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在謀殺案發生的前一天。」

「是的,先生。」

「真是太巧了,不是嗎?」

「這無所謂巧不巧合,是事實罷了。」

「我相信你已經聽過明徹警官的證詞了吧?」明徹帶人去搜尋龐德路橋一帶的水域,安迪說他把槍從那兒扔到河裡,但警方沒找到。

「是的,先生,你知道我聽到了。」

「那麼你聽到他告訴法庭,他們雖然找了三天,還是沒找到槍。你這麼說,不是太取巧了嗎?」

「不管巧不巧,他們沒找到槍是事實,」安迪冷靜道,「但我要跟你、還有陪審團說明一件事:龐德路橋很靠近皇家河的出海口,那裡水流很急,槍也許被衝到海灣中了。」

「因此也就無法比對你手槍中的子彈,以及射入你太太和昆丁先生渾身是血的身體中的子彈了,是嗎?」

「是的。」

「這不也很巧嗎?」

按照當時報紙的記載,安迪聽到他這麼說時,臉上浮現出一絲苦笑,整整六個星期的審判過程中,這是安迪不多見的情緒反應之一。

「由於我是無辜的,再加上當我說我把槍丟入河裡時,我說的是實話,因此找不到槍,對我而言,其實是很不巧的。」安迪說。

檢察官炮火猛烈地質問了他兩天,把便利商店店員的證詞中有關擦碗布的部分重新念一遍。安迪反覆說明他記不得曾經買過擦碗布,但也承認他記不得沒買過擦碗布。

安迪和琳達於一九四七年初合買過保險,是嗎?是的。如果安迪無罪開釋,是否可以得到五萬元的保險理賠?是的。那麼他前往昆丁的屋子時,不是抱著殺人的打算?打算殺了自己的妻子和昆丁?不是。如果不是的話,那麼他認為那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因為這個案子不像劫財害命。

「先生,我完全想不透發生了什麼事。」安迪靜靜地說。

這案子在一個大雪紛飛的星期三下午一點鐘,交付陪審團表決。十二位陪審員在三點半回到庭上。法警說,他們原本可以早一點返回法庭,但是為了能享受一頓從班特利餐廳買來、由公家招待的免費雞肉大餐,而拖了一點時間。陪審團判定安迪有罪。各位,如果緬因州有死刑的話,他會在番紅花還未從雪中冒出頭之前上了西天。

檢察官問過安迪,他認為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安迪避而不答。但他其實心中的確有一些想法,我在一九五五年一個黃昏時把這些想法套出來。我們兩人花了七年工夫,才從點頭之交進而成為相當親近的朋友,但直到一九六年之前,我都從未真正感到跟他很接近。而且我想,我是惟一曾經真正跟他接近的人。我們由始至終都在同一層囚室,只是我在走道中間而他在走道末端。

「我認為到底是怎麼回事?」他笑道,但笑聲中沒有絲毫幽默的意味,「我認為那天晚上,我真是倒霉透了,古往今來最倒霉的事都集中在這短短幾小時內發生。我想一定有個陌生人湊巧經過。也許在我走了之後,有人車子爆胎了,也許是個強盜,也許是個神經病,走進去把他們殺了,就這樣,我就被關進來了。」

就這麼簡單。而他卻得下半輩子——至少在離得開以前——都待在肖申克。五年後,他開始申

請假釋,但每次都被駁回,儘管他是模範犯人。但當你被烙上了謀殺的罪名後,想離開肖申克可有

得等了,慢得就像流水侵蝕岩石一樣。假釋聽證會中有七個委員,比一般州立監獄還多兩個,你不

能收買那些傢伙,也無法用甜言蜜語哄他們,更不能向他們哭求。在假釋聽證會中,有錢都不能使

鬼推磨,任你是誰都插翅難飛。而安迪的情況,原因就更復雜……不過且待下文分解吧。

有個名叫肯德里克斯的模範犯人,在一九五年代向我借了不少錢,後來足足花了四年才付清。他

付給我的利息大部分是用情報來抵。幹我這一行,如果訊息不靈通,就是死路一條。肯德里克斯能看到

一些我絕對看不到的紀錄和檔案。他不像我只在那個該死的車牌工廠裡操作壓板機器。

肯德里克斯告訴我,在一九五七年以前的假釋聽證會上,反對安迪假釋的投票紀錄是七比,一九

五八年是六比一,一九五九年又是七比,一九六年是五比二,以後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經

過十六年後,他還在第五區的十四號牢房。到了一九七五年,他已經五十七歲了。他們很可能到一九八三年時,才會大發慈悲放了他。

他們饒你一命,但是卻奪走你生命中所有重要的東西。也許有一天,他們會放你走,但是……

聽著:我認識一個叫波頓的傢伙,他在牢房裡養了一隻鴿子。從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三年,當他們

放他出來走走時,他都帶著這隻鴿子。他叫鴿子「傑克」。波頓在出獄前一天,也放傑克自由,傑

克立刻姿態漂亮地飛走了。但是在波頓離開我們這個快樂小家庭一個星期之後,有個朋友把我帶到

運動場角落,波頓過去老愛在那裡晃來晃去。有隻小鳥像一堆髒床單般軟趴趴地癱在那裡,看起來

餓壞了。我的朋友說:「那是不是傑克啊?」沒錯,是傑克,那隻鴿子像糞土一樣躺在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