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點五十分剛過,庭院那邊傳來熟悉的聲音。
「叭不!」
育也又來玩了。
若菜仍然望著天花板,眼神呆滯,目光黯淡。內心依舊哀怨惆悵。此時她聽見武丸「瞄」了一聲。
轉頭一看,武丸正從廚房那邊慢慢走過來,一身褐毛溼漉漉的。
「武丸,你又去游泳了呀?」若菜說道。
武丸像在回答似的,當場就翻身仰臥,四腳朝天,露出腹部。地板上全是水。若菜想:一定又是去池塘戲水,然後從廚房那邊貓咪專用的小門鑽進來的……
「叭不!」育也的聲音又從外面傳過來。
11
下午五點四十分。
松夫在自家門前偶遇浪尾妙子。算起來,妙子應該叫他表姐夫。
「啊,表姐夫,你剛回來呀?」
「咦,噢,是啊——你找世枝嗎?」松夫問道。
妙子面犯愁雲道:「我擔心育也又跑來這裡搗蛋。」
「哦。」
「一轉眼就不見了,不知是不是跑來這兒……」
「所以你在擔心——來,請進。」
松夫當先推門而入。
大門並未上鎖。平常在天黑之前,門窗都是不上鎖的。以前伊園家就一直是這樣,房屋改建之後亦然。
「我回來了。」松夫喊道。
須臾,若菜坐著輪椅從裡面出來。
「姐夫!」若菜一見松夫,立刻以悲愴的表情叫道。「我好怕!懊怕呀……」
「怎麼啦?」
「不得了,二樓……」
「二樓?發生了什麼事嗎?」松夫問道。
若菜正要回答時,外面傳來女人的尖叫聲。
「咦?」松夫轉頭望向大門。「是妙子嗎?……怎麼啦?」
不知妙子有沒有聽見這句話。尖叫聲仍不絕於耳,是從庭院傳來的。她可能是進了大門後,就直接繞到庭院找育也了。
「若菜,你等一下。」松夫說完就往外衝,繞到屋子左邊,奔向庭院。
「育也……」是妙子的聲音。
「是……」是育也那天真稚嫩的聲音。
「妙子,怎麼回事呀?」松夫跑到妙子身邊問道。
妙子臉色慘白,嘴唇不住顫抖,轉頭向松夫道:「表姐夫,唉,怎麼辦?育也他……他竟然做出這種……這種……」
育也就站在她旁邊,一副不知所措的樣子。妙子淚光浮動,盈盈欲泣,以免伸左手拭淚,一面伸右手指著兒子的腳邊。
「是。」育也向著松夫微笑道。
松夫這時才看見,育也的雙手和衣服都已染成血紅色,還有……
武丸就在育也腳邊,腦袋已被敲爛,動也不動,已成了一具鮮血淋漓的貓屍。
12
「姐夫!」若菜在客廳窗戶那邊大叫。
「姐夫,快來呀!」
松夫急忙跑回去,來到玄關正要進門時,和男恰懊回來。
「啊,和男。」松夫一驚說道,因為和男一副怒氣衝衝的樣子。
「你、你怎麼了?」
巴男衣褲皆破,渾身髒汙,下巴、手臂以及從衣褲破洞中露出來的皮膚——全都已皮開肉綻,血跡斑斑。
「和男,你的傷……」
「這點傷不礙事。」和男撅嘴道。「只是車子倒下去時擦傷而已。」
「姐夫呀!」屋內又飄來若菜的呼喚聲。
松夫向右轉,奔向走廊,再跑進客廳。
「若菜,對不起。」松夫氣喘吁吁說道。
「到底什麼事?」
「你看那邊!那個!」若菜說著,伸出食指,指向斜上方。那邊是牆角——兩面牆壁和天花板連線處。
松夫轉頭一看,登時倒吸一口氣,全身僵住。「那是……」
「是血呀!不是嗎?」
「……」
天花板一隅已染成一片深褐色,血紅色粘液正沿著白色桌布滴下來,桌布上有如被劃了一條紅線。
「姐夫,那是不是血?」若菜一問再問。
松夫望著天花板,啞口無言。
「我好害怕呀!」若菜以顫抖的聲音說。
「我早就看見了,心想那一定是鮮血……可是不曉得該怎麼辦,只能盼望有人早點來……」
「世枝呢?」松夫問道。「她在哪兒?」
「姐夫,你怎麼還問這個?」若菜扭動輪椅上的身體,說道。
「她一直都在二樓呀!可是我在下面一直叫,她都沒有回答,所以我才說好害怕……
13
