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茫茫樹海燒起來

x在此時也來到烏帽子巖附近。這全是鬼使神差,偶然巧合。x也和別的生物一樣,見火勢蔓延迅速,心慌意亂之下,也不知自己身處何地,東逃西竄,完全迷失了方向,不知不覺中已上了山脊。

北風狂吠,煙火南移。山脊上風勢最強,火舌前進的速度,自然也最快。

x奔至烏帽子巖附近時,烈焰已追到數十公尺遠的後方。此刻整片森林已充滿焦味,嗅覺完全派不上用場。而且濃煙密佈,視野不良。

x來到此地時,也面臨和先前的羅斯一樣的抉擇:要往東或往西?二選一。

x強忍內心的焦急,東張西望,觀察一下,哪裡知道——

兩側山路前方竟然各有一隻狗倒地不起,而且恰懊離這邊一樣遠。

距離尚遠,小地方看不清楚,只知道這兩隻狗毛色一樣,體型相同……

(……那是誰呢?)

x頓時忘了赤焰逼近的恐怖,忖道。

(那傢伙……究竟在哪一邊?)

已經無暇猶豫,刻不容緩。

東或西,只能擇其一,而且沒有第二次機會。火焰轉眼就要燒到這裡,一旦下山,就不可能再退回到另一邊。

結果,x選了西側。那時是下午四點十分。

「……定是潑猴。」

「必有猢猻……」

在此,作者再強調一次:此森林中並無猴子。d集團中其他成員在交談時也說過,那隻不過是老邁昏庸的羅斯因身心受創,而產生的妄想罷了。

「……定是猴輩所為。」

此時羅斯驀然驚覺似有生物逼近。

「是誰?」

羅斯勉強擠出沙啞的聲音。

「誰?莫非……」

不用說,來者自然是從烏帽子巖下來的x。x雙眼緊盯著腰部淌血、倒地不起的羅斯,同時踩著謹慎的步伐,朝它走過來。x的眼神流露出明顯的殺意。

「難道……饒命呀!」

羅斯已察知對方的意圖,便以微弱的聲音說道。

「本王……遭劫遇難,已成此模樣,絕不反抗,故此……但求饒命,勿再靠近!」

渾身浴血的羅斯忍痛轉身,成為仰臥,四腳朝天,下巴高抬,露出喉部要害。這是一種表示完全屈服的姿勢。

x以悲憤的眼神俯視羅斯,內心的猶豫此刻已蕩然無存。

「納命來吧!」

x大喝一聲,撲向羅斯,對準它的咽喉要害用力一……

此時是下午四點二十分。d集團的狗王羅斯末日來臨,就這樣慘死當場。

12.由「神」提供的線索

後來發生的事,值得記載的並不多。

茫茫林有將近一半的面積焚燬。當天晚上的一場傾盆大雨,澆熄了烈火紅焰。當然啦,在那之前,h村的消防隊獲報後,也曾趕至現場救火,無奈杯水車薪,無濟於事。

火熄後,村民在火場找到許多動物的屍體。其中曾在本故事內登場的,只有艾勒裡、魯陸、羅斯等三隻狗。

艾勒裡倒在地點d無法動彈,被烈焰活活燒死。魯陸在地點c因跌落陷阱,左前腳骨折,自己無力逃生,也是活活燒死。只有羅斯不一樣。

羅斯的屍體留在地點e,雖至焦黑狀態,但死因並非燒死。此事,各位看倌想必早已知情。在遭火舌吞噬之前,它已被x殺死了。

假定有人仔細檢查羅斯的屍體,那驗屍報告大概會這麼寫:

死因為流血過多。腹部與頸部並外傷,傷口很大。致命傷應存頸部。據推測,頸部之傷並非由於意外事故或自己所為,而是被其他生物個體故意施加的。這也就是說,極可能為他殺。

——還是不要用這種囉裡囉唆的寫法吧。

羅斯被x殺害。死因是頸動脈斷裂引起的大量出血。犯案時刻是八月一日下午四點二十分。

——總之就是這樣。

除此三狗外,d集團中其他成員均已死裡逃生,安然無事。彼等失去領袖及大部分的棲息地之後,究竟有何打算?如何生活?d集團其後是存是滅?這些問題的解答讓讀者自行想像即可,在此就不提了。

不過有件事——

為解決本篇中的「問題」,有一些必要的資料必須在此公開。在小說中,作者就是神,因此,接下來作者就要行使自己的特權。亦即,以「神的視點」對所有和羅斯命案有關的生物,進行必要範圍內最低限度的質問。彼等之答覆如下:

◎質問

羅斯於下午四點十分左右遇害,那時閣下身居何處?做了何事?

