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我常墜入高燒引起的幻象,看到我的家人,還有我在澳大利亞所認識而永遠無法再見面的友人。我還想起哈德拜、阿布杜拉、卡西姆、強尼·雪茄、刺子、維克蘭、莉蒂、烏拉、卡維塔、狄迪耶。我想起普拉巴克,很遺憾無法告訴他,我很欣賞他那坦率、樂觀、勇敢、寬厚的為人。每個白天與黑夜,每個我用灼熱的眼睛計算的小時裡,我往往湧起一些思緒,最終都流向卡拉。

神智恍惚之中,似乎是卡拉救了我。當有人用強壯的手臂抬起我,解下我受傷腳踩上的腳鐐,獄警押著我到監獄官員辦公室時,我正想著她。

獄警敲門。有人應門後,獄警開門讓我進去,他們留在門外等。在那小辦公室裡,我看到三個男子圍坐在一張金屬桌邊,分別是留著灰白短髮的那名監獄官員、一名便衣警察,以及維克蘭·帕特爾。

「哇靠!」維克蘭大叫,「哇,老哥,你看起來……真是他媽的慘!哇靠!哇靠!你們對這傢伙做了什麼?"官員和警察面無表情地互換了眼神,沒有回答。

「坐下。」那名官員命令道。我仍然靠著日益無力的腿站著。「請坐下。我坐下,盯著維克蘭,吃驚得說不出話。他那系在喉嚨上、垂在背後的黑扁帽,他那黑色背心、襯衫、帶渦卷飾的佛朗明哥長褲,似乎非常突兀,卻也是最令我安心的熟悉打扮。他的背心上繡著精細的旋渦紋和渦卷紋,令我漸漸頭昏眼花,我把視線焦點拉回他臉上。他盯著我,臉上擠出皺紋,臉上肌肉抽動。我已四個月沒照過鏡子。透過維克蘭擺出的怪臉,我相當清楚,在他眼中,我是如何逼近死亡。他拿出飾有套索圖案那件黑襯衫,也就是四個月前在雨中,他脫下來給我的那件襯衫。

「我帶來……我帶來你的襯衫……」他說得結結巴巴。

「你……你來這裡做什麼?"

「有個朋友要我來,」他答,「你一個很要好的朋友。哇靠,林,你看來像是被狗啃過似的。我無意惹你生氣,但你看來就像是被人殺死埋了之後,又給挖出來的樣子,老哥。沒事了。我在這裡,老哥,我會把你救出這個鬼地方。

那官員聽了這話,立即咳了一下,以肢體動作向那警察示意。那警察跟著也咳嗽一聲表示收到,隨即對維克蘭講話,臉上的微笑把他的眼角擠出皺紋。

「一萬,」他說,「當然是美金。

「媽的一萬?」維克蘭突然厲聲說,「你瘋了?一萬美金,我可以買走這裡五十個人。太扯了,老兄。

「一萬。」那官員以冷靜而權威的口吻複述。動刀打架時,知道在場只有自己一人帶槍的人,說起話就是這種口吻。他雙手平放在金屬桌上,手指此起彼落,好像在跳墨西哥小波浪舞。

「你他媽的免談,老兄。arrey(嘿),看看那個傢伙。你們把他整成什麼樣子,yaar?你們毀了那個傢伙。你想在這種情況下,他還值一萬嗎?"那警察從薄薄的塑膠公文袋裡取出一份活頁夾,滑到桌子的另一頭,維克蘭的面前。活頁夾裡有一張紙,維克蘭迅速看過後,撅起嘴,眼睛睜大,露出不敢相信的驚訝表情。

「這是你?」他問我,「你逃出澳大利亞監獄?"我若無其事地望著他,發燒的眼睛定定不動。我沒回答。

「多少人知道這件事?」他問那便衣警察。

「不多,」那警察用英語答,「但夠讓你花上一萬塊,封他們的嘴巴。」「啊!你夠狠,」維克蘭嘆氣,「我就不跟你講價了。真扯,半小時內我會籌好錢,把他弄乾淨,準備好,讓我帶走。」

