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奎因父子推測案情

「聽著似乎是天衣無縫。」警官不情願地咕噥了一句,但眼中卻流露出極大的興致。

「有件非常重要的事必須立刻去辦。」埃勒裡若有所思地補充道。「不論兇手是誰,他昨天下午都未曾在下班後躲在店裡,這點是毋庸置疑的。我告訴你為什麼。我們通過時間登記表調查了所有與此案有關的人。登記表上記錄了每個人的下班時間。除威弗和圖書部經理——那個斯普林吉外,所有調查物件看來都是在5點30之前離開的。而且也確實有人看到那兩人離開了商店,所以,他們顯然不可能躲在店裡伺機作案。你應該還記得表上的那些名字吧?儘管像佐恩、馬奇本克思、拉瓦利這樣的人離店時不用簽名登記,但有人負責登記他們的姓名和離開時間,昨天就是這樣。既然所有人都離開了商店,那麼兇手肯定是通過餘下的另一條途徑入店的——三十九街上的貨倉門。無論如何,這麼做更符合邏輯。因為這樣一來,他既可以證明自己那天夜裡不在犯罪現場,同時,又仍可以在11點到11點30之間從貨物入口處溜進店裡。」

「我們還得再查查那天晚上每個人的行蹤。」警官悲嘆道。「忙不完的活兒。」

「而且還可能一無所獲。不過我也認為有這個必要,而且應該儘快開始。」

「唉!」埃勒裡苦笑了一下。「這案子真是錯綜複雜。」他抱歉般地說道,轉換了思路。「比如——溫妮弗雷德為什麼要去商店?這就是個謎?她告訴奧弗萊赫提她要去寓所,她是否在撒謊?當然了,夜班員確實看見她進了電梯,而且我們還掌握了她在寓所逗留的確鑿證據,因此完全可以假設她去了六樓的寓所。再說了,她還可能去哪兒呢?櫥窗嗎?簡直太荒謬了!不,我們還是假設她直接去了六樓的寓所吧。」

「也許瑪麗安·弗蘭奇的圍巾當時已經在櫥窗裡了,出於某種不明原因,弗蘭奇夫人希望把它取回來。」警官苦笑著建議道。

「那你可就想錯了。」埃勒裡反擊道。「儘管瑪麗安這女孩有些神秘,但我敢肯定,圍巾這件事絕對與案子無關!……不過,我有一個想法。溫妮弗雷德是否和某人約好了在店裡的寓所會面?假如這是一件非常神秘的事——在一個無人的百貨店裡與人神秘會面之類的——那我們完全可以假定:被謀殺的女人是抱著某一特定的目的來見某個人的。如果是這樣的話,她是否知道其同夥——事實證明也就是殺害她的兇手——怪異的入店方式?或許她以為他會像她那樣從慣用的夜間入口進店?她顯然不知道他將以何種方式進店,而且也不指望他會從夜間入口進來,因為她沒向奧弗萊赫提說起另外一人。如果她沒什麼需要隱瞞,她完全可以告訴奧弗萊赫提一聲,但她沒這麼做,卻反而製造一種假相,讓他覺得她肯定是來寓所取東西的。這麼看來,她肯定是在幹什麼見不得人的事,而且肯定知道她的同夥會採取神秘的預防措施,以保證自己不被發現——她根本就未加防範,而且是心甘情願地捲入這樁事中的。」

「這個同夥會是伯尼斯或瑪麗安嗎?從表面上看,我們有理由相信可能是伯尼斯。‘本克’紙牌、伯尼斯的煙、伯尼斯的鞋帽——最後這兩件東西非常重要,同時也令人膽戰心驚。另一方面,我們再看看和伯尼斯有關的一些側面事實吧。」

「我們已經認定:兇手拿走了弗蘭奇夫人的寓所鑰匙。我們可能首先想到這是伯尼斯干的,因為她那天下午出去時沒帶鑰匙——實際上,她不可能帶著自己的鑰匙,因為我們今天剛在她的衣櫥裡找到它。是的,如果伯尼斯昨夜在寓所,那她有可能把她母親的鑰匙拿走。但她昨夜在店裡嗎?」

