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羅蘭的世界裡,太陽的弧底剛剛觸到西部海域,金燦燦的光線沿著水面投射過來,被捆縛得像只火雞似的埃蒂躺在那兒。就在埃蒂曾被帶走的這個世界裡,奧默哈警官和德勒凡警官慢慢從昏迷中甦醒過來。
「把我從這副銬子裡解開,行嗎?」胖子強尼用輕蔑的口氣問。
「他在哪兒?」奧默哈傻傻地問道,一邊伸手去摸他的槍套。沒啦。槍套,槍帶,子彈,槍,都沒啦。槍。
噢,媽的。
他開始想著內部事務調查處那些狗屎會向他提出的問題,那些傢伙從傑克·韋伯的《法網》1『注:傑克·韋伯(jackwebb,1920—1982),美國電視劇和電影演員、製片人。《法網》(dragnet)是他主演的一部電視劇,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七〇年間連續播出。』上就弄懂了所有那些套路,這時候,那把丟失的槍的金錢價值突然對於他變得重要起來,其重要性不亞於人口之於愛爾蘭島、礦藏之於秘魯。他看了看卡爾,卡爾的武器也沒了。
噢,親愛的耶穌啊,竟成了一對小丑,奧默哈沮喪地想著。這時胖子強尼又在示意奧默哈拿起櫃檯上的鑰匙給他開啟手銬,奧默哈說,「我應該……」他頓住了,因為他本來想說我應該打穿你的肚子而不是開啟你的手銬,不過他可沒法朝胖子強尼開槍了,不是麼?這兒的槍都是用鏈子串著上了鎖的,還有就是讓那戴金邊眼鏡的怪人拿走了,那傢伙看著十足就是個好公民,居然輕易地從他和卡爾身上把槍給拿走了,就像他奧默哈從一個孩子身上拿走一把玩具槍那麼容易。
倒沒怎麼樣,他從櫃檯上拿起鑰匙給胖子強尼開啟了手銬。他發現被羅蘭踢到角落裡的那把梅格點三五七槍,便過去撿起來,他找不到合適的槍套,就把這玩意兒塞進自己褲腰裡。
「嗨,這是我的槍!」胖子強尼嗷嗷地叫了起來。
「是嗎?你想要回來?」奧默哈只能慢吞吞地說話,因為他腦袋還痛著。這會兒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找到那個金邊眼鏡先生,就近把他釘在一面牆上。用一枚鈍釘子來釘。「我聽說,在阿提卡1『注:阿提卡(attica),古代希臘中東部地區,現為希臘的一個州。』對像你這樣的胖傢伙,強尼,有這麼一個說法:‘墊子越大越容易搶。’你真想把槍要回去嗎?」
胖子強尼一聲不吭地轉身走開了,但奧默哈還是瞧見了他眼裡淌下的淚水和褲子上沾溼的一塊。他沒有一絲憐憫之情。
「他在哪兒?」卡爾·德勒凡忿忿地扯著嗓子問。
「他走了,」胖子強尼毫無表情地說。「我只知道這些。他走了。我還以為他會殺了我。」
德勒凡慢慢站起身。他感到臉頰一側有點痛,他用手去摸,然後瞪著手指。血。操。他去摸自己的槍,摸來摸去,一直摸到確信自己的槍和槍套都沒了為止。奧默哈還只是頭痛,而德勒凡卻感到自己的腦袋就像被人當作了核爆試驗場。
「丫拿走了我的槍。」他對奧默哈說。他口齒不清,簡直聽不出在說什麼。
「彼此彼此。」
「他還在這兒?」德勒凡朝奧默哈走了一步,向左邊傾斜了一下,好像他是在波濤顛簸的船甲板上,隨後他竭力矯正自己的步態。
「早溜了。」
