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弗莉把手提箱放在床腳邊,然後又去了她的工作間。她拉開一個抽屜,開始整理衣物。那煙霧還在她的肩膀上繚繞著。
湯姆現在關心的不是誰打電話來,也不是她要到哪兒去,因為她哪兒也不去。他關心的也不是自己的腦袋——喝酒太多加上睡眠不足,他的腦袋悶悶地疼得厲害。
香菸!他關心的只是香菸!
此刻香菸還在她嘴裡叼著。她還沒有注意到站在門口的湯姆。湯姆不由得想起了那兩個晚上。就在那兩個晚上之後,湯姆完全控制了貝弗莉。
「我不想讓你再吸菸。」當他們參加完一個聚會回家的時候,湯姆告訴貝弗莉。10月,對了,是10月的一天。「在上班或者聚會的時候,我已經受夠了香菸味。我不想和你在一起的時候也聞那煙味。你知道那像什麼?我告訴你事實——說起來不好聽但是事實。那就像是吃別人的鼻涕。」
他原以為貝弗莉會抗議一下,但是她只是用羞澀而又討好的眼光看著他。她的聲音一直都很低而且很溫順。「好吧,湯姆。」
「那你把煙掐掉。」
貝弗莉把煙掐了。那天晚上的其餘時間,湯姆一直都很幽默。
又過了幾周,他們從電影院出來時,她無意之中又點起了一根香菸。他們走向停車場的時候,她一直在吸著。11月的夜晚大很冷,風颳在臉上像刀割一般。湯姆讓她吸著那根菸,甚至還為她開啟了車門。等他鑽進汽車關上車門後,他說了一句:「貝弗莉?」
貝弗莉把香菸從嘴上拿了下來,轉過頭看著他。湯姆把他的大手張開,狠狠地朝她的臉上扇了過去。他用的力氣很大,她的頭重重地撞在了車座上。她的手連忙捂住了臉,眼睛睜得大大的,滿是驚訝和疼痛的表情。她大聲叫了起來:「哇啊!湯姆!」
湯姆只是看著她,眯著眼睛,還像平時那樣笑著。他想看看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她會有什麼反應。但是湯姆等到的——不是「你這個婊子養的」!
不是「再見吧」!
也不是「我們的關係完了,湯姆」!
而是——她只是用那受傷的眼光看著他說:「你為什麼要打我?」然後她又想說些什麼,但是終於哭了起來。
「扔掉它。」
「什麼?什麼,湯姆?」她的眼淚把化妝衝出了~道道痕跡。湯姆根本不管這些。相反,他還想看她這個樣子。讓人感到刺激。
「香菸。扔掉它。」
貝弗莉一下子反應過來了。她像是犯了罪。
「我只是忘記了!」她哭喊著。「就是這樣!」
「把煙扔掉。要不然你還會挨一下的。」
貝弗莉把車窗玻璃搖了下來,把煙掐掉了。然後她轉過頭來,臉色蒼白,兩眼怯生生地看著他。
「你不能……不能打我。那樣對……一個……穩定……關係來說很不好。」她想要用一種成人的口氣說出來,但是失敗了。他成功了。
在他的面前,貝弗莉只能是個孩子。不管她有多麼性感,她只是一個孩子。
「孩子,」他儘量顯得很冷靜,但是又有點驚慌和興奮,「我才能決定我們的關係到底能不能穩定。如果你能忍受,很好。如果不能,那就開路好了。我不會阻攔你的。也許我頂多跟你一腳作為分別的禮物,但是我不會阻攔你。這是個自由的國度。我還能多說些什麼?」
「也許你已經說得夠多了。」她小聲嘟噥著。湯姆又扇了她一巴掌,比第一下還狠。沒有人敢和他頂嘴。即使英國女王也不行。
她的臉撞到了儀表板上。她的手剛摸到車門把手,又放下了。她只是像一隻兔子蜷伏在角落裡,一隻手按著嘴巴,睜大的眼睛滿是害怕。湯姆盯著她看了一會兒,然後繞到了她的車門那邊。他開啟了車廠]。他撥出的熱氣在11月的寒夜裡像是白色的煙霧。
「想出來嗎?貝弗莉?我看你想拉車門把手了。我猜你想出來。好吧。我讓你別抽菸,你說好,可是你並不好。來吧!出來吧。我操!怎麼了?你想出來嗎?」
「不。」她小聲說道。
「什麼?我沒聽清。」
「不。我不想出去。」她大聲了一點。
「什麼——那些菸捲讓你得了肺氣腫了?如果你說不出來,我會給你拿一個他媽的麥克風來。這是你最後的機會,貝弗莉。你大聲說,讓我聽清楚:你想要出來還是想跟我一塊兒回去?」
「想跟你一塊兒回去。」她說完,像小姑娘一樣雙手勾著裙子。她沒有看湯姆,眼淚從她的臉上撲簌簌地滾落。
「好吧。你得先給我說,‘我以後不在你面前抽菸,湯姆’。」
貝弗莉抬起頭,懇求地看著湯姆。她的眼睛似乎在說:「你能讓我這麼做,但是不要。我愛你。難道這還不夠?」
「不行。」
「說。」
「我以後不在你面前抽菸,湯姆。」
「好的。現在說:‘對不起’。」
「對不起。」她木然地重複著。
菸捲在人行道上燃燒著。離開電影院的人們都好奇地看著他們。
湯姆走了過去,用腳捻滅了它。
「現在說:‘沒有你的允許,我再也不抽菸了。’」