◎回答

阿嘉莎:下午三點左右在地點c離開魯陸,前往葫蘆他,途中未遇其他任何成員。三點四十分左右和愛麗絲會合,母女倆一直在葫蘆池北岸逗留到四點半。

卡爾:下午兩點五十分,和雷特在地點a交談,後因火勢迅速擴大而逃離該地,和雷特在途中走散,此後未碰見其他任何成員。好不容易逃出樹海時,已是五點多了。

雷特:和卡爾大致相同。

武丸:下午三點左右,和麻耶及艾勒裡一齊在地點b,後逃入林中,與二狗失散。五點左右才從森林中逃出來。其間並未遇到其他任何成員。

麻耶:大致上,和武丸相同。

愛麗絲:下午兩點半左右從山洞逃走後,直接奔往葫蘆地。約三點整時抵達該池北岸。約三點四十分的時候,阿嘉莎也來了。兩隻狗在池畔逗留到四點半左右。

行人:到處亂射漆彈,直到彈盡為止,然後在林中信步閒逛,不久發覺火燒山,便從一條通往森林東邊的小路逃出去。算起來,下午四點二十分的時候,人尚在森林之內。

大助:獨自在村中操心憂慮,疑神疑鬼。

其實狗應該是不知道幾點幾分的,但本故事就是「這一類」的小說,因此——希望各位讀者能夠了解這點。

最後還要勞煩一個人登場,那便是「苦惱的自由業者」綸太郎。

此人在本篇中負擔的任務,不像在《純鈍吊橋垮下來》中那般重要,因為他並未「把守茫茫林的唯一逃生之路」。但是,在此不向他問話也不行。

作者首先問他:「何時發覺火燒山?」

他答道:「我想大概是下午四點左右。我一直都往煩惱苦悶,心亂如麻。那時候,我只覺得風中帶有怪味……因為愁腸百結,心不在焉,警覺性也不高。」

下午三點整,有一隻灰狗(即愛麗絲)出現在葫蘆池北岸,你可曾發覺?

「這……因我心事重重,沒注意看。不過那時候,我好像聽到附近有狗吠聲。」

是否有一隻褐毛狗(即阿嘉莎)在三點四十分出現?

「啊,有,這我還記得。池塘對岸那邊有兩隻狗,一灰一褐……那時小咪差點嚇死。還好是在對岸,而且我知道茫茫林中的野狗,是絕不咬人的,所以並不在意。」

發覺火災後,仍一直留在池畔嗎?

「對,直到五點多才走,因那景象難得一見。我在池塘這邊,大概不會有危險。何況,就算我不趕回去通報,村民大概也會立刻發現那彌天黑煙……」

可曾見到林中禽獸穿林逃出?

「有,很多。百獸逃竄,那景象真是恐怖壯觀。有的動物一衝出來就往池裡跳呢。」

逃出密林的生物之中,是否有狗類?

「有,我看到好幾只,但怎樣的狗在幾點幾分出來,我卻沒注意……」

綸太郎回答時一直保持微笑,偶爾還會對蜷曲在其腿上的愛貓說:「小咪,對不對?」但到了最後,他突然臉色一正,皺眉補充道:

「當我正要離開葫蘆池時,忽然覺得自己好像別見了某種可怕的生物,那東西滿臉血跡,渾身血汙……唉,那也許是我的幻覺吧?真頭痛。」

在此再度強調:綸太郎和小咪在下午兩點至五點多之間,一直都逗留在葫蘆地南岸,這是事實沒錯(譯按:與前面所記矛盾。第—章文未說「將近兩個鐘頭」,不知是否作者一時疏忽,造成讀者無法參與推理)。綸太郎的所有證詞中絕未包含故意說的「謊言」,這是身為「神」的作者可以完全保證的。(譯按:證詞中說「直到五點多」,亦與前面矛盾,理由同前。)

【向讀者挑戰】

問題

請問,殺死羅斯的兇手x叫什麼名字?x是單獨下手的,絕無任何同謀幫手存在。同時,絕不會有「兇手連名字都未曾出現在故事中」的情形出現。說明白些:x之名就寫在開頭那「主要登場生物」的表中。另外,希望能將合乎邏輯的推理過程也寫出來,一併答覆,切勿隨便亂猜。

☆本作品是一篇「解謎小說」,這類小說皆有明確之規則,明定「作者以旁白的方式直接寫出之文句,不得有虛偽之記述」。此外,為避免將邏輯過分複雜化,這次對故事中所有生物的臺詞(含對白與獨白)也設定了同樣的規則。亦即,除了x的臺詞之外,其餘所有臺詞均無出自故意之「謊言」。(譯按:照一般規則,真兇絕不可對「神」說謊或隱瞞,但作者顯然已如此安排,造成矛盾,無法推理。不知是否為作者之疏忽。)

祝大顯神通每猜必中

作者敬上

我讀完這《茫茫樹海燒起來》的問題篇之後,因心中疑惑,無法使然,便抬頭望著u君。和兩年前一樣,他又未經同意,擅自從書架上拿出漫畫書,正在閱讀。

「啊,看完了嗎?」

他發覺我在瞪他,便闔起書本,置於桌上。那是美內鈴惠的《千面女郎》(譯註:日文原意「玻璃面具」)第二十九集。為何在此時此地閱讀《千面女郎》呢?我感到很可疑。u君笑道:

