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凱特

她沒有對我造成一丁點傷害,

我怎能待她這般無情?

無人知曉我此刻的感受,

我的心中滿是哀慼。

噢,當我置身於黑暗的地牢,

憂傷的思緒浮現不停,

我所做出的殘酷行徑,

歷歷在目無比清晰。

當我躺在牢房之中,

那些可怕的景象湧上心頭。

被我殺害的愛人的倩影,

映入了我的眼睛。

撒旦啊,你這強大的魔鬼,

為何要操控我的身體?

噢,為何我會任由你的鎖鏈

纏住我那顆軟弱的心?

她是世上最好的女子,

在我眼中無人能比,

全由那嫉妒的怒火所致,

哈麗雅特·西格死在了我的手裡。

願我的下場是一聲警鐘,

讓全人類都能引為教訓。

想想我那不幸的命運,

把我牢記在你的心底。

願你身邊的愛人和知己,

深愛你無論你是富是貧,

願天上的主賜福於你,

人生苦短但能稱心如意。

雖然絞索在惡棍的脖子上收緊的場面凱特已經見過許多次了,但目睹血親被處決顯然不可同日而語。看到自己的親屬們身著喪服,凱特的內心是否有所觸動,我們永遠不得而知。同樣,我們也不知道親戚們是否認出了凱特——這個無禮的吟唱者在寒冷的空氣中大聲吼唱著她的歌謠。

如果《黑鄉號》上說的屬實,那麼凱特與湯姆的歌謠在那天大賺了一筆。兩口子的業績如此之好,以至於他們「用這筆收入預訂了區營馬車的內側座位,從斯塔福德風風光光地返程」。康韋用這筆錢投資了一頭驢和一輛手推車,又讓他在比爾斯頓的印刷商加印了411份詩稿,等「下週一在固定攤位上」出售。據說康韋甚至獎勵了凱特「一頂裝飾著鮮花的帽子」。「他們的生活方式就是如此,」文章繼續寫道,「兩人在溫斯伯裡外一個叫莫克斯利的村莊住了一段時間。」康韋多年來一直四處尋找機會,就是想能這樣行一次大運。他並沒有安於現狀,而是把目光投向了倫敦,想要在倫敦定居下來,「在那裡他的押韻才華……會得到更充分的賞識」。

《黑鄉號》對兩人生活描述的真實性一直受到質疑,但康韋的退役金記錄確實支援了這一說法,即這兩人從這一時期開始在倫敦待得更久了。他們之所以決定在首都定居,一部分可能是因為康韋想要出人頭地,但或許也有其他因素的作用。如果說凱特在父母去世後學到了什麼,那無疑就是,她真正的家人不是住在伍爾弗漢普頓的那些人。倫敦是她小時候住的地方,也是她姐妹們的所在之處,經過多年的漂泊,現在是凱特回頭的時候了。

15妹妹的守護者

艾瑪總是試圖做正確的事。作為大家庭中的二女兒,她曾經從母親手中接過一個又一個號啕大哭的嬰兒。她學會了煮湯,為小寶寶更換弄髒的尿布,看住剛學步的孩子以免他們靠近燒紅的煤炭和行駛的馬車。她一直照看著哥哥阿爾弗雷德,在他癲癇發作時幫助他,明知沒有回報依然堅持照顧著兄長。是艾瑪幫著護理臨終的母親,是艾瑪試圖寬慰生病的父親,是艾瑪學會了讀書寫字,為了養活兄弟姐妹而外出幫傭,是艾瑪為這些孤兒該怎麼活下去而操心不已。艾瑪把凱特送到了伍爾弗漢普頓,希望她能有個好歸宿,而自己則繼續留在崗位上,一邊盡職地刷碗洗衣、伺候中產家庭,一邊默默地把自己的收入存起來。1861年左右,25歲的她遇到了詹姆斯·瓊斯,這個人是她姐姐哈麗雅特的鄰居,家住在克勒肯維爾。詹姆斯和他的家人是制燭匠,也就是那些製作和銷售蠟燭的人,這一度是個受人尊敬的職業,有自己的行會,直到煤氣燈和家用煤氣噴嘴開始取代蠟燭。艾瑪做了她那個時代的女人應該做的事情;11月11日,她嫁給了這個追求她的男人。隨後孩子們相繼降生,總共有六個。

凱特離開家後,她的四個姐姐繼續著她們的生活,彼此的關係如同樹根一樣緊緊纏繞在一起。在整個19世紀61年代,這幾名曾經教導和撫養過凱特的女子,都設法從泰晤士河以南的伯蒙德賽搬到了史密斯菲爾德肉市場附近的工人區克勒肯維爾。她們在同一個教堂——聖巴拿巴堂——結婚,住在相隔不過幾條街的地方。艾麗莎在1859年嫁給了當地的屠夫詹姆斯·戈爾德,而哈麗雅特和羅伯特·加勒特在同居了一段時間後(沒懷孩子),於1867年舉行了婚禮。只有伊麗莎白把家安在泰晤士河對岸的格林威治,和丈夫托馬斯·菲舍爾住在一起。儘管家裡孩子越來越多,還要料理家務,但姐妹幾個仍然定期聯絡,交流八卦和新聞。有一天,她們收到訊息說凱特回倫敦了。

那個失去母親的15歲女孩,曾被艾瑪像包裹一樣寄給了未知收件人,等到回來時她已是一個成熟的女人,有了自己的孩子和一個她稱之為丈夫的男人。然而,凱特很是小心,不願向姐姐們透露她生活的太多細節。最初,她告訴艾瑪,她和康韋已經在伯明翰定居,同時故意略去了自己的流浪經歷。她的婚姻狀況和空蕩蕩的無名指或許也會引來疑問,同樣引人好奇的還有她前臂上的文身,上面粗劣地刻著托馬斯·康韋的名字縮寫。

