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圈子

閒話中國人 易中天 第2頁,共1頁

圈子種種

中國人友誼的又一個特點,是任何人的結交,都有一定的「圈子」。

君子之交是一種圈子,小人之交也是一種圈子;俠義之交是一種圈子,清高之交也是一種圈子。雖然儒家的社會理想,是「四海之內皆兄弟也」,但沒有一定圈子的交往,事實上並不存在。就連水泊梁山之上,雖然都是哥們,也有一定的圈子,比如智取生辰綱的幾個就比較親密,而李逵、花榮、戴宗等人則和宋江比較「貼心」。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不同的人形成不同的圈子,原本是十分自然的事。所以,如果我們要了解一個人,認識一個人,只要看看他生活在哪一個圈子裡,和什麼人來往,跟誰交朋友,也就能猜個八九不離十,這就叫「不知其人而視其友」。

這種「觀人之術」,應該說有它一定的道理。因為每個人在結交朋友時,總是會有意無意地選擇那些和自己在各方面都比較相同,至少在某一方面比較相同的人,或者氣質、秉賦、個性、志趣、愛好相同,或者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相同,或者是個人道德修養、知識修養、審美修養的檔次、層次、境界相同。如果相異,就沒有共同語言,甚至「話不投機半句多」,哪裡還有友誼可言?「雲從龍,風從虎,麋近鹿,鳳求凰」;「魚找魚,蝦找蝦,烏龜找的是王八」,圈子的形成是很自然的。

不過,圈子並不一定等於友誼。形成圈子的因素和條件很多,比如「行業」。「行」(háng)的本義是「道路」,其次是「行列」。同行也就是同道、同列。同行之間,只要不存在直接的現實的利害衝突(如同在一個單位爭奪同一個職位),一般說來,感情上總存在某種天然的聯絡,較之非同行要更親密,也較易交往。所以歷史上,不少行業都有自己的圈子、團體和組織,叫作行會、行幫或幫口,就連乞丐也有,叫丐幫。行會、幫口內部,有自己的規矩,叫行規;有自己的語言,叫行話。不懂行規行話,就很難進入他們的圈子,甚至很難和他們交往。

又比如「學歷」也是。它包括三個內容。一是學什麼,類似於行業。習武的,是「武林中人」;修文的,是「衣冠中人」。這就有圈子了。二是跟誰學,這就有門派、學派、師門之別,圈子更小。同一老師的叫同門,感情關係又更深。三是何時學成,學到何種程度。科舉時代,同屆考中者為同科,同科考中者為同年。同科、同年之間,無論先前是否相識,都有一種特殊的關係,叫年誼。有年誼者,互稱年家,稱其長輩為年伯,同輩為年兄,後輩為年家子,宛如親屬家人。一旦為官,則在官場上,都有互相照應提攜的義務,甚至勾結成黨,朋比為奸,成為朋黨。

形成圈子的又一種最常見的因素和條件是「籍貫」。中國人歷來重籍貫,直至今日,中國人的檔案材料中,差不多都有「籍貫」一欄。中國文化認為,不同的地域的人,會有不同的文化氣質,或剛,或柔,或憨,或狡,或粗獷,或細密,或耿直,或油滑。文化氣質甚至影響到他們的行業職業,如「江南出才子,山東出響馬」,「寧波出裁縫,紹興出師爺」等。同一籍貫的人,由於文化氣質相近,當然也就「同聲相應,同氣相求」了。於是同鄉之間,也就有一種特殊的感情關係,叫鄉誼。如果都是背井離鄉、外出謀生者,哪怕先前並不相識,一旦認了「老鄉」,也是必須互相照應的。

以上三種最常見的圈子中,又以同鄉為最常見,最普遍。一是因為每個人無論有無職業、學歷,都有籍貫,都有鄉里,因此最具普遍性;二是因為「鄉」與「家」的關係最為密切,鄉情本身便帶有親情性質或親情意味,故謂之「鄉親」。正如費孝通先生在《鄉土中國》中所言,「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做中心,周圍劃出一個圈子」,這個圈子,在城鎮叫街坊,在農村叫鄰里。街坊鄰里關係,有時比親屬還要密切,叫作「遠親不如近鄰,街坊不如對門」。門對門、牆隔牆的近鄰,關係最親密,因為都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人,見得多,自然有「情面」。親熱的說法,叫「有牆是兩家子,拆了牆就是一家子」。街坊鄰里是一個圈子,擴大一點,就是鄉里,再擴大一些,同一縣,甚至同一省,都是老鄉。「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感情自然非比尋常。