「多長時間了?」德勒凡看著胖子強尼,後者沒吱聲,他背朝著他倆,或許以為是德勒凡在跟他的搭檔說話。德勒凡哪怕是在事事順遂的情況下也沒有一副好脾氣,他大聲朝著胖子咆哮起來,這一來他腦袋好像馬上就要裂成千百個碎片了:「我問你話吶,你這胖狗屎!那操他媽的雜種離開有多長時間了?」
「五分鐘吧,也許,」胖子強尼木訥地說。「他拿了子彈和你們的槍。」他停了一下,「還付了子彈錢。我簡直不敢相信。」
五分鐘,德勒凡想。這傢伙準是坐進了計程車。他們在巡邏車裡喝咖啡那當兒就見他從計程車裡出來。那已經快到高峰時間了。計程車在這個時間段裡並不好找。也許——
「快點,」他對喬治·奧默哈說,「我們還有機會揪住這傢伙的領子。我們得把槍拿回來——」
奧默哈把拿到手的梅格槍給他看。起初德勒凡只是瞅著他們兩人,隨後真切的印象才慢慢湊攏來。
「好啊。」德勒凡晃悠著身子走動著,一開始兜出去的圈子不大,但慢慢就走開去了,就像被人朝下巴上狠擊一記的職業拳擊手。「你拿著吧。緊急關頭我用那支霰彈槍。」他猛然衝向門口,這回倒沒有東倒西歪,只是得扶著牆壁才能蹣跚地挪動腳步。
「你行嗎?」奧默哈問。
「只要能抓住他就行。」德勒凡回答。
他們離開了。比起那穿藍西裝的人離去時,胖子強尼對他們的離去並沒有顯得更高興些,但也差不多,幾乎差不多。
2
從槍店裡出來後,德勒凡和奧默哈甚至都沒合計一下這傢伙會從哪個方向坐出租跑掉。他們要做的是趕緊聽一下電臺排程的訊息。
「十九號,」她的聲音重複播送著。搶劫正在發生,出現槍擊。「十九號,十九號。位置在西四十九街三百九十五號,凱茨藥店,劫匪是高個子,沙色頭髮,藍色西裝——」
槍擊,德勒凡心裡嘀咕一下,腦袋更痛了。不知道他是用喬治的槍還是用我的槍?還是兩把一起用?如果這狗東西殺了什麼人,我們就倒霉了。除非讓我們抓到他。
「走,」他簡捷地對奧默哈說,後者不需要他再說一遍。他和德勒凡一樣明白眼下的局面。他開啟頂燈和警報器,隨著一聲尖囂駛進車流。這會兒車子很難開快了,已進入了高峰時段,奧默哈駕駛著巡邏車壓著路肩走,兩隻輪子在人行道上,兩隻輪子在馬路上,行人像一堆鵪鶉似的四下避閃。他的車一路往前擠,也不顧把前面一輛滿載什麼東西的大卡車後輪颳了一下,徑自奔向第四十九街。他瞧見前方人行道上散落的碎玻璃在閃閃發光。他們都聽見了警報器刺耳的尖叫聲。路上行人有的躲進門道里,有的躲在垃圾箱後面,但住宅樓裡的居民卻都探出腦袋急切地朝外張望,好像這是一場不看白不看的精彩火爆的電視劇或是電影。
這個街區沒有來往的車輛,計程車和通勤車也都四處逃散了。
「但願他還在那兒,」德勒凡說著擰動鑰匙,從儀表板下方取出一支霰彈槍,又拿出幾個彈夾。「但願那狗孃養的還在那兒。」
他們兩人都沒明白這一點,當你去對付一個槍俠時,通常還是留有餘地為好。
3
羅蘭走出凱茨的藥店時,把那大號藥瓶塞進擱了子彈盒的莫特的外衣口袋。他右手捏著卡爾·德勒凡的點三八手槍。觸控手上這把槍的感覺真是爽呆了。
他聽到警報器的囂聲,看見呼嘯的車子朝這兒駛來。是他們,他想。他舉起槍,隨即想起:他們也是槍俠。槍俠是在執行他們的職責。他又轉身走進巫師的店裡。
「看到他了,操他媽的!」德勒凡尖叫道。羅蘭的眼睛瞄向曲面鏡當即就看見其中一個槍俠——就是那個耳朵流血的——正拿著霰彈槍斜靠在窗外,他的搭檔把尖聲鳴叫的車子停在路邊,橡皮輪胎撞在路肩上,這時他把一顆子彈塞進槍膛。
羅蘭撲在地板上。
4
凱茨不必瞧鏡子也能看出是怎麼回事,先是那亡命徒,再是這一對兒瘋狂的警察。噢,天吶!