「沒有……」她的聲音突然停住了。「沒有——」
「說!貝弗莉。」
「……你的允許,我再也不抽菸了。」
湯姆關上了車門。他把貝弗莉拉到了自己的公寓裡。一路上他們都沒說話。在停車場上,他們的關係已經確定了一半。另一半是在40分鐘之後,在湯姆的床上。
8
個月之後,他們結婚了。結婚的時候,湯姆的朋友來了兩個;貝弗莉只來了一個朋友,叫凱。麥考。湯姆叫她「婦女解放的婊子」。
所有的記憶像電影一樣在幾秒鐘之內迅速流過湯姆的腦海。貝弗莉仍然在一個抽屜裡翻著什麼。現在她翻出了一件內衣——不是湯姆喜歡的那種光滑柔軟的綢緞做的,而是棉布的,腰上還有鬆緊帶,穿上去像個黃毛丫頭。
湯姆·羅根悄無聲息地向他的衣櫥走去。他光著腳,走在地毯上像一陣微風。
就是那根菸卷。就是那根菸卷讓湯姆發狂。貝弗莉的第一課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大概她已經忘記了。儘管她還有別的很多很多課程要學,例如不能穿長袖襯衣、不能穿高領毛衣、不能戴太陽鏡等等。
但是第一課還是最基本的、永遠不能遺忘的——湯姆已經忘記了那個把他從沉睡中驚醒的電話。他的腦袋裡只有那根菸卷。貝弗莉現在抽菸,說明她已經忘記了湯姆·羅根。當然只是暫時的。但是暫時也他媽的太長了。什麼原因使她忘記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樣的事在他家裡不管為什麼也不能發生。
在衣櫥的門後掛著一條很寬的皮帶。皮帶上的扣很久以前就被他去掉了,現在那個地方被雙疊上了,形成了一個套,恰好可以把手套進去。
「湯姆,你的肉皮又癢了。」他的母親有時這麼說——「有時」並不很恰當;大概「經常」才合適。「過來,湯姆!讓我抽你一頓!」他的孩提時代不時地被這樣的抽打打斷。最後雖然他逃進了威赤達學院,但是他仍然無法完全逃避。他在睡夢中總是聽見他母親的聲音:「過來,湯姆!讓我抽打你一頓!給你解釋癢……」
湯姆是他家4個孩子中的老大。他父親在他11歲的時候就死了——應該說「自殺」才對——他是坐在馬桶上喝酒時死去的。湯姆成了一家之長,而且更成了母親的出氣筒。如果弟弟妹妹把家裡搞亂了……如果忘記到幼兒園去接妹妹……如果……如果這樣的事或那樣的事發生……那他母親就會拎起一根根子,然後就叫:「湯姆,過來!讓我抽你一頓……」抽打別人總比自己捱打好。
如果湯姆在他的人生道路上學到了什麼東西的話,那他就學到了這個。
湯姆把皮帶拿了下來。他把手伸進皮帶套中,換緊拳頭。很舒服。皮帶耷拉下來就像一條黑色的死蛇。他的頭痛消失得無影無蹤。
貝弗莉此刻又從抽屜後面翻出了一個白色舊胸罩。湯姆原以為電話是她情人打來的,現在他的心放下了。如果一個女人帶上自己的舊衣服去會情人的話,會很可笑的。再說,貝弗莉也不敢。
「貝弗莉。」他輕柔地叫道。貝弗莉一下子轉過頭來,驚呆了。她的雙眼睜得大大的。
皮帶有些遲疑……稍微放下了一點。湯姆看著她,一種不安又從他的心中湧起。
貝弗莉的緊張全表現在了臉上。但是此刻她的身上似乎還籠罩著一圈光環,使她顯得既動人又危險。貝弗莉正從湯姆所設計、控制的「她」脫離。這是湯姆·羅根以前從來沒有感覺到的,讓他很害怕。
貝弗莉看起來很害怕,但是同時又顯得極度興奮。她的雙頰上和眼睛裡都閃爍著興奮的光芒。
那根菸卷仍然咬在她嘴裡,還稍微向上翹著。媽的,她還以為自己是福蘭克林。羅斯福吧。菸捲!憤怒像綠色的波浪吞沒了他。但是突然間,湯姆模模糊糊地想起了一天夜裡貝弗莉有氣無力地說過的話:「有一天你會殺死我的,湯姆。你知道嗎?有一天你會走得太遠。那就是結局。」
當時湯姆回答說:「你只要按我說的去做,那一天永遠不會到來的。」
現在湯姆不知道是不是那一天已經到來了。
菸捲。別的通通可以不管。只是菸捲。解決這個問題後,就可以討論別的事情了。
「湯姆,」貝弗莉說道,「我現在不得不——」
「你抽菸了。」湯姆的聲音似乎從遠方傳來。「看來你又忘了,寶貝兒。你把香菸藏哪兒了?」
「好的,我弄滅它。」貝弗莉走進洗手間,把菸捲扔進了馬桶裡——那根菸卷的過濾嘴上還帶著牙咬的痕跡。「嘶嘶。」她又走了回來。「湯姆,是一個老朋友的電話。一個非常老的朋友。我不得不——」
「閉嘴!」湯姆吼了起來。「你不得不閉嘴!」但是湯姆想要看到的恐懼——對他的恐懼——卻並沒有出現在貝弗莉的臉上。那張臉上確實有害怕的神色,但是不是因為他,而是因為那個電話。貝弗莉似乎並沒看見皮帶,並沒看見他。一陣不安襲過湯姆的心頭。他在哪兒?
這是一個愚蠢的問題,但是他在哪裡呢?
