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克個子極高,瘦得嚇人,榨成乾兒了似的。他結實的打獵鞋上繫著皮綁腿,上身穿一件窄小的打獵汗衫。他又寬又尖的肩膀上圍著一個棉披肩,線頭兒肆無忌憚地向四處飄揚。腦袋上則扣著一個既不是便帽也不是氈帽的玩意兒,要想進一步形容它簡直辦不到。
他的夥伴幾乎和他一樣又高又瘦。他腦袋上纏著一塊很大的深色頭巾,上穿一件紅色的匈牙利式騎馬服——天知道是怎麼在大西部找到的;下穿一條長長的皮褲,外套高統防水靴。他腰間插著兩支左輪手槍和一把刀,是用最好的金菲爾德鋼打造的。
引人注目的是他臉上那一張大嘴。兩個嘴角像是特別喜歡那兩片耳朵,親熱地湊近它們。這使他的容貌顯出一派天真爛漫。不管怎麼說,從威爾-帕克這個人身上找不出一絲虛偽。
這兩人的槍也像塞姆的利迪一樣看上去不中用,都像是從林子裡撅回來的樹棍子。一個不瞭解西部的人會想,用這麼一支槍,就算是槍手本人,也不可能不冒生命危險。
如此這般的三個形象在德國是不可想像的,可在這個並非以衣裝取人的地方,絕對沒有一個明白人敢因為他們的外表而斜著看他們一眼。正相反,這三位是經驗老道、聰明勇敢的獵人,他們親密無間,被稱為「三葉草」,一個很響亮的名字。
要是那時沒有這三個人在我身邊,我的生活將是難以忍受的。他們通常總是站在我這邊,與那些人保持距離,但又做得不會讓任何人覺得受了傷害。尤其是塞姆-霍肯斯,雖然愛開玩笑,卻善於得到那班好頂牛的傢伙的尊重;他以半嚴肅半開玩笑的方式助我一臂之力。
不言之中,我與他之間形成了一種關係,用領主關係來稱再合適不過了。他把我置於他的庇護之下,就像對待一個無須徵求意見的人。我是「青角」,他是老練的牛仔,對我而言他的意志是不容爭辯的。一有時間和機會,他就給我上課,理論實踐俱全,都是關於身處大西部必須瞭解和會做的事情。如果說我後來在溫內圖上完了高等學校,那就得承認塞姆-霍肯斯是我的啟蒙老師。他親自動手給我做了一根套索,並且允許我在練習拋擲這一重要武器時拿他這個小個子和他的馬當目標。當我練到每拋一次都能套中目標的時候,他打心底裡高興,喊道:
「好啊,我年輕的先生!這樣就對了!不過別因為幾句誇獎就忘乎所以啊!即使是最笨的學生,如果不想讓他留級,當老師的也得時不時地誇誇他。我已經是幾個年輕牛仔的老師了,比起您來,他們學得輕鬆多了,理解我的意思也比您快得多。不過您要是照這樣學下去,也許六七年後就沒人再叫您‘青角’了。在那之前您可以用一條老經驗安慰安慰自己:蠢人有時候也能和聰明人做得一樣好,甚至更好——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他說這番話時,做出極其嚴肅認真的樣子,而我也同樣嚴肅認真地聽著,我很清楚他真正想說的是什麼。
在那些指導中,我最喜歡的是有關實踐的部分,要是沒有塞姆-霍肯斯,我就騰不出時間練習一個草原獵手必須掌握的那些技能。我們的練習是秘密進行的,並且總是在離營地足夠遠的地方,以免有人觀看。是塞姆要這樣做的,有一次我問他為什麼要這樣,他微微一笑:
「是為您好,先生。您做這些事兒還不太在行,要是讓那些傢伙看見了,我會非常害臊的。好了,這下您知道了,嘿嘿嘿嘿!好好想想吧!」
這樣做的結果是,所有的人都不相信我在打槍和身手方面會有什麼能耐,不過我也不在乎。
儘管有前面提到的那些障礙,大約又過了一個星期,我們終於可以和相鄰的那組接頭了。為了通知那邊,得派個送信兒的。班克洛伏特說他要親自騎馬去,帶一個牛仔做嚮導。傳遞訊息是件很普通的事,因為我們必須始終與前後的兩個組保持聯絡。因此——為著後面將要發生的事情,我得在這兒簡短地提一句——我知道,在我們面前做指示的工程師是個能幹的人。
班克洛伏特打算在一個星期日的早上出發。他認為有必要為告別喝上一杯。大家都一樣參加,只我一個人沒受到邀請,霍肯斯、斯通和帕克則沒有聽他們的話。我很快就發現,這酒一直喝到班克洛伏特連大著舌頭也說不了話才算完。他的酒友們跟他一樣,醉得一塌糊塗。出發暫時是談不到了。醉鬼們做了他們在這種狀態下總要做的事:他們爬到灌木叢後面,睡覺去了。
這下怎麼辦?信兒必須送出去,可這些醉漢怎麼也得睡到下午。最好是我去,可我很猶豫,我覺得,回來大概得四天,在這之前工作是肯定談不上了。