「蹲下!」他對店員和拉爾夫——那保安喊了一聲,然後就跪在櫃檯後面,這當兒根本顧不得去看他倆是不是也蹲下了。
就在德勒凡扣動霰彈槍扳機前的一剎那,他的店員從他頭頂上猛地臥倒下來,就像橄欖球比賽中緊急阻截時擒抱對方四分衛的架勢,凱茨的腦袋被撞到地板上,下巴上磕破兩處。
在一陣痛楚鑽進他腦袋的同時,他聽到了霰彈槍的射擊聲,聽到窗上殘存的玻璃炸飛的聲音——伴隨著砰砰啪啪一陣槍聲,那些鬚後水瓶子、古龍水瓶子和香水瓶子、漱口水瓶子、咳嗽糖漿瓶子,還有天曉得什麼東西,都在發出碎裂的聲音。數千種氣味升騰起來,攪和成一股極其難聞的刺鼻的氣味,在他昏過去之前,他又一次呼籲上帝讓他老爸的靈魂腐爛,因為他用這個該死的破藥店拴住了他的腳踝。
5
在一陣疾風般的霰彈槍掃射之下,羅蘭瞧見那些瓶瓶罐罐、箱子盒子都朝後飛去。一隻擺滿鐘錶的玻璃櫃被打成碎片,裡邊大部分手錶都被打爛了。碎片向後飛散形成一片閃亮的雲霧。
他們不知道里面是不是還有無辜者,他想。他們沒弄清楚就用霰彈槍來掃射!
這是不可饒恕的。他感到非常憤怒,強壓著滿腔怒火。他們是槍俠。他寧願相信他們是腦子被打昏了才這樣蠻幹,也不願相信他們是有意識這麼胡來,居然不顧是否會傷及無辜。
他們可能是想逼他出去,或者逼他開槍還擊。
但他低著身子匍匐爬行。地上的碎玻璃劃破了他的雙手和膝蓋。痛楚把傑克·莫特的意識給喚醒了。這會兒他很高興莫特的意識能回來。他需要他。至於傑克·莫特的雙手和膝蓋,他才不管呢。他忍受這點痛楚小菜一碟,對於這個惡魔來說,這傷口對他身體的折磨也算是罪有應得。
他匍匐著爬到玻璃殘缺不全的窗子那兒。在門右邊一側。他縮著身子,把右手上的槍塞進槍套。
他不再需要它了。
6
「你幹什麼,卡爾?」奧默哈尖叫道。他的腦子裡突然顯現出《每日新聞》的頭條訊息:西街藥店混戰中警察大開殺戒,四人斃命。
德勒凡沒理會他,往霰彈槍裡又壓進一個彈夾。「我們去逮住那混蛋。」
7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正中槍俠下懷。
兩個警察真是被氣瘋了——居然被這麼個不起眼的傢伙給耍了,那人看上去就跟這個城市滿大街數不勝數的呆瓜沒什麼兩樣;這當兒他們被撞過的腦袋還痛著,他倆像發痴似的一邊舉槍亂射一邊衝了進來。他們衝進來時朝前俯著身子,就像打仗計程車兵在進攻敵方陣地,正是這種姿勢表明他們總算明白對手還在裡面。當然在他們想來,他已經完全亂了方寸,正順著過道逃竄哩。
他們踩著人行道上嘎吱作響的玻璃碴,用霰彈轟開門扇,一頭衝了進去,這當兒槍俠嗖地起身,雙手握成一個拳頭對準卡爾·德勒凡後脖梗那兒狠砸了下去。
