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近代的症

厭女 上野千鶴子 第2頁,共2頁

以社會史的眼光來看,這種變化有代際因素和性別因素的影響。從代際因素的角度來說,當日本從成長期進入停滯期(有人稱為成熟期)之後,「嬰兒潮一代」的下一代即「嬰兒潮第二代」,已經很難期待能超過父母的經濟成就和教育水平。高等教育的升學率已達飽和狀態,甚至出現學歷膨脹現象。孩子超過父母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時代已經結束了。

另外的一個性別因素也不可忽視。當結婚以外的獲取社會成就的途徑面向女性開放以後,女兒也開始難以逃脫母親的期待。女兒成為「長著女人面孔的兒子」,母親對女兒和對兒子的期待的性別差距縮小了。我把這視為少子化現象的效果。無論如何,性別差距的確是縮小了。這是應該被歡迎的現象嗎?

母親對女兒的期待,包含著與對兒子的期待不同的兩面性。母親對女兒發出雙重資訊:「要像兒子一樣成功。」「要成功地做一個女兒(女人)。」無論哪一種,在母親對女兒的「別像我這樣」的期待中,既有自我犧牲的意味,又隱含著「讓我成為今天這個樣子的就是你」的暗暗譴責。

接受了這種相互矛盾的雙重資訊的女兒,不能不陷入分裂狀態。如果說「不開心的女兒」是高度成長期的產物,那麼,那一代從歷史舞臺退場之後,繼而登場的,則是作為母親的代理人為負債而苦惱的「自責的女兒」。和「不成器的兒子」一樣,女兒也被期待具備能夠對「母親的幸福」負責的能力和狀態。但與兒子不同的是,女兒為了達成與母親的同化,她們要代理實現母親的缺憾人生,很難逃離這份債務。信田佐代子在《不堪承受的母親之重——守墓女兒的哀嘆》(2008)一書中,以豐富的事例將女兒們的現實狀態描寫得淋漓盡致。在我看來,從「自責的女兒」到「自傷的女兒」,只有一步之遙。

近代社會中的女人的厭女症

在《成熟與喪失》一書中,江藤以小島信夫的小說《擁抱家庭》(1988)為素材,寫下了一段讓人不安的「神諭」:對於小說中主人公的妻子時子,「做‘母親’、做‘女人’,是她厭惡的物件」。

江藤將「女性的自我厭惡」稱為「‘近代’給日本女性植入的最為深刻的情感」,「在某種意義上,女性的自我厭惡,可以說是所有生活在近代產業社會中的女性的普遍性情感」。(江藤,1967,1988:61)

將厭女症的歷史性表達得如此明確的論述,我在別處從未見過。厭女症是有歷史的,這就意味著:既然有起源,那麼耐用期就總會有失效的時候。

對女主人公時子的厭女症,江藤舉出的一個原因,是對丈夫的競爭心。時子的丈夫當年留下妻子,獨自一人去美國留學,如今成了大學教師。江藤指出的這個原因很有道理。在戰後男女同校的制度之下,考分競爭在原理上沒有性別差異,肯定有不少妻子能對丈夫說「學生時代我的成績更好」。所以,丈夫越成功,妻子一方被剝奪的感覺就越強烈。

厭女症通過比較而被強化。將兩者相比,也就意味著兩者是可以比較的。之所以可以比較,是因為雙方具有可比的公約項。在性別和身份的差異被視為不可改變的命運而被人接受的世界裡,有的是「區別」而非「歧視」。只有當「都是一樣的人」這種可以公約的「分母」出現之後,「歧視是不應當的」的心性才會產生。性別歧視本身,並非從前不存在,但「近代」通過「比較」反過來將這種歧視強化了。所以,控訴性別歧視的女性主義的誕生,是近代社會引發的必然結果。也正因為如此,已故的女性學先驅駒尺喜美,對「從‘區別’升格為‘歧視’」的變化表示歡迎;而不願看到這種變化的人們,則總想把「歧視」拉回到「區別」。