不久,和男也來到客廳。松夫向他說了一下事情經過,又把庭院中的妙子叫進來,吩咐若菜和育也在客廳靜候,然後三個人相偕直奔二樓。
伊園家的二樓有三間房,分別是松夫和笹枝的臥房、樽夫的臥房、六席大的日式房間——位於客廳正上方者有兩間,即臥房和日式房間。從滲出血紅色液體的位置看來,「出事」地點可能是在那日式房裡。
「笹枝!」
一馬當先的松夫一面呼喚妻子,一面拉開日式房的紙門(原本關得密不透風)。就在此時——
「啊,笹……」松夫當場怔住。和男及妙子往內一看,同時「哇」了一聲。
「妙、妙子!」松夫命令道。「趕快去報警,順、順便叫救護車,快!」
「——好。」妙子跌跌撞撞跑下樓去了。
松夫深吸一口氣,調整一下心情,然後踏進門內。
「笹枝!」
笹枝俯臥在房間正中央,大量鮮血正以其頸部為中心,往四周擴散。鮮血流人榻榻米的隙縫,又流進下面的木板隙縫,再往下滴落,結果將客廳天花板的角落染成一片深紅色——一定是這樣子沒錯。
「笹枝,你怎麼樣了?」松夫問道。但全無反應。「唉,笹枝呀……」
松夫以戰戰兢兢的表情,走到妻子身邊,蹲下去抓起她的手,開始把脈。笹枝雙手仍戴著手套,皮膚尚溫,但已全無脈搏。
「大姊……過世了嗎?」和男問道。松夫默默頜首。
「——是不是自殺?」
「別傻了。」松夫忍不住大聲起來。「她怎會做那種蠢事?何況……」松夫說著,四下張望。
顯然有人曾在此翻箱倒櫃。西式衣櫥和日式衣櫃的抽屜都已被拉出,日式壁櫥的紙門也遭拉開,裡面的物品全被翻出來,散落一地。看情形很像是小偷所為,而且——
榻榻米上的大量血液,似乎是從屍體的頸動脈噴出來的。頸動脈像是遭利刀割斷了,但房內卻找不到任何像刀劍之類的兇器。
「她是被人殺死的!有人用利刀割開她的脖子……」松夫憤然說道。
接著發現:案發現場面向庭院的牆上有一扇窗戶,那扇窗戶是開著的,開口寬約二十公分。
若菜一直都在樓下客廳,那麼,兇手是否從這窗戶逃走呢?考慮到這點,便再仔細觀察,結果發現:屍體至窗戶之間的楊榻米上,有一道紅色痕跡,很像是血跡……
窗外有一座小小的陽臺。若從陽臺沿著旁邊的排水管子溜下去,即可逃走。若直接從陽臺往地面跳,亦未嘗不可。
松夫慢慢走到窗邊,探頭出去觀望,陽臺上空無一人。
庭院對面是鄰居井坂南哲家,中間隔著圍牆。鄰家大宅美觀別緻,二樓外面還鋪了人工草皮的屋頂平臺。松夫瞧見那上面閃過一道人影。不知那是井坂本人或是其妻輕子——
「和男!」松夫轉頭望著呆立在走廊上的小舅子。
「我們去檢視一下別的房間。」松夫以強迫式的語氣說道。「歹徒有可能還躲在裡面。」
為了慎重起見,先檢視現場的壁櫥和衣櫃,確定無人躲藏其中後,才去二樓的另兩間房巡視。松夫和笹枝的臥房也跟那日式房間一樣,已被人翻箱倒櫃,一片狼藉。他們把可能藏人的地方全搜過,包括廁所裡面和彈簧床下面,均未發現任何人。樽夫的房間並無異狀。每間房的窗戶皆已上鎖,因此可以說:兇手絕無可能從那些窗戶逃出去。
如此一來即可確定:此刻二樓已無歹徒藏身其中。於是緊張的氣氛稍微緩和下來。
「笹枝!」松夫回到日式房,再度呼喚倒於血泊中的妻子,然而毫無反應——她確實已香消玉殞,今後再也聽不到她那響遍整棟房子的爽朗笑聲了。以後再怎麼在外偷情、風流快活,也不用擔心河東獅吼,而且……
「笹枝……」
不久,警車和救護車的汽笛聲就由遠而近傳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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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井坂南哲所寫的伊園家氣笹枝命案」之始末。我問過所有的關係人,把問來的資料當材料,採用「第三人稱複數觀點」為敘事觀點,再以小說的文體寫下來。
