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伊戈說,「我更願意要個耳光,而不是個妻子。特別是個死掉的妻子,爵士。水壺在冒汽了。」
他們把水搬到浴盆邊,鄧克把自己的上衣從頭上脫下來。「我會穿我的多恩上衣到冷壕堡去。」那是沙絲做的,他最好的衣服,畫著他的榆樹和流星。
「如果你穿著它騎馬它會全都給汗水泡透的,爵士。」伊戈說。「穿你今天穿的那件吧。我會帶著另一件,你可以在到達城堡之前換下來。」
「在我到達城堡之前。我要是在吊橋上換衣服,看起來還不像個傻瓜。而且誰說你要跟我一起去?」
「一個騎士帶著一個跟班的侍從要更讓人印象深刻。」
那是事實。男孩對這種事有很強的判斷力——他應該有。他在君臨城做過兩年的侍童。即使如此,鄧克還是不願帶他涉險。關於冷壕堡會有什麼樣的歡迎在等待他,他毫無概念。如果這個紅寡婦像他們說的那樣危險,他可能會以一個鴉籠收場,就像那兩個他們在路上見到的人。「你將留下來幫助班尼斯對付那些平民百姓,」他告訴伊戈。「別那麼悶悶不樂地看著我。」他把馬褲踢了下來,爬進浴盆裡冒汽的水。「現在去睡覺吧,讓我來泡自己的澡。你不能去,那就是最終決定。」
當鄧克醒來的時候伊戈已經起身並離開了,清晨的陽光照在他臉上。諸神慈悲,天氣怎能這麼快就熱起來?他坐起身伸了個懶腰,打著呵欠,然後爬起來,睡意朦朧地蹣跚下到井邊。在那裡他點起一支粗大的牛油燭,往臉上潑了點冷水,然後穿好了衣服。
當他出門走進陽光中時,「雷鳴」就在馬廄邊等候,鞍轡都已備好。伊戈也在等著,還有他的騾子「學士」。
男孩已經穿上了靴子。他看起來第一次像個合適的侍從,穿著一件綠金相間的美觀緊身上衣和一條緊身白羊毛馬褲。「馬褲臀部扯壞了,但駝背山姆的老婆為我縫好了它。」他宣佈。
「衣服是亞達姆的,」尤斯塔斯爵士說,在他把自己的灰閹馬從廄中牽出來時。一隻切凱獅子裝飾在磨損的絲斗篷上,它就披在老人肩頭。「緊身上衣在箱子裡放得有點發黴,但它應該還行。一個騎士帶著一個跟班的侍從要更讓人印象深刻,因此我決定伊戈應該陪你去冷壕堡。」
被一個十歲的男孩給智勝了。鄧克望向伊戈,無聲地做出了「耳光」的口形。男孩咧嘴一笑。
「我還有些東西是給你的,鄧肯爵士。來。」尤斯塔斯爵士拿出了一件斗篷,隨著一揮把它抖開。
它是白羊毛的,以方形的綠緞和金色布料鑲邊。在這樣的炎熱裡一件羊毛披風是他最不需要的東西,但當尤斯塔斯爵士把它披在他肩上時鄧克看到了他臉上的驕傲,於是發現自己無法拒絕。「謝謝您,閣下。」
「它正適合你。我要是能給你更多的就好了。」老人的鬍鬚抽搐了一下。「我派駝背山姆到地窖裡仔細檢視一下我兒子們的東西,但艾德溫和哈羅德是身材小一些的人,胸沒有那麼厚實,腿要短得多。說來遺憾,他們留下的東西沒有適合你的。」
「披風就夠了,閣下。我不會讓它蒙羞。」
「我不懷疑那一點。」他拍了拍他的馬。「我想和你一起騎馬走一段路,如果你不反對的話。」
「當然不,閣下。」
伊戈帶他們下了山丘,高高坐在「學士」背上。「他非要戴著那頂軟草帽嗎?」尤斯塔斯爵士問鄧克。「他看起來有點愚蠢,你不這麼認為嗎?」
「如果他的頭被曬脫皮,那會更愚蠢,閣下。」即使是在太陽剛剛在地平線上升起的此刻,天氣已經很熱了。到下午馬鞍就會熱到能把人燙出水泡來。伊戈穿著死去男孩的華麗服飾也許看上去很優雅,但在黃昏之前他就會變成一個煮熟的蛋。鄧克至少還能換衣服;他的好上衣放在鞍袋裡,舊綠上衣穿在身上。
「我們走那條西邊的路。」尤斯塔斯爵士宣佈道。「過去這些年裡不常用它,但它仍然是從堅定塔到冷壕堡最短的路。」那條路帶他們繞過山丘後面,經過濃密的黑莓叢,老騎士讓他的妻子和兒子們安息的墳墓所在之處。「他們喜愛在這裡摘黑莓,我的男孩們。當他們還小的時候他們會一臉粘乎乎、胳膊帶著劃傷來到我面前,然後我就知道他們剛剛去了哪裡。」他憐愛地微笑了。「你的伊戈提醒我想起了我的亞達姆。對這麼年輕的一個男孩來說,他真勇敢。一個盾牌上畫著六顆橡實的河邊人用斧子砍掉了他的胳膊。」他悲哀的灰眼睛迎上了鄧克的。「你那位舊主人,帕尼基的騎士……他在黑火叛亂中戰鬥過嗎?」
「閣下,他戰鬥過。在他收留我之前。」鄧克那時還不到三歲或四歲,在跳蚤窩的小巷裡半裸著亂跑,更像動物而非男孩。
「他是為紅龍還是黑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