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我的心中「不舒服」,那還是很輕鬆的說法,應該說我的心頭很沉重。
但自然,過了幾天之後,我也將那件事,漸漸忘記了,直到第七天,我和我的妻子白素,從一個朋友家中出來。那晚月色很好,我們的車子停在相當遠的地方,是以我們慢慢走著。
那時已經是午夜了,街道上很冷清,情調很不錯,可是,突然之間,從橫街中,呼嘯著衝出了七八個人來,那七八個人的動作十分快,一下子就將我們圍住了!
而且,我立即就看出,那七八個人中,有一個面對著我的,正是那天打架,給我抓住的那少年!
現在,他和他的同伴,年紀都差不多,每一個人的手上,都握著一柄尖刀。
那少年人本來大約是想搶劫過路人的,他一見到了我,發出了一下吹嘯聲,他手中的刀尖,精光閃閃,擋住了我,獰笑著,道:「兄弟,原來是你!」
那七八人中有幾個七嘴八舌地問:「怎麼,你認識他?他是誰!」
他們之中,也有的用賊溜溜的眼睛打量著白素,道:「嗨,跟我們去玩,怎麼樣?」
白素自然不會在那樣的場合下吃驚,她只是覺得事情太滑稽了,在她的眼中看來,那些小流氓和紙糊的實在沒有多大的差別。
我伸手向那少年一指,道:「那天你在警局,一定未曾吃過苦頭?」
那少年一直哼笑著,突然大叫了一聲,道:「弟兄,這人我要他的命!」
他那種兇狠的神情,令我呆了一呆,我想問他,為什麼他和我的仇恨如此之深,我也想問他,他是不是知道,如果殺了我的話,會有什麼後果。
但是,我根本沒有開口的機會!
隨著他的那一下淒厲的怪喝聲,至少有三個人,一起向我衝了過來。而在那一剎那間,我起了一陣噁心,我感到向我撲過來的,不是三個人,而是三條瘋狗!
在那樣的情形下,除了採取行動之外,我自然不能再做別的什麼了。
我身形一挺,突然飛起一腳,向衝在最前面的人,疾踢了出去。
我也不知道一腳踢中了那人的什麼地方,但是我聽到了一下乾脆的骨裂之聲。
接著,我也向前直衝了過去,當一柄尖刀,突然剌到了我的面門之際,我倏地出手,抓住了那手腕,用力一抖,「咭」地一聲響,又聽到了腕骨斷折聲。
我的左手肘也在同時撞出,因為另一個傢伙,在那時自我的左面攻來。我的左臂上,被那傢伙的小刀,劃出了一道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