從三年前阿常發狂而死開始,伊園家就災劫連連,禍事不斷。凡認識者,莫不知情。我身為街坊鄰居,自然也是關懷萬分。但誰也沒有想到,最後竟然會發生如此悲慘殘酷的兇殺案。
我撰寫此文,有兩大目的。其一,福田笹枝乃一可敬可愛之鄰居,我謹以此文聊表哀悼。此二,此案至今謎團未解,兇手未擒,我想藉此文詳加思考,抽絲剝繭,期能理出頭緒,使真相大白於世,讓死者瞑目九泉。
現特將目前警方所得線索,及我本人所知者詳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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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據現場檢證及監識驗屍結果,已查明以下事實:
☆福田笹枝之死因,為左頸動脈遭割斷,大量出血,導致失血過多而死。無栘屍跡象,故可認定兇殺現場與發現屍體之地點相同,即二樓之日式房間。
☆死亡時刻,推定為七月五日下午約四點至五點之間。
☆割斷頸動脈之兇器為一單薄之利刀,比如安全剃刀之類的薄刀。在現場及附近均末發現此類兇器,可能為兇手事後自行攜走。
☆現場之日式房及二樓其餘各房與走廊,均未發現可疑之指紋、足跡、毛髮之類。另外,屍體與敞開窗戶之間的榻榻米上,留有一條血痕。窗框之上亦發現些微血跡。檢驗結果,與受害者之血型一致。
☆有二房留有遭人翻箱倒櫃之痕跡,其內受害者之錢包及若干首飾已不翼而飛,可能為兇手攜去,然損失金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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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將案發前後各關係人之行動整理如下:
七月五日,下午一點左右,樽夫放學回到家中。笹枝、若菜、樽夫等三人用畢午餐,若菜至一樓客廳看電視,樽夫於一樓「裡面那間」獨處。
下午兩點多,笹枝獨自走上二樓,彼時曾與若菜交談,此為其最後之倩影。
其後若菜仍留於客廳,且事後堅稱:其間並無任何人上樓或下樓。在此必須強調:伊園家除此樓梯外,並無其他樓梯可通二樓。順便一提:此處絕無任何電梯、升降梯、輪椅專用坡道之類。由於若菜雙腳已廢,絕不可能是殺死笹枝之兇手,故對此事實無說謊之必要。
下午三點左右,和男回到家中,數分鐘後又外出。四點二十分開始,若菜聽到二樓有怪聲,砰砰哆哆的,似乎有人在翻找物品。警方認為,此即兇手在房內搜刮財物時所發出之聲響。笹枝遇害,可能在此之前,也可能在此之後,抑或就在該時刻。無論何者,均與前記之死亡推定時間無甚出入。
發現屍體時,二樓之狀態確認如下:除命案現場之窗戶外,松夫及笹枝臥室之窗、樽夫房間之窗、走廊上之小窗等,均已緊閉並上鎖。同時警方也已查明:這些窗戶並無遭人動過手腳之痕跡,譬如使用針線自外部上鎖之類。
因此,若再考慮先前若菜之證詞,即「其間無人上下樓」,即可得知:兇手只能經由日式房之窗戶及陽臺逃離現場。
★
再來要分別檢討命案關係人之不在場證明……
首先看和男,他在下午三點一度回家,隨即又乘坐其友中島田所駕駛之機車,至s町周遭四處遊蕩。下午三點半左右,因中島田一時疏忽,機車倒地。據和男稱,他即因此而全身擦傷多處。出事後,中島田通知修車業者趕來,並留在原地等候。和男則大發脾氣,獨自回家。