「這套漫畫還沒畫完呢,實在了不起,不知要到何時才會結束。啊,別誤會,我可沒把美內鈴惠也當成我的人生導師。」

他頓了一下,又挺直背脊,望著我說:

「綾辻先生,怎樣?已看出兇手是誰了嗎?」

「臺詞和兩年前差不多嘛——我正在想。有沒有限時?」

「給你三十分鐘,這句臺詞也相同。」

u君看看手錶,又說:

「不行,只給你二十分鐘。」

「怎麼又變成少十分鐘?」

「因為這算是續集。像《鈍鈍橋》那種詭計,只能用一次,第二次的話,讀者就有防備,要寫得好就難了。用完全不同的型式來向你挑戰,對我才是最有利的,但我卻膽大包天,打死不退,依舊用這種類似的型式來寫這篇小說……」

「哦,因為這樣我比較佔優勢,所以才要減少十分鐘,是嗎?」

「不錯。」u君用力點頭。「我知道你寫了「館系列」那些作品,心力交瘁,所以讓你佔點便宜。」

「那可真要多謝你了。」我冷冷答道,然後開始抽菸。

兩年前我讀完《鈍鈍吊橋垮下來》的「問題篇」之後,勃然大怒。如今自然而然又想起那種感覺。現在的心情雖和當年不太一樣,卻有一種類似的感覺。那是負面的、不愉快的。u君那副吊兒郎當的表情和口氣,更加深了這種負面的情感。

兩年前他特地造訪的目的,我當然心知肚明。兩年之後的今天,他又出現——是何用意,我也猜得出一部分。我想,他八成是打算用這篇稿子來觸怒我。這點我明明知道,卻還是忍不住心浮氣躁……。

和那《純鈍橋》一樣,「行人」又扮演不可救藥的頑童角色。當然啦,我不會因此就被激怒的。

「綸太郎」依舊在煩惱,「武丸」還是當狗。這個,我想也不必過於挑剔。我自己正在寫光文社寫的一部長篇小說(叫做《鳴風莊事件》,中譯本為《屍體長髮之謎》,皇冠出版),裡面就安排了一隻名叫武丸的狗。

其他還有什麼「艾勒裡」、「阿嘉莎」、「魯陸」等,但既然是續集,也無可厚非,就不跟他計較了,只是——

d集團中那隻「被害犬」,竟然叫「羅斯」,真是令我渾身不舒服。既然是「艾勒裡」的雙胞胎兄弟,我想應該是在影射「巴納比·羅斯」吧?(譯註:為美國推理作家艾勒裡·昆恩之另一筆名。艾勒裡·昆恩為表兄弟二人合作之筆名。)另外,母狗「瑪格麗特」若解釋為「瑪格麗特·米勒」,則「羅斯」就是在暗指「羅斯·麥唐納」了。(譯註:兩人為夫妻,均為美國著名推理作家。)這大概是作者故意在賣弄「雙關語」吧?即使如此,我還是覺得……。

總之,愈想愈生氣,又急又氣忍不下去。

我絕不是想罵他「沒有描寫人性!」也不是想說「開玩笑也要有限度!」但是,明明不想說,卻又……

「怎麼啦?」u君脖子一歪,問道。「何故皺眉?」

「啊,沒什麼。」

「又要罵「沒有描寫人性」了嗎?可是這裡面大部分是狗哩!」

「我知道呀……要不要喝杯咖啡?」

「好,多謝。」

他滿臉堆笑,那笑容依舊天真無邪。我輕嘆一聲,希望他沒聽見。然後我將那「問題篇」的原稿擱在一旁,從沙發上站起來。

我把兩人份的咖啡擺在桌子上,端起自己的杯子,啜了一口。我喝的是不加糖的。咖啡下肚後,我總算勉強鎮靜下來,便開口道:「從此稿可看出你真是費了一番心血寫的,文章的用字遣詞好像也比上一篇好了一點。」

「哇!真的嗎?我太高興了。」

「只可惜這「猜犯人」……不對,這「猜犯狗」的謎題,和那《鈍鈍橋》比起來,顯然是算小兒科……」

「因為上次有「不可能的狀況」,這次沒有。這點我有自知之明,不過這次我是打算和讀者拼「誰是兇手」方面的問題。」

「哼,看起來確是如此沒錯。」

我拿起那「問題篇」的原稿,板著臉孔隨便翻了幾下。老實講,我當時早已決定要從何處進行推理了,只是在正式開始之前,有一事尚待確認。

「你可曾讀過勞倫茲博士寫的《所羅門王的戒指》一書?」

「啊,有。因為要寫狗,所以參考了一下……你怎麼知道呢?」

「那本書上說,支那犬的母狗是從一而終主義,我印象很深。」

「你的記性可真是不減當年。」

「過獎了。」

那本《所羅門王的戒指》是昆拉特·勞倫茲博士的大作。此人是位「動物行為學家」,曾提出「印記論」,轟動一時。我是在很久以前看那本書的,但內容至今仍記得一清二楚。

「勞倫茲博士在那本書中,以及在另一本《人狗會》中,都提出一個理論,認為狗可依其祖先之不同,分為兩大系統,叫做「野狼系」與「胡狼系」。若血源來自不同系,則即使外表相似,其行為和氣質也會大不相同。」