儘管文身在19世紀末短暫地風靡一時,但在維多利亞時代中期,沒有什麼符號比文身更能與社會底層聯絡在一起。傳統上,身體藝術是水手的專利,他們曾前往亞洲和大洋洲的一些地方,在那裡用墨水裝飾自己的身體是很常見的。文身的做法跟隨他們回到了英國,與之相伴的還有海員那貧窮、墮落和為非作歹的名聲。士兵們也以在四肢和軀幹上永久地繪上名字的縮寫、團徽和其他圖案而聞名。托馬斯·康韋應該經常能見到軍隊同伴在二頭肌上用墨水紋著的蛇、心臟、十字架和愛人的名字。然而,雖然大眾可以原諒男人毀傷自己的身體,以彰顯男子氣概和冒險精神,但女人的文身卻不被如此寬容地看待。大眾認為女人身上的文身不僅嘲弄了認為女性應該純潔美麗的成見,還讓她變得像個男人。文身是骯髒和痛苦的;在19世紀,文身使用的只有一根針、一罐墨水,再加上持續不斷的戳刺。任何尋求這種體驗的女性都在挑戰她「柔弱的天性」,並且將永久地改變上帝賜予她的外貌。就像凱特所做的許多決定一樣——不結婚、非婚產子、過流浪的生活——在身上文身是極為叛逆的行為。這很可能是托馬斯·康韋提議的,他或許也在自己手臂上文了她名字的縮寫。也許正是通過這種方式,這對伴侶在沒有結婚戒指和教堂儀式的情況下,以自己的方式莊嚴宣告了對彼此的承諾。

無論哈麗雅特、艾瑪、艾麗莎和伊麗莎白私下裡對妹妹回倫敦這件事是如何議論的,至少從這一舉動中能看出凱特希望改變自己的生活。到了1868年,她和康韋在小屋寓所13號的小房子裡定居下來,據說家裡頭「乾淨又舒適」。這個地方靠近威斯敏斯特的貝爾街,離克勒肯維爾有相當一段距離,這一選擇可能反映了她與家人之間的關係還不穩固,經常在親密和對抗之間搖擺不定。同年,她生下了第二個孩子托馬斯·勞倫斯·康韋,我們不知道凱特的姐姐們有沒有在她分娩時幫忙,但到了1869年3月,她已經滿心歡喜地用大姐哈麗雅特的名字為新出生的女兒命名了。

如果說康韋帶著妻子和孩子來到倫敦是為了實現他的雄心壯志,那麼不到三年,他的願望就落空了。雖然首都為歌謠和小書的銷售提供了更廣闊的市場,但托馬斯看來並沒能在這裡完全立足。19世紀末,倫敦已經有數百甚至數千人在街上唱歌和賣歌。更倒霉的是,這些小販的主要出沒地之一正是威斯敏斯特,小販要飯的名聲和唱歌的名聲一樣響亮。在過去,這樣的挫折不會阻礙康韋和凱特,他們只會切斷泊繩,哪裡有活兒就往哪裡漂去;然而現在,年幼的孩子像錨一樣將他們拴在一處。儘管有心臟病,托馬斯還是重新幹起了體力活兒,以維持生計。有一段時間,他靠著給磚匠做幫手,成功地賺到錢支付房租和不多的伙食費,但這段好日子是短暫的。錢和食物很快就告急了,小小的哈麗雅特·康韋吮吸著母親沒有奶水的乳房,日漸衰弱下去。不到三週,凱特就上報說嬰兒死於營養不良,她在懷中感受到了嬰兒最後的抽搐。

也許正是這一事件,促使康韋在那年年底考慮去倫敦以外的地方找工作。那年冬天,他往北走,到約克郡去碰運氣。他不在的時候,凱特帶著七歲的安妮和兩歲的托馬斯來到格林威治附近的阿比伍德,可能是住到了姐姐伊麗莎白和菲舍爾的家裡。由於菲舍爾一家到1871年已經有八口人,凱特在那裡也無法久住,到了1月21日,凱特、安妮和小托馬斯不得不來到了格林威治聯合濟貧院的大門前。

去濟貧院一開始只是一種渡過難關的權宜之計,但很快就演變為凱特的生活方式。在接下來的十年裡,每當遇到困境,凱特就會跑去投靠濟貧法委員會。1873年8月15日,她在南華克濟貧院的產房裡生下了另一個兒子喬治·阿爾弗雷德·康韋。記錄顯示,她在濟貧院的居留時間長短不一,從數週到數月都有。每一次,即便不是帶著所有孩子一起,凱特身邊都至少有一個孩子陪同。

對於身無分文的婦女來說,帶著孩子進入濟貧院會出現不少複雜的問題。根據《濟貧法》,有私生子的單身母親無權獲得「院外救濟」,即教區為有住所的貧困家庭提供的救濟品。當局擔心,向有住所的不道德女性提供經濟支援,相當於國家在補貼賣淫。儘管他們知道許多像凱特這樣的貧困婦女和同居伴侶間是一夫一妻的事實婚姻關係,但他們並不會真正去區分「墮落女子」和公認的妓女。對「上流社會」而言,只要不是通過合法婚姻生下的孩子,就一律歸為罪惡結合的產物。一旦進入濟貧院的大門,濟貧法委員會就可以自由地判定誰是良家婦女,誰是過街老鼠,將墮落女子與容易受影響的年輕女孩隔開,或者讓那些生下私生子的母親吃摻水的稀粥以示懲罰。

一旦母親領著孩子穿過被稱為「淚之拱門」的地方,無論母親的婚姻狀況如何,這一家人的入院程式都是一樣的。院方將所有人按性別和年齡分開,收走衣物和隨身物品,命他們進入浴室洗澡,並穿上濟貧院的統一制服。根據《濟貧法》的規定,七歲以下的兒童可以留在母親身邊,睡在她又髒又硬的床上,在母親撿麻絮的時候坐在一旁的長凳上玩耍。7—14歲的兒童會由院方從他們的父母身邊帶走,送進單獨的教育設施中生活。只要兒女還在院裡,父母就被允許每週在食堂與孩子「會面」一次。1876年11月,當凱特肚子裡懷著第四個孩子弗雷德里克來到格林威治聯合濟貧院時,3歲的喬治·阿爾弗雷德得到允許留在她身邊,而時年13歲的安妮和8歲的托馬斯被送去了薩頓的工業學校。儘管濟貧院聲名狼藉,但是它也常常能帶來一些正面影響,特別是在貧困兒童的生活中。聯合濟貧會堅持要求濟貧院每天提供至少三小時的識字和算術課程,這意味著許多孩子至少在表面上能夠獲得教育。人們相信,通過這些教育手段,兒童將有機會走出他們的父輩和祖輩陷入的貧困陷阱。為了進一步實現這一目標,政府在1857年制定了一系列規定以擴建所謂的工業學校,這些學校不僅極力使窮孩子擺脫濟貧院的不良影響,還帶他們遠離市中心的髒亂環境,為他們提供務實的教育。這種教育形式相當於職業培訓和正規學校教育的結合,目的是讓學生擁有掙一份體面收入的能力。男孩接受制鞋、裁縫、木工、音樂等行業的培訓;女孩則學習在家中能做的手藝,比如女紅和編織,為她們日後從事家政服務做準備。