在調查委員會面前作證時,德勒凡宣稱:自己只記得趴在克萊茨槍店櫃檯下找那怪物的錢包,此後的事情他一概想不起了。調查委員會成員認為,這種情況下所謂記憶缺失症是相當方便的解釋,不過德勒凡也相當運氣,只是被停職停薪六十天。如果換了一種情況(比如這兩個白痴不是拿槍朝可能還滯留若干無辜者的場所掃射),甚至連羅蘭都會同情他們。當你的腦殼在半小時內被暴扁過兩次,就別指望那腦筋還能派什麼用處了。
德勒凡倒下了,就像軟塌塌的燕麥口袋似的,羅蘭從他鬆開的手裡拿過那把霰彈槍。
「站住!」奧默哈喊道,嗓聲裡混合著憤怒和驚愕。他正要舉起胖子強尼的梅格槍,但這一手羅蘭早就料到了:這個世界的槍俠動作真是慢得可憐。他完全有時間朝奧默哈打上三槍,但沒必要。他只是揚起霰彈槍,憑藉膂力朝上揮動了個散射面。這下來得突然,飛出去的彈丸稍帶擊中了奧默哈的左臉頰,那聲音宛如棒球擊球手的揮棒一擊,隨後便是一聲堪比輪船汽笛的悽鳴。奧默哈整張臉向右歪斜了兩英寸。後來經過三次手術用了四枚鋼釘才把面部重新整合過來。那一瞬間,他還帶著難以置信的表情木然而立。終於他兩眼朝上翻白。膝蓋一軟,砰然倒下。
羅蘭站在門道里,一時忘記了正呼嘯而來的警笛聲。他拉開槍栓,拆了裡邊的推拉部件,把那些粗短的紅色子彈筒一股腦兒扔到德勒凡身上。折騰完了,把槍也扔給了德勒凡。
「你這危險的傻瓜,本該讓你一命歸天,」他對那不省人事的傢伙說,「你忘記了你父親那張臉了。」
他跨過那傢伙的身子,走向槍俠們的車子,那車子發動機還在空轉。他一個大步跨進車門,滑進駕駛座。
8
你會駕駛這車嗎?他問傑克·莫特,這傢伙語無倫次地尖聲叫嚷著。
他沒有得到有效的答案;莫特還在尖叫。槍俠意識到這是一種歇斯底里,這並非真的歇斯底里。傑克·莫特做出這副迷狂樣兒有其目的,是想避免跟這個古怪的綁架者對話。
聽著,槍俠對他說。我的時間只允許我這樣說——每樁事只說一遍。我的時間非常緊迫。如果你不回答我的問題,我就用你右手大拇指插進你的右眼。我儘量使勁把手指插進去,然後把你的眼珠子摳出來,像甩鼻屎似的扔在這車的座位上。我只消一隻眼睛就夠用了,說到底這又不是我的身體。
比起莫特要跟他說的,他的話不至於有更多的謊言;他們雙方的關係是冷冰冰的、不情願的,但他們的關係又是緊密的,也許比最親密的性交還要緊密。這樣的關係,說到底,不是兩具軀體的結合,而是兩個意識的最終會合。
他說到就會做到。
莫特深知這一點。
歇斯底里立馬打住了。我會駕駛,莫特說。這是羅蘭進入這人的腦子後他們第一次理性的交談。
那麼開吧。
你要我往哪兒開?
你知道一個叫「村莊」的地方嗎?
知道。
去那兒。
村莊的什麼地方?
