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十二足趾之父」

真假亨特 卡爾·麥 第2頁,共2頁

“這是什麼!”我問酋長,“你知道他為什麼吊著繃帶嗎?”

“他是被一顆子彈打傷的。我們包圍你們騎兵中隊的時候,落下好幾顆子彈。一塊彈皮,把他左手拇指的前一截炸傷了。”

“我一定要看看。”

繃帶是用一塊頭巾做的。我解開繃帶看,相信死者確實少了一個拇指尖。溫內圖過來看了看傷口,說:

“我的兄弟可以把心臟剖開!”

他按他的話做了。一顆左輪手槍子彈正好穿透心臟所在的部位。子彈射得乾淨利落,傷口和周圍乾乾淨淨,好像洗過一樣。衣服上也看不見血跡。

溫內圖把手指放到子彈穿透的部位,按了幾下以後說:

“我的兄弟允不允許我檢查一下子彈和走向?”

“當然!請過來。”

我給他在屍體旁邊騰出一個地方,他拿出刀子,開始幹這件可悲的工作。我有點害怕幹這件事,否則也會一起動手。我的想一法和他的想法相同。托馬斯-梅爾頓說是自殺。可是,自殺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如果是他自己開槍,那就只能用右手完成開槍的動作,因為,死者不可能用受傷的左手開槍。問題在於,子彈從哪個方向進入身體。只要弄清楚死者是不是用右手開槍,就可以作出結論。

溫內圖是一位靈巧的傷科醫生,他用那把又長又堅硬的,看起來像拼接起來的彎獵刀,小心翼翼地操作。半個小時以後,我們才找到子彈,子彈在最後一根右肋骨後面。這種自上而下的射擊不可能用右手完成。阿帕奇人站起來,拿著子彈,用他的手對著我們,只說了一句話:

“他殺!”

“對!”埃默裡同意,“這兒沒有發生自殺。只有用左手射擊,子彈才能走這個方向,而斯馬爾不可能用左手開槍。”

“就是說,托馬斯是殺人犯。”我說,“我馬上就想到這點。你們大家都是這麼認為的。我們在這兒進行的,是一個可悲的工作,它使我不寒而慄。但是,我們不能耽誤時間,一定要在這兒確認誰是死者。我們把他的鞋子脫下來,看看足趾。”

鞋子脫下來了。真的,他每腳上有六個足趾。除此之外,我們在他身體上不可能找到任何驗明正身的依據。

這樣,我們的義務就盡到了。現在要把屍體埋葬。這比托馬斯做的要細緻得多。我們在堆積的石頭上做了一個“十”字,然後為這個沒有任何準備就離開了生命的亡靈祈禱。

但是,酋長催促我們把自己清洗乾淨,方法是用沙子洗手洗臉。他口中唸唸有詞,輕聲地進行祈禱,然後說:

“現在,你們又幹淨了,沒有人需要回避你們。我們回營!”

“等等!”我請求,“這座墳墓在阿亞爾部落的土地上,你是他們的最高酋長。你能不能向我們保證,尊重這個地方,不損壞它?”

“我以安拉和先知的名義向你發誓。不過,我要問,你為什麼對一個你不認識的人這樣關心?”

“因為,這座墳墓以後可能還要開啟一次。你們都將是見證人,證明你們所看到的一切。”

“好。”

“我們必須在這兒寫一份拿到美國去有法律根據的檔案。你作為所在地的部落酋長,必須在上面簽字,我們也作為證人簽字。如果御林軍總監在下面也加上自己的名字,那麼,在現有條件下能夠做到的事情就全部完成了。現在,我必須請你,穆比爾-本-薩法,回答我一個重要問題:屬於死者的東西在哪兒?”

“他的馬在我們的牲口群中。武器由上尉拿著。上尉現在被綁在帳篷裡,我派人去把它們取來。我會給你看那些東西,你們可以拿走。”

“還有沒有其它的財產?死者無論如何還有其它的東西,例如戒指、手錶,特別是到這兒來所需要的證件。我們在屍體上沒有找到其中任何東西。能不能說,是上尉把這些東西藏起來了?”

“不清楚。”

“不清楚?”我驚奇地問,“你難道沒有把他身上的東西拿走?”

“我拿了他的武器,但是,他口袋裡的東西都留在他身上。我沒有拿他的任何東西。”

“為什麼?”

“由於有協議,是我在他向我們投降之前,跟他簽訂的。我必須遵守諾言,不動他的財產。”

“就是說,屬於死者的所有的東西,都還在上尉身上。”

“肯定在。我相信,我的戰士沒有人去動他的東西。”

“好。以後再說。我們走!”

“好。我們走!牽涉你們與上尉及其財產的事情,我不能過問。我只要遵守諾言,這不是在你們面前為他辯護。從我把他交給你們的那時起,你們可以根據你們的需要處置他。我跟他再沒有什麼關係了。”

他也是按這些話辦事的。我們從山谷出來,到了營地就分開了。克呂格爾拜有一些軍務要處理。我們三個人去找托馬斯。他被牢牢地捆綁在木樁上,兩個士兵在他身邊守衛著。他看見我們來了,把頭轉向側面,表示不想理睬我們。

“梅爾頓船長,”我說,“我們來,是為了向您提幾個問題。”

他不說話,也不看我們。我接著說:

“第一,那個跟著您從突尼西亞到這兒來的外國人是誰?”