我和塞姆-霍肯斯商量這件事的時候,他用手指著西邊:
「您不必去,先生,您可以把訊息交給那邊來的那兩個人。」
我順著他指的方向望去,看見兩個騎手正向我們靠近。他們是白人,我認出其中一個是老向導,為給鄰組送信到我們這兒來過幾次。他旁邊是位年輕些的男子,裝束不像牛仔。我走到他們面前時,他們勒住馬。那個陌生人問我的名字,我告訴他之後,他就用友好、探究的目光打量著我。
「原來您就是那位年輕的德國紳士,一人幹這兒所有的活兒,別人都在犯懶。我一告訴您我的名字,您就知道我是誰了:我叫懷特。」
懷特是西邊鄰組的頭兒,信兒就是要送到他那兒去的。他親自前來,一定有什麼原因。他下了馬,把手伸給我,眼睛搜尋著掠過營地。當他看見灌木叢後面睡著的人和酒瓶子的時候,一個充滿理解但卻決算不上友好的微笑浮現在臉上。
「他們大概喝醉了吧?」
我點點頭。
「所有的人?」
「是的。班克洛伏特先生想去您那兒,就開了一個小小的告別酒會。我去叫醒他……」
「別去!」他打斷了我的話。「讓他們睡吧!我希望能跟您單獨談談。剛才跟您站在一起的那三個人是誰?」
「塞姆-霍肯斯、迪克-斯通和威爾-帕克,是我們最可靠的三個嚮導。」
「啊,霍肯斯,那個古怪的小個子獵人!能幹的傢伙!我聽說過他。這三個人應該站在我們一邊。」
我招手讓「三葉草」過來,隨後問道:
「您親自來了,懷特先生,給我們帶來什麼重要的訊息了嗎?」
「我只是想來看看是否正常,再和您談談——就和您。我們的活兒已經幹完了,您的還沒有。」
「我們這兒地形複雜,而且我想……」
「知道,知道!」他打斷我。「我什麼都知道。如果不是您使了三倍的力氣,班克洛伏特大概還原地未動呢。」
「可別這樣說,懷特先生。我不知道您怎麼會錯誤地以為只有我一個人在努力,而且我的責任就是……」
「安靜,先生,安靜!你們和我們之間有訊息往來。我摸了他們的底,他們不知道。您試圖護著這些酒鬼,這很高尚,可我要聽實情。我看您太正直,不會告訴我的,所以我要問問塞姆-霍肯斯。來,我們坐下吧!」
懷特在草地上坐得舒舒服服的,他招呼著讓我們也坐下。坐好後,他就開始詢問塞姆-霍肯斯、斯通和帕克。三個嚮導講出了一切,除了實情一句廢話也沒有。我儘可能地解釋了一番,以緩和他們的嚴厲,為我的同事們辯護,但這無濟於事。
同完以後,懷特又要我把我們的圖紙和日誌拿給他看。我可以不滿足他的願望,但為了不傷害他,我還是給他看了,因為我看出他對我是友善的。他專心瀏覽了所有的東西,當他問起來,我無法否認是我一個人畫的圖紙和寫的日誌,因為除我之外不曾有一人在這些紙上畫過一道,寫過一個字。
「從日誌上看不出來單個人幹了多少」他指出。「您的同事情誼搞得太過分了。」
這時霍肯斯譏誚地微笑起來。
「掏他的胸兜,懷特先生!那兒有個裝菸草的鐵盒兒。煙抽完了,可現在有幾張紙在裡頭。如果我沒有搞錯的話,那大概是本私人日記,寫的肯定和這本官方報告不一樣,他把夥伴們的懶惰一筆勾銷了。」
塞姆知道我自己做筆記,並把它裝在隨身攜帶的煙盒裡。他把這事說了出來,讓我很不高興。懷特請我把這個也給他看看。我該怎麼辦呢?我的同事們配讓我替他們無償苦幹,末了還要隱瞞真情嗎?我不想害他們,但也不想對懷特不客氣。於是我就把我的日記給了他,條件是他不能對任何人說起日記的內容。他通讀了一遍,然後意味深長地點著頭把它還給我。
「按理我應該把這些紙帶走,交給有關部門。您的同事都是些無能之輩,一塊錢也不該得;您卻應該得到三倍的報酬。不過,照您說的。我只是想提醒您,這些記錄值得小心儲存,日後對您也許會大有用處。現在我們去叫醒那些好紳士們吧。」
他站起來大聲呼喚,「紳士們」一個個眼睛直瞪瞪的,臉上一片茫然,從他們躺的樹叢後走出來。班克洛伏特因為被攪了睡眠想要發火,但我一告訴他鄰組的懷特先生來了,他就和氣起來。兩個人以前不曾見過面。班克洛伏特先給客人遞上一杯白蘭地,這下他可找錯人了。懷特立刻利用這一建議提供的契機開始大加指責,班克洛伏特肯定從不曾受過這個。他先是驚得啞口無言,聽了一陣,隨後就撲向講話的人,抓住他的胳膊,衝他喊道:
「先生,您能否告訴我您姓甚名誰?」
「懷特就是我的名字,這您已經聽見了。」
「您是幹什麼的?」
「旁邊那組的總工程師。」
「我們這邊有哪一個要對您下命令嗎?」