安妮和她的弟弟托馬斯·康韋在薩頓就讀的學校吸收了來自倫敦東南部教區的大部分濟貧院兒童,並以能容納多達一千名貧困學生為傲。在19世紀71年代,這所學校的設施被認為是最先進的,包括有數間氣派的廚房、一間洗衣房、多間盥洗室、一間鍋爐房和一臺能將淡水抽入學校水箱的蒸汽機。除了開放式的寬敞樓梯間、宿舍和教室外,還有一些教授技能課的工作間,以及一片用來對學生進行農業教育的農場。與凱特就讀的小型慈善學校道蓋特相比,聯合濟貧會提供的設施讓孩子們更有機會獲得一個光明的未來。曾在薩頓就讀的匿名人士r.在回憶錄中說到,他在校期間既受到過一些老師的溫情鼓勵,也遭到另一些老師的粗暴對待。不過,總的來說,薩頓提供了比格林威治聯合濟貧院更乾淨的床鋪、更豐富的食物和更怡然的環境,還能伴著小風琴唱歌和演奏樂器。這裡的制度對他產生了無比積極的影響。「在薩頓,」他總結說,「我徹底脫貧了,因為我下定決心,無論如何都不再以窮人的身份進入濟貧院。」

凱特的弟弟妹妹托馬斯、喬治和瑪麗,在他們的父親去世後被從伯蒙德賽濟貧院送到了薩頓。從薩頓對這三個人的生活產生的影響中,也能看出其辦學的成功。幾年內,喬治·埃多斯被培訓成了一名鞋匠,托馬斯·埃多斯則學習了音樂,並加入了駐普雷斯頓的諾丁漢郡第45步兵團的軍樂隊。瑪麗在她的「家事學習」中也表現得足夠優秀,被分配工作當上了女傭。如果凱特在1857年的時候能再小一歲左右,她也可能從薩頓的教育計劃中受益,並走上一條不同的人生道路。

到19世紀71年代末,凱特似乎面臨著一種悖論式的難題。像許多工人階級婦女一樣,她陷入了一個惡性迴圈:康韋不得不離開倫敦去找工作,但一旦這樣做,他就等於拋下了同居伴侶和孩子,害他們沒人養活。女人不管是在普通工廠、血汗工廠或洗衣店裡幹活兒,還是在街上賣東西或在家裡做計件工作,都不可能掙到足夠的錢來滿足一家人的開支,使自己和小孩不至於淪落進濟貧院。更糟糕的是,等康韋真的回家了,他還會打人。

康韋的缺席和家庭面臨的極端困苦開始導致他們肢體上的衝突。凱特的姐姐們和她的女兒都注意到了他們關係的惡化。儘管艾瑪稱「總體而言,他們在一起生活得很快樂」,但「兩人之間的爭吵」已經變得難以忽視。根據安妮和艾瑪的說法,康韋立誓戒酒,兩人的分歧因凱特「酗酒成性」而加劇。在這一點上,兩口子似乎「永遠無法達成一致」,時間長了,安妮和她的姨媽們都相信,捱打是凱特咎由自取。

這種態度與維多利亞時代工人階級對家庭暴力的看法不謀而合,即經常把暴力行為的發生歸咎於婦女本人。家庭中一定程度的暴力被認為具有懲戒作用。丈夫對扇耳光教訓人毫無悔意,妻子則常常覺得自己是「自找的」。很多過錯都可能招來丈夫的不悅,單子列出來能有一長串,包括使用粗話、拒絕丈夫的性要求、不服從命令、「以下犯上」,或者僅僅是挑戰到了丈夫在家庭中的優勢地位。不過,在這些家暴案中,似乎沒有什麼因素能比酒精更為重要。一個喝醉的男人和一個不同意妻子喝醉的戒酒的丈夫,都有可能毆打妻子。在審判中,妻子長期酗酒常常被配偶成功地用作辯護理由,以反擊對自己施暴的指控。1877年,也就是凱特和康韋的關係因為類似的原因開始破裂的那一年,一本法律教科書《刑罰原則》將毆打妻子描述為一種「犯罪嚴重程度差異極大」的罪行。該作者總結說,雖然在一些重案中,施暴者可能會被判處監禁,但大多數身體虐待事件被認為過於「微不足道,幾乎可以說是合理的」。

然而,這種容忍也是有限度的,不是每個社群或家庭都對此視而不見。雖然鄰居和朋友可能會避免在家庭糾紛中進行直接的身體干預,但他們所在的社群還是會通過觀察女方的外表,或是提醒男方外面能聽見家裡的動靜,來密切監視交戰中的夫婦。周圍人採取的行動大多是間接的,通常是在女方覺得有必要躲開丈夫的怒火時,為她提供避風頭的地方。埃多斯家的姐姐們正是選擇以這種方式來應對凱特不斷惡化的家庭狀況。

在1876年11月至1877年12月的一年時間裡,凱特至少七次進出過濟貧院和臨時收容所。1877年8月6日,她因醉酒和擾亂治安而被捕,並被送往旺茲沃思監獄服刑14天。每一次她都帶著幾個或全部的孩子,包括入獄的那次。當凱特的生活變得一片狼藉時,是艾瑪幫助她重整旗鼓。根據《倫敦每日新聞》的一篇採訪,在最低谷的時候,凱特養成了去她姐姐家門口乞求幫助的習慣。艾瑪回憶說,她妹妹被康韋打得「面目全非」。凱特的情緒因為喝酒而變得愈加脆弱,經常忍不住抽泣。「我要是能像你一樣就好了。」她會哭著說。儘管艾瑪不過是在布里奇沃特花園擁有幾個破房間罷了,或許並不值得羨慕,但對妹妹凱特來說,姐姐的生活代表了她可望而不可即的一切。

