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兩個人望著平靜的海面,在他們的眼中,又出現那種神秘的光芒來,他們異口同聲地道:「誰知道,只有他自己知道!」
我覺得我要採取行動了,這兩個人,顯然知道很多有關萬良生失蹤的內幕。
我雖然還不能肯定,這兩個人有沒有甚麼犯罪行徑,但是他們那種神秘、閃爍的言詞,總叫人覺得他們對萬良生的失蹤要負責任。
我陡地伸手,抓住了他們中一個人胸前的衣服:「聽著,說出來,萬良生在甚麼地方,你現在不說,等到警方人員到了,你一樣要說的!」
那人被我抓住了衣服,就大聲叫了起來:「喂,你幹甚麼?」
他一面叫,一面伸手來推我。
當我出手抓住那兩個人的一個的衣服之際,我已經打定了主意,他們一共有兩個人,我要對付他們。就必須先打倒其中的一個!
所以,當那人伸手向我推來之際,我一伸手,抓住了那人的手腕,身子一轉,手臂一扭,只聽得那人怪叫一聲,整個人已被我摔了起來,結結實實,跌在沙灘上。
我估計那被我摔在沙灘上的人,在兩分鐘之內,起不了身,是以我立時又衝向另一個,我雙手疾伸,抓住了他的肩頭。那人大叫了起來:「喂,你是人還是猩猩?」
在那樣的情形下,那人發出了這樣的一個問題來,令我也不禁很欣賞他的幽默。但是我的動作,卻並沒有因此而減慢十分之一秒!
我雙手揚起,一起向他的頭際,砍了下去,「拍拍」兩聲響,那人中了我的兩掌,眼睛向上翻著,身子搖著,倒了下去!
我再回頭看那個被我摔倒在沙灘上的人,他顯然也昏了過去。
我拍了拍手,頗以自己的行動快捷而自豪。我在想著:我應該怎樣呢?
這兩個人,一定和萬良生失蹤有關,雖然他們的話,還有許多不可理解之處,例如他們竟認為萬良主和我很相似之類。
但是,這兩個人,一定知道萬良生的下落,我有必要將他們交給警方!
要將他們交給警方,有兩個辦法,一個辦法是將他們兩人,弄上「快樂號」,我加快速度,駛「快樂號」回去。另一個辦法是,我和警方聯絡,請警方人員,立時搭直升機趕來。
當然後一個辦法可靠些,因為他們有兩個人,我在押他們回去的時候,他們可能會反抗!
我後退著,向後退去,一面仍然注視著這兩個人,他們仍然昏在沙灘上。
我返到了海邊,轉身,跳上了「快樂號」。立時奔進了駕駛艙,開始無線電聯絡,和警方的無線電聯絡,很需要費一番功夫,我無法確切說出我究竟費了多少時間,大約是兩分鐘,或者三分鐘,正當我開始呼喚的時候,我聽得艙門口有腳步聲,我立時轉過頭來,只見那兩個人已來到艙門口了。
我立時起身,神情緊張,瞪著那兩個人,那兩人略為張望了一下,像是若無其事一樣,走了進來,其中一個向我道:「喂,你怎麼和他不一樣?為甚麼要這樣對付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