「我想沒有。」
「那好啊!我叫班克洛伏特,是這邊這組的總工程師。那邊也休想有人對我下命令,就是您也不行,懷特先生。」
「不錯,我們是平等的。」懷特平靜地承認道。「我們兩人誰都用不著接受對方的命令。但如果其中一個發現另一個損害了兩人共同從事的事業,那他就有責任提醒對方。您的使命像是在酒桶裡。我兩小時前到這兒的時候數出十六個人都喝醉了,而且喝得……」
「兩小時前?」班克洛伏特打斷他的話。「您已經來這麼久了?」
「可不是嗎。我已經看了記錄,而且知道了是誰做的。除了一個,而且是你們中最年輕的一個承擔了所有工作以外,這兒過的純粹是懶人國的日子!」
這下班克洛伏特猛然轉向我,向我吼叫起來:
「這是您說的,是您,沒別人!趕快否認,您這個卑鄙的騙子,陰險的叛徒!」
「錯了,」懷特反駁道。「您這位年輕的同事很有紳士風度,他只說過您的好話,甚至還要替您辯護。我建議您請求他的原諒,因為您稱他是騙子、叛徒。」
「請求原諒?決不!」班克洛伏特嘲諷地笑起來。「這個‘青角’連三角形和矩形部分不清,還自以為是個測繪員。我們沒有進展,就是因為他把一切都搞擰了,耽誤了我們的事情。如果他不承認這一點,反倒誹謗我們,說我們的壞話,那……」
他沒能繼續說下去。我已經忍耐了幾個月,隨這些人怎麼看我,現在是告訴他們看錯人的時候了。我抓住班克洛伏特的胳膊,把他疼得半截話說不下去了。
「班克洛伏特先生,您喝了太多的燒酒,酒還沒醒。我看您還醉著,就當您什麼也沒說過吧。」
「我醉著?您瘋了!」他呵斥我道。
「是的,還醉著!因為如果我覺得您很清醒,而且是想好了才罵我的,那我就只好把您當成一個無賴打倒在地,聽見了嗎?您現在還敢否認您醉了嗎?」
我把他的胳膊牢牢攥在手裡。他一定從沒想過會怕我,可現在他害怕了,我能看出來。他不是個怯懦的人,可我臉上的表情像是嚇著他了。雖然他仍不願承認自己還醉著,但也不敢堅持他的指責了。於是他轉而求助於那十二個幫助我們的牛仔的頭目。
「拉特勒先生,您能容忍這個人對我動武嗎?您在這兒不是保護我們的嗎?」
拉特勒是個高大魁梧的傢伙,一個人的力氣看起來有兩個人的那麼大,一個粗野的傢伙,同時也是班克洛伏特最親密的酒友。他受不了我,現在很高興能抓住這個機會發洩一下他對我的怨恨。他快步走上前來,抓住我的胳膊,正像我對班克洛伏特所做的那樣。
「不,我不能容忍,班克洛伏特先生。這個孩子還沒穿破他的第一雙襪子就想在這兒威脅大人,還責罵誹謗他們。把手從班克洛伏特先生身上拿開,小孩兒,否則我就要讓你看看自己是個什麼樣的‘青角’!」
說著他搖撼著我的胳膊,公然對我動手了。對我來說這比讓我跟班克洛伏特大動干戈更好,因為拉特勒是個比總工程師更強壯的對手。如果我給他點顏色,比向班克洛伏特顯示我不是膽小鬼會更有效果。於是我從他手中抽出胳膊。
「我是小孩兒,是‘青角’?馬上收回這話,拉特勒先生,要不然我就把您打倒在地!」
「您打我?」他笑著說。「這個‘青角’真可笑,竟以為……」
他話沒說完,我一拳打在他太陽穴上,他像個口袋一樣直挺挺地撞在地上,暈過去躺著不動了。有片刻工夫,周圍一片寂靜。然後拉特勒的一個夥伴喊道:
「見鬼!我們難道就這麼眼看著一個荷蘭流浪漢打我們的頭兒嗎?上,打這無賴!」
他向我跳過來,我用端在他肚子上的一腳回敬了他。這是保險能把對手打倒的一招兒,只是你的另一條腿一定要站穩。進犯者倒下了。轉瞬間我已經騎在他身上,用致人暈眩的拳頭猛擊他的太陽穴。隨後我迅速跳起來,從腰間拔出兩支左輪槍,喊道:
「誰還想來?那就來吧!」
拉特勒那一夥人大概沒興趣替他們打敗的同伴復仇。他們詢問似地一個看著一個。我警告他們:
「聽我說,你們這幫人:誰向我走一步或是摸槍,立刻就會吃一顆槍子兒!你們對‘青角’想怎麼看就怎麼看,可我要向你們證明,德國的‘青角’,一個就足可以和你們這樣的十二個牛仔較量!」
這時霍肯斯也站在我一邊申明:
「而我,塞姆-霍肯斯,也要警告你們,如果我沒搞錯的話。這個年輕的德國‘青角’受我的特別保護。誰敢碰彎他一根毫毛,我就在他身上打出一個窟窿。我是絕對認真的;你們可以記著點兒,嘿嘿嘿!」
迪克-斯通和威爾-帕克認為也該站在我身邊,以表明他們跟塞姆-霍肯斯是一個意思。這一舉動對敵人震動不小。他們離開我,嘴藏在鬍子裡面嘟嘟囔囔地咒罵威脅著,趕緊把那兩個捱了頓教訓的人弄醒。