共享原則

圈子既以認同(同鄉、同年、同行)為前提,則圈子一旦形成,便難免黨同伐異,把圈內人視為自己人,把圈外人視為外人,嚴格按照「內外有別」的原則進行交往。比方說,幾個人在一起,如果都是自家人,就有說有笑,打打鬧鬧,而且可以相互開一點出格又無傷大雅的玩笑。如果這時來了一個人,卻是圈子以外的,則玩笑立即停止,甚至大家都不說話,弄得那人進也不是退也不是,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十分尷尬。至於略帶隱秘性的資訊、傳聞、小道訊息,也首先是在圈子內相互傳遞,而且傳遞時還往往要加以叮囑:「不足與外人道。」尤其是關係到某種實際利益的訊息,更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只能讓圈內人「近水樓臺先得月」。也就是說,必須按照「資源共享」的原則,給予適當的「照顧」,包括送訊息和打招呼。

其實,所謂圈子,在一定意義上,也就是「資源共享」的意思。比如同鄉,就是共同耕種一塊土地,共飲一江一河一井之水者。其餘如同學,是共享「知識資源」;同事,是共享「行業資源」。依照中國文化的人情原則,先前既然共享了資源,則現在有了新的資源,也同樣必須拿出來共享。這正如先前我在你家裡吃了飯,則現在你來我家,我也一定要請你吃飯一樣,是一種講良心有回報的表現。這是中國人必須普遍遵循的一條道德原則。甚至一個盜賊,行竊得手後,如碰上了另一個盜賊,也要見面分一半,以示「利益均沾」,因為大家都是「圈內人」。如果該盜賊竟然違背了這一原則,則他在江湖上,便會立即聲名狼藉,不但從此休想再和大家共享資源,而且很可能連立足都成問題。

然而,均沾者絕不止於利,還有害。正如公與私、你與我難以區分,利與害也不過是一塊硬幣的正反面。所以「共享資源」者也必須「同仇敵愾」,「利益均沾」者必須「禍患均攤」。

比如在舊中國,常有兩姓或兩村之間的大規模械鬥。這械鬥的起因,無非或是爭面子,或是爭資源(如共用一河一渠之水的上下游村落,在大旱之年因爭奪水資源而爆發械鬥)。械鬥一旦發生,則兩姓、兩村之人,都會全體出動,爭相投入,有進無退,奮勇當先。如果是有預謀的械鬥,則事先往往還要舉行一種極為殘忍的儀式。在這種儀式上,要先將生擒的「敵方」人員(最好是青壯年或對方首領)剖腹,取出心肝以祭奠列祖列宗,然後架起大鍋,將其煮熟,而本族或本村的全體成員,每個人都要來吃一口肉,喝一口湯。參加「人肉宴」的,有時只限於成年男子,但至少每家每戶必須有一人參加吃喝。依照家本位原則,只要有一人參加,也就全家有份。這就等於全族或全村的每一個人,都成了對方的「死敵」。這種儀式的用心是極深的。第一,它使全族或全村的每一個人,都與對方結下了仇怨,終身無法擺脫,世代無法擺脫,只能橫下一條心來,和對方決戰到底,不會中途出現「變節分子」。第二,它使全族或全村的每個人,都有了罪惡和罪惡感。這種罪惡和罪惡感會使每個人都變得瘋狂,從而在戰場上成為「死士」。第三,它使全族或全村的每個人,都分擔了責任,一旦對方報復或官府追究,便必須施加於全體。對方的報復要施加於本族本村之全體,當然沒有那麼容易(比較容易的辦法,是也從這邊抓一個人回去吃掉);官府的追究則因「法不治眾」,往往也只好不了了之。可見中國人一旦「抱團兒」,就不大好對付。