這個問題這麼可怕,湯姆一時間覺得自己就像是無根的野草一樣隨風飄浮。他感覺到危險正在來臨。但是他終於控制住了自己。他就在這裡。湯姆·羅根就在這裡!他媽的如果這個賤貨還不趕快投降,他就好好地收拾她一頓。
「我要抽你,」湯姆說道,「很抱歉,寶貝兒。」
「把那東西放下吧,」貝弗莉似乎在挑釁,「我得趕快到歐翰爾去,越快越好。」
湯姆的皮帶慢慢地耷拉了下來。他的目光直刺貝弗莉的臉上。
「聽我說,湯姆。在我的老家麻煩事又來了。非常麻煩。那時我有一個朋友。要不是當時年齡太小,他就會是我的男朋友了。當時他只有11歲,患有嚴重的口吃病。他現在是個作家。我想你甚至還讀過他的小說……叫《黑色激流》,是不是?」
貝弗莉的目光在湯姆的臉上搜尋,但是湯姆的臉上毫無表情。只有那條皮帶在搖晃著,晃過來,晃過去。貝弗莉手不安地理了理自己的頭髮。湯姆低著頭,兩條結實的粗腿略微分開站在那裡。那個可怕的問題仍然縈繞在他的頭頂:你在哪兒?湯姆?你知道嗎?
「那本書放在那裡已經好幾周了,但是我一直都沒碰過它。也許我應該看看,但是我們都大了,我甚至好長好長時間都沒有想過德里鎮。不管怎樣,比爾有個弟弟,叫喬治。在我和比爾認識之前,他就被謀殺了。然後,第二個夏天……」
但是湯姆越聽越煩。他向貝弗莉衝了過去。他的右手像投標槍那樣高舉著皮帶。皮帶帶著風聲朝貝弗莉身上打了過去。貝弗莉想要躲開,但是她的右肩撞到了洗手間的門框上。只聽得「啪」的一聲,皮帶重重地打在了她的左臂上,留下了一道紅印。
「對不起,寶貝。」他的聲音很正常,甚至還有些遺憾,露出了無情的笑容。
「湯姆,不——」
湯姆又掄起了皮帶,眼看著皮帶落到了她的屁股上。又是讓人滿意的「啪」的一聲。然後……
天哪!她竟然抓住了皮帶!竟然抓住了皮帶!
湯姆一時間被貝弗莉突如其來的行動驚呆了。他差一點失去了他的「家法」。但是他的手仍然緊緊握著那個皮帶套。
他猛地一下把皮帶扯了回來。
「不要再那麼做,」湯姆沙啞著嗓子說,「聽見了嗎?如果你膽敢再那麼做,我會打得你一個月都尿黑莓汁。」
「湯姆,不要了!」貝弗莉說道。她的口氣更激怒了湯姆——那種口氣簡直就是一個班長在訓斥一個6歲的孩子。「我不得不走。不跟你開玩笑。有人死了。我很久以前發過誓。——」湯姆根本聽不進去。他大吼著追趕貝弗莉,低著頭,一隻手瘋狂地揮舞著皮帶。他高舉皮帶,打下去;又高舉起來,打下去;高舉起來,打下去。他不知道明天他的手臂還能不能舉起來,但是現在他只想著一件事——貝弗莉竟敢向他挑戰。她不僅敢抽菸,而且還竟敢抓他的皮帶!好了,這都是她自找的!
湯姆的皮帶雨點般地落到了貝弗莉的身上。她的雙手一直在保護自己的臉部,但是皮帶仍然打遍了她的全身。但是她沒有叫喊,就像她有時那麼做的;她也沒祈求讓他停下來,就像她經常那麼做的。更可惡的是,她也沒有哭,就像她總是那麼做的。寂靜的房間裡只有皮帶的抽打聲和他們的呼吸聲——他的低沉而沙啞;而她的輕微又短促。
湯姆把貝弗莉從洗手間一直打到了床邊,最後到了梳妝檯。她的肩膀上都是血紅的痕跡。她的頭髮像火一樣在流動。湯姆想貝弗莉會給伏在那裡,或者會爬到下面。但是她摸索著……轉過身來……然後……突然什麼東西飛了過來。貝弗莉意抓起那些化妝品朝他打了過來!一瓶化妝品恰好打在了湯姆的胸口,掉到地上,摔碎了。湯姆頓時被刺鼻的花香包圍了。
「放下!」湯姆咆哮著,「放下!婊子!」
貝弗莉反而變本加厲。化妝品像炮彈一樣不停地打過來。湯姆用手摸了模自己的胸口——上面有一道口子。他驚呆了——太陽真的從西邊出來了!她竟敢——一個瓶子呼嘯著砸到了他的眉骨上。湯姆的腦袋裡「嗡」的一聲。他向後退了一步,目瞪口呆。又是一個瓶子打中了他的肚子。這可能嗎——是的!她還向他吼叫!