班克洛伏特覺得聰明的做法是回他的帳篷裡去躲起來。懷特一直驚奇地睜大了眼睛觀看,這時搖著頭,用毫不掩飾的驚奇聲調說:
「不過,先生,這可太恐怖了!我可不想落在您手裡。應該叫您‘老鐵手’,因為您只一拳就把一個又高又壯的人打倒了。這我還從來沒見識過。」
這個提議像是很讓小個子霍肯斯喜歡,他高興得嘰嘰嘎嘎笑起來。
「‘老鐵手’,嘿嘿嘿嘿!還是個‘青角’,就有一個戰名了,而且是這麼一個!是啊,如果塞姆-霍肯斯看中了一個‘青角’,就會有這樣的結果,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拳手’,‘老鐵手’!就像老槍手,那個有名的牛仔,他也壯得像頭熊。迪克,威爾,你們覺得怎樣?」
我沒聽見他們的回答,因為我得把注意力放在懷特身上,他抓著我的手把我拽到一邊。
「我太喜歡您了,先生。您願意跟我一起走嗎?」
「不管願意不願意,懷特先生,我不能,因為我的責任要我留在這兒。」
「胡說!這事兒交給我去辦。」
「那也沒用,如果我自己不能說服自己的話。我被派到這兒,是為了協助測量這個地段,我不能走,因為我們還沒有完成任務。」
「班克洛伏特會和其他三人一起完成的。」
「是啊,可那得到什麼時候,怎麼才能完成!不,我必須留下來。」
「那您想想,這對您會有多危險!」
「為什麼?」
「這還用問?您要知道,現在這些人已經是您的死對頭了。」
「我沒有。我還沒開始呢。」
「是的,但敵意已經存在。在您把他們的兩個人打倒之後,您和他們之間已經完了。」
「也許吧,可我不怕。而且正是那兩拳使我受到了重視;不會馬上有人敢來惹我的。再說我還有霍肯斯、斯通和帕克在我一邊。」
「隨您的便吧。一個人的意志是他的天堂。我本可以用您的。但至少您現在會送我一程吧?」
「您這就要動身嗎?」
「是的,我看到了這兒的情況,沒興趣再呆下去了。」
「您在走之前至少得先吃點兒東西,先生。」
「不必了,褡褳裡有我們需要的東西。」
「您不想同班克洛伏特告別了嗎?」
「沒這個興趣。」
「您是來和他談事情的。」
「正是。不過我也可以和您談,您甚至比他更能理解。我主要是想讓他提防印第安人。」
「您看見印第安人了?」
「沒有,但看見了他們的足跡!現在是野馬和野牛南遷的時候,印第安人要離開他們的村莊去打獵、製做肉食。對奇奧瓦人不用怕,因為我們就鐵路的事已經和他們談妥了,可科曼奇人和阿帕奇人對此還一無所知,所以我們不能讓他們看見。幸好我那一段的工作已經完成,就要離開這個地區了。你們也趕快結束工作吧!這地方一天比一天危險了。現在給您的馬扣好馬鞍,問問塞姆-霍肯斯是否樂意同行。」
塞姆當然樂意。
我今天本來是想工作的,但今天是星期天,主日;在這一天,每個基督徒——即使他是在大西部——都應該專心盡他的宗教義務。為此我大概也配得到一個休息日。於是我走進班克洛伏特的帳篷,告訴他我今天不工作,要和塞姆-霍肯斯一起送懷特一程。
「該死,您去吧,願他把您的脖子擰斷!」他詛咒著,而我沒想到他這個殘忍的願望不久之後差一點實現。
我有些天沒騎過馬了,當我給我的紅鬃白馬套上籠頭的時候,它高興地嘶鳴起來。它已證明自己是非常出色的,我已經在盼著什麼時候能向我的老槍匠亨瑞報告這一點了。
我們興致勃勃地騎馬走進那個美麗的秋日,談論著醞釀之中的大鐵路和我們關心的一切。懷特就工作上的事給了我一些必要的指點。中午我們在一條河邊停下,享受了一頓簡單的午飯。然後懷特就和他的嚮導一起走了,我和塞姆又躺了一會兒,聊了聊宗教上的事情。
原來,霍肯斯是個很虔誠的人——雖然不容易讓人看出來。他一般也很少談他的出身。全隊只有三個人,即迪克-斯通、威爾-帕克和我,知道塞姆-霍肯斯是德青。他本來名叫法爾克,他的祖父母移民到了美國。在命運的一連串變化之後,他的父母在阿肯色的立陶爾羅克附近接管了一個小農場,但不久就死去了。二十歲的他1840年就作為一名獵手去了西部,在戰鬥和危險之中出生入死,成了我所結識的那個久經考驗的牛仔。同時他一直熱愛他的德意志祖國,這大概也是他為什麼特別喜歡我這個同鄉的主要原因。我們單獨在一起的時候也時不時地說說母語,他說得還是相當不錯的。但我們通常還是說英語,因為我初來乍到,想盡快掌握這個國家的語言。