「還有別的事,」我插嘴,他們全轉頭看我,「在我大寢室裡有兩個人,他們曾幫過我,舍監或獄警要他們多待六個月,但他們已服完刑期。我希望他們跟我一起走出大門。」那警察望向官員,露出詢問的眼神。他輕蔑地揮揮手,搖頭表示同意。小事一樁,那兩人將獲釋。

「還有一個人,」我平淡地說,「那人叫馬希什·馬爾霍拉。他付不出保釋金。不多,只要大概兩千盧比,我希望你們讓維克蘭付錢保釋他,我希望他和我一起出去。」那兩人舉起手掌,互換了一模一樣的不解表情。這種貧窮小人物的死活,從不構成他們功利野心或精神醒悟的障礙。他們轉向維克蘭。那官員伸出下巴,好似在說,他瘋了,但如果那是他想要的……維克蘭起身要離開,我舉起手,他隨即又坐下。

「還有一個。」我說。

那警察出聲大笑。

"aurek?」他邊大笑邊含糊不清地說。又一個?

「那是個非洲人,關在非洲院區,名叫拉希姆。他們折斷他兩條胳臂,我不知道是活是死。如果活著,我希望他也跟我一起出去。」

那警察轉向官員,聳起雙肩,舉起一隻手掌,露出疑問的神情。

「我知道那案子,」監獄官員說,左右搖頭,「那是個……與警方有關的案子。那傢伙和某個巡官的老婆幹了不可告人的事。巡官設計了一下,把他抓進這裡。這個畜生,一關進這裡,就打我一名舍監。實在辦不到。」

辦不到這字眼,像廉價雪茄的煙,在房間裡盤旋,大家陷入短暫的沉默。「四千。」那警察說。

「盧比?」維克蘭問。

「美金,」那警察大笑,「美金。另外加的四千美金。兩千給我們和我們的同事,兩千給娶了那個騷貨的巡官。」

「還有沒有,林?」維克蘭小聲說,神情認真,「我只是問問,因為我們這樣談下去,可以跟他們談個團體折扣,你知道的。」

我回頭望著他。發燒使我的雙眼刺痛,挺直背坐在椅上很費力氣,讓我流汗、發抖。他伸出手,俯身過來,把雙手放在我裸露的膝蓋上。我想起,可能會有體蝨從我的腿爬到他手上,但我無法推開那讓人安心的碰觸。

「沒事的,老哥,別擔心,我很快就會回來。一小時之內,會把你帶離這鬼地方,我保證。我會叫兩輛計程車來,給我們和你的朋友坐。」

「叫三輛來。」我答,這時我開始相信,我會恢復自由之身,講話的聲音高昂,聽來像是發自一個幽深而正逐漸敞開大門的新地方。

「一輛給你坐,另兩輛給我和那些人坐,」我,「因為……體蝨。」

「行,」他的身子瑟縮了一下,「三輛計程車,就照你說的。」

半小時後,我和拉希姆坐在黑黃色飛雅特計程車的後座,車子行走在建築堂皇而行人爭奇鬥豔的孟買市區。拉希姆顯然受了某種程度的治療,兩隻手臂裹上了石膏,但身子很瘦且有病,眼神里有著驚懼的神情。光是望著那對眼神,我就覺得作嘔。除了告訴我們想去哪裡,他從頭到尾都沒說一句話。我們在董裡區,哈桑·奧比克瓦擁有的一家餐廳放他下來,他下車時在哭,輕微而無聲地哭著。

