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程氏程牧陽

就在她以為,就此不會再見時,沈公卻忽然告知她行程有變,要從海路返臺。老人家話裡有話,並沒有說的很明白,只說自己先要留在臺州等著捐贈儀式,會有個「朋友」和她一路先行。

她直覺上,猜到那個「朋友」或許就是程牧陽。

天漆黑的時候,她帶著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門外,等著人來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門口避雨,依舊躲不開飛濺的水滴。老宅並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沒有什麼人走動,更沒有車往來.

吵鬧的只有雨聲。

大概十分鐘後,遠處終於有白色的車燈照過來。

一輛接著一輛的梅賽德斯s600pullmanguard,不間斷地從面前駛過,完全相同的款式顏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車牌。她饒有興致地看著,開始還去數車的數量,到後來也分不清是第幾輛了,終是有輛車脫離車隊,平穩地停在了青石臺階前。

副駕駛座上有人跑下來,開啟傘。

南北把行李交給那個人,躲到傘下,三兩步就上了車。

坐在車裡的程牧陽看她。

他穿著簡單的休閒式樣的白衣黑褲,臉孔被黃色的燈光映襯的輪廓鮮明,像是染了濃墨重彩,光線並不十分足,更顯得那雙眼睛顏色頗深。

她第一句話是:「有拖鞋嗎?」

程牧陽開啟隔音玻璃,讓前座的人,遞來雙白色的拖鞋。

「謝謝,」南北低頭把溼漉漉的鞋子脫掉,穿上拖鞋後,終於覺得愜意,再看向他的時候,發現他仍舊看著自己。兩個人的眼睛,被光映的很亮。

三四秒後,她忽然笑起來。

舊友重逢,此時才算真正的相認。

「雨很大?」他問她,聲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會需要五到六個小時,」他說,「路途有些遠,坐汽車不會輕鬆,做好準備。」

「去哪裡?」她透過玻璃去看後方車隊,「你這裡一共有幾輛車?」

「千島湖。這次來的車,大概有四十輛。」

四十輛?

她笑嘆:「這樣走在路上,會堵車吧?」

如此謹慎出行,她還是第一次見到。

「應該不太會,」他始終是偏著身子,一隻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隻手則搭在自己膝蓋上,「這裡每輛車行駛在路上,都是間隔五十米,不會離的太近。」

距離很合適,即便有車遇襲,也不會牽連到其餘的車。

「可如果有人留心,記住你上了哪輛車呢?」

他笑了聲:「每隔十分鐘,隊伍最後的車,會加速行駛到車隊的最前方。」

她順著他的話,仔細想了想。

四十輛完全相同的車,保持不近不遠的距離,每隔十分鐘都會悄然挪後一位,恐怕連司機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幾輛。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陽坐在哪輛車?可能性幾乎為零。

可即便是萬分之一的機率猜到了,這樣的車,也很難在瞬間突破。

她記得這款梅賽德斯s600pullmanguard的防彈車,早已達到北約vr7的安全極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彈同時爆破襲擊,也不會有實質損害。

不過這裡畢竟是中國境內,還算安全。

程牧陽看她不再發問,以很舒服的姿勢靠回到座椅上,閉目養神。

這個人早在幾年前,就已經開始頻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圖書館,兩個人從陌生到試探,再到互相熟識、習慣,用了幾個月的時間。

和這樣熟悉的人同路,她沒有絲毫的不習慣,就這麼靠著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個印記。

透過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應該是開上了高速公路,很單一的燈光,不間斷地延伸到視線的最遠處。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個戴走玉鐲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聲音裡有些遺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遺孀。」

她說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這兩句話在腦子裡繞了圈,似乎,不算近親結婚?