「就是所謂的「雙重起源論」。」

「不錯。——因此我要確認一下,對於這《茫茫林》中的狗,是否需要考慮這點?」

「這話的意思是?」

「此狗這樣,故算野狼系;彼狗那樣,故為胡狼系……像這樣的區別,是否跟解答有關?」

「原來你是指這個。」u君含笑頷首道。「完全不必考慮此點,只要用普通常識和邏輯來推理就行了,簡單得很。何況,那什麼「雙重起源論」,後來勞倫茲博士自己都已撤回,說那是錯的,狗的祖先只有野狼一種。」

「啊呀,你怎麼連這個都知道?」

「沒有三兩三,哪敢上梁山?」

「哼哼。」

唉,真是討厭的傢伙。

我故意眉透猙獰,目射惡毒,狠狠瞪著他。他那無邪的笑容,卻依舊不動如山。

我只好乾咳一聲,正式迎戰。

「那麼,這「猜犯人」……不對,「猜犯狗」……」

u君立刻插嘴道:「沒有必要老是提這個名詞吧?」

「那怎麼行?」我蹙額道。「在這種時候,豈可不講究語義的嚴密性?」

「好吧,算我多嘴。」

他摸摸頭髮,似乎有點尷尬。我開啟一包香菸(是今天的第三包,一樣是七星牌),拿出一根,點了火,抽了一口之後才說:

「這篇「猜犯狗小說」的關鍵,顯然是在第十一節「羅斯的末日」那裡——」

我邊說邊翻到那一頁。

「x到達烏帽子巖時,看見了東側地點d的艾勒裡,以及西側地點e的羅斯。那時情況危急,不容回頭,於是決定到地點e去。亦即,x已打算乘機殺死羅斯。當x靠近羅斯後,當然會看到其右眼的傷痕,確定那就是自己要殺的物件。也就是說,x並不是隨便殺一隻狗就好了,而是早已鎖定羅斯。

「因此,這裡最重要的一點就是「x如何判斷在地點e的那隻狗,便是羅斯」。我認為這就是解謎關鍵。」

其實我還未猜出答案。我用的是邊說話邊推理的方式,因為有限制時間,所以我想用此法較為妥當。

「站在烏帽子巖旁邊的x,要如何辨別哪邊才是羅斯呢?我想用五官的感覺來加以檢討,可以嗎?」

「請便。」

「首先是嗅覺。據說狗的嗅覺比人類好數百萬倍,只要氣味有些微的不同,即使距離很遠也能分辨出來。

「羅斯和艾勒裡「連體味也很接近,一不小心就會弄錯」,換句話說,就是「只要小心,應該分得出來」。除了鼻子原本就很不靈的武丸,以及因感冒而鼻子失靈的雷特之外,任何一隻狗都有可能——

「不過,那時另有一些不利的條件。由於火燒山的關係,那一帶充滿了強烈的異味。包括x在內,任何一隻狗應該都無法分辨羅斯和艾勒裡的體味。艾勒裡身上雖有油漆味,但因當時黑煙漠漠,紅焰騰騰,即使x已知艾勒裡身上沾了油漆,在那種狀況下,也應該無法靠嗅覺分辨出來……」

我說到這裡,一面窺探他的表情,一面又問:

「怎樣?我的推理是否恰當?」

u君可能是緊張的關係,以恭敬的神情點頭道:

「很好,你要那樣解釋,我想並無不當。」

「好,那接下來就是聽覺。」

我繼續說道。

「假定當x站在烏帽子巖旁邊時,羅斯或艾勒裡吠了幾聲,那麼x能否以那吠聲為線索,判斷出在地點e的就是羅斯呢?

「羅斯和艾勒裡的吠聲十分雷同,難以辨認。文中說,唯一能分辨的是阿嘉莎。這也就是說,若x是阿嘉莎,那麼它就能根據吠聲,判別羅斯就在地點e。

「但是,命案是在下午四點二十分發生的,那時阿嘉莎和愛麗絲正在葫蘆池北岸。綸太郎在池塘對岸,他也看到了。既然不在場證明完全成立,那x當然不能是阿嘉莎。

「如此一來——」

我停下來,再次偷窺u君的表情。他保持溫和老實的樣子,眼光凝注在我手上的稿子。

「感官知覺中只剩下視覺值得討論了。另外的味覺和觸覺,因距離太遠,無法用來辨別誰是誰。」

「時間還剩五分鐘。」

u君目光往上移,說道。

哼,少了十分鐘,果然是一大考驗。

雖然尚未得到明確結論,但思考的方向應該沒錯,因此我決定照此方向繼續推論。

「x在烏帽子巖那邊看見了艾勒裡和羅斯,並判斷在地點e的才是羅斯——那能用視覺來判斷嗎?

