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午時分,亞歷克斯離開律師事務所位於「世紀城」的辦公室回家。她和8歲的兒子傑米住在「羅克斯伯雷公園」附近的一套公寓裡。傑米患了感冒,呆在家裡沒上學。父親替她照料著孩子。

她看見父親在廚房裡做著通心麵和乳酪。

「法官的裁決已宣佈了,爸爸。」

「什麼時候?」

「今天上午。」

「如何?」

「我們輸了。」

父親不安地踱著。「咱們全都輸了嗎?」

「是的,」她說,「咱們全都輸了。你對自己身上的組織沒有權利。他把它們裁決為你允許大學替你處理的‘廢物’。法庭認為一旦你身上的任何組織離開人體,你對它就沒有了一切權利,大學可以任意處置。」

「可他們又讓我回去——」

「他說一個理智的人會明白,那些組織收集起來是因作商業用途的。所以你對此表示了預設。」

「可他們說我病了。」

「他們駁回了我們的一切理由,爸爸。」

「他們對我撒了謊。」

「我知道,可根據法官的意思,良好的社會政策是提倡醫學研究的。這便是促使作出那一裁決的想法——為了公眾利益。」

「這並非是公眾利益的問題,是發不義之財,」父親說,「天哪,30億美元呀……」

「我知道,爸爸。那些大學都需要錢。從根本上說,這位法官與1980年的摩爾裁決後案,近25年來加利福尼亞的法官們的看法一致。和你的案子一樣,法庭發現摩爾身上的組織是他無權擁有的廢物。在20多年裡他們沒再遇到這個問題。」

「那麼現在怎麼辦?」

「上訴,」她說,「我認為咱們並沒有充分理由,可是在上加利福尼亞高階法院前咱們又必須這樣。」

「那需要多長時間?」

「一年。」

「咱們有可能嗎?」父親問。

「絕對不行,」艾伯特邊說邊將椅子轉向弗蘭克。在法官作出裁決之後,艾伯特和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律師們來到亞歷克斯的律師事務所。「你毫無上訴的可能,弗蘭克先生。」

「你對加利福尼亞高階法院將怎樣裁決如此懇定,」亞歷克斯說,「真讓我意外。」

「哦,我們對他們會怎樣裁決一無所知,」艾伯特說,「我的意思只是——不管法庭如何認為你都會輸掉這個案子。」

「怎麼講?」亞歷克斯問。

「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是一所國立大學。校務委員會準備代表加利福尼亞州政府,依據國家對私有財產的徵用權獲取你父親的細胞。」

她眨一下眼睛「什麼?」

「假如高階法院裁決你父親的細胞是他的財產——我們認為不可能——那麼州政府就會依據徵用權獲取他的財產。」

徵用權指政府獲取私人財產而毋須經過擁有者同意的政府權力。行使這一權力幾乎都是為了公眾利益。「可徵用權是用於學校或公路的……」

「本州在此案上也可行使,」艾伯特說,「它也會這樣做。」

弗蘭克直盯住他們,大吃一驚。「你們在開玩笑?」

「不,弗蘭克先生。這是合法徵用,州政府將會行使其權力。」

亞歷克斯問:「那麼我們幹嗎在這浪費時間?」

「我們認為應該把目前的局面告訴你,以免你再隨意提起訴訟。」

「你是在暗示我終止訴訟嗎?」她問。

「如果這是我的當事人,」艾伯特對她說,「我會這樣建議。」

「終止訴訟會給政府節省一大筆開支。」

「給每個人都會節省開支。」艾伯特說。

「那麼你提議如何解決呢,讓我們放棄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