從出事地點至伊園家,步行僅需二十分鐘,故在時間上並不能排除其犯案之可能。他回到家時,已是五點五十分。據他所言,他是進了電玩店打電動發洩心情。但關於此點,並無任何證人。
松夫的部分較單純,據他說,他於下午三點多從車站出來,就直接進了站前一家柏青哥店,在該處玩到五點半才走。但他並末中獎,且迄今並無任何目擊者出面證實此事。因此,他顯然並無不在場證明。
接著看妙子,據稱,在下午三點半之前,她一直與若干附近之朋友在聊天,此點已獲證實。只有在四點至五點之間,她並未同任何人見面,故無不在場證明。五點過後,她因發覺育也不見蹤影,便至伊園家尋找。
附帶一提:是日,妙子之夫盛介奉派赴關西出差,具完整之不在場證明。另外,據若菜所言,育也至遲在四點五十分左右,便已在伊園家庭院中玩耍。
最後來看樽夫。據稱,午飯後,他便一直待在一樓的「裡面那間」,專心玩電動玩具。但又稱,其間因疲累而在榻榻米上睡著,醒來時,家中已擠了一大堆警察,正在忙裡忙外。故此,其不在場證明當不成立。
★
不過,我們在此須注意一事,即「小貓武丸之慘死」一案。
育也具有虐待動物之癖好,武丸之腦袋即遭其敲碎搗爛。因此事恰與笹枝命案同時發生,警方當然大表重視。於是武丸之屍體被視為證物之一,送交專家檢驗解剖。結果查明,武丸之死亡推定時刻為:以五日下午五點十五分為中心的一個鐘頭之內。另外並查出一意料之外的事實。
那就是武丸真正的死因。
起先,警方以為武丸乃遭育也毆打致死,並將貓屍旁邊的一塊石頭視為兇器。不料在解剖之時,於其胃袋中檢驗出「某種致命性的劇毒」,混在尚未消化的牛奶中。如此一來,武丸「先遭毒斃後再被敲頭」之可能性,便大大提高。經進一步檢證結果,已確認此事為真。
旋即查明下毒之法。警方於廚房中搜出武丸專用之餐盤,檢驗盤中之食物殘渣後,發現其中竟含劇毒,其成分與胃中之毒完全相同。
貓屍胃袋中有牛奶,廚房之餐盤中亦殘留少量牛奶。其間關係,顯而易見。必定是有人在牛奶中下毒,再讓武丸暍下。
關於牛奶,和男有如下之證詞。
和男於下午三點一度回家,其時曾拿出冰箱中之盒裝牛乳,暍了一些。那盒牛奶已開過封,他將盒中剩餘牛奶飲下一半,之後並未放回冰箱,而是隨手置於餐桌上,旋即離去。
警方接獲報案,前來搜尋檢證之時,該硬紙盒仍置於餐桌上。此點已由和男本人證實無誤。唯彼時紙盒中已無牛奶。據和男稱,當時他以為另有人將盒中牛奶喝光。事實並非如此,而是被人用來下毒,以便殺死武丸。
★
——查明以上事實之後,警方遂再度偵訊伊園家的人。理所當然,辦案人員的注意力,已集中在那緊鄰廚房的倉庫了。
案發前一天晚上,松夫曾帶一瓶除蟻藥回家,置於倉庫中壁櫥的最上面一格。同一時間,他在櫃子角落見到一個畫有骷髏頭記號的小瓶子。警方認為,毒殺武丸之藥物,可能就是取自此瓶,要不然就是那除蟻藥。
於是馬上搜尋倉庫。結果發現:褐色廣口瓶及墨綠色小瓶均在松夫所說的位置。
立刻帶回化驗。結果發現:那墨綠色小瓶中的不明粉末便是武丸服下之劇毒。
那劇毒的正式名稱,在此不予寫明。為區分兩瓶中之毒藥,現將除蟻藥稱為劇毒a,有骷髏頭記號者稱為劇毒b。據警方說,劇毒b為無臭無味之即效性猛毒,易溶於水及牛乳。考慮武丸之體重與檢出之毒藥量後,可推知當武丸服下毒牛奶後,不到十分鐘就痛苦不堪,轉眼間就斷氣了。
為何如此危險之藥物,會隨便置於倉庫之櫃子上呢?此點無法查明。據松夫稱,那可能是已故的民平從任職的製藥公司帶回來的。此亦不無道理,但卻出現另一疑問:民平為何如此做?不過,對此問題似無追究之必要。
總而言之,結論如下:
案發當天,伊園家倉庫內有a、b兩種劇毒。有人以其中之劇毒b毒殺了武丸。
然而,為何要在笹枝遇害的同一天,而且是在非常接近的時刻,下毒殺死小貓武丸呢?