「該是咱們抓住那個幽靈的時候了。」埃勒裡的表情有些古怪。「伯尼斯昨夜並不在弗蘭奇百貨商店。也許我現在該說伯尼斯不是殺母兇手。首先,儘管有‘本克’紙牌為證,而且伯尼斯和她母親是一對牌迷也是眾所周知的事,但菸灰缸裡的菸蒂卻暴露了問題,有人栽贓陷害怕尼斯。吸毒狂伯尼斯抽她的‘公爵夫人’香菸時,從來都是隻抽三分之一就掐掉了,這一點絕對是毫無疑問的。但我們在寓所發現的那些菸頭卻都無一例外地抽得非常仔細,幾乎就只剩下了菸嘴。這也太不尋常了,沒法使人不產生懷疑。如果只有一兩支菸抽成了那樣,那也可以理解,但十幾支菸竟然都是那樣!這可說不通,老爸。所以,牌桌上的那些煙不是伯尼斯抽的。如果她沒抽那些煙,那麼顯然是有人做了手腳,企圖引起我們對失蹤女孩的懷疑。另外,還有那個據稱是由伯尼斯打給霍坦絲·安德希爾的電話。可疑,爸——太可疑了!不,伯尼斯不會那麼蠢,她不會忘記鑰匙已經丟了。有人急需得到她的鑰匙,甚至不惜冒險於打電話詢問,而且還打算派人來取。」

「那雙鞋——那頂帽子。」警官突然低聲說道。他抬起頭來震驚地看著埃勒裡。

「對。」埃勒裡陰鬱地答道。「正如我剛才所言,不但非常重要,同時也令人膽戰心驚。如果伯尼斯是被人栽贓陷害的,而我們又在作案現場發現了她在案發當天穿戴的鞋帽——那麼,這隻能意味著伯尼斯本人也遇到了不測!她肯定也是個受害者,老爸。不知她現在是死是活,這就要看這案子到底有什麼內幕了。不過,從整個推理過程來看,伯尼斯的失蹤顯然和她母親的被害有著密切聯絡。那麼,為什麼要把女孩也幹掉呢?也許是因為,爸,如果讓她逍遙在外,她可能會向警方提供危險的訊息——這些訊息在兇手看來是危險的。」

「埃勒裡!」警官驚呼道。他激動得渾身發抖。「弗蘭奇被謀殺——伯尼斯被綁架——而且她還是個吸毒狂……」

「我並不覺得特別奇怪,老爸,」埃勒裡的聲音中充滿了溫情。「你的嗅覺總是那麼靈敏……是的,我也是這麼想的。你應該還記得吧,伯尼斯離開她繼父家時不僅是自願的,而且簡直就是迫不及待。那麼,我們可以認為她是去——補充毒品,這個估計不過分吧?」

「很有這個可能。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這整個案子很可能就是由毒品販子策劃的,事情可就複雜了。恐怕我們這回就是碰上了這種乏味的事。」

「乏味你的頭!」奎因警官激動地喊道。「埃勒裡,案情越來越清楚了。最近,毒品銷售猖狂,上頭很不滿意——如果我們能查出這麼個大規模販毒團伙——如果我們真能逮住販毒頭子——埃勒裡,這功勞可不小!如果我告訴弗爾拉利這幕後的名堂,真不知他會做何感想!」

「噢,別太樂觀了,老爸。」埃勒裡悲觀地說道。「這事可能費勁著呢。無論如何,目前這一切都還只是推測,千萬別高興得太早了。」

「我們還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分析案情,它將使我們更確切地瞭解案情經過。」

「你是指書檔?」奎因警官試探道。

「當然。這個分析也是基於純推理之上,但我敢打賭,最終我們將發現,這個推理是正確的。如果結論和一系列前提條件結合得天衣無縫,那麼結論的正確機率約對很高……」

「韋斯特利·威弗斷言,自從約翰·格雷將瑪瑙書檔送給弗蘭奇後,它們既未損壞修補過,也未離開過寓所的書房。我們在檢查書檔時發現,書檔底部毛氈,或許是檯面呢的顏色有明顯的差異。威弗認為這事有些不對頭。為什麼?因為他以前從未發現這兩塊綠毛氈是深淺不同的兩種顏色。這對書檔擺在桌上已有數月了。他能肯定,這對書檔剛拿來時,毛氈的顏色絕對是一樣的,而且數月以來它們的顏色也一直是一樣的。」

