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代序

不知道里面有什麼,在這種東西上會發生什麼事呢?

……很可能像這裡一樣有生命,有人挨刀子,有人捅刀子。……

這是超出主體意志掌握範圍的東西,急得作者大聲疾呼要保持道德選擇的自由,哪怕出現犯罪也在所不惜。而在後現代主義社會,主、客體的身份出現令人眼花繚亂的變化,使人們的價值體系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在這種轉型過程中,出現《發條橙》似乎是順理成章的。人們越是呼喚自由意志,越是得不到,因為傳統的主體變位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三、一位熱愛語言藝術的人

本書最最有趣的地方是語言創新,主人公說話。思考用的是未來的納查奇語彙。書中有一些說明:

「零零星星的押韻俚語,」布拉農大夫答道……「還有一點吉卜賽話。但詞根大多數是斯拉夫語系的,赤色宣傳。下意識的滲透。」

由於同屬印歐語系,操英語的人對於納查奇語彙不難猜測;它畢竟不是古希臘的線形文字,令人無從入門,而且在敘述中主人公也解釋了一些。同名電影中照搬了這些詞彙,並沒有妨礙英美人理解。美國人還整理了一個詞彙表供讀者參考,而且貼在了因特網上。我們甚至還可下載到納查奇翻譯軟體,因為這部著名導演庫勃裡克拍攝的同名電影已經家喻戶曉,曾被認為是英國題材電影走向世界電影藝術的里程碑。許多人是看了電影才去找小說來看的。也許電影語言解除了晦澀文字的障礙。

某些評論家認為,作者使用納查奇語彙,除了表現超現實主義氛圍外,也是為了避免赤裸裸的色情描述。在本書發表之後的許多年,英國才允許與這些語彙對應的熱辣辣的英語語彙出現在小說中。按網上調查結果,女青年對電影的反應是「噁心,但很好看。」

伯吉斯是公認的語言創新大師,《柯林斯英語詞典》的封套評語,第一條就是摘錄他在《觀察家報》的評論,慶賀該詞典編撰的新套路。但對於漢語讀者來說,書中二百餘個納查奇語彙是難以領略的風景。故漢譯時要忠實、達意地表現原著風格,實非易事。中國人使用東方語言,保留斯拉夫詞根的音譯將大大影響閱讀,故翻譯時不得不作了大量捨棄處理。具體的做法分三種:

(一)意譯,漢語方言的發音不同,卻並不在文字上體現出來,所以譯者在處理下列情形時採用意譯:

1.某些斯拉夫語詞與英語同根,由於發音有差異,拼寫也不同,但英語讀者一眼即可識別。例如,banda‘band(幫派),danla’dame(婦女),gruppa‘group(小組),minoota’minute(分鐘),prod‘pro’duce(拿出),takar一sugar(糖),vayasy‘(廁所)。

2.某些斯拉夫語詞屬於英語的別字詞,例如,chai(茶,英語應作tea,但俗語也作cha),gazetta(報紙。英語應作newspaper,但報名也作gazette),tass’cup(方言詞,杯子)

3.某些詞語是變造的英語單詞。例如,appypollyloggy‘apology(抱歉),baddiwad’bad(壞),eggiweg‘weg(雞蛋),guttiwuts’guts(勇氣),jam‘miwam-jam(果醬),sarky’sarcastic(譏諷),cinema‘cinema(電影院),skolliwoll’schllo,sod‘sodomy(雞姦,罵人話,譯作「淫棍」)。

4.現成的英語俚語,例如,charles,charli’chaplain(教誨師),dung(動詞,拉尿),snuffit(嗅死神,翹辮子),warblle(歌聲)。

(二)儘量保留原文的形象。

作家有不少形象化的創造,翻譯時儘量保留。

例如,cancer(致癌物,指香菸),solly(輔市名,戈裡,聽起來象前蘇聯的戈比),in‘outin’out(譯作「抽送」,指性交),hoaciousglory(光亮的榮耀,指頭髮,這是押韻俚語,諧upperstory【樓上】之韻母),panhandle(鍋柄,指陰莖,譯作「肉棒」),peeandem(popandmom「父母」的縮寫,譯作「p和m」),pelyclef(萬能鑰匙,借用希臘語詞根poly‘加進入英語後有形變的拉丁詞構成,英語clef表示音樂中的譜號,其拉丁詞根的意思是key,而英語中key又表示鑰匙),prettypolly(花票子,指錢),omybrothers(吉卜賽語,弟兄們哪)。

(三)基本上舍棄,作適當補償。

近兩百個詞語是操英語者都不認識的斯拉夫詞語,還有吉卜賽語(cutter,指錢)等,雖然僅佔納查奇詞彙量的一小部分,但出現頻率頗高,若音譯後保留在中文版內,必將拒人於千里之外。對這種情況,一般捨棄外來語形式,採用直接意譯的方式,不過,少數幾個詞因為上下文的要求,必須保留原形,這既舉證了原文風格的一個方面,又保證了故事情節的邏輯連貫性。例如,納查奇語gulliver「腦袋」來自俄語的發音,但英語gulliver是斯威夫特創作的《格利佛遊記》的主人公。中文版譯作「格利佛」,也許能引發一些類似的聯想。小說中的「牛奶」也是特殊的道具,音譯作「莫洛可」;衣服音譯作「布拉提」。

其他的語彙用漢語難以表現,例如,作者借用俄語詞並不機械地照搬,khorosho(好)被英化為horrorrhow(恐怖+表演),譯作爽快;indi(人)變成lewdics(好色+詞尾),neezhary(低)變成meezhaing(表示短褲)。

詞法上的創新更加豐富多彩,作者打破了代詞。疑問代詞,主格與賓格的區別,語氣詞like在句子中隨處可見。詞序有時很不符合現代語法,中古英語的詞尾也常常出現,儘管在表面上伯吉斯用粗野的意象向我們揭示著可怕的未來,但在內心深處,他顯示出愛:熱愛人類,熱愛人類的發明……語言藝術。

《發條橙》是一部很有哲理意義的小說,在情節結構上,人為安排的因素較多,故事的對稱性頗受東方固果報應思想的影響,這當然加強了這個中篇小說的戲劇色彩。不過,作者的意圖是要說明,小流氓們的所作所為……惡,是不好,但也不一定是最糟的情況;其理由是「善」裡面包含了大多的偽善,而偽善部分地源自社會的發展,「人類登上月宮,就不顧及地球社會了」;社會為了懲惡揚善而作出的過激反應,如警察暴力等;這些才是書中所竭力反對的。作者對惡並不抱欣賞態度,但也反對用成見對待惡,所以他使用了大量的納查奇語,以排除富含「文化」意義的常用詞。主人公反對現存的社會,採取了極端的行動方式,最終反對一切老的東西,連語言也不例外。

值得一提的是,國內對此書介紹不多。例如大部頭的《二十世紀英國小說》對其隻字未提,另外也有人說納查奇語是主人公沒有文化的表現;其實哪位主人公會自我暴露自認為不行的東西呢,否則為什麼要將所經歷的故事告訴「弟兄們」,以爭取同情呢?他懂音樂,穿高檔衣服,也能說紳士語言,只是反對大眾電視,這附和了英美中產階級、學術界的觀點,未必全是痞子思想。

小說堅持以「客觀」的態度對待惡。他在諷刺「善」的同時,也鞭笞了惡,給讀者一種超脫、諧和的氛圍,這是作品中人文精神的一個成分,它能促使我們讀下去,不會產生厭惡感而中途掩卷。這也是區分上乘佳作和平庸作品的重要因素吧。

王之光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於杭大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