此謎實令人百思不解。
★
起先,警方因房內有搜刮之痕跡,且有金飾財物不翼而飛,便將此案視為單純的「強盜殺人」。
暫且不管武丸之死這類疑點,先來考慮兇手進出的路線。警方起先推測,兇手乃由伊園家內院爬上陽臺,從日式房之窗戶潛入屋內行兇,然後經由相同的路線逃走。另一種可能就是:在若菜尚未來到客廳之前,兇手已爬上樓梯至二樓,藏身於房內,直到笹枝前來為止。但就算是這樣,兇手逃走時,還是一樣必須經由日式房之窗戶。
然而,案發翌日,有人提出一證詞,將警方當初之見解完全推翻,徹底否定。
此人是誰呢?就是我井坂南哲之妻,輕子。
輕子與已故的阿常是初中同學,今年已快五十五歲了,才忽然對油畫產生興趣,因而開始畫油畫。七月五日——即伊園家發生命案那天的下午,她搬了一套畫具至二樓的屋頂平臺,將附近風景畫在畫布上。
據她說,她從下午兩點半開始,至警車和救護車趕到伊園家門口為止,都一直在上面畫畫,寸步未離,連洗手間也沒上。
她堅稱:「在我畫畫那段時間之內,絕無任何人從伊園家二樓陽臺出來或進去!」
警方問她:「有沒有可能因太過專心作畫而看漏了?」
她如此回答:「我畫的風景剛好就在伊園家那個方向,所以那座小陽臺自始至終都在我的視線之內……也就是說,假定有人從那上面跳到庭院中,那我絕不可能沒看見!」
為加強其中之可信度,在此特別說明:於笹枝遇害之時,即下午四點至五點之間,我井坂一直都在自家二樓的起居室內。屋頂平臺恰懊就在那起居室外面,亦即,無論要去平臺,或從平臺進來,都必須經過起居室。
輕子在平臺上,我在起居室內。我親眼看到她在那裡,所以我知道她在那段時間內一直都在平臺上,一步也未踏進屋內。也就是說,我敢保證那段時間內她有不在場證明。
因此,輕子絕不可能是殺死笹枝之兇手。她所說的「絕無任何人從伊園家二樓陽臺出來或進去」這句話,應該視為完全可信之證詞。
★
由於上述經緯,此案驟然轉變,成為所謂「密室殺人」的狀態。
樓下有若菜,樓上窗戶皆已從內部上鎖,雖一開啟的窗戶卻在輕子的監視之下。而且松夫等人趕到時,二樓除了已經氣絕身亡的笹枝外,並無其他任何人。
兇手究竟是如何從這「密閉空間」中逃出去的?
案情發展出人意表,辦案人員想必頭痛萬分。
★
偵辦工作已陷入「到處碰壁,無路可走」的窘境,破案希望渺茫。到今天為止,已過了一週又好幾天。
關於笹枝施打毒品一事,警方倒是很快就查出來了。循線追查的結果,逮捕了好幾名住在同一町內的家庭主婦。她們也是被同一種迷幻藥所惑,最後均遭檢舉。所幸內人與此無關。不過,附近有位和我熟識的太太,居然也因施打毒品,連同她的女兒雙雙就逮。我得知此事後大感詫異,看來此町這幾年來果然已不同往昔。
警方當然也懷疑笹枝命案與此毒品案有關,但好像始終查不出什麼結果。據說辦案人員最後的結論是:兩案之間並無關聯。
這份原稿是用鋼筆寫的,約有九十張,每張可寫四百字。用的是黑色墨水,字跡端整清晰。
「——原來是這麼回事。」
我將整疊稿子放在桌上,以煞有介事的口吻說道。
「貴寶地竟也風波迭起……對了,井坂先生,你寫了這麼多,居然只花了兩、三天,是嗎?」
井坂大師坐在皮製安樂椅上,口銜菸鬥,吞雲吐霧。他以溫和親切的眼神望著我,靦腆一笑,說道:「因為我並非為工作而寫。」
我只能點頭稱是。換了是我,即使不是為工作賺錢,恐怕也要花好幾倍的時間才能寫出這麼多字來。
「……那麼,綾辻兄,老實講吧,你高見如何?」
他問道。我先針對和案情無直接關聯的部分,來發表感想:
「這裡面,和男發狠時的模樣,還有松夫偷情時的心態……頗有先民之遺風,令我發思古之幽情,可說比較不具現代感。」
「哈哈哈!」他輕撫唇上短髭,露出興趣盎然的表情,點頭道:「真的嗎?那是因為時光開始流轉之後,才過了幾年而已。」
「還有,小貓咪取名為武丸,未免稍嫌唐突……」
「沒辦法,那是事先跟人家約好的。」他輕聲回答。
我不由得起了疑心。他本是「此地」的居民,為何會這般……算了,這種和氣次元」有關的問題,我原本就不打算深究——對,不可忘記當初的決定。
我和井坂先生有過數面之緣,素有來往,但已久未聯絡。今早他撥電話給我,說有要事,囑我速來……於是我便趕至氣此地」。以本作品的性質而言,和本故事有關者,僅需說明到此即可,其餘的不提也罷。
那天我因迷路,找不到出口,所以直到半夜才抵達目的地。儘管夜已深,井坂先生仍大表歡迎,熱誠接待。我一方面深感惶恐,一方面又大肆享受井坂夫人親手做的料理。一方面覺得輕鬆舒暢,一方面又覺得不可思議。奸像有點缺乏現實感,但又不會太不足。
不久,面前擺上了飯後甜點和咖啡,此時……