他還不回答。因此,我命令一個士兵:

“把笞刑刑具拿來!那些刑具可以把失去的語言歸還給這個人。”

托馬斯聽到這話,很快把臉轉過來,對我吼叫:

“您敢讓別人打我!”

“哼,我不會跟你開玩笑的。每說出一條指示,您每一個赤裸的腳跟就承受十板。我剛才問您的那個外國人是誰?”

他朝我的臉看了一會兒,然後,不情願地說:

“那個人有什麼值得您打聽的?”

“他對於我很重要。”

“您想抓住我?我認識您,誰都知道您的腦袋裡現在藏著什麼意圖和計劃。”

“這個我願意告訴您。我的意圖是,如果您不回答問題,我就讓您挨板子。那個外國人是誰?”

根據我的示意,笞刑刑具已經擺在前面。因此,托馬斯才慢慢吞吞地回答:

“他是我的兒子。”

“您的兒子?怪哉!您在阿亞爾人面前不是說,他是您的朋友嗎?”

“難道兒子不是朋友?難道野人們什麼都要知道?”

“哼!您怎麼稱呼您的兒子,這當然取決於您。但是,他突然走了。他藏到哪兒去了?”

“您不要裝蒜!您已經知道,他死了。”

“您的兒子怎麼產生那種不幸的輕生的想法?”

“他厭倦生活。”

“為了這次自殺,您的兒子從美國來到突尼西亞?使您能夠為他送終?我看,他對您有著極其深厚的溫柔的愛。”

“別嘲笑!我能夠對這種心情不好的人產生這種愚蠢的想法負責嗎?”

“看來,您對此並不怎麼在乎。至少,看不出您有一絲悲傷的影子。可是,我對這次悲慘的事件倒是同情的。我聽說,他是當著您的面開槍自殺的。”

“是的。用他的左輪手槍。”

“不是用您的?”

“別講這種傻乎乎的笑話!我沒有手槍。突尼西亞上尉是不用手槍的。”

“但是,您的兒子怎麼可能使用手槍?他受了傷,不能用手。”

“既然您一切都知道,也就聽說過,他只有左手受了傷。”

“原來如此。您難道要繼承死者的遺產?”

他又打量我,想猜透我的想法。當我重提這個問題的時候,他回答:

“當然。如果您說,我把我兒子身上所帶的東西都據為己有,那麼,您的說法是對的。”

“我很高興,因為我想看看遺物。由於您受到阻擋,不能掏口袋,我就省您一點力氣,為你代勞。”

“掏吧!”

這幾句話是以氣憤的口吻說的,我聽得出來,裡面含有很大的諷刺和幸災樂禍的成分。

我把他的口袋都掏空,檢查了他的西服。他要是在我面前隱藏什麼,是不可能的。而我要找的,屬於斯馬爾的東西不見蹤影。

“您的臉色怎麼這麼難看,尊敬的先生?”他嘲笑我,“您現在可以照照鏡子嘛,那樣,您會發現,您是世界上思想最豐富的人。我,一頭笨驢,總是把您當作最笨的笨蛋。您看,人們可以錯到什麼程度。”

他注意到了我的失望心情。我控制住自己,用一種使他不能聽出我的情緒的口氣說:

“這就是您和您兒子身上所有的東西?”

“是的。”他用貌似友好,實則嘲笑的神氣點點頭。

“我為您和您兒子感到遺憾。一個突尼西亞上尉應該不是一個窮光蛋。您的兒子看來也沒有什麼積蓄。”

“積蓄?在哪兒?在誰身上?”

“在斯馬爾-亨特身上。”

“魔鬼!”他提高嗓門,“斯馬爾-亨特!您怎麼知道斯馬爾-亨特?”

“他是一個令人感到舒服的年輕人,有雅興,瞭解東方。”

“東方?”

“是的。他有一個陪同,和他一樣是個思想活躍年輕人。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他叫作約納坦-梅爾頓。”

“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斯馬爾-亨特和約納坦-梅爾頓不久前都在埃及,而現在都在這兒。我吃驚地聽到,約納坦在您的眼前把自己殺死了。”

他又打量著我,眼光看了較長的時間。他現在看來明白,我不是無緣無故到這兒來的,而是知道了他的計劃,知道得比他所想象的要多。

“您也許能給我一個解釋?”我問。

“最好自己動腦筋。”

“好,我遵循您的勸告。我在動腦筋的時候,產生了這樣的特殊想法,您弄錯了您兒子的身份。”

“父親怎麼能弄錯兒子的身份?”

“為什麼不?舉個例子,有一種高度的相似性。遺憾的是,這種相似性並不是不存在。”

他仔細聽著,然後突然發作:

“您這該詛咒的,您胡說八道,您一肚子鬼主意,您想讓我挨板子!您還有什麼要拿出來的,乾脆一鍋端出來吧!”