動身回營地之前,我在河邊彎下腰,用手掬起水來喝。這時透過清澈的流水我看到河底的沙子裡有一個小小的凹陷,像是一隻腳弄出來的。我讓塞姆看,他仔細地觀察了一下那個腳印,點著頭。
「懷特先生要我們提防印第安人,是完全正確的。」
「塞姆,您認為這是一個印第安人留下的腳印嗎?」
「是的,是一雙鹿皮鞋留下的。這會兒您情緒怎樣,先生?」
「這是什麼意思?」
「您肯定有些想法或感覺吧?」
「有個印第安人到過這兒,除此之外我還能想什麼呢?」
「這麼說您不害怕羅?」
「絕對不。」
「是啊,您不瞭解那些紅種人!」
「可我希望能見識見識他們。他們大概和別的人一樣吧——也就是說和他們敵人的敵人、朋友的朋友沒什麼兩樣。我並不打算視他們為敵,所以我想我用不著怕他們。」「您到底是個‘青角’,而且永遠是個‘青角’。別以為和印第安人打交道像您想像的那麼美,實際情況肯定是完全兩樣。事情不取決於您的意志。您會體驗到的,但願這種體驗不至於搭上您身上的一塊肉,甚至搭上性命。」
「那個印第安人大概是什麼時候到這兒來的?」
「大約兩天前。要不是草在這兩天中又豎起來了,我們會在草裡看到他的腳印的。」
「也許是個探子吧?」
「對,一個騎水牛的探子,目前這裡的部落之間相安無事,所以這不是一個刺探軍情的探子。這傢伙很不小心,因此可能還很年輕。」
「為什麼?」
「一個有經驗的戰士不會把腳踩進這樣的水裡,腳印會留在很淺的水底,過很長時間都能看見。這種蠢事只可能是一個紅種人裡的‘青角’乾的,正像您是個白人裡的‘青角’一樣,嘿嘿嘿嘿!白種人裡的‘青角’一般來說甚至比紅種人裡的‘青角’還要愚蠢得多。記著吧,先生!」
他暗自咯咯地笑起來,隨後起身上馬。塞姆就是愛用說我愚蠢的方法來讓我明白他對我的好感。
我們本可以順原路回去,可身為測繪員,我的任務是瞭解我們負責的地段。因此我們先走了一段彎路,然後才拐到回去的方向上。
這時我們進入了一個相當寬闊、草木蓊鬱的山谷。兩邊的山坡下半部長著灌木,上半部是森林。它的長度可能相當於一個半小時的路程,而且筆直得可以一眼從頭兒望到尾。我們在這個可愛的谷地裡才走了沒幾步,塞姆就勒住馬,專注地觀察起來。
「老天啊!」他衝口而出,「它們來了!真的,沒錯兒,它們來了,第一批!」
「誰?」我問。
在我們的前方遠遠地有些黑點在緩緩移動,大約有十八到二十個。
「誰?」他一邊在馬鞍上興奮地動來動去,一邊重複著我的問題。「問這麼一個問題,您不害臊嗎?噢對了,您是個‘青角’,而且是個大個兒的!您這樣的人向來大睜著眼睛什麼也不看。尊敬的先生,您做做好事,猜一猜您那雙好眼看著的是些什麼東西!」
「猜嗎?如果我不知道鹿一群不會超過十隻,那我會認為它們是鹿。再考慮到距離,我得說那些野獸肯定比鹿大得多,雖然從這兒看起來很小。」
「鹿,嘿嘿嘿嘿!」他笑起來,「鹿會在這麼高的地方!這就是您的高見!不過您說的另一點,倒是考慮得周全。是的,那些野獸更大,比鹿大得多。」
「哎呀,親愛的塞姆,那該不會是野牛吧?」
「當然是野牛!它們是真正的野牛,正在遷徙,這還是我今年第一次見到它們。現在您知道了,懷特先生說對了:野牛和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讓我們看見了腳印,野牛可是活生生地就在我們眼前。您有什麼高見,啊?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我們得過去!」
「那自然。」
「觀察它們!」
「觀察?只是觀察?」他驚奇地斜著眼看我。
「是啊,我還從沒見過野牛,很想到那邊去仔細看看。」
此時此刻我心中只充滿了動物學家的興奮,這對小個子塞姆來說簡直不可理喻。他冷不了一拍手。
「看看?只是看看?就像一個小孩兒好奇地把眼睛貼在兔子窩的裂縫上偷看兔子似的!噢‘青角’,我跟您在一起可真長見識!我可是要打它們,不是觀察,不是偷看,而是真正的打獵!」
「在今天這麼一個星期天嗎?」
我的話完全是隨口說出來的,他卻頓時火冒三丈,盛氣凌人地訓斥我道:
「您就行行好,趕快住嘴吧,先生!一個真正的牛仔看到第一批野牛,還會管什麼星期天不星期天嗎!這是肉啊!您聽著,是肉!而且是什麼樣的肉啊,如果我沒搞錯的話!一塊野牛肉比古時候的神仙們吃的仙肉、神肉,或者不管它叫什麼,都要好吃得多。我得弄一塊牛裡脊,就是把命搭上也行!風是向我們這邊刮,這很好。山谷這邊的坡上陽光很亮,而右邊有陰影。如果我們守在那邊,那些畜生們就不會過早地發現我們。來!」