井坂先生緩緩拿出一疊稿件,交遞給我。那就是方才我拜讀完畢的原稿。要加上標題的話,應該是「井坂南哲以小說文體寫下的「命案」發生經過」。
「對了,前輩。」我改變語氣,轉移話鋒。
「你以前寫過推理小說嗎?」
「從未寫過。」他再度輕撫短鬚。
「讀是讀了不少,但從未想過要自己來寫……」
「唔,可是這篇稿子倒是寫得很成功,可說已抓住了推理小說的許多竅門。」
「哪裡,過獎了——」
他神情謙虛,大搖其頭,忽又轉為嚴肅的表情,說道:「——那麼,綾辻兄,你有何高見?」
「你是指此稿中所描繪的案件嗎?」
「正是。」他用力點頭。「是誰殺死笹枝的?我已將來龍去脈全部寫出,卻無法解開謎團。正在百思不得其解時,忽然想起你。我想,你既是專寫所謂正統推理小說的職業作家,也許能夠根據此稿,輕易推測出真相。」
「晚輩何德何能,堪此重任?」我搔頭苦笑,說道。
「快別這麼說了。」他露出親切的微笑。「何必如此客氣?在推理方面,你絕對強過我許多。」
「啊,唔……若太過寄予厚望,我恐怕擔當不起,會有負所託。」
「擔當不起?」
「恐將有負所託。」
「你沒把握嗎?」
「說到把握——」我正襟危坐道。「這畢竟是發生在貴寶地的案件。我又不是正牌的刑警或偵探,哪有能耐如那些警探般解奇謎、破怪案?所以我沒把握。乙我先打完這支預防針,然後才說:「不過,假如把你寫的這篇稿子當作「猜兇手小說」的「問題篇」來看的話,欲在此範圍內推匯出合於邏輯的結論,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此稿或許不甚理想,但我想,應該可以視為一篇完整的「猜兇手小說」。」
井坂「哦」了一聲,眯起雙眼,撥出一大口煙,抱著胳膊,凝視著我,說道:「既然如此,萬事拜託。啊,放心好了,你這番話有何含意,我一清二楚。你大可暢所欲言。」
「是嗎?……好,就此說定,不過我必須先講一件事。」我停下來,點燃香菸。事已至此,我只好把話講清楚、說明白。
「在此請容我野人獻曝,講解一下有關本格推理小說的基本規則。」
「規則?」他歪歪脖子。「好像是什麼十戒之類的東西,對嗎?」
「叫做「諾克斯十戒」,後來還有著名的「班達因二十規」。但那些都是七十多年前寫的,現在的推理作家,大概沒有人會遵守這些戒條。要是有人乖乖遵照這些戒條去寫,那寫出來的一定是極其無聊的作品。總之就是已不合時代潮流。從當時到現在,光是狹義的推理作品,也就是所謂的「正統派」,在各方面都已有極大的改變。甚至可以說,「正統派」能夠找出活路生存至今,正是因為故意推翻那「十戒」或「二十規」所致。
「不過在另一方面,那些戒條中確實也含有若干至今仍有效之專案。其中最主要者,乃是有關確保「公平遊戲」之基本規則,例如「十戒中之」不可用讀者不知道的線索,來解謎破案」,還有「二十規」中之「在解謎時,必須讓讀者與故事中的偵探,擁有相等之機會。所有線索皆須寫清楚。」這個部分,所有想要創作「正統推理」的有志之士都必須謹記在心。」
「換句話說,若在快要解開謎團時,才突然寫出一些讀者不可能知道的事,說「其實是如此這般」,則顯然為犯規的寫法。唔,如此看來,此戒果然有理。」
「我舉個例子。艾勒裡·昆恩在其「國名系列」作品中,皆插入「向讀者挑戰」的單元。你一定也看過吧?作者既然敢大言不慚說「至此線索已出齊,請問兇手為何人?」那麼也就必須擁有公平遊戲的精神。
「既已將「必須寫出所有必要的線索」,視為理所恪遵的原則,那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怎樣寫才公平?關於這點,因時代之變遷和作者的不同,而有各式各樣的見解,五花八門,不一而足,但我個人認為最重要的莫過於「以第三人稱寫的旁白文章中,不得有虛偽的記述」這一項。」
氣你是說「以第三人稱寫的旁白文章」?」
「正是。在原理上,第三人稱敘事者,必早巳得知所有真相,亦即採用「神的觀點」,必須能向讀者保證其記述內容具有絕對之客觀性與正當性。因此,若採第三人稱敘事,則不容許在對白以外的旁白文字中,出現不實的謊言。若以旁白文字將「非事實」明白寫成「事實」,還說「線索已出齊」,則稱為「不公平」。」
「嗯,言之有理。比方說,文中寫「絕無密道」,到解謎時才又突然說「其實該房間有暗門密道」,就是不公平的例子,對嗎?」
「不錯。嚴格來講,若某人實為男性,旁白文字卻寫「她」,這是不容許的。若實際上為自殺或意外死亡,旁白中卻寫「兇殺」或「謀殺」,這也不行。若實際上某人是詐死,旁白中卻寫「該人已死」,這也是不能容忍的。有些作家對這條戒律萬分在意,極端講究,嚴格執行,恪遵不逾。我也是其中之一。」
