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姓氏筆劃

十面埋伏 李馮 第2頁,共2頁

所以,我變了。

我的口訣是一慢二看三放過——在能放過的時候。

奇怪的是,我越不愛拔刀,治下的百姓和同衙的弟兄們反而越敬畏我。

等到認識小金,我愈發覺得我的刀慢得有理,符合我這人的性格。

立刀劉——什麼意思?就是把刀藏在身上嘛。

小金的性格放肆,刀法也放肆,快如潑風,就像他的人一樣。

我記得第一次看他使刀,是在一片夕陽下,對方是一批持械劫道的無賴。小金這個人,出刀根本不看對手,只一昧快攻,彷彿不把刀使快,他的手就不爽,心裡也不痛快。

那幫傢伙當然不是小金對手,片刻後便大呼小金是「好漢」。

其實小金根本沒必要出手,他們雙方打完,我慢慢踱上,無賴中有人認出我是劉捕頭,頓時害怕得篩抖起來,要請我和小金喝酒。

小金反而笑了,說喝酒很好啊,喝了酒你們就不抖,大家可以再打一次。

我抱著刀,一言不發。我慢慢地看,決定把這些毛賊先放過。

有一回同事們喝酒,桌上有人喝高了壯起膽問:「劉捕頭啊,你的刀法可有名稱?」

那天我喝得也有些高,便回答他:「抽刀斷水——」

不錯,刀再快,刀法再好,也斷不了水。

所以你抽刀斷水之前,就得想清楚,這一刀果真能把水斷了?

退一萬步講,果真要斷水,也得把刀慢慢地落下,那簡直不是斷,而是擋——落得慢了,姑且還能擋一擋。這刀法好無奈,可再退一萬步說,人生在世,不也是這般無奈嗎?

所以,慢刀如此。

我當然不會把這番道理在酒桌上全講出來。可同事又問了,涎著臉:「劉捕頭,你再給小金的快刀取一名稱,可好?」

同事之間嘛,必要時得開開玩笑,於是我就開玩笑:

「小金的刀法叫——千金散盡!」

我記得他夕陽下那陣陣金光閃耀的刀風。

千金散盡,用來形容小金刀法的豪爽。

可千金散盡還復來——招法中也隱藏寓意。刀能放不能收,不算好刀!小金的快刀收放自如,能看出這點,才是我慧眼識貨的本事。

可惜,滿桌皆醉,沒有誰聽出我這兩句話的深意!

——有時候我一個人禁不住想:究竟快刀好呢,還是慢刀好?

究竟小金的「千金散盡」厲害,還是我的「抽刀斷水」略勝一籌?

——沒有答案。

我跟小金姓氏不同,性格不同。我長他十歲,彼此又是兄弟,當時我想,我們不會拔刀相向,也就沒有機會比試一場,反正各人樂得其所吧。

咳,說遠了。說到底,我們兩個是連名字都不被人記住的捕頭,我們使的刀,也是普普通通的朴刀。

……

天下還有更厲害的刀……

……

不僅僅是一把刀,而是千把萬把刀!

一門刀!

那時候,我已從京師調赴了小小的縣城,時間一晃,不知不覺已在小縣城裡幹了三年。

縣城很普通平凡,離京師也就幾百里。

然而那境內藏著天下最可怕的刀。

我是慕名而去的。

不要忘了我姓劉,立刀劉,我姓氏裡流淌著刀的血液!

我渴望見識一下最可怕的刀法。

但三年過去,我才發現僅憑我一個人,根本見不著。

因為在對方核心的刀法外圍,還有許許多多的刀護衛著。與對方相比,我手下的大狗、二馬、屎坨子完全是窩囊廢。

好漢難擋眾拳,個人難敵江湖啊!

於是我想到了小金——

以小金的脾氣,不管是捕頭還是捕快都幹不長。我派人打聽,果然得知沒有我的庇護,小金在京師混不下去,淪為閒人。我便寫信去,請小金來幫我。

我告訴他,就像原來一樣,我做正捕頭,他做副捕頭。

因為,我們是兄弟!

小金來到縣城那天,滿城晚霞,天空像被血染紅了。

街紅,人紅,風也紅。

我抱著刀,慢慢站在衙門口看他過來,不由暗暗心驚:難道召來小金真是一個錯誤,會給他帶來血光之災?

小金卻滿不在乎,遠遠一笑:「兄弟,我來了!」

「各位,見過金捕頭。」

我不動聲色,朝身旁的大狗、二馬、葫蘆和屎坨子等人吩咐。

屎坨子趕緊按我事先叮囑,捧上了一柄帶鞘朴刀。

「這是衙門裡找到最快的一把刀,比劉捕頭使的都強!」屎坨子奉承道。

小金哈哈一笑:「我大哥的刀,根本不出鞘,要他拔刀比脫褲子都難。」

大狗、二馬、葫蘆、屎坨子等都一陣爆笑,覺得小金風趣可愛。小金和他們頓時混了個自來熟。

「大哥,我從京師來,就拿這把刀來招待我?」小金又朝我笑。

「不,弟兄們商量好了,晚上去牡丹坊給金捕頭接風!」大狗說。

「這才是好兄弟!」小金笑道。

牡丹坊,是城裡最好的妓院。

大唐治下,不能沒有捕快,同樣也不能沒有妓院。

待吃完,喝完,玩完,第二天見過縣太爺,小金就做起了金捕頭。

兩個捕頭,兩把刀。

要面對千把萬把刀。

那些刀,合成一門,令天下捕快聞風喪膽!

——「飛刀門」。

我轉身望去,晚風嗚咽中,天邊殘陽似血,殷如刀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