「我要去機場,你這個婊子養的!聽見了嗎!我有事,我要走!你別擋我的路,因為我要走!」
鮮血從他的右眼上流了下來,蜇得生疼。他呆呆地盯著貝弗莉,好像以前從未見過她。
貝弗莉的胸口在不停地起伏。她正咬著自己的嘴唇,臉變得通紅。
但是梳妝檯上連一個瓶子也沒有了。
湯姆從貝弗莉的眼睛裡看出了害怕……但是仍然不是對他的畏懼。
「把那些衣服放回去,」湯姆儘量控制自己的氣喘,「把箱子也放回去。然後上床睡覺。如果你這麼做,也許我不會打得你太狠。也許你還能走上兩天。」
「湯姆,聽我說。」貝弗莉說得很慢。她的眼神像一把刀。「如果再靠近我,我會殺了你。你懂嗎?肥豬!我會殺了你。」
突然——也許是因為她臉上的極度鄙視的神色,也許是因為她罵他「肥豬」,也許是因為她那種倔強的架勢——恐懼幾乎要使湯姆窒息。
湯姆·羅根向他的老婆衝了過去。這次他沒有吼叫。他無聲無息,就像是一枚破水前進的水雷。他要看看到底是誰殺死誰。
湯姆想貝弗莉會逃跑。也許朝洗手間。也許朝樓梯。但是,她竟然沒有跑。她靠著牆,用力把梳妝檯向湯姆推了過去。梳妝檯搖搖晃晃,一下子砸了下去。它的頂端正好砸在湯姆的大腿上,一下就把湯姆撞倒了。梳妝檯裡面的瓶子發出一陣動聽的聲音。看見上面的鏡子朝地板上砸下來,湯姆連忙用胳膊遮擋自己的雙眼。他手上的皮帶脫離了他的控制,飛了出去。鏡子砸到了地板上,玻璃四面濺了起來。
有幾片玻璃扎到了湯姆身上,鮮血頓時流了出來。貝弗莉放聲大哭。
有很多次她都想離開湯姆,就像當初從她父親身邊逃走一樣。當時行李都已經放進了車廂裡。她並不是一個愚蠢的女人。她知道自己曾經愛過湯姆,直到現在她多少還愛著他。但是這並不能排除她對湯姆的畏懼……對他的憎惡……甚至因為選擇湯姆對她自己的鄙視。她覺得心中的怒火正使她自己喪失理性。
但是麥克。漢倫的聲音又在她耳邊響了起來:「它又來了,貝弗莉……它又回來了……你曾經發過誓……」
梳妝檯開始動彈了。一下,兩下,三下。好像它會呼吸。
貝弗莉敏捷地跳過梳妝檯,躲避著碎玻璃,一面抓起了甩到一邊的皮帶。她轉過身來,把手伸進了皮帶套裡。她把頭髮甩到了後面,然後看著湯姆要幹什麼。
湯姆站了起來。有幾片玻璃刺破了他的臉頰。眉毛上還有很長的一道口子。當他慢慢站起來的時候,貝弗莉看見他的褲衩上也滿是血跡。
「把皮帶給我。」湯姆說道。
貝弗莉反而將皮帶又在手上繞了一圈,挑釁地看著他。
「放下,貝弗莉。馬上。」
「如果你再敢過來,我會把你的屎都打出來。」貝弗莉自己都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她嘴裡吐出來的。前面站著的這個血跡斑斑的人是誰?她丈夫?她父親?在談戀愛的時候就敢打她的戀人?哦,上帝!
快幫幫我!但是她的嘴依然沒有停頓:「我也會抽你。你又胖又遲鈍,湯姆。我要走了。永遠離開。我想也許一切都結束了。」
「那個叫鄧邦的人是誰?」
「忘掉吧。我——」
她反應太慢了。那個問題只不過想引開她的注意力。湯姆沒等她說完就衝了過來。但是,皮帶還是及時地在空中劃了一道弧線,飛了出去。那皮帶重重地打在了湯姆的嘴上,發出一種聲音,就像是瓶塞從瓶子裡蹦了出來。
湯姆尖叫起來。他用手捂著嘴,圓睜的眼睛裡滿是痛苦和驚訝。
鮮血漫出了他的指縫,從手背上流了下來。
「你竟敢打破我的嘴,姨子!」他的尖叫已經變得含糊不清。
說著,他又衝了過去,雙手想要抓住貝弗莉;一面從嘴裡吐出一顆血肉模糊的牙來。貝弗莉儘管非常害怕,但是她的心中充滿了解放的狂喜。「清賬的時候到了」,她一面這樣想著,一面又揮起了皮帶——那條曾經無數次抽打過她的皮帶。
皮帶從側面打了過去,只聽得悶悶的一聲,就像是棍子打在地毯上的聲音,準確地打在了湯姆的襠部。湯姆慘叫了一聲,雙手護著襠部,倒了下去。他在地上翻滾著,臉上是無比痛苦的表情。
「鮮血,」貝弗莉想,「天哪!他全身都是血。」
但是她又想:「他肯定死不了。趁這會兒功夫我得趕快趕快離開,要不然等他起來就完蛋了。」
她走過去要拿手提箱的時候,一塊玻璃碎片扎到了她的腳上。但是她的眼睛一刻也沒有離開湯姆。她抓起箱子,轉身向樓梯走去。地上留下了血跡斑斑的腳印。她現在什麼也不想,只想快點逃離這個地方。
什麼東西輕輕地碰到了她的腿,她禁不住叫出聲來。
她向下一看,原來是那條皮帶。它仍然緊緊地纏在她的手上。在昏暗的燈光下,那皮帶更像死蛇了。她憎惡地把它扔了出去。那條皮帶彎曲著落到了客廳的地毯上。
在樓梯的盡頭,貝弗莉把那件白色的睡衣從身上脫了下來。睡衣上面都地血跡,她不能再穿了。她把睡衣扔到一邊,彎下腰光著身子去開皮箱。
「貝弗莉,你他媽的給我滾上來!」
貝弗莉吃了一驚,她的手縮了回來,然後又伸了出去。如果湯姆能叫出這麼大聲來,那她的時間就更少了。她翻著箱子裡面的東西,眼睛從來沒有離開過樓梯口。湯姆沒有出現。他又大聲地叫了貝弗莉的名字兩次,每次貝弗莉都退縮了。但她終於找到了一件襯衣和一條褲子。她慌張地把襯衣套了上去。襯衣最上面的兩顆鈕釦都不見了。
這很有諷刺意味——一個時裝設計師竟然很少補衣服。
「我要殺了你!婊子!」
貝弗莉一下子把箱子合了上去。一件襯衣的袖子從箱子邊上漏了出來,就像是一個舌頭。她迅速向四處看了看。「我是不是永遠不會再見到這房子?」但是這樣的想法並沒有給她帶來任何解脫。她開啟門,走了出去。
她走過了三個街區,漫天目的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她的腿疼了起來。她看了看錶,都快兩點了。她的錢包和信用卡都丟在了家裡。
她現在身無分文了。
突然她大聲地笑了起來。