「原來如此。這樣看來,作者必須非常小心才行。」井坂露出喪失自信的表情說道。
我繼續說明:「若採第一人稱記述,則在判定公平或不公平時,就會稍顯困難。若用「我」或「在下」等第一人稱來敘事,則在理論上便已將「神的觀點」排除在外。此時全篇文字均視為故事中這位敘事者所寫的,因此自然會有若干「事實之誤認」混在裡頭。譬如說,某人實為男性,故事中的「我」卻因誤認其為女性,而在真相大白之前一直在文中寫「她是女性」。這也是無可奈何之事。
「因此,假定要對第一人稱敘事設下準則,則我認為最重要者應為「不準故意寫出虛偽之記述」。若是在某種狀況之下,因不可避免之誤認,而寫下錯誤的記述文字,則因無可奈何,也就認了。但這個「我」絕不可「故意」對讀者撒謊誤導——昔日阿嘉莎·克莉絲蒂的名作《亞克洛依德謀殺案》,曾引起極大的爭論,若以此規則來檢驗該書,則或可勉強算在「公平」的範疇之內,雖然是在邊緣地帶徘徊。我個人是這樣認為,因為該書之敘事者,並未寫下任何「謊言」。」(譯按:該書引起爭論之重點並非「故意寫下謊言」,而是「故意隱瞞,不寫出心中最掛意之事,顧左右而言他,似已喪失部分記憶」。)
「這些事真複雜,麻煩死了。」
井坂說著,開始清理菸鬥,填入新的菸草。我將菸蒂摁熄,再點燃一根香菸。
「以上所述,皆可謂基本規則。我認為,所有號稱正統派的推理小說,都該遵守這些規定。」
我一邊擔心井坂會聽得不耐煩,一邊繼續「講解」。
「再來說到所謂的「猜兇手小說」,這是將正統推理中的解謎要素極度「尖銳化」後,形成的文類,所以必須要加入更多的規則……或者說「制約」。
「讀者必須以「問題篇」中的文字詞句為材料線索,經過合乎邏輯的推理之後,匯出唯一的解答。這種要求看似簡單,實則不易。譬如說,即使旁白文字中沒有故意寫下之不實記述,對白中的文字也可能有。而且可能會有兩個以上的人任意說謊,提供不實的證詞。如此一來,讀者就無法判斷何者為真、何者為偽了。作者方面,長篇還好辦,可以讓偵探針對每一個人,進行深入詰問與調查,從而過濾其中的謊言,判斷證詞之真偽……雖然如此,若是想要在中篇或短篇之中採用同樣的寫法,就困難重重了。因為篇幅有限,那樣做簡直是作繭自縛。
「因此,在撰寫「猜兇手小說」之時,就必須從「外部」再加上若干「限制」。其中之一便是「在提出與該案有關的證詞時,不可讓真兇以外的任何人物說謊」,唯有作者與讀者皆有「以此限制為前提」的共識,才能避免邏輯之「煩雜化」,使作品中之邏輯不致覆上添復、雜中加雜。我認為,設定這樣的規則,對「提出挑戰」的作者也好,對「接受挑戰」的讀者也罷,都是有利的。
「另外,若從外部再加上一個條件,即「兇手為單獨做案,並無同謀共犯」的話,對「消除讀者推理時不必要的思緒混亂」,也是極有幫助的。若有同謀共犯,則作者必須在「問題篇」申明白寫出「有同謀共犯」,方為公平。」
井坂「唔」了一聲,輕捻髭鬚。我將目光移注到桌上的原稿,繼續說道:
「如若此稿文字皆恪遵方才所說規定,則欲猜中真兇與真相,亦非不可能之事。」
「唔——」
井坂用力點頭,然後將視線移往窗戶。淺藍色窗簾已拉上,遮住了窗子。我們所在的位置是井坂家二樓的起居室。窗外即為屋頂平臺——也就是案發當天輕子畫畫之處——從那兒應可看見三年前才改建完成的伊園家宅邸。
「聽君一席話,我才想起尚需補寫一事。此事和笹枝遇害時的密室狀態有關。」他說話時,視線仍朝著窗戶。
「就是說:伊園家二樓絕無密道或密室之類,要上天棚頂也非常不容易。實際上也沒有遭人攀上天棚頂的痕跡。這件事,我在此稿中並未提到。」
「如此補充,堪稱允當。」我說完便又望著桌上的文稿。
「這麼一來,此案就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
「真相大白?噢,你是說……」
「當然也只是方才所說的那種等級的推理而已。」我再強調一次。
「首先,我可確定一事。」我的用字遣詞十分謹慎。「謀殺案的兇手尚未完全達成其最初的目的。」
「你說什麼?」井坂將嘴上的菸鬥拿開,高聲說道。
「我的意思是說,或許還有續集。」
我往窗戶那邊瞥了一眼。
「如果我的推測無誤——接下來就會輪到若菜了。」
「你、你是說……接下來會輪到若菜被謀殺?」井坂驀地站起身來大吼。那慌亂粗魯的樣子,我以前從未見過。就在此時,一陣陣尖銳的聲響劃破寂靜的夜空,由遠而近傳了過來。那是——啊,那不就是救護車的汽笛聲嗎?