他檢查他的「利迪」,看兩個槍膛是否一切正常,並把馬率到南面的山坡那兒去。我照他的樣子檢查了我的獵熊槍。塞姆注意到了,馬上勒住他的馬問道:
「您難道也要參加,先生?」
「當然。」
「如果您不想在十分鐘之內被碾成肉泥,就最好還是算了吧!一隻野牛可不是一隻金絲雀,人可以讓它站在手指上唱歌。在您敢於同這樣危險的野獸較量之前,這大巖山的風風雨雨您還得多經歷幾次。」
「可是我要……」
「別說了,聽我的!」他用一種從沒對我用過的語氣打斷我的話,「我可不想為您的性命負責任。您在這兒會被死神一口吞下去。以後您想什麼時候幹再幹吧,現在我可決不容許您違抗我!」
若不是我們之間關係不錯,我肯定會回他幾句厲害的。但現在,我默默地把馬騎到他身後森林邊緣的陰影裡,他則用和緩了一些的口氣解釋道:
「照我看,一共有二十頭牛。要是有千百頭牛橫掃草原,那您就看吧!我曾經遇到過一萬頭以上的牛群。它們是印第安人的食糧,可白人把它們搶走了。印第安人知道愛惜這種野獸,因為它使他們有的吃;他們需要多少,就打多少。可是白人見了數不清的牛都要發瘋了,就像一頭猛獸,吃飽之後還要殺死更多獵物——只是為了看到流血。再這樣下去,就不會再有野牛,用不了多久,也就沒有印第安人了!真可惜啊!對野馬來說也一樣,過去的馬群,一群有上千只,現在如果能有幸看到上百匹的一群,你就會樂壞了。」
這時我們到了離牛群四百來步的地方,它們還不曾發現我們,霍肯斯勒住了馬。牛群沿著山谷緩緩上行,埋頭吃草。走在最前面的是一頭老公牛,它那龐大的個頭兒真令我吃驚,身高肯定超過兩米,身長肯定超過三米。那時我還不會推斷一頭野牛的體重,今天我可以說,這頭牛可能重達一千五百公斤,它長了多少肉和骨頭啊!它跳到了一個泥潭裡,在裡面愜意地打起滾兒來。
「這是頭牛,」塞姆耳語道,「一群裡最危險的一頭。誰要和它打架,得事先寫好遺囑。我打右邊後頭那頭小母牛。注意看我把子彈打到它哪個地方!從肩葉後面斜著打進心臟,這樣最好,除了打眼睛,這是最有把握的打法。但射眼睛不是獵人的做法,沒有一個聰明人會從正面打野牛的。您呆在這兒,帶著馬藏在灌木叢裡!如果它們看見我,要逃跑,就會從這裡經過。在我回來或者叫您之前,您可千萬別離開這個地方!」
他等我在灌木叢中藏好,就繼續慢慢地、輕輕地向前騎。關於人們怎麼打野牛,我讀過很多的書,書上描寫的狩獵和在現實中經歷的狩獵是有區別的。今天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看見野牛。迄今為止我射殺過的所有野獸都無法跟眼前這些危險的龐然大物相比。因此你可能以為,我會完全聽從塞姆的命令,不參與進去。但事實恰恰相反;起初我只想觀察,偷看,可這會兒我感到一種強烈而不可抗拒的衝動,非要跟著幹不可。塞姆打算從一頭小母牛下手。呸!我想,這可稱不上有膽量,真正的男子漢就要選最強壯的公牛!
我的馬明顯變得不安起來,它蹦噠著,蹄子直在地上刨——原來它也沒見過野牛,害怕了,想要逃跑,我幾乎勒不住它。那麼我是放棄這次打獵呢,還是向哪頭野牛發動進攻呢?我沒有衝動,而是冷靜地思考著。是或不是——這在轉瞬之間決定了。
塞姆已到了離牛群三百步的地方。這會兒他催馬奔向牛群,馳過那頭大牛,接近他提到的那頭小母牛。小母牛愣了一下,延誤了逃跑的時機,塞姆趕上了它。我看到他在騎馬掠過它的時候射中了它。它抽搐著,垂下了頭。我不能確定它是否真的倒下了,因為我的眼睛被另外一個場面吸引住了。
那頭巨大的公牛一躍而起,向著霍肯斯直衝過去。多麼強壯的畜生啊!那麼大的頭,隆起的腦殼,寬闊的額頭,雖然短但卻很粗壯的牛角彎曲著伸向前方,脖子和胸脯兒上長著那麼濃密蓬亂的鬃毛!背部那個高高的隆起顯示了它那原始的力。是的,這是頭危險的動物!看到它,實在是想用它那獸性的巨大力量試試人類的本領。
