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上,明確地寫明瞭林夢被包養的關係,而其也指出了包養林夢的人是容凌,然後附帶她和容凌的一系列事情。
報紙上嘲諷道:堂堂亞東集團的執行總裁,不潔身自好,知法犯法,去玩弄一個未成年少女,這不得不讓人對亞東集團的這位總裁的行政能力表示懷疑,也很難讓股民以及客戶對這樣的公司持有信心。而且,對於林夢這樣的殺人犯,容凌用自己的力量強行介入司法部門,庇護林夢,這樣的行為,更是讓人痛恨!殺人償命,自古以來,都是天經地義的,所以,媒體方面表示強烈譴責林夢和容凌的行為!
別的報館有追加容凌的一些作為,比如利用名下產業惡性打壓大商百貨,請求市民放大眼睛,認清楚到底是誰是誰非。
總之,這樣的訊息,對容凌是非常股不利的。
容凌看到這些報道的時候,臉色立刻就黑了下來,偏於冷色的眸子閃現的是冰冷的憤怒。他用腦袋想一想,也大概能猜到大商必然是搞鬼了,他更想不到,他分明警告了報館,可是有些人卻非得不識抬舉地和他作對!
「媽的!」他猛地一聲低咒,喝光了桌上的那杯牛奶,直接走人,打算去好好地會一會那些不識抬舉的人。
林夢急忙撿起他看過的報紙來看,來來回回,仔仔細細,幾乎是一字不漏地看完了那些報道的內容,她的心,跟著就涼了。不知怎麼的,那個時候,竄過她腦海裡的便是四個字——紅顏禍水!
然後,便是無奈地苦笑!
這個世界,就愛這麼地和她過不去!其實,被折騰來折騰去,她也習慣了。只是這些災難她一個人承受便也罷了,為什麼,還要將容凌拖下水。這個男人足夠好,好到只有她欠他的份,怎能因為她,而讓他陷於如此不利的地位!
她或許是莽撞了,想著要逃開。但是這世上,不能料到的事情太多了,她被抓了回來,一切都是意外,都是不可控制的。但是,有些東西,她想自己還是能控制得住的。
餐桌邊,咬著已經不知道是什麼味道的麵包片,她卻深深地勾起了嘴角,冰冷而得意地笑了笑。
老天爺愛作弄人,但是她也不是任憑它搓圓捏扁的!
上午九點半的時候,警察局方面打來電話,讓她立刻過去一趟。她沒有給容凌打電話,而是一個人坐計程車去了。她和容凌的關係,已經被大肆宣揚著見報了,那麼,她就不能再公眾場合和容凌同出同進,讓那些該死的報紙又找出什麼話題來寫。
才剛到了警局門口,一腳踏了進去,迎接她的,卻是一大批早已在那守候的記者們。見到她,記者們彷彿見了肉一般的蒼蠅,嗡嗡地就圍了上來。
她的心,彷彿失控的電梯一般,直嗖嗖地往下掉,才明白,原來大家都是等在這裡呢;才明白,叫她來,無非是一個局。可是心都已經沉到了最底部,無法再下墜了,那麼其實也就穩當了,還有什麼可怕的!
她就算把自己豁出去,也必然是要保住那個男人平平安安的。她縱然卑微,縱然一無是處,吃著那個男人的,喝著那個男人的,可還是能盡她所能地保護他的!
「林夢,請問報紙上所說的,你被容凌包養,這是否是事實?!」
記者們總是尖銳的,他們的尖銳,有時候顯得苛刻,有時候讓人反感至極,恨不得拿個大棒子,立刻把他們給敲暈了,可偏偏又不能這麼做,只能惱恨,為什麼這世上會有記者這個行業,會有這樣一種見隙插縫、喜歡將人剝地鮮血淋漓的人!
林夢揚起了笑,已然做好了準備。她也不笨,該知道的,也能懂得一些的,所她回道:「這不是事實,我只是暫時居住在容凌的家裡。」
「暫時居住?!以容凌的身份,和你有云泥之別,他能讓你暫時居住?!」
——「呵呵,他是個好人。」
「未必吧,你為什麼不坦言承認你被他包養的關係呢?!當時可是眾目睽睽之下,你的父親把你送給了容凌的!」
——「哦,什麼眾目睽睽,還請你把那個眾目給找出來,讓我和他對質一下,否則,我可以告你誹謗的!」
那記者愣了一下,一時無語。那一邊,另外一個記者們冒出了頭,問:「容凌怎麼就能這麼好心,單單安排房子給你住?!他怎麼就不給別的人住?!還請你解釋一下!」
——「這個答案,可以類比,為什麼現在是你在拿著話筒問我這個問題,而不是別人!」
那記者也跟著一愣,沒想到這個女孩竟然是如此地伶牙俐齒!