情況變得越來越糟。這一年的12月,凱特再次與康韋陷入激烈爭吵。聖誕節前不久她離開了康韋,帶著9個月大的弗雷德里克到臨時收容所過夜。在聖誕節到來前,他們達成了某種形式的臨時和解,要在這一天和凱特的姐姐們及其家人一起度過。遺憾的是,這節日過得並不順利。埃多斯家的女人們看到凱特鼻青臉腫的模樣震驚不已。艾瑪回憶道,「她的兩隻眼睛都瘀青了……一張臉慘不忍睹」。康韋的態度同樣嚇壞了她。「那個叫康韋的男人,」艾瑪輕蔑地提道,「似乎很喜歡凱特。」然而她感到很難理解這兩人之間怎麼會有感情,尤其是看到妹妹如此明顯地「遭受他的虐待」。令艾瑪十分看不慣的是,康韋對自己的行為毫無愧疚之心,還當著眾人的面惱怒地嘆氣說:「凱特,我遲早會為了你被吊死的。」無論那次家庭聚會上發生了什麼,在姐姐們眼裡,凱特的表現也沒比康韋好到哪裡去。也不知道是由於酗酒還是其他原因,總之艾瑪表示她們之間出現了裂痕,最終她和哈麗雅特同凱特完全斷絕了關係。不幸的是,這種家人間的疏遠狀態還將持續下去。

像許多陷入家暴迴圈中的婦女一樣,凱特總是會回到康韋身邊。兩人經歷過穩定和爭吵、和諧與混亂,孩子們的生活也被他們的關係不斷折騰著。經濟上的長期窘迫使他們必須頻繁搬家,從威斯敏斯特搬到南華克和德特福德,逼不得已時還要租住單人間或求助於寄宿屋。然而,由於安妮已經長大,可以照顧弟弟妹妹和打理家務了,凱特在選擇工作時就不再有顧慮。她有時在洗衣店工作,有時為經濟條件較好的鄰居打雜,但在19世紀71年代末,她似乎又開始和康韋一起叫賣歌謠了。

1879年,他們經常叫賣的地方是在磨坊巷,這是一條靠近伍利奇軍營的小商業街,聚集著各種各樣的攤販和貨郎向居民和士兵兜售東西。11月4日,11歲的托馬斯和他6歲的弟弟喬治陪著父母在街頭唱歌和吆喝。最後,夫婦倆囑咐兩個兒子在原地等候,也就是讓他們等在磨坊巷8號門口,然後雙雙離去。不料孩子們等到天色變暗,還是沒有人回來接他們。警察問了孩子們一些問題,並把他們護送到格林威治濟貧院,多年來孩子們對那裡已經十分熟悉。將近一個星期後,警察才找到凱特,並勒令其領回孩子。在這次事件過後,11月11日那天,類似的情況再次上演。這一次,251號警員在街上發現「被母親遺棄」的孩子們,並將他們護送到了濟貧院。這回,警方沒能找到凱特。取而代之的是,將近一個月後,16歲的姐姐安妮被叫去接兩個弟弟。在這段時間裡,凱特去了哪裡,誰也說不清楚。當然,她的行為讓人對她的精神狀態和酗酒程度產生了許多疑慮。在這一年的早些時候,凱特痛失了襁褓中的弗雷德里克,這難免讓她原有的問題變得更為嚴重。

凱特和康韋那充滿摧殘和虐待的關係一直拖延到了1881年。儘管這一年的人口普查記錄顯示,他們和兩個兒子一起住在切爾西下喬治街71號的一個房間裡,但兩人其實在秋天時已經分手。當記者採訪康韋和他的女兒時,他們都回想不起分手這件事發生的確切日期;但是,康韋很快就把自己描繪成了受害者。根據他的說法,由於凱特酗酒,他覺得自己有必要離開她,並且也盡力把孩子一起帶走了。埃多斯家的姐姐們駁斥了這種說法。伊麗莎白聲稱,妹妹離開康韋是「因為他對她很不好」,安妮補充說,「在他們真正分手之前,她(凱特)從來沒有一次和他待在一起超過12個月」。兩人的分手已經醞釀很久,不過當分手的那一刻真的到來時,雙方都鬆了一口氣。

和康韋的關係破裂後,有一段時間,凱特似乎轉而向姐姐伊麗莎白尋求幫助,但這種關係也沒有持續很久。跟艾瑪和哈麗雅特一樣,伊麗莎白很快就發現妹妹的行為令人無法忍受。同年9月,凱特再次被指控醉酒鬧事,她一邊向路人口吐汙言穢語,一邊被警察從街上拖走。這一次,地方法官沒有讓她坐牢服刑。然而,法律能寬容她,家人卻不能。到這一年年底,伊麗莎白也與她的妹妹斷絕了關係。

現在,沒有了伊麗莎白,沒有了康韋和兒子,沒有了艾瑪和哈麗雅特,凱特找到了唯一還沒和她斷絕關係的姐姐——艾麗莎,想要尋求她的陪伴。

艾麗莎·戈爾德在1881年之前的某個時候死了丈夫。她過去是一名屠夫的妻子,儘管丈夫做的行當需要技術,也受人尊敬,但家裡的經濟狀況很困難。艾麗莎在全無保障的情況下就成了寡婦,因此,就像同階級的眾多婦女一樣,她的處境因喪夫而受到嚴重影響。由於沒有存款或撫卹金,兒子也沒有大到可以掙一份像樣的工資,艾麗莎必須儘快再找一個伴。關於查爾斯·弗羅斯特這個被她稱為第二任丈夫的人,人們所知甚少。兩人都是喪偶之人,按照許多工人階級男女在配偶去世後和他人另結伴侶的傳統做法,他們選擇不正式跨入婚姻。在一次採訪中,艾麗莎稱她的「丈夫」,「在碼頭工作,負責從船上卸水果」,偶爾在利物浦街車站賣關於腳踏車的書。

在詹姆斯·戈爾德去世以前,艾麗莎一直住得離幾個姐姐很近,不是在克勒肯維爾就是在霍克斯頓。喪偶後,由於認識了查爾斯·弗羅斯特,艾麗莎搬到了白教堂。至少從1881年起,弗羅斯特夫婦就居住在特勞爾街6號的一個閣樓房間裡,同住的還有艾麗莎的兒子以及弗羅斯特和前妻生的女兒。艾麗莎的新住所遠不是什麼好地方。以前在霍克斯頓的時候,她住在一個既有窮人也有富裕階層的混合區,但現在住的特勞爾街卻是斯皮塔佛德最臭名昭著的貧民窟之一。凱特就是到這種地方拜訪她的姐姐的,每次少說也要討一兩個硬幣,有時還要蹭飯吃或是蹭床睡。