不會吧?我方念及此,那聲音已迅速逼近此處,轉眼間就來到這屋子附近,最後戛然而止。
這未免也太巧了吧?
★
伊園若菜被送至醫院後,急救無效,天亮之前就香消玉殞了。死因是急性中毒。
警方調查後,得知下列事實:
☆若菜所中之毒與日前武丸所中之毒柑同,均為劇毒b。警方判斷,有人在辦案人員掃押那骷髏瓶之前,就已從中偷走了必要的分量。
☆廚房冰箱內有罐裝烏龍茶,劇毒b就是溶於其中。廚房桌上有一隻空的玻璃杯,辦案人員化驗出杯中有殘留的烏龍茶和劇毒b。警方認為,若菜定是飲下此杯中的鳥龍茶而喪命的。
☆此案所有關係人,均有機會在烏龍茶中下毒。
★
救護車剛在伊園家門口停下來,井坂先生便衝出去,二、三十分鐘後才回到我面前。
「和男在家,我問過他了。若菜好像是中毒的樣子。」
他往椅子上一坐,向我說道。
「聽說好像是在廚房暍了烏龍茶,不久就痛苦難當。松夫已陪她到醫院去了,不知是否有救……」
他銜著已熄火的菸鬥,以平靜的眼神望著我。
「綾辻兄,你怎麼知道再來是輪到若菜遇害呢?」
「那是——」我拿起桌上那份文稿。「拜讀大作後,在方才所說的範圍內思考出來的答案。但我絕未料到竟然一語中的,而且就在今夜。」
「如此即可證明你的推測在現實上也是正確無誤的。」
「——真的嗎?」
他所說的「現實」到底是什麼,在此就按下不表……
「你究竟推測出什麼,可否賜教?」
「這……」我先窺伺一下他的表情。他看來似已筋疲力盡,同時也有無奈之感。「並非不可,只是希望能和前輩你交換一個條件。」
「你的意思是……」
「前輩可曾打算將此稿付梓問市?」
「沒有。」他緩緩搖頭道。「我寫此文……絕無發表賺錢之意。」
「那麼……」我下定決心,開口問道:「可否將此稿送給晚輩?」
「送給你?這又是為什麼……」
「我想等適當時機,在我們那邊發表此文。若蒙前輩同意,我要以綾辻行人的名義發表,也就是「綾辻所寫的猜兇手小說」。」
「哦,可是……」
「如您所知,我們那邊和貴賓地之間有一道極其微妙而又無法穿透的藩籬。在我們那邊發表的話,對貴寶地的人絕不會造成困擾,不是嗎?」
「——唔……」
「若蒙應允,我便盡吐心思。若然嫌棄……」
「哼,看來你倒不是個簡單易與的人物。」
井坂的眼神突然陰狠一閃而過,我頓時心驚瞻戰,生怕觸怒了他。所幸他立即展顏一笑,化為一副像在說「真拿你這小子沒辦法」的神情。
「好吧,我答應。」
他說著,徐徐點頭。
「不過,綾辻兄,稿中並無「解決篇」,莫非你是要我聽完你的推理過程之後再寫?」
「不是,我哪裡敢……」我惶恐搖其頭。
「那「解決篇」由我來寫即可,請前輩不必擔這個心。」於是我開始把自己的推理過程說給他聽。
【向讀者挑戰】
各位親愛的讀者:
目前為止,一切必要線索已經出齊,在此我綾辻行人要向各位挑戰。
發生在伊園家的這件怪異兇殺案,兇手究竟是誰?
「問題篇」開頭有個「登場人物及動物表」,請於其中選出一個姓名做為答案。要寫全名。
說「一個姓名」,自然表示兇手為單獨做案,絕無同謀共犯存在。又,在此特別宣告:在「問題篇」的旁白文字中,絕無故意撒謊之不實記述。同時,有關此案之證詞,除真兇外,其餘所有人物均未說謊。
綾辻行人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