她在一幢房子前坐了下來。她放聲大笑。她的身上充滿了力量,一種野性的衝動。「慾望。」她想。一波又一波的興奮正把她推向那不可避免的坎坷命運。
她笑著。恐怖就像是疼痛那麼尖利但是又像10月的蘋果那麼甜美。當那幢房子的一盞燈突然點亮的時候,她抓起了手提箱,逃進夜色之中。她仍然在笑著。
9
比爾·鄧邦
「走?」奧德拉又重複了一次。她有些不解,又有些恐懼。她盤腿坐下,地板冰涼,整個屋子很冷。今年英格蘭南部的春天格外陰冷潮溼。不知怎的比爾·鄧邦早晚出去散步的時候,總是想起緬因州……
模模糊糊地想起德里。
他們的小屋本應有中央供暖——廣告上是這麼說的。那個小巧整潔的地下室裡的確有火爐,不過閒置在原來的煤棚裡,沒有什麼用場。他和奧德拉早就發現英國人和美國人的中央供暖概念完全不同。
在英國人看來,只要早晨起來抽水馬桶沒結冰就算有中央供暖系統了。現在是上午8點一刻,比爾5分鐘前剛剛掛上電話。
「比爾,你不能說走就走。」
「我必須走。」說著他走進屋子盡頭的小間,倒了杯酒。酒沿著杯壁灑在桌上,他氣惱地罵了一句。
「誰的電話?你怕什麼,比爾?」
「我沒有害怕。」
「是嗎?那你的手為什麼發抖?你怎麼沒吃早飯就喝酒?」
他走回來,坐在椅子上,勉強地笑了笑,卻沒笑出來。
電視裡bbc電視臺的播音員總結當天早晨的一大堆壞訊息。之後就要播報昨晚足球賽的結果。
「最近我很想家。」比爾一邊說著,一邊啜了一口酒。
「家?」看著奧德拉一臉困惑的樣子,比爾忍不住笑了起來。
「可憐的奧德拉!跟眼前的這個男人結婚11年了,你還沒有完全瞭解他。」他又笑了,一口喝光杯中剩下的酒。奧德拉聽出他的笑聲有些異樣,就像看到他一大早喝酒一樣不同尋常。那笑聲聽起來像痛苦的嚎叫。「我懷疑是不是別人的丈夫或妻子也對自己的愛人瞭解得那麼少。我想他們肯定也是如此。」
「比爾,我愛你,」她說,「11年足以證明這一點。」
「我瞭解。」他衝她笑了笑——那笑容甜蜜,疲倦,又帶著幾分恐懼。
「比爾,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她雙腳給縮在睡衣下,一雙漂亮的灰眼睛看著他。這就是他深愛的,跟他一起生活的女人。他想看穿她的眼睛,瞭解她的思想。他努力把這一切當做一個故事。只不過這個故事沒有賣點。
這是一個來自緬因州的窮孩子,靠獎學金讀完大學。他一生的願望就是成為一個作家。可是當開始學習寫作的時候,他發現自己迷失在一個詭橘怪異的世界裡。有人想成為厄普代克,有人想成為新英格蘭的福克納。而他只想用平實的語言描寫窮人的悽慘生活。
這期間比爾·鄧邦寫了一個荒屋裡的神秘故事,3篇科幻小說,7篇恐怖小說。其中一篇科幻小說得了優良。導師還在扉頁上寫了這樣的評語:「這篇好多了。文中外族的反攻表現了暴力招致暴力的惡性迴圈;我尤其欣賞那架象徵社會群體內性關係的針形機頭宇宙飛船。雖然自始至終著力表現這一點,讓人感到有些不解,但是很有趣。」
那次別的同學最好成績才是及格。
一天,大家討論一個滿臉菜色的女生寫的一篇關於「母牛在一片廢墟上審視一臺廢棄的發動機」的評論。討論已經進行了70分鐘。
那個女生一根接一根地抽著香菸,還不時地擠擠太陽穴上的疙瘩。她堅定地認為這篇短評是一篇社會政治評論,具有奧威爾早期諷刺作品的風格。大家都同意這樣的說法,可是討論還在沒完沒了地進行。最後,比爾終於忍不住站了起來。當比爾站起來的時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身材高大,風度翩翩。他說起話來慢條斯理,一點也不結巴。「我一點也不明白。我根本就不明白我們所討論的一切。為什麼一篇作品非要是社會什麼什麼的?政治、文化、歷史……難道這些不是一部作品自然而然的一部分嗎?我是說……「他環顧四周,看到一雙雙充滿敵意的眼睛,意識到周圍的人把他的話當成一種攻擊。那些人認為他們當中就有一個戰爭販子。」我是說,難道我們不能把那當成單純的故事來看待嗎?」
教室裡鴉雀無聲。那個滿臉菜色的女生噴出一大口煙霧,在隨身帶來的菸灰缸裡把菸蒂掐滅。最後導師開口了,極其和藹,彷彿對待一個無理取鬧的孩子一樣。「你認為福克納只是在講故事嗎?莎士比亞只是為了賺錢嗎?比爾,告訴我們,你怎麼看?」
「我認為。」比爾認真地想了一會兒,坦率地說。他看出大家目光中的憎恨。
「我建議,」教授半閉著眼睛對他說,「你還得好好學習。」
教室後排有人鼓掌。
比爾離開教室。但是第二個星期天家再碰頭的時候,他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這一星期裡,他寫了一篇小說,題為《黑嘟,講述了一個小男孩在自家地窖裡發現了怪物,他勇敢地面對危險,與怪物搏鬥,最後殺死怪物的故事。寫這個故事的時候,他體會到一種極度的快樂。甚至覺得根本不是他在講這個故事,而是故事自然地從筆頭流露出來。他滿腦子都是這個故事——有點兒恐怖。惟有恐怖,這個故事才夠精彩。他感到如果他不運筆如飛,寫出這個故事,故事自己也會噴薄而出,成為實實在在的東西。「把他媽的那些東西都寫出來。」
比爾對著黑暗的冬夜大喊。他笑了——顫抖的笑。經過10年的努力,他終於發現應該怎樣寫作。他好像突然間找到了啟動在他的大腦中佔據如此空間的一架巨大破爛不堪的推土機的按鈕、它啟動了,甦醒了。這臺大機器一點兒也不漂亮。它不會帶著漂亮姑娘去參加舞會,不是身份的象徵。它是職業。能夠摧毀一切。若不小心,甚至會摧毀他自己。
他一鼓作氣寫完了《黑暗》,一直寫到凌晨4點,伏在桌上睡著了。如果有人說他實際上寫的是他的弟弟喬治,他會大吃一驚。因為他深信這些年來他從沒有想起喬治。
可導師卻給了他一個不及格,並且在扉頁上大大地寫了兩個字:紙漿!垃圾!