那天因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車開的都不是很快,等到開了三四個小時後,才開始慢慢加速行駛。真正到千島湖的時候,已經接近五點,比他預估的慢了整整兩個小時。

如此的時長,她下車都已經雙腿有些發腫。

落腳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陽,還有他們車上的司機,和那個始終坐在副駕駛座上的男孩子,四個人進了庭院。

整棟房子只有兩個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區分,餘下的竟沒有什麼不同,相同的樣貌,雖然已難免年邁老態,卻連挽髻的方式,都毫無分別。

她們並不像那兩個人稱呼程牧陽為小老闆,而是用地方語言,在叫他「程程」。

起初她聽這名字很有脂粉氣,後來在花灑下終於反應過來,程程,程程,不就是那個馮程程。《上海灘》裡讓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她記得讀書時,特意讓人帶來國語版電視劇,就是個唇紅齒白的當紅小生,扮演黑社會老大。

由於過於夢幻,她只把這片子當日韓偶像劇來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個黑幫大哥總喜歡叼著根菸,用來塑造角色形象。折讓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還有程牧陽,似乎都不是喜歡菸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來,正是黎明時,遠處的天泛出淺淡的潮紅色,程牧陽就坐在套房的客廳裡打電話。她詫異看他,剛才進來時就發現這裡是兩間臥房,本以為一間肯定是空置的,難道他住在這裡?

他看見她出來,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見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過去,在他身側單人沙發坐下來。

他在用俄語講電話,她曾經聽同住的俄羅斯女孩說俄語,可並不覺得非常好聽。

程牧陽倒是說的很好,彈舌音很清透,偶爾不經意地停頓下來,過了很久,才會繼續說幾句。

因為說的慢,突顯語調的冰冷柔軟。

她終於相信了喀秋莎說的話,比起西語,俄語更適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懶,可以單純,但又決對不會抹殺所該有的男人味和風度。

她聽了會兒,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說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電話,你都能聽懂?」

那時室友斷定兩個人聽不懂俄語,從不避諱。

現在想來,他還真是會偽裝。

「差不多,不過沒有認真聽過什麼。」他也用中文回應她時,電話還沒有結束通話,誰知道連線的那邊是誰?不管是誰,他都已經坦然交待了兩句,斷了連線:「還不睡?」

南北略一皺眉,很快又舒展開。

「想要說什麼。」他問她。

「你這幾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間套房?」

「我一直住在這間房,已經習慣了。」

「那我換客房?」

他笑起來:「如果我告訴你,這間房始終會有第三個人,你會不會覺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麼為難了?」

程牧陽說完這話,露臺上的藤木搖椅裡,忽然就伸出一隻手。

晃了晃,復又收了回去。

那個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覺的,如果程牧陽不說,她還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來:「在比利時,我們曾睡在一輛車上,剛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邊睡著了,這樣想著,是不是覺得睡在一間套房也還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聲說著,站起身從他身前走過,「記性還真不錯。」

並非是問句,而是隨口的自語。

剛才走出了三兩步,就被程牧陽拽住了小臂。南北迴頭,他說:「北北,我記性始終不錯,這裡,」晨光裡的他舉起右手,用兩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陽穴,「一直記得你。」

這樣的距離,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氣。

離得太近了,她看著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應。沉默了會兒,終於扯起個微笑:「你不覺得,你認識過的我,和我記憶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嗎?」

那時候的程牧,也喜歡穿著質地柔軟舒適的白衣黑褲,說話總是慢條斯理,有時候心不在焉,有時候又認真的不行,是個行走在大學校園裡,在圖書館睡著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機拍照的男孩。

現在這個叫程牧陽的人,卻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動,像在笑:「南北?」

「嗯?」

「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地。

「……」

「東南西北的南,東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別,名字也很特別,聽一次就會記住。」

程牧陽一字一句重複當年的對話。

她再次啞口無言。

幸好他也只是這麼說著,最後還是鬆開手放她去睡覺。

就在南北關上房門時,露臺上睡覺的大男孩悄悄探出頭,張望了程牧陽一眼,樂不可支。

依照程牧陽的安排,她和他會在這裡住兩三天,等到沈家的事情都結束後,再一同出海。她睡醒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兩點多,走到樓下看到兩個老阿姨坐在庭院裡,低聲閒聊著,她禮貌地隔著玻璃點頭招呼,其中一個老阿姨開啟玻璃門,把她帶到庭院裡。

另外那個端來了一碗飯。

看起來是青菜和臘肉炒出來的,聞起來味道很奇怪。她拿著筷子,琢磨著會是什麼味道,遲遲沒有吃。黑旗袍的老阿姨笑起來:「囡囡快些吃,很好吃,程程小時候很喜歡的,這叫‘菜飯’。」她點點頭,扒拉了一口,味道不錯。