既共享資源,又同仇敵愾;既利益均沾,又禍患均攤,這就叫「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是中國人交朋友、結圈子、拉幫派的基本原則。它給中國人帶來的直接好處,是一個人一旦有難,便不怕沒有救援。讀過武俠小說的人都知道,江湖上有所謂傳「俠義柬」「綠林箭」的規矩,即一方有難,便可向八方求援。同門師弟不必說,便是不同門的朋友,無論親疏遠近,只要接到了「俠義柬」「綠林箭」,全得立即趕到應援,否則便是不義,無法再自立於江湖。非同門的朋友趕到後,如果發現其事於理不合,或雙方都與自己有交情,也可以撤身退出或勸雙方講和,或袖手旁觀,但同門師弟則一般不問是非地「同仇敵愾」。

其實,這種現象並不止於江湖,在日常生活中也比比皆是。比如,一個人犯了錯誤,或者觸犯了刑律,要受處分了,他那圈子裡的人便會絡繹不絕地前去說情,四處奔走,設法營救。這種事,可謂古今如一。在政治黑暗,冤獄遍於國中的時代,它確能使部分好人倖免於難;但在建設民主與法制的今天,又可能會使部分壞人漏網。是非功過,實非三言兩語能夠說清。

代價與是非

但有一點卻可以肯定,即上述好處是要付出代價的。

代價之一,就是消解了個人。在中國歷史上,除極個別的人,如各學派的祖師、各門派的宗師、各團體的領袖,可能會因個人的魅力而成為「核心」,並因此而建立「圈子」外,其餘絕大多數人,要想進入某一圈子,或在某一圈子內生存,都必須儘可能地與圈子認同,甚至包括極細小的方面。比如老鄉們在一起,就要說家鄉話。如果一個人外出多年,依舊鄉音未改,家鄉的父老鄉親們便會對他格外親熱。如果他居然記得只有本鄉本土才有的極「土」的「土話」,就更會受人歡迎。相反,如果他回到家鄉,竟是一口的「官話」「京片子」,大家就會敬而遠之,在內心深處不把他看作自己人。《論語》上說孔夫子他老先生在宗廟裡、朝廷上,說話雖謹慎,但也明白流暢,一到自己本鄉本土,便「似不能言者」,除了表示對「鄉黨」的恭謹外,不知有沒有語言方面的原因?又比如,圈子裡的人要在一起聚一聚,那麼,即便你厭食、胃潰瘍、酒精過敏,也少不得要「叨陪末座」的。因為「一人向隅,舉座不歡」,不能因一人之好惡,掃了大家的興。這些小事尚且如此講究,遇到大是大非,當然也就更沒有價錢好講。這樣一來,個人就成了圈子,或者說「我」就變成了「我們」。一個人的團體意識越強,自我意識就越弱;越是與圈子認同,就越是消解了個人,最後就變得只會說「我們」,不會說「我」了。中國人寫文章,談到自己的觀點時,往往說「我們認為」,而不會說「我認為」,就是這種觀點和習慣所使然。

代價之二,則是消解了國家。孫中山先生早就說過:「中國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義和宗族主義……沒有國族主義。」如果把類似於家族、宗族的鄉里、幫口、師門、同仁等大小圈子都考慮進去,則孫先生的意思也可以這樣表述:中國人只有「圈子觀念」,沒有「國家觀念」。所以「對於國家,從沒有一次具極大精神去犧牲的」。當然,這絕不是說中國歷史上沒有為國捐軀者,但如果深入分析一下,則不難發現他們多半是集國難與家難、君仇與父仇於一體的人。前方將士抗敵是因為「守土有則」,邊陲士民抗戰是為了「保衛桑梓」,岳家軍、戚家軍作戰英勇是因為他們忠於團體。只要「鬼子」不打到自己家門口,中國人的「愛國主義」往往是口頭上的。故「前方吃緊」,並不妨礙「後方緊吃」,半壁江山淪陷,偏安一隅的小朝廷依舊歌舞昇平。「暖風燻得遊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以致「遺民淚盡胡塵裡,南望王師又一年」。甚至國難當頭之日,朝廷裡的各個小團體,仍不肯放棄一己之私利,一個個「內戰內行,外戰外行」,忙於黨爭,無暇禦寇。這可以說是團體(即「小圈子」)利益高於國家利益之最典型事例。