弗勞爾迪恩街55號是凱特姐姐家附近的一家寄宿屋,那一年,每當手頭有4便士,凱特就會在那兒租一個床位。這個後來被稱為「庫尼家」的地方,也是約翰·凱利的首選住處,這個男人將填補托馬斯·康韋的空位。用凱利的話說——雖然一看就是被記者修飾過的——他「第一次將目光投向」凱特是在她住在弗勞爾迪恩街55號的時候。在「一段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日子後」,兩人對彼此產生了好感,「並決定把關係固定下來」。

如果說埃多斯家的女人不喜歡托馬斯·康韋,那麼她們對約翰·凱利的鄙夷似乎有過之而無不及。艾瑪認為,凱特的生活在離開康韋后「變得更差了」;至少當她和那個家暴犯在一起時,「她的家是乾淨舒適的」。而和凱利在一起時,她沒有家,只有一張在廉宿的簡陋且經常沒著落的床。儘管凱利被形容為「安靜而無害」,這點上比康韋要好得多,但在凱特的家人眼裡,他有一個康韋沒有的重大問題:他喝酒,而且喝得很兇。安妮曾指責母親把家給搞散了,她十分明確地表達了自己對凱利的感覺:「我從來沒有和他說過話,也不喜歡他。」

不管凱特的家人怎麼想,一旦擺脫了虐待自己的人,凱特的生活雖然還是一樣不穩定,但她比以前要快活多了。她和凱利都喜歡喝酒,兩人的歡歌笑語使他們在庫尼家同住的宿客中間很受歡迎。根據報紙對弗勞爾迪恩街55號住民的採訪,凱特隨時準備好為大家獻歌一曲,而且常常毫不猶豫地把手頭僅剩的4便士分給那些沒能籌到夜宿費的人。有一段時間,她和約翰兩人都有工作;像伊麗莎白·斯特賴德一樣,凱特為該地區的猶太家庭打雜,約翰則在集市上幹體力活兒,不過這份收入總是少得可憐,而且從來都靠不住。

雖然他們把弗勞爾迪恩街55號視同自己的家,但他們和大多數住在白教堂寄宿屋裡的人一樣,不是每晚都有錢在那裡過夜。凱利在他的研訊陳詞中明確表示,他和凱特可能會在庫尼家、弗勞爾迪恩街52號、臨時收容所或是街上過夜。凱特作為一個經常倒街臥巷的人,在斯皮塔佛德的露宿者中很出名。在她被謀殺後,幾名無家可歸的婦女是第一批站出來指認她的人。據稱「有11到21個沒錢住宿的流浪者」經常被人看到蜷縮在多塞特街附近的一個棚子裡,而她就是其中之一。

凱特和凱利僅夠餬口的生活不允許他們在任何一個地方逗留太久。臨時收容所的記錄顯示,從1883年開始,這對夫婦似乎經常到肯特郡去找工作,並在倫敦、達特福德、賽文奧克斯和查塔姆等地間遊蕩。凱特從未放棄過叫賣,對她來說,這既是一種掙錢手段,也是一種生活方式。經過21多年的漂泊,這種生活在她眼裡可能比定居的生活更為自在。正如康韋教給她的那樣,做小販可以不用對任何人負責——哪怕是家人。

凱特與凱利在一起後,連姐姐艾麗莎和女兒安妮都試圖與她保持距離。安妮十幾歲就離開了家,選擇和一個叫路易斯·菲利普斯的燈黑包裝工同居,後來又與之結婚。安妮在其母親的死因研訊中說,凱特對小兩口糾纏不已,經常出現在他們家門口,醉醺醺地乞求施捨。這種情況變得令人難以忍受,菲利普斯夫婦不得不搬家躲避她。安妮抱怨說,只要母親還酗酒,她們就不可能正常相處。1886年8月,兩人的關係到了崩潰邊緣。安妮的第三個孩子即將出生,在這個時候,她請求母親過來幫忙。凱特同意在女兒「分娩」期間陪著她,但堅持要為此收取報酬。安妮不情願地答應了,結果不久後發現母親拿到錢出去「大喝了一通」。安妮說:「這件事引發了矛盾……我們分開時鬧得很不開心。」孩子生下後還不到一週,安妮就把凱特趕了出去,並決定再也不和她有任何瓜葛。菲利普斯夫婦搬離了他們在伯蒙德賽國王街22號的家,而且沒有留下新地址。

和其他人相比,也許約翰·凱利最適合凱特的地方在於,他似乎極少給凱特壓力。儘管所有認識他們的人,從凱特的姐姐到他們在庫尼家寄宿屋的朋友,都證實這兩人「對彼此很忠誠」,凱特「從未劈腿其他男人」,但他們的結合似乎更多的是出於現實的考量,而非情投意合。凱利稱凱特為妻子,但凱特更願意用康韋的姓,她堅持認為自己和康韋才是合法夫妻。凱特只在需要省事的時候才使用凱利的姓。凱利似乎從未向凱特問過太多問題。他與她的家人保持著距離,從不詢問她與安妮的關係,也從不與她談論托馬斯·康韋,顯然,他從未冒險探聽過凱特的內心想法。對於一個陪伴凱特生活了七年的人來說,他對凱特的瞭解出奇地少,甚至不知道她是在伍爾弗漢普頓出生的。正如他和其他人在研訊中說的那樣,他們很少爭吵。凱利回憶說,只有一次「他們吵了一架」,但幾小時後凱特就回到了他身邊。對凱特和凱利來說,他們最首要的事情,就是彼此扶持著活下去。當凱特遇上凱利的時候,她的大部分家人已經不再向她伸出援手,她經受過家庭暴力和喪親之痛,體驗過濟貧院、捱餓和疾病帶來的屈辱生活。在這種情況下,最重要的是活在當下:可以有酒喝消減痛苦,有東西吃不餓肚子。凱利能陪在她身邊,在街上罩著她,偶爾還能掙錢,這讓她多少活得輕鬆了一些。對於一個一無所有的女人來說,光是這點就足夠帶來安慰。