青菜和臘肉的香氣,混著飯的味道,很農家。

「不是什麼好東西,舊時候都是鄉下人吃的。但程程很奇怪,特別愛吃這些最家常的,他喜歡的,總要都讓你嚐嚐,」白旗袍的阿姨說話聲音更細些,普通話也不是非常好,「這次時間很急,下次來我教你怎麼做,以後程程去俄羅斯那種地方,就隨時能吃到了。」

這話,倒真是把她當自家人了。

南北想解釋,可又想想,反正也沒有什麼機會見到,誤會就誤會了。

兩個老阿姨邊笑眯眯看著她吃,邊用普通話夾雜著地方話,給她說起過去的事。

「程程的曾外祖父,可是當時上海有名的銀行家,取了個外國女人,所以啊,你看他的眼睛那麼漂亮。他小時候啊,白瓷一樣的皮膚,黑色的頭髮軟軟的卷在耳朵下邊,可像個西洋的布娃娃了。」

西洋布娃娃?

南北忍不住笑起來。

「看,看,小姑娘還是笑起來好看,」黑衣服的老阿姨拍拍她的手背,「你不笑的時候也好看,可惜眼角是揚起來的,有些嚇人。還是這樣好,彎彎的,像個——」

「中國的布娃娃,對伐?」南北學著她們的話,開了個玩笑。

兩個老人家同時頷首:「說起來,還真是像。」

她忍俊不禁。

中越邊境的被外人傳說可以生啖人肉的南家人,和中俄邊境與俄羅斯黑幫抗衡的程家人,在兩位老人的眼裡,竟然都成了櫃檯裡的精緻洋娃娃。

她和兩位老人家正說得開心,那個和程牧陽形影不離的男孩子就走進庭院,比了個手勢。白旗袍的那位老阿姨就笑著起身:「程程讓人來接你了。」

南北站起來,男孩子又做了個手勢,老阿姨馬上心領神會,讓南北去屋子裡換身輕便的短衣短褲。南北依言去房間裡換了衣服出去,男孩子就站在路邊替她開了車門,她想要問他什麼話,男孩子直接齜牙笑笑,搖頭,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搖搖頭。

她懂了他的意思。

這幢私有房產本就是臨著湖,車開出去後就始終沿著湖邊開,一路風情一路景。最後停靠的地方反倒沒什麼人,只有一艘快艇,幾個人坐在上邊笑著閒聊。

程牧陽就在其中坐著,戴著墨鏡和黑色漁夫帽,右手捏著個非常眼熟的銀質小酒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著酒。烈日毫不留情地照射在幾個人身上,更突顯他的皮膚白,他聽到車聲的時候,摘下了墨鏡,向這裡看過來。

南北走近了,所有人忽然都站了起來。

只有他仍舊坐在哪裡,背靠著金屬的欄杆,繼續看她:「我記得你說過,你會潛水?」

「學過一段時間,」南北看了眼平靜無波的湖面,有些意外,「你要潛這裡?」

會潛水的人都知道,那些海島之所以受歡迎,就是因為海水的光線折射極好,無論珊瑚或海魚,都清晰可見,還能看到水中浮動的透明海洋生物。可除了考古的人,誰會潛到湖底?她看著遠處的湖面,能見度很差。

最多深入水下五米,肯定是漆黑一片。

別看現在烈日當頭,下去說不定是刺骨冰寒。

「我帶你去看一些好景色,」他倒是沒否認,「可能是你以前從沒見過的。」

他說完,站起來,開始穿戴潛水服和專業器材。

所有人都笑著看南北。

她剛才說過自己會潛水,總不能把程牧陽的好心當面拒絕,只得走過去,在他的幫忙下穿上潛水服,邊穿還不忘追問:「這水下有多深?是不是抗壓的潛水服?保溫嗎?」

問著問著,就覺得額頭冰涼。

程牧陽用小酒瓶輕敲了敲她的額頭:「問題寶寶,以前怎麼沒發現你這麼勤學好問?」說完,扭開瓶蓋,把瓶口遞到了她嘴邊:「你可以喝口酒,壯壯膽色。」

她太明白這酒瓶裡的酒精含量,聞都不聞:「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