作為自我厭惡的厭女症

男人的厭女症,是對他者的歧視和侮辱。因為男人不必擔心會成為女人,所以可以放心地將女人他者化並加以歧視。

可是,女人呢?對於女人,厭女症是對自身的厭惡。懷著自我厭惡活下去,對任何人都是一件艱難的事。

社會性弱者(socialminority),無論哪一類,都承受著同樣性質的「範疇的暴力」,因為製造和劃分範疇的,是社會的支配性集團(socialmajority/dominantgroup)。在這裡,讓我引用一段將這種機制表達得極為精彩的文字。這段文字出自鈴木道彥針對小松川事件的犯人李珍宇supsmallid="filepos223228"/small/sup在1966年寫成的《惡之選擇》一文。

當少年絕望地喃喃自語「我是朝鮮人」的時候,這裡的「朝鮮人」一詞,其確切含義是什麼呢?語言中包含有歷史和價值,被日本人蔑視的「朝鮮人」一詞,頑固地拒絕著被消解為一種單純的人種事實。當一個人說「我是日本人」的時候,這是一種事實認定;但人們不能以同樣的含義和語氣來用日語說「我是朝鮮人」。只會說日語的少年不得不勉強地將日本人在日語中加給「朝鮮人」一詞的所有含義都接受下來。[鈴木(道),2007:82再錄]

鈴木是法國文學學者,以研究普魯斯特而聞名。他為什麼要來論述李珍宇呢?這個謎,從他將李珍宇稱為「日本的讓·熱內」便可知其緣由。讓·熱內(jeangenet),一個同性戀的小偷和詩人,一個曾讓薩特為他寫出名著《聖人熱內》(1966)的越軌者。少年時代的熱內,有一天因為偷了一點兒微不足道的東西被發覺而被叫作「小偷」,於是,他下決心:「我被叫作了小偷。所以,從此我決定做一個小偷。」

讓·熱內將命運改變為選擇的「自由」,正是讓薩特著迷的「存在主義式自由」的行使。在少年李珍宇身上,鈴木也看到了同樣的將命運改變為選擇的「惡之選擇」。

西蒙娜·德·波伏瓦寫道,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形成的。那麼,女人是怎麼變成女人的呢?是通過接受「女人的範疇」、通過自認「我,一個女人」而變成的。

可是,正如「朝鮮人」之於少年李珍宇,「女人」這個範疇也充滿了輕蔑。

語言世界先於個體而存在,每個人都只能後來降生於那個先已存在的語言世界裡。語言不是自己的東西,屬於他者。「女人」的範疇在自我誕生之前已經存在,個體從他人那裡接受「你是女人」的指名。「對,我是女人。」當個體如此自我定義之時,「女人」就誕生了。正如阿爾都塞所言,當一個人回應「喂,那個女人」的質詢(interpelation)時,女人的「主體」就誕生了。

內田樹在《私家版·猶太文化論》(2006)一書中論道,所謂「猶太人」,就是對「猶太人」的範疇「遲來登場」的人們。同樣,「女人」(以及「朝鮮人」)也是對那個範疇「遲來登場」的人。在「接受」那個範疇的時候,也必須同時接受那個範疇所承載的歷史負荷。

但是,除此以外,並無「自由」的選擇。鈴木以少年李珍宇為例,出色地剖析了這個矛盾悖論。將鈴木的論述用到女人身上,即可說:

人在成為女人的時候,要先將「女人」這個範疇所揹負的歷史性的厭女症姑且接受下來。如果滿足於這個範疇所指定的位置,那麼,「女人」就誕生了。可是,女性主義者,就是對那個指定位置感到不滿、對厭女症不能適應的人。所以,不存在不是從厭女症出發的女性主義者。做一個女性主義者,就意味著與厭女症的糾葛和抗爭。沒有厭女症的女人(假如那種女人真的存在的話),沒有理由也沒有必要成為女性主義者。有時會聽到有女人號稱「我從來沒有拘泥過自己是女人這回事」,這種說法其實應該翻譯成「我一直在迴避與厭女症的正面抗爭」。

將「女人」這個強制的範疇改變為選擇,「解放」的關鍵應該就在其中。

李珍宇(1940—1962),在日朝鮮人第二代,家庭環境極端貧困惡劣,18歲時因殺害兩名女性被判死刑(即「小松川事件」)。當時多位著名左翼文化人士指出,導致他犯罪的社會根源為日本社會存在的對朝鮮人的民族歧視,為他呼籲減刑,但請願無效,李珍宇被處以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