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官方版劇場:與夜共舞(一)

夜明珠 伯倫希爾 第1頁,共2頁

第五部夜與明的交錯外篇官方版劇場:與夜共舞(一)

chūn末夏初,也不記得是什麼具體rì子。//百度搜尋:78.//

今天是見老大的rì子,聽說老大很年輕,還是今年才接手的。

「李哥……」我幾步追上了前面的矮子,儘量讓自己的微笑更加柔和些,「來,抽根菸!」

「叫我石頭吧,會里兄弟就不見外了。」面前矮胖的青年比我所見過的老實人還憨厚點——起碼外觀上我認為他更適合做小飯館裡的師傅。

我,無名小卒,或者說,只是某些人眼裡吃飽了沒事幹的所謂新新人類。

為了讓自己那突發奇想的能有個更直觀的生**驗,我「毅然」選擇加入隔壁街區的那夥人,也去瀟灑一次,看看這「打、砸、偷、搶」的rì子到底有多刺激。

為此,我不惜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下。

首先,就是把我那副眼鏡給扔了,換了隱型的,不過這段時間某知名品牌「隱型眼鏡清洗液」鬧出的風波讓自己戴著有點不塌實。

然後,鍛鍊了幾天的眼神和表情。聽說大凡出來混的人,腦子可以笨點,但表面氣勢可必須夠,用專業術語來講,就是要學會「用眼睛殺人」,很明顯,自己以前眼鏡帶多了,目光聚焦效果太差,估計註定只有當小弟的份,真是情何以堪啊。

說實在話,我還真擔心今天的事兒。因為我的直屬上司李小兵要帶我去見老大了,好象……好象叫什麼林熙明。

某些題材的電視電影也看了不少,估計這個林老大也該是個厲害的人物,這夥人一說起他們的老大就個個肅然起敬。

「楞什麼,走這邊!」石頭拍了下我的腰。

我覺得腿肚子有點哆嗦,總覺得自己是羊入虎口了。

其實挺後悔當初這個打算的,我寫什麼不好,偏偏打算寫混混!?其實我該寫種馬文的,這樣的話,估計為寫作尋找素材的生**驗就會更豐富些……

……

……

會面的地方是另一個平民會成員的家,很舊,一走進去就一股子陳年老襪子的發酵味,傢俱髒得都可以刮下一層泥,角落裡的拖鞋有一支沒一雙的。

看樣子陽氣很盛啊,是個不錯的地方!這個環境已經讓我醞釀出了點混混的味道了。

「老大,伯倫希爾來了,這小子還行,挺講義氣的!」

石頭在為我貼金了。所謂的講義氣,不過是這幾天為套近乎,半夜的吃喝消費都是我掏的錢。

為了打入敵人內部,這點犧牲我是懂的——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

「抽菸嗎?」

對面躺在床上的少年只是瞥了我一眼,就繼續去看電視。

他就是老大!?面前的林熙明和我想中差了十萬八千里。

年紀,最多十七八歲。寬鬆的牛仔服,小號運動鞋,瓜子臉,大眼睛,外加小鼻子小嘴的,一頭略微零散的頭髮比我的長多了,幾乎快要到肩。好象現在都流行男的留長髮了,聽說叫什麼「中xìng氣質」。

聲音,很輕,很柔,也很細,就好象青chūn期發育前的大男孩。該死,又不知不覺地去想以前學的專業了。

好漂亮的老大!我腦子裡莫名其妙出現這樣一句評語。罪過,幸虧沒說出來,不然會被打死的。我看到了房間裡還坐著其他幾個平民會的成員。

我發現林熙明手裡玩著一把小匕首。我就弄不明白這鋒利的小刀怎麼就如此靈活地在他幾根細指間撥來弄去的。要換做我,我願意那是支筆。

「老大,您叫我伯倫就行了……老大抽我的!」

我趕緊回過了神,掏出了這幾rì讓這群小混混都爭搶的高檔香菸。很貴的,六十多塊一包,平時我都只抽十塊的。

「伯倫希爾……伯倫……」林熙明停住了手上的動作,握著小刀,好象在想事情。

我的乖老大,難道你也聽說過這個名字的由來。我很想宣告一下,我只是喜歡這個名字而已,真的……

「聽起來很有文化啊!」林熙明終於沒有做什麼實質xìng的評價,不過就這一句,我都快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