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先生訓誡

這是南懷瑾先生創立的太湖大學堂的規訓,也是先生創立的東西精華協會會員守則,在綜合《寶王三昧論》和《百丈大智禪師叢林要則二十條》的基礎上予以修訂。

立身不求無患,身無患則貪慾必生;

處世不求無難,世無難則驕奢必起;

究心不求無障,心無障則所學躐等;

行道不求無魔,道無魔則誓願不堅;

謀事不求易成,事易成則志存輕慢;

交情不求益吾,交益吾則虧折道義;

於人不求順適,人順適則心必自矜;

施德不求望報,德望報則意有所圖;

見利不求沾分,利沾分則痴心亦動;

被抑不求急明,抑急明則怨恨滋生。

學問以勤學為入門,孝養以竭力為真情。

處世以立德為事業,執事以盡心為有功。

精進以律己為第一,長幼以慈和為進德。

行持以觀心為穩當,因果以明白為無過。

治事以精嚴為切實,老死以無常為警策。

居眾以謙恭為有理,言語以減少為直截。

待人以至誠為供養,長老以耆舊為莊嚴。

濟物以慈悲為根本,疾病以減食為湯藥。

凡事以預立為不勞,遇險以不亂為定力。

是非以不辯為解脫,煩惱以忍辱為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