「艾勒裡和羅斯長相極為相似,毛色和體型也都雷同,要靠眼睛分辨是非常困難的。羅斯右眼雖於兩個月前受傷,但必須很靠近,才能看見傷痕。但是除了這點之外,當時二狗之外表還有一個很明顯的差異,那便是:艾勒裡中了漆彈,腰部全是油漆,羅斯則因跌落尖石上,腰部血流如注。因此,x應該只能根據此差異,來分辨二狗。

「但是,要完成此事,必須先有一「預備知識」。亦即,x必須事先就已得知「艾勒裡身沾油漆」或者「羅斯體染鮮血」。否則的話,即使差別再大,也無從分辨誰是誰。

「羅斯才剛剛摔倒受傷,x就來到烏帽子巖附近,因此x不可能事先得知「血染腰部者即為羅斯」。x有可能知道的,只有「艾勒裡身沾油漆」這件事。也就是說.x事先就已知曉「身沾油漆者即為艾勒裡」,所以才能做出「未沾油漆者即是羅斯」的判斷。」

「噢,不愧是綾辻先生,神機妙算。」u君插嘴道。「邏輯完美,合情入理。」

「接下來才是關鍵。」

我將那疊原稿擺在桌上,望著開頭所附的那份「主要登場生物表」。

「那麼,有誰知悉「身沾油漆者即為艾勒裡」這件事呢?關鍵就在這裡。現在先將艾勒裡本身和遇害的羅斯剔除掉——

「艾勒裡自從在地點b和武丸及麻耶碰面後,就未再見過其他任何成員。武丸和麻耶也是一樣,失散之後就沒有再碰見別的狗,直到逃出森林。它們沒有機會把「艾勒裡身沾油漆」之事告訴任何成員,所以,另外那四隻狗——阿嘉莎、魯陸、卡爾、雷特等並不知道此事,因此可以將之排除在嫌犯之外。

「比較微妙的是愛麗絲。雖然她在艾勒裡中彈之前就已逃離該地,基本上應該「不知道」,但也不能否定她有推測「自己逃走後,艾勒裡遭漆彈擊中」的可能性。但就算如此,因愛麗絲有明確之不在場證明,故絕不可能是x。

「所以,嫌犯就只剩下武丸和麻耶了。也就是說,x必為其中之一……」

那麼,到底是誰呢?

擱在菸灰缸上的香菸已燃到只剩菸蒂,於是我又拿出一根,叼在嘴上,抱著胳膊苦著臉沈思。

是武丸嗎?抑或麻耶?

這兩隻狗都知道艾勒裡身上沾了藍色油漆,而且都不曉得羅斯腰部受傷流血。藍漆和紅血……同樣都玷汙了腰部的白毛。油漆和鮮血……藍與紅……藍與……就在此時(雖稍嫌遲了些),我猛然發覺一事。

原來如此!就是這麼回事。

u君方才已明言「只要用普通常識和邏輯來推理就行了,簡單得很」,若真如我所獲的那樣,那的確可稱之為「用普通常識即可」。

「抱歉,時間到。」他看著手錶,說道。「可以說出你的結論了嗎?」

「別急,我馬上說。」我點燃嘴上的菸。「不過,在我解謎破案之前,我想先確定一件事。」

「何事?」他歪著脖子說道。

我望著他,問道:「有人說「狗皆為色盲」,是否適用於此篇?」

「這……」他的脖子更歪了。「你的意思是?」

「一般人都說,狗完全無法分辨顏色。但根據最近的科學研究,好像不見得是那樣。」

「啊,真的嗎?」u君似乎大吃一驚的樣子。

「能夠感知色彩的,是一種叫做錐狀體的視細胞,狗的視網膜中也有這東西,只不過數量遠比人類少,辨色能力低得多,但卻並非完全的色肓,據說至少還能看出紅色。你可有此知識?」

「哎呀呀,真有你的,我甘拜下風。」

他搔搔頭,臉上浮出一絲複雜的苦笑。我暗忖:這下你慘了,於是吐了一口煙,以得意的口吻說:

「所以我要先確定一下。現在我就將「狗皆為色盲」當做「普通常識」,假設此說成立,然後進行推理。這樣可以嗎?」

「——可以。」

u君的語氣似乎很佩服的樣子。這倒罕見。

「我這「問題篇」,原本就是要用普通常識來看……」

「我知道。那麼,現在我就說出結論。」

我自信滿滿,展開論述。

「假定「狗無法分辨顏色」,那麼問題就來了,因為艾勒裡與羅斯外表上的差異就在於「染到的顏色」。

「艾勒裡腰沾藍漆,羅斯則腹染紅血,部位皆相同。若不能辨色,則從遠處看來就會都一樣。就算知悉「身沾油漆者即為艾勒裡」,也無助於辨別。因此,剛才雖將範圍縮小到只剩武丸和麻耶,但這兩隻狗均不可能是x。」

u君垂頭望地,輕咬下唇。我看在眼裡,心滿意足,暗忖:總算打敗你了吧?我口乾舌燥,便一口喝光剩餘的咖啡,然後繼續說:

