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皮島自開馬市,私通外夷。五當斬!
第六,命姓賜氏,即朝廷不多行。文龍部下官兵,毛其姓者數千人。且以總兵而給副、參、遊、守之札,不下千人。其走使、輿臺,俱參、遊名色,褻朝廷名器,樹自己爪牙,犯上無等。六當斬!
第七,由寧遠回,即劫掠商人洪秀、方奉等,取其銀九百兩,沒其貨,奪其舡,仍禁其人,恬不為怪。積歲所為,劫贓無算,躬為盜賊。七當斬!
第八,收部將之女為妾,凡民間婦女有姿色者,俱設法致之,或收不復出,或旋入旋出。身為不法,故官丁效尤,俱以虜掠財貨、子女為常,好色誨淫,八當斬!
第九,人命關天。文龍拘錮難民,不令一人渡海,日給之米一碗,令往夷地掘參,遭夷屠殺無算。其畏死不肯往者,聽其餓死島中,皮島白骨如山。草菅人命,九當斬!
第十,疏請內臣出鎮,用其腹爪陳汝明、孟斌、周顯謨等,輦金長安,拜魏忠賢為父,繪冕旒像於島中。至今陳汝明等一夥,仍盤踞京中。皇上登極之賞,俱留費都門,是何緣故?交結近侍,十當斬!
第十一,奴酋攻破鐵山,殺遼人無算。文龍逃竄皮島,且掩敗為功。十一當斬!
第十二,開鎮八年,不能復遼東寸土,觀望養寇,十二當斬!
督師袁崇煥歷數毛文龍十二大罪狀後,毛文龍神喪氣奪,口不能言,惟叩頭求生。袁督師嚴厲地說:「爾不知國法久了,若不殺爾,東江一塊土,非皇上有也!」然後問東江各官等道:「文龍罪狀明否?」各官唯唯,沒人敢說話。又問眾兵,同樣也唯唯無辭。只有幾個毛文龍門下私人,稱其數年勞苦。袁崇煥厲聲斥責說:「毛文龍,不過就是一個匹夫罷了!因他守衛邊疆,官至都督,滿門封蔭,酬勞足夠了吧?他竟然敢欺騙朝廷,無法無天!我們要五年平奴,就要奉行列祖列宗制定的國法,今日不斬文龍,何以懲後?皇上賜給我尚方寶劍,正是這個原因。」這些人嚇得唯唯諾諾,不敢仰視。
袁督師叩頭請旨道:「臣今誅文龍,以肅軍政。鎮將中再有如文龍者,亦以是法誅之。」又說:「臣五年不能平奴,求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袁督師宣諭後,立即取下尚方劍,令水營都司趙不忮、何麟圖監斬,令旗牌官張國柄執尚方劍,斬毛文龍於帳前。這時毛文龍的兵將在帳外洶洶,但袁崇煥軍威嚴肅,且事出意外,這些兵將還不敢挑起正面衝突。
袁崇煥計斬毛文龍後,命將毛文龍的遺體,裝棺安葬。
袁崇煥親自到毛文龍靈柩前拜祭,祭奠其亡靈。祭詞雲:「昨日斬爾,乃朝廷**;今日祭爾,乃僚友私情。」遂下淚祭拜。
只殺毛文龍一人,其餘不問,照舊任職。這樣就穩住了東江的局勢。皮島的副、參、遊、都、守等官員,不下千員,既多又濫。如旅順參將毛永義所管3600員名,經過袁崇煥親自點核,能為兵者,不過千人。因此,對毛文龍的部眾,進行核查整編道觀。分東江官兵為四協:用毛文龍之子承祚管一協,用旗鼓徐敷奏管一協,另二協由東江各官舉游擊劉興祚、副將陳繼盛二員分管。將毛文龍的印與劍、以及東江的事權,令副將陳繼盛代管。
分賞東江官兵。將帶來餉銀10萬兩,分給各島官兵。安撫各島軍民,釋放獄中無辜。袁督師核查,毛文龍雖曾經誇口說有眾數十萬,其實官兵不過2萬人,不需設一「贅帥」,因此上疏請求皇上,應停此缺,「省糜費而杜隱憂」。
移諮朝鮮國王。向朝鮮國王李倧,通報此事。立即奏報皇上。
袁督師處理完東江事後,於五月初九日,揚帆回航寧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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