比爾準備把他的15頁手稿付之一炬。可就在開啟爐門的那一剎那,他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多麼荒唐。他坐在搖椅上,看著那張「死刑令」,發出一陣大笑。紙漿?好!就讓它成為紙漿吧!林子裡有的是這玩藝兒。
「讓那些樹都倒下吧!」比爾大叫。他笑個不停,淚水滿面。
他重新列印了一張扉頁,寄給一本名叫《白色領結》的納士雜誌。不過,比爾對此並沒抱太大的希望。他曾經給許多雜誌沒過稿,只收到了退稿通知。但是《白色領結》小說欄目的編輯買下了這篇小說,並且答應出版之後立即付錢。他高興得忘乎所以。雜誌的副主編還寫了一個短評,稱他的作品是「繼美國著名科幻小說家佈雷德伯裡的《罈子》之後最棒的恐怖小說。」還說,「但是很糟糕,全國只有70個讀者會讀這篇小說」。比爾一點兒也不在乎。反正能掙200塊錢!
上了大學四年級,他不顧一切繼續寫小說,因為只有寫作才會稍微減輕他的恐懼。他把稿子投給維金出版社,心裡想著那兒只是這本鬼魂小說漫長航程的第一站。出版社買下了這本書。比爾的神話故事就此上演了。「結巴比爾」23歲事業有成。3年後,他又因為娶了比他大5歲的電影明星做老婆而名聲大噪。
花邊新聞的專欄作家為此喋喋不休長達7個月。朋友和敵人都賭定他們最終會離婚。不僅是年齡的差距,而且各方面的差別也太大。
他的個子很高,已經謝頂,而且略微發福。在人前他講話很慢,有時甚至口齒不清。而奧德拉一頭漂亮的褐色頭髮,身段優美,嫵媚可人,貌若天仙。
比爾受僱將他的第二部小說《黑色激流》改寫成劇本。他的第一稿寫得很不錯,於是又被邀請到環球影視城繼續改寫劇本,研究有關拍攝的事宜。
他的經紀人是一個叫蘇珊。布朗尼的矮個子女人。她極力勸說比爾放棄改寫劇本的想法。「聽我的,比爾!收了銀子就罷手吧。你年輕,精力充沛。他們正需要你這樣的。等你到了那兒,他們會先磨掉你的自尊,然後把你變得連劃一條直線的能力都沒有。不僅如此,他們還會把你變得毫無品位。你只能像個成人一樣去寫作,可你根本還是個孩子。」
「我必須走。我必須離開新英格蘭。」比爾不敢再往下說,彷彿那是一句咒語,但是對她他必須說實話。「我必須離開緬因州。」
「為什麼?」
「不知道。但我必須這麼做。」
「告訴我你是當真的,還是開玩笑?」
「當真。」
「那就去吧,」她的聲音毫無表情,轉過身背對著他,「等一切就緒萬,打電話通知我一聲,假如你還有力氣的話。要是你還能剩把骨頭,我去給你收屍。」
《黑色激流》拍成電影后名字改做《惡魔的陷阱》,由奧德拉擔綱主演。電影的名字聽起來不怎樣,但是拍得不錯。比爾在好萊塢丟失的惟一的一樣東西是他的心。
「比爾。」奧德拉把他從記憶中拉回來。他看見她關掉電視。窗外霧氣線繞。
「我儘量向你解釋,」比爾說,「你有權知道。不過先為我做兩件事。」
「好的。」
「先給自己泡杯茶。然後告訴我你對我的看法。或者你自認為了解多少。」
奧德拉惶恐地看了他一眼,走到高腳五斗櫥旁。
「我知道你來自緬因州。」她一邊徹茶一邊說。她不是英國人,但自從拍了《閣樓》這部片子後(為拍這部電影,他們才特地住在這裡),說起話來就帶點英國腔。這是比爾創作的第一個劇本。他還被邀請做攝影指導。幸虧他拒絕了。否則他這一走,就把事情全搞砸了。他知道整個劇組的人都會說,比爾邦邦露餡了。他只不過是個無聊的瘋子作家。
天知道。此時他真覺得自己精神錯亂了。
「我知道你有個弟弟,你很愛他,他死了。」奧德拉接著說道。
「我知道你在一個叫德里的小鎮長大。在你弟弟死了兩年後搬到班戈去住了,那時你才14歲。17歲那年,你的父親死於肺癌。你讀大學的時候就寫了一本暢銷書。你靠獎學金和在一家紡織廠打工讀完大學。收入的增加,美好的前途,這些對你來說肯定陌生。」
她回到比爾所在的那間屋子。那一刻,比爾體會到隱藏在他們之間的差距。
「我知道一年後,你寫了《黑色激流》,來到好萊塢。就在電影開拍前一星期,你遇到了一個名叫奧德拉。菲利浦斯的糊塗女人。她瞭解你的處境,你需要減壓。因為5年前她還是奧德麗。費爾伯特,一個老氣橫秋、普普通通的女人。那個女人快沉淪了。」
「奧德拉,別……」