「總而言之,x不是狗!被一句話來說,這「問題」並非「猜犯狗」,而是「猜犯人」……」

說到這裡,我突然想起剛才我數度使用「猜犯狗」這個詞,結果u君就提醒我「沒有必要老是提這名詞」。哼,他這種態度倒還真算公平,值得讚賞褒揚。

「x既然不是狗——那就是人啦!x不在d集團內,但又在這「主要登場生物」表中,那麼就…定是【h村】裡面的人。

「綸太郎和小貓咪多羅,已由作者以旁白文字直接告訴讀者,說他們有不在場證明。大助應該不曉得艾勒裡遭漆彈擊中之事,所以無論他有無不在場證明,都不可能是x。因此,綜上所述——」

我信心十足,說出結論。

「x的本尊,就是行人!這便是答案。」

「……」

「行人知曉艾勒裡身沾藍漆,這無庸贅言。他在遠處望見羅斯和艾勒裡,判斷身沾藍漆者即為艾勒裡,又見羅斯渾身浴血,似已身受重傷,心想趁此良機,要它狗命,於是朝它走去……

「兇器就是他這天也帶往身上的彈簧刀。他以那把刀割斷羅斯的喉管。兩個月前讓這隻「獵物」逃遁,心有不甘,所以這次就殺個痛快。這便是動機。因為他是個虐待狂,冥頑不靈而且殘忍至極——差不多就是這樣。」

說到這裡,我暫時閉嘴,靜觀u君的反應。他原本低著頭,經過幾秒鐘的沉默後,才緩緩抬頭問道:

「說完了嗎?」

「不錯。」我頷首。「證明完畢,答案出爐。」

就在此時——

呵呵呵……u君發出細微的笑聲,再度低頭凝視自己的手,然後眯起雙眼,獨自嗤笑。

在搞什麼鬼?看了真不爽。

「喂……」

我正要說話,他卻倏然抬頭道:

「要不要看「解答篇」?」他的語氣極堅定,我登時矮了一截。

「呃,那……」

我支吾其詞。u君雙眼直視著我。不知何故,他笑逐顏開,似極愉悅。

「你高興什麼?為何……」

「因為我贏了。」

「你說什麼?」我不由得站起身來,高聲說道。

「因為不必被你叫成死猴崽子了,所以就放心了。」

「且慢!拔以見得?!」

「行人並非x!」

「何、何解?」

「還搞不清楚嗎?我告訴你好了。在這「問題篇」中有個基本原則,就是「雙引號內是人話,單引號中為犬語」,目的是明確區分人言與犬語。這點你定看得分明,因為這和《鈍鈍橋》是同樣的安排。」

「哦,這我當然懂……咦?哎呀!難道真是……」

我慌忙拿起那「問題篇」的稿子,翻到「11羅斯的末日」快結束的那一頁。那是x襲擊羅斯的場面——x在此好像……

「納命來吧!」

x大喝一聲,撲向羅斯,對準它的咽喉要害用力一……

「唔……」

我悶哼一聲。

「就是說——行人是h村的人類,所講的話絕不會用單引號括起來,因此並非x,是嗎?」

「對極了!這也是線索,雖然好像太過不明顯。」

我要是嫌此線索太過不明顯,那就顯得太小氣了。畢竟人家清清楚楚在那裡寫著「「納命來吧!」」我自己沒注意看,怎能怪人家?「那麼,「解答篇」再次,請惠予賜教。」

u君從背包中拿出那份稿子,遞交給我,只有兩張,上以條列的方式寫著「答案」,和《鈍鈍橋》的時候一樣。

13解答

☆在烏帽子巖附近的x,必須能夠區別在地點d的狗是艾勒裡,而在地點e的狗是羅斯。

☆因濃煙烈火鋪天蓋地而來,靠嗅覺已不能辨識二狗。若靠聽覺,則僅阿嘉莎能做到,但它有不在場證明。因此,x只可能依靠視覺分辨二狗。

☆要依靠視覺,就必須事先知道艾勒裡身沾藍漆之事。合於此條件者,只有艾勒裡本身、武丸、麻耶及行人。

☆艾勒裡躺在地點d,動彈不得,當然無法犯案。

☆行人是普通人類,無法用犬語與狗溝通交談。行兇之際亦不可能以犬語說「「納命來吧!」」故非x。

☆狗不能辨色,無法區分艾勒裡身上的藍漆與羅斯身上的紅血,故麻耶亦非x。

☆綜上所述,僅武丸可能是x。

☆武丸對羅斯近來的言行大感不滿,忿忿不平,甚至到仇恨的程度,因此見到摔倒重傷奄奄一息的羅斯時,所有鬱結在心的憤怒便一下子全爆發出來,終於做出了那種半衝動性的「弒父」行為。