幹,還是不幹?我不知道。或許是我的紅鬃白馬不聽我的指揮了?它從灌木叢中衝將出來,要向左跑,可我卻將它拽向右邊,向著那公牛飛奔過去,公牛聽到響聲,便轉向我這邊,一看見我,頭一低,打算用牛角撞過來。塞姆在那邊拼命大叫,我沒有時間去看他。我的槍難以派上用場。因為首先,公牛站的位置讓我不好開槍,第二,馬不肯聽我的話,它嚇得徑直向逼近的牛角衝了過去。為了把它挑起來,公牛將兩條後腿向側面一甩,腦袋則猛地向上一頂。我用上了全身的力量,才使馬勉強躲開。它一個騰躍掠過公牛的屁股,剎那之間,牛角擦著我的腿頂了過去。我們這一躍直衝著公牛打過滾的泥潭而去,我趕快把腳抽出馬鐙——幸虧我這樣做了,因為馬一打滑,我們往下就倒。我今天還想不通當時一切怎會發生得那麼快,但我轉瞬間已好端端地站在泥潭邊上了,槍還緊緊地握在手裡。公牛掉頭轉向我們,龐然之軀又撲向白馬,白馬剛剛吃力地站起來,想逃跑。這時野牛恰好把脅部暴露在我面前,我給槍上了膛——現在,我這支沉重的獵槍頭一次要在危急關頭接受考驗了。再躍一次,野牛就要撲到白馬了。我扣動了扳機,那公牛在跑動中一下停住了。是被這一槍震住了還是被我打中了,這我不知道,我立刻又給了它第二槍,它慢慢地抬起頭,發出一聲可怕的吼叫,搖晃了幾下,隨後便就地癱倒了,我可以為勝利高聲歡呼,但是還有更緊要的事等著我去做。牛群早就逃開了,我的馬沒有騎手,正向著右側狂奔,我又看見,在山谷那一邊,塞姆-霍肯斯正策馬而逃,後面跟著一頭個頭兒不小的公牛。
要知道,野牛一旦被激怒,就不肯放過它的對手,而且跑的速度接近於一匹馬;這時它會顯示出一種出人意料的勇氣、狡詐和持久力。那頭公牛也是這樣,在那騎手身後窮追不捨,為了擺脫它,霍肯斯必須冒險扭轉方向,這,會使馬疲憊不堪,堅持不了多久,他們亟需幫助。我無暇顧及我那頭野牛是否真死了,趕快給獵熊槍上好膛,然後向塞姆那邊奔去。塞姆看到了,想迎過來接受我的幫助,便扭轉了馬頭。這一舉動有些草率,因為野牛追得很緊,這樣一來馬就正好橫在它面前了。只見公牛低下了犄角,只一頂,就把馬連同馬背上的人一併挑了起來。他們翻倒在地,可它仍不肯善罷甘休,繼續暴怒地向他們撞去。塞姆拼命地高叫救命,我離他還有一百五十步遠但卻不能有片刻遲疑。如果再近些開槍可能會更準,但我要是一猶豫,塞姆說不定就完了;如果我此時開槍即使我打得不夠準,至少能夠把猛獸從朋友那裡引開。
於是我立定了,把槍架在左肩上,瞄準,開槍!——野牛抬起頭,彷彿要傾聽什麼似的;隨後它慢慢地轉過身來,看見了我,向我衝過來,但速度慢下來了,這使我得以將射空的槍膛重新填滿。等我上好槍膛,它已經離我至多還有三十步遠了。它已經跑不動了,跌跌撞撞的,但仍低著頭,充血的雙眼恐怖地直瞪著,向我逼來。就像一場勢不可擋的災難,它越逼越近了。我單膝點地,架上槍。這一舉動令野牛站住了,它稍稍抬起頭,以便將我看得更清楚,於是它那雙陰險的眼睛暴露在我的兩支槍膛前。我將一顆子彈射進它的右眼,另一顆射進它的左眼——片刻的渾身抽搐之後,這龐然大物倒在了地上。
我立刻跳起來,要趕到塞姆那兒去,但這已經沒必要了,「他已經跑了過來。
「嗨!」我向他喊道:「您還活著?沒有受重傷嗎?」
「根本沒有」,他回答:「只是摔得右胯骨疼,或者是左邊,要是我沒搞錯的話。我也弄不太清楚」。
「您的馬呢?」
「完了,雖然還活著,但牛把它的身體撞裂了。為了讓它少受點兒罪,我們得開槍打死它。
「可憐的畜生。牛死了嗎?」
「但願,我們檢查一下。」
確信牛已經沒有一絲活氣之後,霍肯斯大大地鬆了口氣。
「見鬼,這頭老公牛可真難纏,要是頭母牛,會對我溫和一些。當然了,你不能要求公牛像淑女似的,嘿嘿嘿嘿!」
「它怎麼會蠢得想要跟您作對呢?」
「你沒看見嗎?」
「沒有。」
「是這麼回事:我射倒那頭母牛的時候擋住了這頭公牛的路,它老大的不樂意,就把我當成進攻目標了。雖然我把利迪裡面的第二顆槍子兒餵了它,可好像還是不能讓它放明白點兒。它向我表示了令我沒法抗拒的好感,逼得我連子彈都來不及裝。我把槍扔了,它這會兒根本用不上,而且這樣我還可以用兩隻手更好地帶馬,如果我沒搞錯的活。可憐的老馬已經盡了力,可是不能救自己的命。」
「您最後那次掉頭要了它的命——您本來應該繞個大彎兒的,那樣馬就可能得救了。」
「得救?您說話像個老頭兒,一個‘青角’可不該這樣。」
「呸,‘青角’也有‘青角’的好處!」
「對,要是沒有您在這兒,我就像我的馬一樣被捅漏了撕碎了躺在那兒了。我們得到馬兒那兒去看看。」