奧德拉目光專注地望著他的眼睛。「哦,為什麼不?讓我們說實話吧。在遇到你之前的兩年裡,我吃藥成痛。一年後,我又開始喝可樂。於是,清晨吃藥,中午喝可樂,晚上一杯葡萄酒,睡前喝安定。這些都是我的維他命。太多的記者招待會,太多的好角色。我就像傑奎琳。蘇珊娜小說裡的自甘墮落的女主角。比爾,你知道我現在怎樣看那段日子嗎?」
「不知道。」
她啜了一小口茶,還盯著他的眼睛,笑了。「就像跑在洛杉磯國際機場的通道上。你明白嗎?」
「不太明白。」
「那是一條傳送帶,大概有一英里長。」
「我知道那條通道,」他說,「但是我不明白你……」
「你只要站在上面,它就會一路把你送到領取行李的地方。但是如果你願意,你也可以不必站在那兒。你可以在上面走,或者跑,像平時散步、慢跑、衝刺一樣。因為你的身體忘記了你在做什麼——超越那條滾動通道的速度。因此他們在通道的盡頭樹立標記,提醒你‘滾動坡道,放慢速度’。當我遇到你時,我好像剛剛從那上面跑下來,雙腳踏在堅實的地板上。我就在那兒,身體離雙腳好遠。你無法保持平衡,遲早會跌倒的。可我沒有跌倒,因為我抓住了你。」
她放下茶杯,點著一根菸,目光始終沒有離開比爾。從打火機跳動的火焰,他知道她的手不住地顫抖。奧德拉深深地吸了口煙,吐出一大口煙霧。
「對於你我瞭解些什麼呢?我知道你好像能夠把握一切。我瞭解這一點。好像你從來都不慌不忙,從不急著去趕下一個會議,下一個聚會。你好像很自信什麼都會有……如果你想要的話。你講話慢條斯理。緬因州的人都那麼講話,但更是你的本色。你是我平生遇到的第一個敢慢慢地講話的人。我也不得不慢下來去聽。比爾,看到你就看到了從不在滾動通道上疾跑的人。因為你知道它會把你送到目的地。
你似乎完全不為周圍這種浮躁、歇斯底里的生活所影響。你不租豪華汽車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也不清那些記者為你炮製新聞。你坦蕩真實。「
他笑了笑。
「我知道當我需要你的時候,你就會在我身邊。當我酩酊大醉的時候,你會照顧我。以前我一直都在逢場作戲,直到遇見你,才找到了真正的自我。」她猛吸了兩口煙,接著說:「我知道從此你成為我生命的一部分。我們和睦相愛。我覺得自己可以和你一起變老,還能擁有一顆勇敢的心。我知道你愛喝啤酒,不喜歡鍛鍊;我知道你夜裡有時做噩夢……」
比爾大吃一驚。幾乎嚇飛了魂魄。「我從來不做夢。」
奧德拉淡淡地笑了笑。「當那些記者問你從哪兒獲得寫作的靈感,你就這麼告訴他們。可那不是真的。我不信。」
「我說夢話嗎?」他小心翼翼地問。他不記得自己做過夢。無論是好夢還是噩夢,他從來沒有夢到過。
奧德拉點點頭。「有時候說。但我總聽不清你在說些什麼。有時候,你還在夢裡哭。」他看著她,面無表情,感到嘴裡很不是滋味,好像溶化的阿司匹林藥片的味道,從舌尖一直延伸到喉部。你現在知道害怕的滋味兒了吧。他心裡想著。這下你有時間想想你寫的恐怖作品了吧。他覺得自己會習慣這種感覺,如果他還能活那麼久的話。
記憶的潮水洶湧而來。好像頭腦中有一個黑色的氣囊在不斷地膨脹。一些可怕的意象從他的潛意識中噴薄而出,撞擊他的理智。如果這一切洶湧而來,他會瘋掉的。於是他拼命抵擋,把那些記憶擋回去。卻突然聽到一個聲音——一個被活埋在地下的人的哀號。是艾迪。卡斯布拉克的聲音。
「你救了我,比爾。那些大男孩拼命地追我。有時我真覺得他們想要殺我。」
「你的胳膊。」奧德拉打斷了他的回憶。
比爾低頭看到自己胳膊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不是小點,而凸起得有蟲卵那麼大。他們目瞪口呆,好像在觀賞博物館裡一件有趣的展品。過了一會兒那些凸起才慢慢消失。
奧德拉打破沉默。「我還知道今早有人從美國打來電話,叫你離開我。」
他站起身,瞥了一眼桌上的酒瓶,轉身走進廚房,倒了一杯橙汁。「你知道我有一個弟弟,他死了。但是你不知道他是被人謀殺的。」
奧德拉呼吸急促,追問道:「謀殺!哦,比爾,為什麼你從沒有……」
「告訴你?」比爾怪笑起來,「不知道。」
「發生了什麼事情?」
「那時我們還住在德里。發了洪水。不過洪水已經快過去了。喬治感到很無聊。我得了流感臥病在床。他想讓我用報紙給他疊一艘小船。他說要到威產姆大街和傑克遜大街去玩,因為那裡積水很深。於是我就給他做了艘紙船,他謝了我就出去了。那是我最後一次看到他活著的樣子。要是我沒感冒,或許我能救他一命。」