16「沒名字」

對於那些生活在倫敦貧困地區的人來說,夏末時節意味著一件事:有機會賺點外快,並在肯特郡的鄉村裡享受收穫啤酒花的樂趣。採摘啤酒花對許多人而言是他們最接近度假的體驗了:有機會呼吸新鮮空氣,在篝火邊和同伴們歡聚,還能暢飲農民免費提供的成桶的啤酒和蘋果酒。每年9月,數以千計的城市居民湧入此地;經濟條件稍好的人坐火車過來,更多的人則從倫敦步行到這裡。在像1891年這樣的好年頭,據估計有五到六萬名男人、女人和孩子來到這裡收穫啤酒花,他們的勞動報酬是每蒲式耳兩便士,晚上就住在啤酒花園子附近的茅舍、棚屋或穀倉裡。

既然有免費的食宿和酒供應,凱特和凱利自然不會錯過這個填飽口袋和肚子的機會。過去幾年裡,他們經常參加採摘啤酒花的活動,在1888年這年的夏天,他們又一次加入了倫敦人南下肯特郡的隊伍。不走運的是,這次他們遇上了大歉收。《回聲報》說,工人們發現在肯特郡的許多地方,「人們認為當年的啤酒花不值得僱人採摘」。「在四處找工作而不得後」,工人們不得不「一無所獲地走回倫敦」。

凱特和凱利在8月底出發,這個時候的果園和漿果田正在尋找人手採摘水果。這是他們在肯特郡的慣常路線的一部分,兩人會一邊叫賣,一邊尋找零星的幫工活兒來接,直到啤酒花成熟到可以採摘。兩人慢慢地向梅德斯通移動,他們聽說那裡啤酒花的收成比其他地區好一些。作為郡的首府,凱特和凱利可以在梅德斯通買到一些日後要用到的必需品;凱利缺一雙新靴子和一件夾克,於是到當鋪購買。然後,他們向8公里外的亨頓村進發,和其他來採摘的人一樣,他們很快發現那裡的收成很差,「外地人根本無事可做」。失望之餘,他們決定「徒步走回」倫敦。

兩人於9月27日星期四晚上到達倫敦。他們把在農村掙到的錢都吃喝完了,所以當晚被迫在鞋巷泰維斯會館的臨時收容所裡尋找住處。經過多年的流浪生活,凱特和凱利已經成為挑選優質「尖刺」的專家,而泰維斯會館是流浪者群體中特別受歡迎的一家。儘管1882年的《臨時濟貧案》規定,所有入所者至少要留宿兩晚,好讓他們在離開前有一整天的時間撿麻絮和砸石頭,但鞋巷的管理比較寬鬆,據說那裡「並不強制留下來幹活兒」,因而「貧民趨之若鶩」。這與凱利對事情的描述一致;他和凱特在星期五早上離開了收容所,這使得他可以去斯皮塔佛德市場找些活兒幹。到那天下午,他已經賺了6便士,這可以支付他們其中一人一晚的夜宿費,但不夠兩個人的。凱利不希望自己在伴侶被謀殺後看起來像一個不顧妻子的丈夫,於是在正式陳述中稱,他提出自己徒步去麥爾安德臨時收容所,讓凱特拿著4便士去庫尼家睡覺。「不,你去睡床,我去臨時收容所。」他說凱特這樣反對道。然而,正如凱利本人向驗屍官承認的那樣,他們商定了什麼、具體又是怎麼做的,有點「糊里糊塗」。

關於凱特和凱利在9月份的行蹤,大部分資訊都來自凱利混亂的講述,其中有幾個版本登在了報紙上。最初,凱利說凱特在星期五下午三四點鐘左右去了麥爾安德排隊等床位,但在詢問之下,他交代了這其實不是事實。驗屍官出示了一張當票,當品是凱利說自己當掉的一雙靴子,日期是28日星期五。約翰對此大吃一驚,因為他最開始稱自己是在後面一天,也就是星期六上午當掉靴子的,並用當來的2先令6便士買了吃的和喝的。「不是星期五晚上就是星期六早上。我都糊塗了。」隨著謊話開始穿幫,他這麼說道。凱利進一步坦白,事實上在星期五晚上是凱特負責拿著靴子進店去當的,而自己光著腳站在門口等她。「當東西之前你喝過酒嗎?」驗屍官問他。「是的。」凱利難為情地承認。這個回答讓陪審團明白為什麼他對事件的記憶這麼含混不清。

事實上,自從那天早上離開泰維斯會館後,凱特和凱利都沒有吃過東西,用食物和飲料填飽咕咕叫的肚子是他們當時的首要任務。凱利賺到的6便士顯然是用來買酒喝的,這也解釋了他和凱特典當靴子時的狀況。根據凱利的證詞,他們當來的2先令6便士中的「大部分」被用來購買食物,好讓他們能撐到第二天早晨。兩人買了茶葉和砂糖,凱特把東西裝進裙子的兜裡,還可能又買了一些酒。到了晚上,他們顯然已經把當來的錢花得差不多了,於是決定讓凱利拿著4便士去睡寄宿屋的單人床。那天晚上,凱利沒有住在弗勞爾迪恩街的55號,而是住進了52號,而我們幾乎可以肯定,凱特不在麥爾安德臨時收容所的入住者之列。不僅是因為那裡沒有她的入住記錄,而且麥爾安德也不像泰維斯會館那樣,在管理方面有著寬鬆的名聲。如果凱特在那裡取得了床位,她就會因為要撿麻絮被扣留兩個晚上。而事實是,她第二天早上8點就和凱利見面了,這個時間早得說不通。凱利不願提及的是,凱特當晚八成是露宿街頭了,甚至可能就睡在多塞特街附近的棚子裡。然而,考慮到案情,承認這一點對他會有不好的影響。

驗屍官和陪審團顯然對凱利說的話持懷疑態度;不僅因為凱利的許多陳述與事實不符,也因為他們和警方及媒體一樣,都堅信兇手的目標是妓女。但無論是約翰·凱利的證詞,還是凱特的姐姐艾麗莎·戈爾德和女兒安妮的證詞,就連庫尼家的管事弗雷德里克·威廉·威爾金森的證詞,都沒有提供任何證據來支援這一點。威爾金森自稱與這對伴侶認識了七年,他很肯定地說,他「從未知道或聽說過(凱特)與除凱利之外的任何人有親密關係」。驗屍官試圖把他們的偏見強加給凱利。凱利卻稱,兩人在一起這麼久,他從來不知道她「晚上有出去做過不道德的事情」;她也從來沒有「出去後第二天早上給過(他)錢」。他明確表示,如果有這種情況他絕對無法忍受。

