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諸位特意趕來聽我的朗讀。早知道會來這麼多人,乾脆借用奮威公園得了。」我以這樣的開場白開始了發言。因為暑熱和故障,大家都焦躁不安,有必要逗大家笑一笑。我脫去了上衣,穿了件t恤衫發言。聽眾幾乎全是學生,反應非常之好。我也罷他們也罷,自始至終心情舒暢地將話題演繹下來。如此多的年輕人關注我的小說,真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
還有一個。司各特·菲茨傑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的翻澤也進展順利。第一稿已告完成,正在著手第二稿,即對第一稿進行細微修改。一行一行細心地重新審讀,加以修改,譯文漸漸變得流暢起來,可以感覺到菲茨傑拉德文章的原汁原味,正在更加自然地被置換為日語。如今還煞有介事地說這種話,頗讓我難為情:這真是一部精彩的小說,百讀不厭,滿溢著文學的深厚滋養,每次閱讀都有新的發現,都有新的感動之處。一個年僅二十九歲的作家,怎麼能夠如此銳利、公正、溫情地看透這個世界的實相呢?這樣的事情怎麼可能呢?越是思考,越是閱讀,越覺得不可思議。
十月二十日,由於下雨和腿部的不適而停跑了四天,這天重新開跑。下午,待到氣溫稍稍上升,我穿得暖暖的,試著在外邊慢慢跑了四十來分鐘。值得慶幸的是膝蓋未感到異常。一開始我徐徐地輕跑了幾步,一面觀察情況,一面緩慢地提升速度。沒關係。腳部、膝蓋還有腳後跟,眼下都活動自如,沒有問題。我鬆了一口氣。不管怎樣,能夠出場參賽、跑完全程,比什麼都重要。堅持跑到終點,中途不停下來步行,再就是享受比賽。這三者,依照順序,便是我的目標。
晴朗的日子持續了三天,託其福,屋頂的防水工程終於宣告完結。擔任監工的達維德,一位來自瑞士的高個兒青年,曾經仰望著天空,表情憂鬱地嘆道:「有個三天好天氣,防水工程就能完成啦……」晴天剛好持續了三天。這下無須擔心漏雨了。供水鍋爐也修理完畢,熱水順暢地流淌出來。終於洗上熱水澡了。地下室因鍋爐施工而被封閉的狀況也得以消除,洗衣機烘乾機都可以使用了。從明天起,室內暖氣也將恢復供應。曾經狼狽不堪的h子,似乎事事都在朝好的方向轉化,包括膝蓋的狀態。
十月二十七日。今天終於能夠毫無不適地使出八分力氣跑步。昨天還殘存一縷不祥之感,而今晨就能同平常一樣練習了。我跑了五十來分鐘,最後十分鐘還放開手腳衝刺了一番。我想象這就是正式比賽,而我跑進了中央公園,終點就近在眼前,假想著這樣的場景加速猛跑。沒有任何問題。雙腳奮力蹬踏路面,膝蓋伸得筆直。危機大概已經安然度過。
四周變得相當寒冷。滿街堆著萬聖節用的南瓜。清晨,沿河的道路灑滿了五彩斑斕的落葉。晨跑時,手套已經成了必需品。
十月二十九h,賽事一週之前。自早晨開始,星星點點地飄舞起小雪,正午過後,正式變成了一場大雪。不久之前還彷彿夏天一般呢!我暗自驚歎。站在大學辦公室的窗前,我眺望溼漉漉的雪片漫天飛舞。身體狀況不賴。練得疲勞不堪時,雙腿沉重,連走起路來都東倒西歪,而最近跑步時卻感覺步態輕盈。我明白自己大約巧妙地擺脫了疲勞。奔跑時,也會生出「還想再跑下去」的心情。
儘管如此,不安還是不肯遁去。那曾在眼前一閃而過的陰影,莫非煙消霧散了麼?它不會仍然潛伏在我的體內,靜靜地等待出擊的時機麼,就像一個躲藏在看不到的地方屏息縮肩、等待著人睡熟的高明盜賊一樣?我凝神注目,試著窺視身體內部,企圖看清存在於彼的東西是什麼形態。然而如同我們好似迷宮的意識,我們的身體也是一個迷宮,處處是黑暗,處處有死角,處處有著無言的啟示,處處有兩意性在等候著我們。
我手中所持的,僅僅是經驗和本能。經驗教給我:「該做的都做了,怎麼胡思亂想也於事無補,只有坐待那一天的到來。」本能告訴我的只有一句話:「想象!」我閉起眼睛,想象自己從布魯克林,從哈林區到中央街區,和幾萬名跑者一起跑過紐約街頭的情形;自己越過好幾座巨大的鋼鐵吊橋的景象;沿著熱鬧的中央公園南端,邊跑邊接近終點時的心情;跑完比賽之後去就餐的、賓館附近那家古色古香的牛排店。我不再凝神注視黑暗的顏色,不再側耳傾聽沉默的聲音了。
蘭登公司負責我的書的麗絲,給我發來了一份email,說她也將參加紐約城市馬拉松賽跑。這是她首次跑全程馬拉松。我回複道:「享受賽跑!」(haveagoodtime!)是的,馬拉松賽跑,只有享受它才有意義。如若不是一種享受,何以有好幾萬人來跑這四十二公里的賽程呢?
我再度確認了中央公園南端賓館的預約,預購了波士頓至紐約的機票,將穿慣的運動衫褲和穿熟了的慢跑鞋塞進健身袋。接下來唯有好好養息身體,靜靜地等待比賽當日了。一心祈禱那天是好天氣,是個出奇美麗的秋日。
每次去跑紐約城市馬拉松而造訪那座城市(這次好像是第四次吧),我腦中都會晌起那支瓦農·杜克(vernonduke)作曲的灑脫而美麗的歌謠——《紐約的秋日》(autumninnewyork)。兩手空空的夢想家們,註定為這奇異的土地嘆息。這便是紐約的秋日,我喜愛再次生活在這裡。dreamerswithemptyhands,maysighforexoticlandsit’sautumninnewyork,it’sgoodtoliveagain.
十一月的紐約實在是一個魅力十足的城市。空氣彷彿打定了主意,澄靜而晴朗。中央公園的樹木開始染成金黃色。天空高不可測,高樓大廈的玻璃奢華地反射著陽光。從一個街區到另一個街區,似乎可以無窮無盡地一直走到永遠。伯格道夫·古德曼百貨店的櫥窗裡,展示著高雅的羊絨大衣。街角飄漾著烤椒鹽捲餅的香味。
賽事當天,是一面用雙足跑過紐約的秋日,跑過那「奇異的土地」,一面盡情地體味它呢?還是毫無餘裕可言呢?還沒有開跑,我無從得知。這,才是馬拉松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