“挨板子?您錯了。我這樣說,是出於對您的同情,是對您最好的安慰,是要證明,您白白地憂傷了,您的兒子還活著。”

“收起您的天方夜譚吧!我不理解,您怎麼產生這樣的念頭?”

“這個,我倒想告訴您,每個人有幾個足趾?”

“當然是十個。”他粗聲粗氣地說,“您真是糊塗,竟提出這樣的傻問題。”

我聽出,他講這句話的口氣是一個可靠的證據,證明他對斯馬爾-亨特腳的結構並不知道。因此,我繼續沿我的思路前進:

“這個問題一點也不瘋癲,只是與您的認識不一致罷了。大家知道,斯馬爾-亨特每隻腳上有六個足趾。”

“六個足趾?”他吃驚地問,睜大眼睛看著我。這個情況對他來說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是的。每隻腳上六個足趾!因為他酷似您的兒子約納坦,而您又只看他的臉,沒有注意他的足趾,所以,您不必要地為您兒子的死而悲傷了。您親自埋葬了他的屍體。如果您把死者的鞋子脫掉,那您就會看清他有十二個足趾。”

又是一陣謾罵。

“是的。奇怪!您對此一無所知。但是,阿亞爾人卻非常瞭解這種罕見的多足趾現象,因為他們私下都叫他‘十二足趾之父’。”

他極力抑制到了嘴邊的驚恐萬狀的喊叫,直搖頭。

“您不僅把這個人本身弄錯了,”我接著說,“而且把與他死亡的關係也弄錯了。因為那根本不是一次自殺。我們把死者挖了出來,解剖了。子彈是從頭部沿右下方進入心臟的,並且嵌在靠脊柱的第七根肋骨上。一個自殺者是不可能用右手進行這樣一種射擊的,只能用左手。可是,死者的左手受了傷,他不可能使用手槍。因此,這不是自殺,而是他殺。”

“誰把他殺死的?”

“當時在他身邊的人。”

“胡說!您真的以為,我會殺死我惟一的兒子?”

“據我對您的認識,我相信您會毫不猶豫地殺死您的兒子。不過,您用非常令人信服的表情說明,您並沒有幹這種事。因此,我不得不認為,是另一個幹過這種事的人。我想到的是一個寫信的人,信是從突尼西亞發到埃及的。信中說,斯馬爾-亨特受他的朋友律師穆爾菲的邀請,到突尼西亞來。您知道這封信?”

“不,不!”他對我咆哮如雷,由於憤怒和狼狽而發抖。

“要末,您就是認識一個名叫巴胡姆的猶太人,某些檔案是寄給這個人的。”

“不,不!”

“要末,就是加迪斯村的馬販子馬拉馬,您的兒子會在您迴歸之前秘密住在他家裡?”

他對我咆哮如雷:

“你與所有的魔鬼結盟!你編織一個又一個謊言,僅僅是為了使我痛苦。我再不會與你談話,再不回答,你把我打死好了!滾進屬於你的地獄裡去吧!”

他終於明白,我洞察了他的一切。為了完全弄清情況,我去接他的兒子。他兒子現在牢牢地在我們的部隊看守之下,還沒有見過他父親。我把約納坦腳上的繩索解開,讓他走路,帶他到他父親躺著的地方。我相信,這種意外會使兩人講上不留神的話。但是我錯了。因為,他們互相看著,誰也沒有說話,好像預先有約一樣。

約納坦當然可以說,有人會把他與他父親對比。他有足夠的時間設法應付這種局面。他想充當斯馬爾-亨特。他父親也打算認他為這個人。他決心儘可能長期地扮演這個角色。他雖然從我這兒瞭解到,他和他的計劃被我識破了,但他還是認為,繼續騙下去比承認更好些。他的父親托馬斯非常滑頭,知道這種意外可能導致講話不留神。

於是,他們互相驚訝地看著,卻沒有說一句話。

“你們認識?”我問。

“當然,我們互相認識。”托馬斯回答。他腫脹的臉上露出一種猙獰的嘲笑。

“是嗎?這很好!那麼,告訴我,這個年輕人是誰?”

“這是斯馬爾-亨特,我的兒子和他一起旅行了一段時間。”

“好!您,年輕人,告訴我,這個被俘者是誰?”

“這是托馬斯-梅爾頓,我以前旅伴的父親。”約納坦回答。

“你們兩人表演得很出色。從幹壞事的角度出發,我必須頒發給你們最受稱讚的證書。可惜,我這兒有證書,它們將推翻你們整個的防線。”

“那是什麼?”托馬斯說。

我拿出年輕人的信袋,回答說:

“您將會知道的,托馬斯。您從斯馬爾-亨特身上得到的一切,我將很快帶給你們。”

“試試看!”他笑著說。

“我還要找一找。”

“您想看多少,就看多少。不過,您最終要結束您的傻事!”

他轉過頭,我看到,是告一段落的時候了。我沒有允許他們兩個在一起,約納坦又被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