遺憾的是,在為凱特的名譽辯護的過程中,凱利犯了一個錯——他使用了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措辭。在回顧發生的事情時,他表述了自己對於兩人沒有夜宿費的擔憂。他說他不想「看到她夜裡在街上走動」。驗屍官立即抓住了這一點。

「你說的‘在街上走動’是什麼意思?」他問。

「長官,很多時候,我們沒有錢住宿,只能四處溜達。」凱利澄清道。

正如卜威廉在他《最黑暗的英國》一書中所闡明的,「在街上走動」是露宿街頭的人都會有的一種經歷。這個短語描述了露宿者在夜裡的狀態——他們到處尋找僻靜處歇息,直到巡邏的警員將他們趕去別處,如此迴圈往復。如霍華德·戈德斯米德所說,對於那些經常光顧特勞爾街、多塞特街和弗勞爾迪恩街上寄宿屋的人,這是一種常見的生活方式。但凡他們不躺在「馬路牙子上、排水溝裡、垃圾堆上或隨便哪裡」,人們就能看到他們「雙手插兜走來走去,眼皮子困得直打架」。只可惜,對這個語句的澄清並不能阻止許多記者堅持認定凱特是一名妓女。按照《每日電訊報》的說法,無家可歸的女性和出賣身體的女性是沒有區別的,這份報紙在試圖講述一個更加香豔的故事的同時,也呼應了那個時代的偏見。該報報道說,凱特經常與其他「像她一樣無家可歸的流浪者、身無分文的妓女」一起睡在街上或棚子裡……

無論凱特在哪裡度過了週五的夜晚,她和凱利都在週六早上回到了庫尼家,他們在公共廚房裡隨意歇息了一番,然後再次把心思放到如何搞到夜宿費上。最終,這個問題迫使他們走出門,來到大街上。他們朝著主教門的方向往南走去,不過心裡可能並沒想好具體要去哪裡。

午後3點以前,他們來到了死狗溝渠街一帶,這裡是猶太人買賣破衣爛衫的地方,街上的商店門前經常掛著沾有汙漬的花布襯裙和磨破的羊毛褲。由於凱利在前一天晚上當掉了他的靴子,凱特也許在考慮從自己身穿的印花半裙和黑布外套底下的層層衣物裡挑一件去賣。然而,由於這天是星期六,猶太教的安息日,迎接兩人的只有緊閉的店門。

據凱利說,凱特隨後提出自己去伯蒙德賽,打算從女兒那裡弄錢。這不可能是個認真的提議。凱特最後一次和安妮說話已經是兩年多以前的事了。她甚至不知道安妮住在哪裡。和凱利的大部分故事一樣,這段事情的細節也是「糊里糊塗」的。

在來到死狗溝渠街前,兩人的下午時間是在哪裡度過的,這點仍是個謎。死狗溝渠街距離弗勞爾迪恩街只有一小段路,但沿途會經過許多賣酒的店家。作為在白教堂住了七年的居民,凱特和凱利肯定不乏熟人和熱情的朋友,其中很多人可能已經準備好「請他們喝一杯」甚至好幾杯,以回報兩人早前「請」自己喝過的酒。也許,在喝過一兩輪之後,凱特便誤以為自己有可能在南倫敦的某條街上找到安妮了?

和凱利分開時,凱特向凱利保證她會在四點前回來。據凱利說,當他看著凱特沿著死狗溝渠街向阿爾德門走去時,他們兩人都身無分文。

凱特並沒有走多遠。事實上,她只轉了一兩個彎來到阿爾德門高街上,就遇到了某個無疑欠她一兩杯酒的人。凱特不是那種會拒絕的人,像往常一樣,她的意志力隨著第一杯酒下肚便蕩然無存了。

***

那天晚上8點半,一個女人靠牆癱坐在阿爾德門高街29號,醉得動彈不得。她時而胡言亂語,時而唱歌和咒罵,理所當然地引來了一群人。對於白教堂來說,這算不上什麼稀奇場面,儘管如此,圍觀者還是會盯著她看,有些人是看熱鬧,還有一些是真的關心這個苦命人。一位路過的警員路易斯·弗雷德里克·羅賓遜決定調查一下是什麼招來了這麼多人。他低頭一看,在人群的中心看到了一個可憐的身影,一頂綁著黑絲絨帶子的草帽系在這人晃晃悠悠的腦袋上。她渾身散發著酒氣。羅賓遜詢問圍觀人群是否有人認識這個女人,或者知道她住在哪裡。誰也沒有作答,儘管在場有些人明確知道她是誰,甚至跑去通知凱利他的「老婆」因為醉酒被抓了。

羅賓遜試圖把她從大街上扶起來,但凱特穿著男式繫帶靴的雙腿就像提線木偶一樣耷拉著,很快她就從羅賓遜的手中滑脫到了一邊。在同事喬治·西蒙斯警員的協助下,羅賓遜才得以將這名爛醉的女子帶到主教門警署。按照慣例,在把她關進牢房之前,他們需要把她的名字記錄在冊。

「你叫什麼名字?」羅賓遜問。

「沒名字。」凱特口齒不清地說道。

他們把「沒名字」安頓在一間牢房裡,希望她能很快清醒過來。然而,她醉得睡著了。

晚上9點55分左右,主教門警署的牢房看守喬治·亨利·赫特過去看了她一眼,之後又去了幾次。12點一刻左右,凱特醒了過來,並且哼起了小曲兒。她的歌聲持續了大概有15分鐘,然後赫特過來牢房裡看她。

「你們什麼時候讓我出去?」她用疲憊、嘶啞的聲音問道。

「等你能照顧好自己的時候。」

「我現在就能照顧好自己。」

事實並非如此。如果說凱特在晚上8點31分的時候已經完全喪失了行為能力,那麼到了凌晨1點赫特決定釋放她的時候,她恢復清醒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當看守把這名犯人從牢房領到警署辦公室時,她的腳步可能看起來沒那麼晃了,但她仍然是醉醺醺的狀態。

