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離婚比想象的麻煩

離婚未遂 丁力 第2頁,共2頁

天涯常客想到了行賄,塞給工作人員一百塊或兩百塊錢,當初他結婚的時候就這麼幹的。結婚的時候,由於不可能跑回海南開證明,天涯常客事先準備了一個紅包,還真辦成了。但是,今天的情況不一樣,今天他事先沒有想到要戶口簿,所以沒有想到要行賄,於是就沒有準備紅包,如果直接給錢,好像拿不出手。再說,結婚與離婚不一樣,結婚的時候,給個紅包或給包糖果,很正常,而離婚的時候也這樣,就不正常了,起碼在阿力寶看來就不正常了。阿力寶會想,你就這麼迫切希望離婚?為了不想在阿力寶面前表現得是他非常迫切要離婚的樣子,天涯常客終於沒有行賄。

「中午一起吃個飯吧。」阿力寶說。

阿力寶到底是老闆,正宗的老闆,過去是,現在仍然是,處理這些事情比天涯常客自然,說出口的時候也自然。天涯常客一聽,這還真是一個好主意,吃飯不是行賄,但效果一樣,只要工作人員中午跟他們一起吃飯了,那麼下午肯定也就給辦了。

但是,工作人員謝絕吃飯。

雖然沒有接受吃請,但態度卻明顯好轉。工作人員說:「如果你們實在著急,可以通過法院辦理,但是要收費。」

「收費沒關係,」天涯常客說,「只要能辦成。」

天涯常客想著,即使收費,也比再跑一趟強。

「麻煩不麻煩?」阿力寶問。

「不麻煩,」工作人員說,「不需要去區法院,只要去球場街司法工作室就行了,去了就辦。」

天涯常客和阿力寶自然千恩萬謝,攜手而出,搞得像辦喜事,連工作人員都笑起來。

中午天涯常客請阿力寶吃過飯,下午倆人來到球場街司法工作室,卻整整等了一個多小時。

球場街司法工作室雖然非常小,小到也只能辦理一些鄰里糾紛和離婚這樣的小案子,但是架子卻一點都不小,不僅門頭上照樣掛著國徽,而且機關老爺的作風一點都不含糊,不到兩點鐘絕對不開門。

開門之後,接待他們的是個毛頭小夥子。儘管是毛頭小夥子,估計也就是大學剛剛畢業,但臉上的表情卻完全像大法官,認真嚴肅地聽取了二位當事人的陳述,然後告訴他們:既然是男方沒有帶戶口簿,或者是無法出示戶口簿,那麼,只能是男方當原告,告女方。

天涯常客聽了不舒服。什麼原告被告呀,誰告誰呀?不就是協議離婚嘛。

天涯常客拿出在深圳就寫好並且影印幾份的離婚協議,呈給「大法官」。

「不行,」大法官說,「關於財產的分割要寫清楚,具體在什麼位置,多少平方米,價值多少。」

「不必了吧?」天涯常客說,「只要我和她清楚就行了。」

「那不行,」大法官說,「你不標明價值,我們怎麼收費呀。我們是要按照你們分割財產總值的百分之二收取費用的。」

「多少?」天涯常客問。

「大法官」到底年輕,還沒有被官場上的味道燻透,所以沒有耍脾氣,耐心地又說了一遍。

天涯常客心裡簡單地算了一下,成本太高,高到以萬計算了,差不多相當於往返10趟深圳的費用。

天涯常客正在思量著,阿力寶已經站起來,說了一個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