我們繼續坐計程車,途中,司機一再透過後照鏡,盯著我憔悴、瘦削、捱過打的臉瞧。最後,我用粗俗的印地語理語,問他車上有沒有印度電影歌曲。他膛目結舌,回答有。車子一路按喇叭行駛於車陣裡,引擎運轉聲浪轟轟傳來。我點了我最愛的歌曲,他找到錄音帶,放進卡匣,把音量開到最大。就是那首,在大寢室裡一批批囚犯接力唱的那首歌。他們幾乎每晚唱。當計程車載著我,回到我城市的氣味、顏色、聲音時,我出聲唱著這首歌。司機也跟著一起唱,還不時往後照鏡裡瞧。人唱歌時都不會說謊或隱藏自己的秘密,而印度是個愛唱歌的國度,印度唱歌的人最喜歡的歌,是那種讓人在光哭還不足以發洩情感時求助的那種歌。

當我脫下衣服,丟進塑膠袋以便丟棄,站在維克蘭的淋浴間,讓強力熱水柱沖刷身體時,那首歌仍在我腦海中迴盪。我把整瓶滴露消毒藥水往頭上倒,用粗硬的刷子把藥水搓進皮膚。上千個大小口子和叮咬處大聲喊痛,但此時我腦海裡想的是卡拉。維克蘭告訴我,她已於兩天前離開孟買。似乎沒有人知道她去哪裡。我要怎麼找她?她在哪裡?她現在恨我嗎?她會不會覺得,我和她上床後就甩掉她?她會不會把我想成是那樣的人?我得待在孟買,她會回來的,會回這城市。我得留下來等她。我在浴室待了兩個小時,想事情,刷洗身體,咬緊牙關忍住痛。我走出浴間,環腰裹上浴巾,站在維克蘭的臥室,我的傷口發痛。

「哇!老哥。」他以低沉而難過的聲音說,同情地搖搖頭,縮起身子。他衣櫃正面有面全身大鏡子,我往鏡子瞧。先前我已用他浴室裡的體重計量過體重,四十五公斤,等於是四個月前我被捕時的一半。我瘦得像是從集中營歷劫歸來的人,全身形銷骨立,甚至臉部底下的顱骨都突出可見。身上到處是傷口和痛處,而傷口和痛處底下是呈龜殼紋狀遍佈全身的深層痕傷。

「哈德拜是從兩個離開你寢室的人得知你的訊息。那兩個人是阿富汗人,說曾在某個晚上,你去欣賞盲歌手演唱時,見到你和哈德拜在一塊,因此記得你。」我在腦海裡勾勒他們的模樣,試圖回想他們,但就是想不起來。阿富汗人,維克蘭剛剛說。他們想必很能保守秘密,因為關在那寢室的幾個月期間,他們從沒跟我講過話。不管他們是誰,他們是我的救命恩人。

「他們出獄後,跟哈德汗談起你,哈德找上我。」

「為什麼是你?"

「他不想讓人知道,是他把你弄出來的。那價碼已經高得離譜,yaar。如果他們知道是他付的錢,價碼大概還會更高。」

「但你怎麼認識他的?」我問,仍然一臉驚駭,著迷地望著自己所受的折磨和消瘦的身軀。

「誰?"

「哈德拜,你怎麼認識他的?"

「在科拉巴,誰都認識他,老哥。」

「是沒錯,但你怎麼認識他的?"「我替他做過一件事。」

「哪種事?"

「說來話長。」

「我有的是時間,如果你不急的話。」

維克蘭微笑,搖頭。他站起身,走到臥室另一頭,在充當他私人吧檯的小桌子旁,倒了兩杯飲料。

「哈德拜的一名手下在夜總會打了一個富家公子哥,」他開始說,遞給我飲料,「把他打得很慘。據我所聽到的,那個公子哥是自找的。但他的家人堅持要控告,還有警察當他們的後盾。哈德拜認識我爸,從我爸那裡得知我認識那個年輕人,我們上同一所大學,yaar。他找上我,要我去打探,他們要多少錢才肯撤掉官司。他們獅子大開n要很多錢,但哈德拜照付,而且付了更多的錢。你也知道,他大可以好好教訓他們,把他們嚇得屁滾尿流。他大可以他媽的殺掉他們,yaar。殺光他媽的那一家人。但他沒有,他的手下做錯事,na?因此,他想做該做的事。他付了錢,大家皆大歡喜。他是個很好的人,那個哈德拜,真正的狠角色,如果你知道我意思的話,但他人很好。我爸尊敬他,欣賞他,而那可不簡單,因為能讓我老爸尊敬的人不多。你知道嗎,哈德拜告訴我,他希望你為他賣命。

「做什麼?"