在戰時是團體利益高於國家利益,在平時則是人情大於王法。這類例項實在太多太多,我們在報紙上、雜誌上時有所聞。可以說每辦一案,都難免有人來「說情」,或有人會「徇情」。其實,人情豈止大於王法,而且大於真理。一件事,只要一牽涉到自己的圈子,圈內人處理起來,便往往不問是非,只問親疏。疏則公事公辦,親則大開方便之門。至於公道不公道,姑且放到一邊。有人說中國人只講人情不講原則,其實並不準確。準確的說法,是「人情即原則」。也就是說,講人情,不能六親不認,不能做「親者痛,仇者快」的事,這本身就是原則,而且是最重要的原則。為了堅持這一「最高原則」,什麼真理,什麼公道,什麼王法,都可以不顧,都可以不視為原則。

因此,一旦圈子、團體的利益與國家利益發生衝突,被犧牲掉的往往便是後者。因為國家是「公家」,何妨犧牲一點。反正國家的利益大得很,多得很,「地大物博,人口眾多」,稍稍犧牲一點也無傷大雅。又反正大家都只關心自己的小圈子,只要不傷害「自家」的利益,傷害了「公家」,誰也不會來管「閒事」。圈子和團體就不同了,這是「自家」。自家門前雪,自家不掃誰來掃?傷了自家人,在自家人的面前就會沒臉見人,當然只好為了維護「自家」而對不起「公家」了。

沒有「國家觀念」,也就沒有「公民意識」。所以,中國人一旦有困難,首先想到的不是去找「國家」,而是去找「自家」。比如,生活發生困難,不會去領社會救濟,而是靠親戚朋友接濟。一旦國家救濟了(如扶貧),又認為是理所當然,並不把扶貧款用來發展生產,而是迅速吃光花光,再等第二回,絲毫也不考慮自己作為「公民」,對國家還有什麼「義務」。又比如,做生意,辦企業,也不是向國家借貸,而是靠親戚朋友集資。即便貸款,也要靠圈子裡的朋友幫忙,託人情,走後門,才貸得到。再比如,受人侵害(被打、被強暴等),也首先不是訴諸法律,而是找自家人幫忙,把對方也痛打一頓,或者索賠私了。總之,在中國人心目中,親戚朋友,圈子團體,要比空洞的、高高在上的、無法直接感知的「國家」更親切,更靠得住。因此,在檢討自己的社會角色時,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屬於哪個圈子,而非首先想到自己是公民。

事實上,中國傳統社會是沒有「公民」概念而只有「臣民」「子民」的。臣是對君而言,子是對父而言。「君」住在紫禁城中,九重天外,遙遠得很。君所代表的國家,便不能不給人以陌生感。各種「父」——家父、師父、父母官,都是看得見、摸得著、靠得住的人,不能不予以特別的重視。更何況,君王的意旨,國家的政策,政府的法令,也只能通過各個種類的「父」,接力棒似的傳達到每個「臣民」或「子民」。這樣層層傳遞下來,不走樣、變味,才是怪事。處於最下層的民眾們,不對國家感到隔膜,也才是怪事。

因此可以這麼說,傳統的中國社會,既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個人」,又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國家」,而只有許許多多的「圈子」(比如行幫和鄉社,家族和家庭)。天下大治時,這些圈子以中央政府為中心,耦合成一種同心圓的結構。一旦天下大亂,中央政府失控,那麼對不起,這些大大小小的圈子便立即自成體系,或群雄割據,或土崩瓦解,一個個乘機興風作浪,渾水摸魚。等到一個或幾個梟雄出來收拾殘局時,也不能不借助各個圈子的力量,把大家再籠絡到一起,重新結構同心圓。所以,外國人說中國人是「一盤散沙」,是不準確的。準確的說法,應是「一盤散圈」。大大小小的圈子,星羅棋佈地「散」在各處,相互之間靠著血緣和地緣,人情和麵子,維持著一種鬆散的聯絡。只要這種鬆散的聯絡尚能維持,政府也能借助這種聯絡收稅完糧,那就是「天下太平」了。

這就難怪中國人特別看重友誼了。個人太渺小,國家又靠不住,只好廣交朋友多結圈子。只不過交異性朋友的時候要注意。紅粉知己雖然令人羨慕,卻也容易招人物議。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是男女有別。若是孤男寡女地弄在一起,就難免會有人要說「閒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