「事實上,儘管我們無法確定淺色毛氈到底是什麼時候出現了,但有一點還是可以證實的。」埃勒裡心事重重地盯著路面。「淺顏色的毛氈是新近粘上去的。我敢發誓,我的判斷絕對沒錯。儘管漿糊質量不錯,而且也已經很乾了,但摸上去仍有些發粘,這一下子就說明了問題。還有那些粘在漿糊痕跡上的粉末——不,證據就在這兒。兇手昨夜動過書檔。如果他沒用指紋粉,我們也許會懷疑到弗蘭奇夫人。這是你的‘超級罪犯’的傑作,老爸,一位上流社會的中年婦女絕不會幹這種事的。」他笑道。

「咱們可以將書檔與這個案子更緊密地結合起來。」他眯眼看著前方,默默地想了會兒心事。老奎因的腳步有些沉重,他一邊走一邊欣賞著流動的街景。「我們走進作案現場,發現了許多希奇古怪的東西。紙牌、口紅、香菸、帽子、鞋子、書檔——所有這些東西都有反常之處。除書檔外,我們已將上述的每樣東西和案子直接掛上了鉤。為什麼不將書檔也考慮過去呢?——哪怕是作為一種可能性?根據已知事實,我可以提出眾多相當不錯的假設。指紋粉就是事實之一,還有那些與此案有關的物品,另外,有人被謀殺了,這些都是事實。我們在一塊新粘上的毛氈上發現了粉末,而這塊毛氈又與另一塊毛氈的顏色不同,這沒法不讓人起疑心。這兩塊毛氈的顏色絕不是從拿來時就不同的,這麼一對價值不菲的稀有書檔不可能會有兩塊顏色不同的護墊,而且以前根本就不存在這種差異……不,所有的可能性都表明,昨天夜裡有人揭掉了第一塊書檔上的舊毛氈,粘上了一塊新的。然後,他又給書檔灑上指紋粉,使上面的指紋顯現出來;他擦掉了所有的指紋,但卻疏忽大意地將一些細小的粉末留在了漿糊痕跡上。」

「我對你的論證非常滿意。」警官說道。「接著說。」

「好吧!我仔細檢視了書檔。它們都是用質地堅硬的縞瑪璃製成的,而且,其中一個書檔的原裝護墊被換掉了,這是它們所經歷的唯一變動。因此,我斷定,換護墊的目的並不在於把什麼東西藏進書檔或從中取出什麼,因為這個書檔是實心的,它只有表面。」

「搞清楚這一點後,我便自問:如果不是為了藏匿或取出東西,還有什麼理由值得換護墊呢?這樣,我就想到了這個案子。我們是否可以把案情和護墊的更換聯絡到一起呢?」

「當然可以!為什麼要把舊毛氈揭掉,換上一塊新的?因為那塊毛氈有問題。如果不把它揭掉,它將暴露犯罪痕跡。你應該記得,兇手最迫切的需求就是在他辦完早上該辦的事之前不讓任何人察覺這起謀殺。而且他也知道,早上9點就有人來書房,如果書檔有問題,別人肯定會注意到。」

「血跡!」警官喊道。

「你猜對了,」埃勒裡答道。「只能是血跡。肯定是一下子就能讓人產生懷疑的東西,否則的話,兇手是不會如此煞費苦心的。紙牌和其他東西——在屍體被發現或甚至在人們覺得事有蹊蹺前,這些東西本身絕不會讓人們聯想到謀殺。但血跡!它可是暴行的印證。」

「所以,我推斷,鮮血浸透了毛氈,迫使兇手不得不揭掉那塊血淋淋的、洩露天機的舊毛氈,重新換上塊新的。」

兩人默默地走了會兒。警官忙著想心事,埃勒裡又開口了。

「你看,」他說道,「我已經以令人讚歎的速度將這個案子的各種具體要素重新組合了一遍。另外,當我得出血汙毛氈的結論時,另一個孤立的事實也突然躍入了我的腦海……你應該還記得普魯提曾對屍體出血甚少提出疑問吧?而且我們當時也曾推斷兇殺是在別處發生的?這就是那個失落的環節。」

