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是指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又稱從刑,它既可作為主刑的附加刑適用,又可獨立適用,包括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和驅逐出境。
罰金
罰金其實就是交錢,是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刑可以作為主刑的附加刑,也可以做為單獨的處罰。
罰金的數額有以下三種情況。
1.沒有規定確定的數額,意味著它只有下限沒有上限,下限最少是1000元,未成年人最少是500元,但是上不封頂。
2.規定了相當確定的數額,比如信用卡詐騙罪,基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2萬以上20萬以下的罰金。
3.倍比罰金制,就是以違法所得或犯罪涉及的數額為基準,處以一定比例或者倍數的罰金。常見於經濟犯罪中,比如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如果銷售金額在200萬元以上,處15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和兩倍以下的罰金,這就是根據銷售金額來作為一個基準來確定倍數。
罰金數額,需要考慮犯罪情節、犯罪人的經濟狀況綜合決定,不然,判處罰金無法執行。但是罰金可以一次或分期繳納,隨時繳納,延期或減免繳納,這意味著罰金能夠以將來的錢作為執行物件。
剝奪政治權利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分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實質上是一種資格刑,由公安機關執行。
它剝奪的許可權有四種。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一般情況,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只限於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但是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因此,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既不能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也不能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
2.六大政治自由,即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需要注意的是,儘管出版自由被剝奪,但並非沒有著作權,出版權只是著作權中的一個內容,著作權中很多權利可以由他的繼承人來主張。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即不能擔任公務員。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這四項許可權是同時被剝奪的,死刑和無期徒刑應當剝奪政治權利,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也應當剝奪政治權利。故意殺人、強姦、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如果張三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沒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那在這10年內有沒有政治權利?千萬注意,張三在主刑執行期間是有政治權利的,每次選人大代表都要推流動票箱到監獄去,供那些沒有被剝奪政治權的犯人行使民主權利。
沒收財產
沒收財產是把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部分或全部強制無償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執行機關是人民法院。
沒收財產可以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全部或部分。但是不能株連,只准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不得沒收歸其家屬所有的財產。同時從人道主義考慮,應當為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如果張三受賄400萬,被判沒收財產400萬,其實從張三的個人財產中一共收繳800萬。因為有400萬叫追繳犯罪所得,還有400萬屬於沒收。
罰金和沒收財產都是財產刑,只針對貪利性犯罪,對於非貪利性犯罪,一般不能適用財產刑,放火罪、交通肇事等就不能判處財產刑。但是有例外,比如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罪可以沒收財產。
驅逐出境
驅逐出境是指強迫犯罪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離開中國國境的刑罰方法。
驅逐出境,由公安機關執行。它僅對外國人、無國籍人適用。另外,驅逐出境既可獨立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附加適用時須待主刑執行完畢,才能執行驅逐出境。
數年前緬甸有位楊姓女子,在安徽因拐賣婦女被捕,後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要執行驅逐出境。鑑於其國籍、身份等因素,警察奔波3000公里,跨越5省,將其送至雲南瑞麗邊防口岸將該名女子驅逐出境,估計驅逐出境的費用還是由國家承擔的。
想一想
丈夫犯罪被判處沒收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