「現在幾點?」凱特昏昏欲睡地問看守。

「不適合再喝酒的點。」赫特回答。

「好吧,到底幾點?」

「剛到1點。」

「等我回家後,我會挨一頓暴揍。」她喃喃自語道——這是她故意說的場面話。以前和康韋住在一起時,倒真會這樣。

「那也是你活該,誰叫你喝醉的。」赫特奚落道。他和凱特的姐姐以及女兒一樣,對這種事情的想法和時代保持一致:犯錯的妻子就該捱打。

在釋放她以前,負責文書工作的詹姆斯·拜菲爾德再次詢問了她的姓名和住址。凱特完全知道這種時候要怎麼耍花招兒,畢竟她大半輩子都在編換姓名、住址以欺騙臨時收容所和濟貧院的工作人員。活到這個歲數,對權力機構的蔑視已經成了她的第二天性。

「瑪麗·安·凱利。」她撒謊道。她說自己住在「時尚街6號」,並稱自己剛摘完啤酒花回來,倒也不算太誇張。

於是警察把凱特口袋裡的東西交還給她,這些都是她一直隨身攜帶的必備品:六塊肥皂和一把細齒梳,一把白柄餐刀和一把金屬茶匙,裝茶葉和裝砂糖的錫盒,一個空的錫火柴盒,一塊包著大頭針和縫衣針的紅色法蘭絨布,一枚頂針和一沓月經帶。她將其他一些可以拿來出售的物品重新塞滿裙兜:一個空的紅色皮革煙盒,兩支黑色的陶製短菸斗,一個麻線團。

等她收拾完畢,赫特便過來引導她出去。

「這邊走,小姐。」他說著推開通往走廊的旋轉門。凱特沿著走廊走到大門口。隨後,赫特禮貌地提醒她離開時記得「帶上門」。

「好吧,」凱特回答,「晚安,老夥計。」

令赫特惱火的是,她只把門關了一半。他看著她左轉出了警署,往死狗溝渠街方向走去。

凌晨1點時分,凱特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去找凱利。由於兩人分開的時候凱利兜裡空無一文,她沒理由相信他會付得起庫尼家的床位費。不管怎麼說,到了那個點,管事應該已經把那些掏不出夜宿費的宿客都趕走了。她最後一次見到凱利是在死狗溝渠街附近,她朦朦朧朧地覺得應該返回那裡,向那些還待在小酒館裡的人打聽他的下落。

9月31日的凌晨,街上想必是漆黑一片,至多不過有幾盞煤氣燈嘶嘶作響。凱特習慣了摸黑出門,她對白教堂的三街六巷就像對酒瓶子一樣瞭如指掌。她藉著這兒那兒的一些燈光,繞過死狗溝渠街沿著杜克街前行,尋找那張熟悉的面孔。雖然已是深夜,但夜色下的白教堂街道從不是一片靜寂。總會有一些人在街上游蕩:那些像她一樣的人,醉鬼、窮光蛋、流浪者、罪犯。有些人在尋找黑暗的角落,有些人則朝著他們的床鋪溜達過去。在找了大約21分鐘後,凱特想必得出結論,她再找也不會有想要的結果。疲倦之餘,她只好接受自己要再露宿一夜的事實。

在這46年裡,這種狀況對她而言已是家常便飯。凱特知道如何在星空底下睡覺,如何枕靠著堅硬的牆壁又不讓頭太痛,如何不去在意兜進裙子裡的泥巴,或是從腳上淌過的汙水。

她在主教廣場遠離燈光照射的角落裡找了個地方,放低身子,背靠著牆,彷彿那是一把支撐她的椅子。坐下的同時,她裙兜裡的各種東西難免碰來撞去。其中有幾個小錫盒,裡面裝滿了砂糖、茶葉和當票。對於一個沒有攜帶任何家庭紀念品、決心逃離痛苦的過去並斬斷所有親情的人來說,這些小物件是否會讓她感到一絲挖苦?意外的錫香味會不會讓她想起伍爾弗漢普頓或老宅工廠,又或是她的父親?儘管凱特為人開朗,愛唱愛笑,但她的內心想必已是傷痕累累。

凱特閉上雙眼抵禦黑夜,盡力抓住這片刻的喘息。就像所有那些找不到落腳處、四處流浪或「在街上走動」的人一樣,她明白,隨時都可能出現某個人,把她從這裡趕往別處。

***

9月31日上午,一個小女孩飛快地跑上樓梯,衝到特勞爾街7號的頂樓。她咣咣拍門,呼喊她的鄰居「弗羅斯特太太」。有一位先生在街上等著見她,身邊還跟著一名警務督察。弗羅斯特太太在床上呻吟著,人們過去叫她寡婦艾麗莎·戈爾德,更早之前叫她艾麗莎·埃多斯。她病得很重,無法起身,便不假思索地把女孩打發走了。

女孩回到樓下的人那裡,報告了這個訊息。由於事情緊急,警務督察派她再次上樓勸說弗羅斯特太太立刻下來。這一次,他委託小女孩帶去了一個更有力的口信:你必須告訴她,她的妹妹死了,我們要求她去辨認屍體。

震驚之下,艾麗莎拖著病弱的身體穿戴整齊,在一位鄰居和她兒子喬治的攙扶下來到街上。他們與警務督察和約翰·凱利一同前往位於黃金巷的停屍房。

當棺材蓋被挪開時,艾麗莎發出了一陣陣痛苦的哀號。她的悲痛過於強烈,以至於警方不得不將她帶離房間。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緩過來,勉強可以說話了。雖然凱特的臉被毀得面目全非,但艾麗莎仍表示自己能清楚辨認出妹妹的容貌。兇手的惡行並沒有剝奪她作為埃多斯家族一員的特徵。當艾麗莎在停屍房向一名記者講述這點的時候,她再次猛烈地抽泣起來。「喔,我可憐的妹妹,」她哭喊道,「她竟然落得這樣的下場!」

儘管經濟拮据,但埃多斯一家不會讓妹妹被丟進貧民墓地裡,白教堂的居民也不會允許凱特冷冷清清地入土。11月8日,數以百計的人擠滿了街道,有些地方,人多得甚至讓玻璃靈柩車和跟在後頭的送葬馬車只能緩慢前行。在她被埋葬的伊爾福德公墓,近五百人聚集在一起致以哀悼,其中就有多年未曾彼此相見的埃多斯家族的族人們。凱特的離去,讓她的姐姐、女兒、堂姐妹和姑媽們重歸於好,她們更緊密地依偎在一起,以填補家族中如今空缺出的那一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