「別問我。」他聳聳肩。他開始從衣櫃裡拿出一干淨燙平的衣服,丟到床上。短襯褲、長褲、襯衫、涼鞋,我一件件收下,開始穿。「他只告訴我,等你覺得身體恢復得差不多了,帶你去見他。林,我想過如果我是你,我會怎麼做。你得先養壯自己,得快快賺些錢,需要像他那樣的朋友,yaar。關於澳大利亞那件事,老兄,那可真是他媽的精彩故事。你逃亡這事,真他媽的很不簡單。只要有哈德拜當靠山,你在這裡就會沒事。有他挺著,沒有人敢再這樣對你。你有了一個很有勢力的朋友,林。在孟買,沒人敢惹哈德汗。」

「那你為什麼不替他賣命?」我問。我知道自己說話的口氣很不中聽,我其實無意這樣,但那時候,捱打的回憶仍揮之不去,體蝨仍在撕咬我全身的皮膚,叫我處處發癢。我不管說什麼,都是那樣的口氣。

「哈德拜從沒邀請我,」維克蘭平淡地回答,「即使他真的邀請我加入,我想我也不會接受,yaar。

「為什麼不?"

「我沒像你那樣需要他,林。那些幫派分子,全都是相互需要,你懂我意思嗎?他們需要哈德拜,一如哈德拜需要他們。我沒有那麼需要他,但你需要。

「你講得很篤定的樣子。」我說,轉頭看他。

「我是很篤定。哈德拜他告訴我,他找出是誰讓你被捕,關入牢裡。他說有個有力的人,很有影響力的人,害你被關進牢裡,老哥。

「誰?"

「他沒說,他告訴我他不知道,或許他只是不想告訴我。無論如何,林,我的好兄弟,你正膛進一趟神秘莫測的渾水。在孟買,壞蛋不亂搞事,這點你目前已有深刻了解,而你在這裡如果有了敵人,就得竭盡所能找靠山自保。你有兩條路可走,不是離開這城市,就是找火力支援,就像電影《ok鎮大決鬥》裡那些人那樣,你懂吧?"「你會怎麼做?"他大笑,但我的表情沒變,他迅速收回大笑。他點起兩根菸,遞一根給我。「我?我會他媽的很不爽,yaar。我穿這個牛仔玩意兒,不是因為我喜歡牛,而是因為我喜歡過去那些牛仔傢伙的行事作風。我,我一定會想查出是誰整我,會想狠狠報復那個傢伙。當我淮備好時,我會接受哈德拜的提議,去為他賣命,報仇。但那是我,我是個印度壞蛋,yaar。印度壞蛋會這麼做。」

我再度看著鏡中的自己。新衣服穿在身上,像在裸露的傷口上撒鹽,但也蓋住我身上最慘不忍、睹的地方,我看來比較沒那麼嚇人,沒那麼突兀,沒那麼醜惡。我對鏡子微笑。我練習著,想回憶自己微笑的樣子。那有點效,我差不多回想起怎麼微笑。然後,一個新表情,根本不屬於我的表情,鑽進我灰暗的眼神里。絕不再有。我不要再受那種痛,不要再受那種飢餓威脅。我流浪的心不要再受那種恐懼撕扯,我的眼神告訴我,無論如何。從今以後,無論如何。

「我已準備好見他,」我說,「我現在就準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