☆綸太郎正要離開葫蘆池時,曾見到「某種可怕的生物」。那便是親口咬斷羅斯喉管後,渾身浴血逃出叢林的武丸。

——完

「哈,可惜呀可惜,差一點點就答對了。」

u君笑容滿面說道。我憤然獗嘴,將「解答篇」的原稿甩到桌上。

「什麼話嘛!」跟上次一樣,這哪叫小說?簡直視讀者如糞土……

「我的意思是,你雖已看出x為人類,卻功虧一簣。有一點是你剛才沒提到的,那便是:假設x為狗,則應該不會下手行兇。因羅斯已擺出完全屈服的姿勢,一般的狗是絕不會趁火打劫,落井下石,給這樣的一隻同類致命一擊的。據說這是一種本能,為延續物種的生存,自然會有那種反應。這些都是勞倫茲博士的書上寫的,我是現學現賣。」

說得沒錯,我想起來了,那本《所羅門王的戒指》裡面好像有提到這些。但此時此刻談這些幹什麼?我實在弄不懂,為何武丸就是x?我一定要讓u君講清楚,說明白。

「為何如此?」我盯著他的笑臉。「為什麼說武丸就是……」

「咦?你還不懂啊?」

「懂也沒用,這「解答篇」真是莫名其妙,一方面說狗皆色盲,無法辨色,故不能行兇;一方面又下結論說x就是武丸,但武丸卻是d集團裡的……」說到這裡,我忽然想到一事。

「……啊,莫非……」

「答案就在這裡。」

「難道說,武丸不是狗?」

u君神情滿足,點頭道:「文中對於d集團之其他成員,皆以旁白的方式直接表明是「狗」,唯獨對武丸不然,沒有任何詞句寫他是「狗」。在描述群體時,若包含他在內,也絕未寫「幾隻」。」

「可是……那武丸難道是人類?」

「無庸置疑。」

u君拿起那「問題篇」的原稿,邊翻邊說:「瑪格麗特最初喪子之時,「不知從何處帶回一尚需哺乳之雄性幼兒」——此即武丸。「雄性幼兒」便是指「人類這種動物之雄性幼兒」。還有,「羅斯答應收養,並取名為武丸」——對不對?總而言之,瑪格麗特因哀傷欲絕,獨自來到森林外面的h村,見屋前有嬰兒車,內有生下數月之人類嬰兒在睡覺,便將之叼走……你要這樣想像也無妨。從武丸的年齡來推測,那大約是七年前發生的。

「另一方面,文中也說,h村的某個家庭曾發生過一件「很不幸,而且很不可思議的事」,也是跟一個出生才數個月的嬰兒有關。那嬰兒之祖母因此事而受了重大打擊,一病不起。」

「哎呀!」我忍不住驚呼一聲。「莫非那就是綸太郎的!」

「正是其弟:健太郎。」u君眉開眼笑,說道:「母親因急事外出,託綸太郎看顧嬰孩,綸太郎卻擅離職守,導致健太郎神秘失蹤。後雖找遍附近各處,卻始終找不到。健太郎宛如瞬間蒸發掉一樣,委實不可思議。祖母大受打擊,病倒在床。綸太郎也愁腸百轉,抱憾終生……

「六年之後,綸太郎回鄉祭拜祖母。亦即,其祖母死於六年前的夏天。嬰兒失蹤事件則要再往前推一年左右。也就是說,假如健太郎活著則已七歲,恰與武丸之年齡相同。

「d集團的武丸其實就是綸太郎之弟健太郎,昔日遭野狗瑪格麗特叼走,七年之後,他已被野狗撫養長大,成為茫茫林中野狗群的一員。因此,武丸一直認為自己也是狗,那些狗也將他視為同類,不把他當人看待。武丸無法口吐人言,但卻能同野狗溝通。他所用的便是「犬語」,也就是這篇小說中以單引號括起來的那些話。那可以單引號括起來的「納命來吧!」,他當然也會講。」

「……」

「此文中設有多處伏筆,以暗示「武丸並非狗」,例如「從小嗅覺就遠比不上同伴」,還有「在團體中以怪異出名」。和麻耶感情特別好,但「並未發生肉體關係」,這最理所當然的。

「此外尚有「和同伴比起來,運動神經極遲鈍,平常不是受傷就是生病」——武丸只是個七歲小阿,運動神經自然比野狗遲鈍。光著身子和同伴在密林中到處賓士,自然容易受傷,容易吃壞肚子,容易傷風感冒……」

u君望著我,似在徵求我同意。我不言不語,頹然靠坐在沙發上。他見狀便繼續說道:「文中說武丸「智慧出類拔萃,不同凡響」,這也可算伏筆吧?和狗比起來,他本來所具有的智慧當然要高得多。另外又寫武丸有「骯髒的肉色身軀」,我來說明一下,這裡用「肉色」就是現在的「膚色」之舊稱……