我們發現那馬的情形很糟,它的內臟都吊在撕裂的身體外面了,疼得它直喘粗氣,塞姆把他扔掉的槍撿回來,上了膛,給了馬解除痛苦的一槍,然後卸下韁繩和馬鞍,說道:
「現在我可以自己當馬了,自己馱著鞍子了——碰上了野牛,就會這樣。」
「那您上哪兒再弄一匹馬來呢?」我問道。
「這是最用不著操心的,我會再抓一匹,如果我沒搞錯的話,嘿嘿嘿嘿!」
「一匹野馬?」
「對。野牛來了,它們開始向南方遷移,那用不了多久野馬也就該露面了,這我清楚。」
「您抓馬的時候,我可以跟著嗎?」
「怎麼不可以?這個您也該見識見識,不過現在讓我們看看那頭老公牛去吧,也許它還活著,命可硬呢。」
我們走過去時,那畜生已經死了,靜靜地躺在那兒,我們可以更好地打量它那巨大的軀體了。塞姆的目光交替落在牛和我身上,做出一副難以描摹的嘴臉,搖著頭。
「想不通,真是想不通!您知道您打中它哪兒了嗎?打得正是地方!這是個極老道的傢伙,要是我,在發神經和它打一架之前,肯定得考慮十遍。您知道您是什麼嗎,先生?」
「是什麼呢?」
「是天底下最莽撞的人。」
「啊哈,還沒有人跟我這麼說過。」
「那您現在總算從我這兒聽到了,我不是命令您不要去碰野牛,躲起來嗎?您為什麼不聽我的話?」
「我自己也不知道。」
「胡鬧!您做事兒既沒理由兒又不考慮,這還不是莽撞嗎?」
「我想不是,還是有充分的理由的。」
「那就得知道那是個什麼理由。」
「也許是因為,您給我下達了命令,而我又不願意讓人支使。」
「原來如此!人家是為了您好,提醒您避開危險,您倒偏偏往危險上撞。」
「我到西部來,不是為了來躲避這兒的危險的。」
「好啊!可您還是個‘青角’,必須得小心謹慎。如果您不願意聽我的,您為什麼偏要打這個大傢伙而不找頭母牛呢?」
「因為這樣更有騎士風度。」
「騎士風度!這位‘青角’要充當騎士!太棒了,如果我沒搞錯的話,嘿嘿嘿嘿!」
塞姆捧腹大笑,邊笑邊接著說:
「聽著,先生,拋棄您這種愚蠢的虛榮心吧!一個真正的牛仔做事,不問是不是夠騎士風度,而是問是不是有用。」
「今天就是這種情況啊。」
「今天!為什麼?」
「我選公牛,因為它比母牛的肉多多了。」
他看了我片刻,臉上露出不解,驚異的神情,接著又豁然了。
「肉多多了?這個年輕人是為了肉才打公牛的,嘿嘿嘿嘿!我想,您大概連我的勇氣也懷疑吧,因為我選了頭母牛?」
「這倒沒有,雖然我認為盯住一頭強壯的動物更勇敢。」
「為了吃公牛肉嗎?您多聰明啊,先生!」這頭公牛肯定有十八到二十歲了,一張皮、好多骨頭、筋兒,而它的肉硬得像鞣過的皮子,就算您烤上、煮上幾天,也還是啃不動。每個有經驗的牛仔都會選母牛不選公牛,因為母牛的肉更細,什兒更多。您看您這個‘青角’,我沒空兒注意您,您是怎麼莽莽撞撞對這頭公牛發動進攻的?」
我就給他講了一遍。講完之後,他睜大了眼睛看著我,又搖搖頭,最後要求我道:
「到那邊把您的馬弄回來,我們需要它來馱肉。」
這個命令我聽從了。老實說,他的表現使我很失望。聽了我的描述,他竟不置一辭。我以為我該得到一個哪怕是小小的承認,可他卻什麼都沒說,而是派我去找馬。儘管如此,我沒生他的氣,我畢竟不是一個為了得到稱讚才做事的人。
等我把馬帶回來時,塞姆跪在他打死的母牛跟前,熟練地把大腿上的皮剝掉,正在往下割裡脊肉。
「這樣,」他說,「今晚我們就有烤肉吃了,這塊裡脊用您的馬馱,只有您、迪克、威爾和我有份兒,別的人要是也想吃,就讓他們到這兒來運這頭牛吧。」
「如果在這之前它沒被禿鷲和其它野獸吃光的話。」
「您這會兒又是多麼聰明啊!」他諷刺道。「我們當然要用樹枝把它蓋起來,再壓上石頭。這樣就只有熊或別的大個兒猛獸才能碰到它。」
於是我們從旁邊的灌木上砍下結實的枝子,又搬來大石頭。我們把牛蓋好,肉馱在我的馬背上。
「那公牛怎麼辦呢?」我問道。
「公牛?能用它幹什麼呢?」
「它對我們一點兒用處也沒有嗎?」
「毫無用處。」
「牛皮也沒用嗎?」
「你是鞣革工嗎?我可不是!」
「我從書中讀到過把打死的野牛的牛皮藏起來。」
「怎麼,您讀到過嗎?喏,如果您讀過,那大概就是真的,人們關於大西部的描寫,都是真的,千真萬確的,嘿嘿嘿嘿!確實有為了得到毛皮而打野獸的牛仔,這我也幹過。可這不在我們眼下操心的範圍之內,我們可不能為這麼沉重的牛皮耗費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