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埃勒裡從桌上拿起一本封面破舊的小雜誌,仔細研讀起來。
桑普森收起了笑容。「笑話歸笑話,不過,如果我們再查不出毒品集團的眉目,事情可就難辦了。韋爾斯不該在這時候逼我們倉促地把懷特實驗案翻出來。看起來,這夥惡棍……」他疑惑地搖了搖頭。
「我生氣的就是這事,」警官抱怨道,「我剛摸到點彼得斯拉文一夥的情況,現在又得浪費一整天時間去法庭作證。」
片刻沉默之後,克羅尼開口了。「金斯利·阿姆斯謀殺案中的那個奧索福納西,你們是怎麼處置的?」他好奇地問道,「他有罪嗎?」
「昨天晚上,」警官說,「我們又拷問了他。他看到我們已掌握了罪證,就全招了。」他嘴角周圍的那些凌厲線條舒展開來。「這件事,埃勒裡幹得不錯。你想想,我們圍著這案子忙了一天,卻找不到絲毫證據來證明是奧素福納西殺了哈瑞恩.儘管我們確信就是他乾的。這時,我兒子來了。他在現場只呆了十分鐘,卻找到了足以致置兇手於死地的證據。」
「又一個奇蹟,呃?」桑普森一笑道。「講講內幕,奎?」眾人都將目光投向埃勒裡。他仍弓身坐在椅子上專心致志地看著書。
「整件事讓他一解釋,簡直就像滾木頭那麼簡單,」奎因無不自豪地說道,「德喬那,再來點咖啡,行嗎,孩子?」
一個皮膚黝黑的小矮個敏捷地從廚房裡蹦了出來。他笑嘻嘻地點點頭,一晃又不見了。德喬那是奎因警官的貼身男僕、勤雜工、廚子兼家庭服務員,私下裡,他還是偵探處的吉祥物。他拎著壺出來,往桌上的空杯子裡續著咖啡。埃勒裡的注意力仍集中在書上,他伸手在桌上摸了摸,抓起杯子,小口地呷著。
「簡單恐怕還不是恰當的字眼,」警官接著說道,「吉米給整間屋子都灑上了指紋粉,但除哈瑞恩本人的指紋外,我們什麼都沒找到——而哈瑞恩已是人死屍涼了。大夥七嘴八舌地提出自己的意見,建議在別的地方灑些指紋粉——當時的場面真是熱鬧極了……」他一拍桌子。「就在這時,埃勒裡走了進來。我給他講了講案情,並讓他看了在現場找到的東西。你們應該還記得吧,我們在餐廳地板上發現了哈瑞恩的泥腳印,這曾令我們百思不解。因為從案發現場看,哈瑞恩不可能到過餐廳。這時候,超級大腦起作用了,我想你們會這麼說的。埃勒裡問我,‘你能確定那是哈瑞恩的腳印嗎?’我說這是毫無疑問的。我解釋了原因,他也同意了我的觀點——但哈瑞恩不可能去過那屋子,那些腳印使我們產生了錯覺。‘好了,’我的寶貝兒子說,‘他也許根本就沒進過這間屋子’。‘但是,埃勒裡——那個腳印!’我反駁說。‘我有個主意,’他說著就進了臥室。」
「噢,」警官嘆了口氣,「他確實有主意。在臥室裡,他仔細檢視了哈瑞恩穿在腳上的鞋,然後把它們脫下來;他向吉米要了些指紋粉,又讓人取來了奧索福納西的指紋復件;他把指紋粉灑在了鞋上——鞋上確實有個拇指印!他將這個指紋與取來的檔案指紋進行了比較,事實證明,這就是奧索福納西的指紋。……你們看,為找到指紋,我們找遍了整座房子,卻獨獨忘了該找的地方——屍體。誰會想到從受害者的鞋上尋找兇手的痕跡呢?」
「出人意料,」義大利人咕噥了一句,「埃勒裡是怎麼想到的呢?」
「埃勒裡認為,如果哈瑞恩不曾去過那間屋子,而他的鞋卻到過那兒,這隻能意味著其他人曾穿著哈瑞恩的鞋去了那兒或用他們的鞋在那兒留了個印記。簡直是小兒科,不是嗎?可就是沒人能想到。」老先生佯怒地瞪著埃勒裡低垂著的腦袋。「埃勒裡,你到底在看什麼書?你這個主人也太沒禮貌了,兒子。」
「一個外行人的指紋知識,這次還真派上了用場。」桑普森笑道。
「埃勒裡!」
埃勒裡興奮地抬起頭,得意地揮動著手中的書,開始了他的背誦。眾人詫異地看著他。「如果他們穿著鞋睡覺,刺將扎進腳內,鞋將牢牢地貼在腳上。其中的部分原因是:他們的舊鞋壞了,所以只能換上用新剝牛皮做的拷花皮鞋,而這種鞋尚未經過鞣製。知道嗎,爸,我有了個好主意?」他笑嘻嘻地伸出手去取鉛筆。
奎因警官站起身來,嘟嚷道:「碰到這種時候,你最好別理他——走吧,亨利——你去嗎,弗爾拉利?——咱們還是去市政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