現在只管開車好了。
如果我使用警報器的話會開得更快些。
很好。開吧。還有這一閃一閃的燈也開啟來。
這是第一次完全控制了他,羅蘭把自己往後撤一下,讓莫特就位。當莫特的腦袋轉過來看著德勒凡和奧默哈這藍白相間警車的儀表板時,羅蘭的視線也轉了過來,但不再是動作的主控者了。但如果他是個真實的存在而不僅僅是一個脫離肉體的靈魂,他就可以踮著腳站在一邊伺機而動,只要出現一點異常的蛛絲馬跡就撲上去重新控制局面。
沒有,還沒有這樣的跡象。這傢伙不知(上帝知道)殺死或禍害了多少無辜的人,卻非常害怕丟掉自己的寶貝眼珠子。他點火起步,拉動操縱桿,突然他們就躥了出去。警報器鳴叫起來,槍俠瞥見車架上的燈一閃一閃地亮著。
開快點,槍俠嚴厲地喝令。
9
儘管一路拉響警報,傑克·莫特不停地按著喇叭,但在這樣的高峰時段,他們還是花了二十分鐘才抵達格林威治村。在槍俠的世界裡,埃蒂·迪恩的希望就像傾盆大雨之下的堤堰,很快就要崩塌了。
大海已經吞沒了半個太陽。
好了,傑克·莫特說,我們到了。他說的是實話(他要說謊也沒門),但是在羅蘭看來,這裡的一切跟其他地方也沒什麼兩樣:令人窒息的建築、人流、車流。不僅地面擁堵,空中也不通暢——充斥著沒完沒了的喧鬧聲息和有毒廢氣。這樣的廢氣,他估計是能源燃耗所致。這些人能住在這樣的地方簡直是個奇蹟,女人們生出來的孩子居然不是怪物——就像山腳下的緩慢變異種。
現在我們上哪兒?莫特在問。
這是最難的一步了。槍俠已有所準備——盡最大可能做好準備。
關掉警報器和警燈,把車停在路邊。
莫特挨著路邊消防栓把巡邏車停下。
這兒有這座城市的一個地鐵車站,槍俠說。我要你帶我去那個車站,就是可以讓乘客上下列車的地方。
哪個車站?莫特問。這時他的意識中閃過一絲驚慌,莫特對羅蘭不可能有任何隱瞞,羅蘭對莫特也一樣——但這不至於持續太久。
若干年前——我說不上多少年頭——你在一個地鐵車站把一個年輕女子推倒在駛來的列車前方。我要你帶我去那個車站。
這個命令招致一陣短暫的卻是異常頑強的反抗。槍俠贏了,但相當費力。在傑克·莫特的行為方式中,其人格矛盾也像奧黛塔似的。但他不是她那種精神分裂症患者;從時間上來說,他對自己所做的一切都非常清楚。他隱匿著自己的秘密——將作為推者的這一部分生活內容隱匿起來——他把這秘密小心地掩藏著,就像暗中盜用公款者隱匿自己的黑錢。
帶我去那兒,你這雜種,槍俠又說了一遍。他再一次舉起右手大拇指慢慢伸向莫特的右眼,離眼球只有半英寸了還在向前挪動,這時他屈服了。
莫特的右手扳動操縱桿,汽車又開動了。他們向克里斯多弗車站開去,就是在那兒,大約三年前,a線列車軋斷了奧黛塔·霍姆斯的雙腿。
10
「好好留神那兒,」步行巡警安德魯·斯坦頓對他的搭檔諾里斯·威佛說。這時德勒凡和奧默哈的藍白警車在不到前面那個街區的途中停下了。停車場沒有空位,開車的找不到地方泊車,結果就這樣將車挨著別的車停在路上,弄得後面的車輛差點撞上來,他手忙腳亂地從它旁邊繞過去,這就像供應心臟的血脈無助地被膽固醇阻塞了。
威佛檢查了這輛車右側頂燈旁邊的號碼。七四四。沒錯,這正是他們從排程中心得知的號碼,就是它了。
閃光裝置還亮著,看來一切都沒有什麼不妥之處——直到車門開啟,駕車者推門而出。他一身藍色套裝,瞧著也沒錯,卻沒有金燦燦的鈕釦和銀飾件。他的鞋子竟不是警察通常穿的那路款式,除非斯坦頓和威佛漏過了這樣的通告,說是當值警官從今往後將改穿古奇鞋。這可太不像了,他倒像是剛剛在曼哈頓上城襲擊警察的那個傢伙。他走出車子,沒去留意從他旁邊經過的那些喇叭抗議聲。
「該死的。」安迪·斯坦頓喘著粗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