「還有,你注意看,武丸說話時的用字遣詞和語氣口吻,是否跟d集團的其他成員不太一樣?這便是在暗示:武丸所說的「犬語」有些古怪,與眾不同……總之,就是有「人類的語氣」。」

「……」

「綸太郎見到武丸時,必定大吃一驚。一個人類的孩童一絲不掛,渾身血汙,混在禽獸中,以獸類奔跑的方式逃出叢林,這種景象奇異已極,難怪綸太郎會以為那是自己的幻覺,頭痛不已。」

我仍舊靠在椅背上,憤然噘嘴。他說的這些,似可算是「伏筆」,雖然其中有些我還不服氣,無奈……

u君似乎不知我已方寸大亂,仍繼續說道:「有一些例項,雖然不是狗,卻也差不多,那就是:人類的小阿被野狼撫養長大:其中最有名的是一九二零年在印度宣佈的案例:有兩名女童,一個八歲,一個三歲,竟然在狼群中生活,她們都以為自己也是狼……」

哼,此話不假,我曾聽說過,好像叫什麼「狼少女珍」……啊,不是聽說過,應該是在哪裡讀過……

「這「狼少女」的案例曾被改編成戲劇,好像叫做「被遺忘的荒野」。綾辻先生,你一定也知道……吧?」u君說著,將視線移至桌上。

「唔……」我又忍不住呻吟一聲。

剛才他看的那本漫畫就在桌上,那是《千面女郎》第二十九集。

我徐徐伸手,拿出那本漫畫,翻到目錄頁——果然不錯,第十一章「紫影」就在其中。此章中,女主角北島麻亞就飾演了「被遺忘的荒野」中的「狼少女」。

這套漫畫那麼多集,為何他偏偏拿第二十九集來看……方才我心中曾如此起疑。難道這次他又用這種方式來向我提示線索?

u君的計策顯得十分孩子氣,但從結果來看,我又中計了。我應該「認輸」,但——唉,我實在不服氣。

「這次我可費盡心血哩!」

u君露出天真無邪的笑容,說道。

「《鈍鈍橋》的訣竅在於:讓讀者以為故事中全是人類,其實裡面有一群猴子,因此無法詳細描寫那個聚落。這次卻反過來,是狗群中混入了一個人,所以必須用比較多的篇幅來描寫狗,結果頁數增加很多……」

喂!這種話你怎可自己說出口?想到這裡,我又是憤然噘嘴。

「咦,怎麼啦?」u君歪起脖子。「突然生氣了?」

「——沒什麼!」我想裝出若無其事貌,無奈聲音明顯流露出怒意。

兩年前的那一夜,我也是氣得要命。這次的心情和那次很像,但又不完全相同。他來訪的目的,我完全瞭解。他那天真笑容的含意,我也心知肚明。寫這篇「猜犯人小說」需要費多少心血與熱情,我也一清二楚。儘管如此,我卻剋制不了這種……

「綾辻先生,你怎麼啦?」u君望著我,臉上突然出現一絲擔憂的陰霾。我閉起眼睛,他的身影便消失了。我的心情極端複雜,難以言喻。

「喂,綾辻先生……」

我用雙手搖住耳朵,他的聲音也聽不見了。就在此時——

有一句話忽然從腦海中的記憶底層浮上來。

那是在十多年前,當我還是大學生時發生的事。我所屬的「推理小說研究會」常舉辦「猜兇手」活動。有一天,我在大會中發表了一篇「野心作」,在很多方面都打破成規,和別的作品大異其趣,連「遊戲的公平性」也都在不及格邊緣。結果,沒有人猜到答案。我因騙過了所有高手而滿心喜悅,但有一位擔任當時會刊主編的人士,卻大表不滿,對那篇作品還下了一句評語——

這是一塊指向絕路的路標。

我掩耳閉目,緩緩搖頭。

這是一塊指向絕路的……

我輕嘆一聲,微睜雙目。

u君姿勢不變,仍以擔心的眼神望著我,繼續說話。我知道他在說什麼,只是因掩住耳朵,話音聽不清楚。

片刻後,u君那瘦弱的身軀似乎搖蔽起來,連身上的厚皮衣在內,他的輪廓好像漸漸變模糊了。或許是他自己也已發覺的關係,他拿起原本擺在旁邊的背包、手套和安全帽,放在大腿上。接著,他那張慘白的臉孔浮出萬分孤寂的笑容。

在此同時,他整個人的輪廓變得更加模糊,色彩也逐漸變淡,終至近乎透明,形如幽靈,狀似鬼魅。

我再度閉目,但這次不再掩耳。我好像聽到一種極細微的聲音在呼喚我的名字,但我不能確定。

「消失吧!」

我低聲念道,然後睜開雙眼。u君此刻已然不見蹤影,所以我也不曉得他是否已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