於是,又一個記者換上,再問。
「警察局方面說你逃走,是因為你賣了鏈子,然後拿了一筆鉅款,怕容凌追究,才跑的。那鏈子,難道不是你的嗎?!你的同學可說是你一直戴著那鏈子的?!還是說,那鏈子是容凌送的?,所以你賣了,才害怕?!可是容凌為什麼要送你那樣貴重的東西,這似乎是對情人才該有的行為吧?!」
——「那祖母綠項鍊,我確實是戴了很久的,那是高氏企業的老闆感謝我幫了他的忙,然後送給我的,而不是容凌送的。我之所以逃,是因為偷了容凌的一條腳鏈,那個腳鏈的價值遠遠超過我的祖母綠項鍊,我很需要錢,所以就偷了賣了,然後逃走了!」
「偷?!你是說,你是偷?!」記者有些興奮了,這可是可以大做文章,吸引觀眾視線的!
——「是!」林夢平靜回答,嬌美的小臉染上了一層冰霜,仿若一個視死如歸的鬥士。她說過的,為了成就他,她什麼都可以豁出去。
「那請問你幫了高氏企業的老闆什麼忙,讓他如此感謝你?!」
——「對不起,無可奉告!」
「是不是你們有什麼不能往外說的交易?!」
——「對不起,我還得接受警察的審問,不能奉陪!」
點到為止,她作勢走人!
記者如狼似虎地圍著她,不讓她走。她一個人,抵擋不住那麼多的人,所以哪怕一個個的問題混雜地彷彿蒼蠅一般地繞著她的腦袋在那嗡嗡叫,她也只是站在那裡,抿著唇,一言不發。
她就這樣被記包圍了差不多有十來分鐘,鎂光燈不停閃爍了不知有多少次,才有警察趕來,把記者勸開。
那個時候,她因為記者的拉扯,已經衣裳凌亂,模樣好不狼狽。但她卻笑了,看著那姍姍來遲的警察,覺得他們就像蒼蠅一樣的噁心!
陸大隊長對她說,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式,他需要逮捕她的,希望她配合。實際上,卻是他得到了某方面的暗示。這個國家,在軍政界,其實不止是容家一個大族,自然還有別的有能量的人。這個社會的性質再怎麼改變,也無法抹去官場之上的爭名奪利、相互傾軋!容凌現在有了落難的跡象,要針對容凌,或者說針對容家的人,自然也就跟著出手了!
痛打落水狗的事情,卻是本國人士最喜愛,也最會做的事情!
林夢依然笑,看起來稚嫩的臉龐,卻散發著由內而外的堅強。
「你想要逮捕我,可以,拿出逮捕令來。我想我說的很清楚,我和蘇雪從來就沒有仇,相反,我們還是好朋友,我沒有殺她的動機。而且,我逃跑的理由,也是合情合理的。你完全可以去鳳凰珠寶樓查探我售賣兩樣珠寶的手續檔案,也可以去我父親那裡核查他最近是否資金緊張。我目前雖然沒有不在場證明,但是充其量,也只是嫌疑犯。所以,這些種種理由,都無法構成逮捕我的條件。我可以配合調查,隨傳隨到,但是我希望你們警局這邊能稟公辦案,實話實話,不要誇大其詞,像外面那些人面獸心的記者那樣地混淆事實!」
這一番,可能是她這輩子說的最尖銳、也最堅決的一番話。她坐在那,仰著稚嫩而略顯得病態的蒼白小臉看著陸大隊長,陸飛革莫名地就覺得她有些凜然不可侵犯。卻原來,再弱小的羔羊,也有奮起反抗的一面。
只是,這種微弱的反抗,能支撐她多久?!
「抱歉,我還是得扣留你!你要知道,如今你的事情上了報,外面的群眾給我們的壓力很大,我們必須做出一定的表示!」
「可以!」她的眼中沒多少溫度,不無挑釁地嘲弄了一聲:「72小時是嗎?!我很期待你們能在這三天之內,把案子給破了!」
那基礎法律書,她也不是白看的!
路大隊長眸色略閃了閃,微微笑著,嘴裡客氣地說著得罪了,讓人把林夢帶了下去。只是但林夢被帶走,他臉上的笑容,卻猛地收斂了!
這個女孩,看上去不太好對付!
關於林夢的答記者問,以最快的速度,上了電視,那大大的「小偷」二字,掛在螢幕的下角,是那麼地刺眼。容凌抿著唇,坐在沙發上看那節目錄影。苗青在一邊小心翼翼地看著,眼看著容凌的臉色,一點點地沉了下來,心裡湧上了濃濃的不安。可她也知道,局面失控了。這世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一山更比一山高,容凌雖然厲害,但還是會受到某些方面的壓制。
這世上的事情,一直以來,不都是這樣的嘛!就算是帝王,可有些時候,還得受到臣子的牽制呢!
「她現在在哪兒?!」
這個她,自然指的是林夢!
苗青垂下了頭,有些歉疚地回道:「已經被扣留了,警察局方面要扣留72小時,這走的是司法程式,沒法把人要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