「很好,很好。」警官一邊低語著,一邊興奮地伸手去掏他的鼻菸盒。

「書檔,」埃勒裡迅速地接著說道,「在這起案子中本是無足輕重的,但它浸透血跡後,意義可就不同了。自那以後,一系列事件就順理成章地發生了——換毛氈、觸控到了書檔,然後再灑上指紋粉,抹掉接觸時必然留下的指紋……」

「不過,我推斷,血浸毛氈只是一個偶然事故。它無辜地在玻璃桌面上,血是怎麼流到那兒的呢?有兩個可能。第一,書檔可能被當成了武器。但這站不住腳,因為從傷口的性質看,是槍傷,而且屍體上也沒留下重擊痕跡,如果用書檔這種大頭棒似的東西當武器,應該會留下痕跡的。那麼,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血在無意中浸透了書檔。這是怎麼發生的呢?」

「很簡單。書檔就擱在玻璃桌面上。如果血浸透了書檔底部,並在那兒留下了難以抹煞的痕跡,那麼唯一的解釋只能是:血蔓延過玻璃桌面,流到書檔下,浸透了毛氈。你應該明白這帶給我們什麼啟示了吧。」

「弗蘭奇夫人被擊中時,正坐在桌邊。」老先生陰鬱地說道。「子彈射在心臟下面,她倒在椅子上,這時,又一發子彈射來擊中了心臟。在她倒下之前,血從第一個傷口中噴了出來;當她伏倒在桌子上時,血從第二個傷口中流了出來——浸透了毛氈。」

「說得太好了。」埃勒裡笑道。「你應該還記得吧,普魯提曾非常肯定地認為,心前區傷口更應該大量出血才對。事實可能就是這樣……現在,我們可以進一步再現案發經過了。如果弗蘭奇夫人是坐在桌後被擊中了心臟,那麼,兇手一定是隔著桌子,站在她面前向她開槍的,兩人之間有幾英尺的距離,因為死者的衣服上並未沾上火藥未。也許我們可以從子彈進入體內的角度估算出兇手的大致身高,但我對此不抱太大希望。因為我們無法確定子彈的行程,也就是說,我們不知道兇手開槍時距弗蘭奇夫人有多遠,而一英寸的誤差都將極大地影響到我們對兇手身高的估算。你可以把這事交給你的火器專家肯尼思·諾爾斯。但我估計不會有什麼太大收穫。」

「我也是這麼看的。」警官嘆了口氣。「不管怎樣,能如此精確地理順案情已經很令人滿意了。所有的環節都絲絲入扣,埃勒裡——很不錯的推理。我會讓諾爾斯馬上開始工作的。還有別的想法嗎,兒子?」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埃勒裡一直保持著沉默。兩人拐入了西八十九街。再往前走半個街區,就是他們住的那幢褐色沙石老屋了。兩人加快了步伐。

「出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爸,有一大堆問題我尚未深究。」埃勒裡心不在焉地說道。「各種跡象全都一覽無餘地展示在我們眼前,但必須對它們進行智慧的組合。在眾多的辦案人員中,唯有你可能還具有將它們結合在一起的頭腦,其他人……但種種煩憂卻使你變得異乎尋常的遲鈍。」他微微一笑。這時,他們已來到了褐色沙石大樓的臺階前。

「爸,」他說著,邁上了第一級臺階,「在這個案子的調查過程中,有一個方面我真的是毫無頭緒,就是——」他拍了拍胳膊下夾著的包裹,「我從弗蘭奇辦公桌上帶出來的五本書。如果認為它們可能和謀殺有關……這個想法似乎很可笑,但是——我有一種非常奇怪的感覺,總覺得如果我們排查出其中的奧秘,肯定能弄清許多問題。」

「你已經有些走火入魔了。」警官一邊大聲說著,一邊氣喘吁吁地爬著樓梯。

「不管怎樣,」埃勒裡說著,將鑰匙插進了老式雕花大門的鎖眼裡,「今晚我得好好研究一下這幾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