位原則已經牢固確立;雖然國王即位還需要教會的認可,但人民對胖子路易王權中的宗教性質絲毫未加註意。一種新要素、一種以前未知的性質在君主制中出現了,一種新的君主制出現了。
無需重複,這一時期的社會處於極度混亂中,聽憑暴力的無止蹂躪。社會自身對於這種悲慘狀況、對於恢復秩序和統一束手無策。現代人常常將封建制度描述為一種系統化的、有組織的政體,但它所依賴的各種封建機構如貴族議會、領主法庭等所有這些形式都沒有現實性、沒有權力。它們沒有任何力量能重建秩序或正義。因此,在這種社會荒蕪中,誰也不知道遭受巨大不公時應該求助誰來獲得賠償,找誰來糾正極大的罪惡,找誰來通過任何方式建立類似國家的機構。國王的名義還在,掛在某個領主身上,少數一些人還重視它。君主以前打出的各種頭銜,雖然並沒有發揮多大的控制作用,依然出現在許多人頭腦中,在一些場合中得到認可。有時候,他們請求國王制止某些可恥暴力,或在他的府邸附近多少恢復一些秩序,或終止一件曠日持久的爭執。有時候,人們請求他來干預嚴格來說並不屬於他管轄範圍內的事務。他作為公共秩序的保護者、不公之事的公斷者和糾正者加以干預。他的頭銜所固有的精神權威逐漸為他贏得了這種權力。
這就是胖子路易統治期間和蘇格執政期間君主制開始具有的性質。在這段時期,雖然還很不完整、含糊而虛弱,但我們第一次看到人們頭腦中有了公共權力的概念。這種權力與當時掌握社會的任何權力都不同,它用來為那些通過常規手段無法獲得正義的人提供正義,它能夠建立或至少要求遵守秩序。這是一個偉大行政官的概念,他的根本性質是維持或重建和平、保護弱者、裁決其他人無法決定的分歧。這是一種全新的性質,從12世紀開始,歐洲尤其是法國的君主制就呈現出這一性質。它行使統治權時既不是作為蠻族君主,也不是作為宗教君主或帝國君主。它擁有的僅僅是一種有限的、不完整的和附屬性的權力,一種可以說是維護全國和平的大法官(我不知道還有什麼更確切的表達)的權力。
這就是現代君主制的真實起源。這可以說是它至關重要的原則。這一原則在它的歷史程式中一直髮展,並且,我毫不猶豫地說,帶來了它的成功。在不同歷史時期,我們看到君主制不同性質反覆出現,看到我所描述的各種君主制輪番試圖東山再起。教士們總是在宣揚宗教君主制,法學家們努力復興帝國君主制,貴族們有時候希望恢復選舉式君主制,即封建君主制。不僅教士、法學家和貴族們努力想使這種或那種性質在君主制中佔據統治地位,而且君主自身也想使它們服務於君主權力的擴張。國王們根據形勢需要和趨勢,有時候以上帝的代理人自居,有時候以皇帝的繼承人自居。他們非法利用這些不同頭銜,但這些頭銜都不是現代君主必不可少的頭銜,或它的支配性影響力的源泉。我重複一遍,只有作為公共秩序、普遍正義和共同利益的受託人和保護人,只有以偉大行政官的面目出現,以社會的中心和聯結紐帶的形象出現,它才能贏得人民的矚目、得到人民的擁護、獲得人民的力量。
隨著我們研究的推進,你們將看到,這種開始於12世紀胖子路易統治期間的現代歐洲君主制的特徵不斷強化和發展,可以說變成了它的政治面貌。正是通過它,君主制促成了一個重要結果,這就是當今歐洲社會的特徵,即所有社會要素歸結為兩個:政府和國民。
因此,在十字軍東征結束時,歐洲踏上了通往現今狀態的道路,君主制在這一偉大轉變過程中發揮了恰當的作用。在下一講中我們將研究12—16世紀期間,在政治組織方面進行的不同嘗試,這些嘗試的目的是通過監管來維護當時幾乎完全崩潰的秩序。我們將研究封建制度、教會甚至自治市按照自己的古老原則、在其原始形式下組織社會從而抵禦即將到來的鉅變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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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譯者注:克洛維(clovis,455或456—511),法蘭克王國創立者。
中譯者注:君士坦丁一世(constantine,272年—337年),羅馬帝國皇帝,在位期間,興建新都君士坦丁堡,以與元老院的羅馬對抗:推進政府和軍事改革,加固帝國的邊防。晚年歸順了基督教。
中譯者注:狄奧多里克(theodoric),約455—526年,東哥特國王。489年在拜占庭皇帝芝諾鼓動下,率10萬東哥特人西征義大利的奧多亞克王國,經三年圍攻於493年佔拉文納,殺奧多亞克,建立名義上臣屬於拜占庭帝國的東哥特王國,轄義大利北部和中部。
中譯者注:5世紀時,羅馬軍隊撤出不列顛後,日耳曼民族中的撒克遜、盎格魯等部落乘虛入侵不列顛,建立了7個王國。
中譯者注:虔誠者路易即路易一世,查理曼大帝的兒子,帝國唯一繼承人。在將帝國分封給三個兒子後,幼子查理出生。路易也想給幼子分封一塊土地,招到三個兒子的拒絕。833年,三個兒子在教皇格里高利四世的支援下,囚禁了路易和查理。直至835年,路易才得以復位。
中譯者注:胖子路易,即路易六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