他停了停,不住地用右手搓著左頰。一雙眼睛透過鏡片顯得異常大。若有所思……卻沒有看她。
「他就死在威產姆大街上,離傑克遜大街十字路口不遠處。就像一個孩子拽斷蒼蠅的翅膀那樣,兇手撕掉了他的左臂。法醫說他是被嚇死的,或者因為失血過多死的。在我看來,這都沒有什麼區別。」
「天啊,比爾!」
「我想你一定很奇怪為什麼我一直沒告訴你。事實上我自己也很奇怪。我們結婚11年了,到今天你才知道有關喬治的事情。而我瞭解你家裡的每一個人,包括你的姑姑、姨媽、叔叔、舅舅。我知道你的祖父喝醉了,手裡揮舞鏈鋸,死在愛荷華州家中的車庫裡。我瞭解得這麼多,因為結了婚的人無論多麼忙,過不了多久就會知道對方的點點滴滴。如果他們真聽煩了,就閉起耳朵。但總會一點一點地瞭解。你是不是覺得我錯了?」
「沒有,」奧德拉顯得有氣無力,「你沒錯,比爾。」
「好了,奧德拉。在過去的11年裡,你已經瞭解了關於我的每一件事。每個秘密,每點想法,每次感冒,每個朋友,每個欺負過我的人。你知道我跟蘇珊。布朗尼睡過覺。你知道有時我喝醉了變得很脆弱,我喜歡大聲放唱片。」
「特別是聽《感激的死者》的時候。」她說。比爾笑了。這次她也笑了。
「最重要的是——我希望你瞭解的事你都知道了。」
「對,我想是。但是這個……」她頓了頓,搖了搖頭,思索了片刻。「比爾,這個電話和你弟弟有多大關係呢?」
「讓我慢慢說。別急著讓我講完所有的事情,否則我會感到拘束。關係非常大……非常……離奇得可怕……我得整理一下思路。你明白,我從沒想過要告訴你關於喬治的事情。」
她眉頭緊鎖,不解地搖了搖頭。
「我想說的是,奧德拉,這20多年來我從來沒有想起過喬治。」
「但是你告訴我你有個弟弟叫……」
「我說的只是一個事實,僅此而已。他的名字只是一個字眼,在我腦中沒有任何影跡。」
「但我以為他在你的夢裡留下了陰影。」奧德拉的聲音異常平靜。
「呻吟?哭喊?」
她點點頭。
「我想你說得對,」他承認了,「實際上,你說得一點不差。可是你記不住做過的夢便無所謂了,是吧?」
「你是說你根本就沒有想起過他?」奧德拉搖搖頭,表示懷疑。
「甚至他死去時恐怖的樣子?」
「直到今天,奧德拉。」
她看著他,又搖了搖頭。
「結婚前你曾經問我有沒有兄弟姐妹,我說有一個弟弟,夭折了。你知道我父母都過世了,而你有那麼多親戚。他們佔據了你所有的注意力。但是還不止這些。」
「你這是什麼意思?」
「不僅是黑洞裡的喬治。這20年裡我從沒想起過德里,那些親密的朋友——艾迪。卡斯布拉克、理奇。多傑、斯坦利。尤利斯、貝弗莉。馬什……」他用手指梳了梳頭髮,笑起來,聲音有些發抖。「就像得了健忘症。如此健忘,以至於自己都意識不到了。直到麥克·漢倫打來電話……」
「誰是麥克·漢倫?」
「兒時一個要好的朋友——自從喬治死後,我們就成為最要好的朋友。當然他已經不是孩子了。我們都不是孩子了。麥克從大洋彼岸打來電話。他說:「你好,是鄧邦家嗎?‘我說是。他又說:「比爾?是你嗎?‘我說正是。他又說:「我是麥克·漢倫。’這名字對我沒有任何意義。他可能是推銷百科全書或者唱片的。直到他說:「我在德里。‘他一提到德里,我的心裡就好像開啟了一扇門,射出一道可怕的光。我記起他是誰,記起喬治,記起其他所有的人,所發生的一切——」
比爾打了一個響指。「就這樣。我知道他要叫我回去。」
「回到德里。」
「是的。」他摘掉眼睛,使勁地揉揉眼睛,望著她。有生以來她還從未見過一個人怕成這個樣子。「回到德里。因為我們發過誓。我們所有的人都發了誓。我們站在小溪旁,手拉手站成一圈,用玻璃劃破手掌,就像一群做遊戲結義的孩子。只不過我們是真的。」
他伸出手掌給她看。只見雙手掌心上有一條嵌得很深的白線,分明是傷口的痕跡。她曾經無數次握過這雙手,卻從未注意到他掌心上的這道疤痕,淡淡的。她記得很清楚比爾的掌心沒有任何疤痕。
比爾點點頭。「沒錯。原來是沒有疤痕。雖然我不敢絕對保證,但是我想昨晚還沒有這疤痕。拉爾夫跟我掰手腕喝啤酒,我想我一定注意得到。」
他衝她咧嘴一笑,乾乾的,沉重而又恐慌。
「我想麥克一打來電話,它們就回來了。我想是這樣。」
「比爾,那不可能。」她說著伸手抽出一支香菸。
比爾把玩著她的手。「是斯坦利劃的,用一片可樂瓶,我記得很清楚。」他抬頭看看奧德拉,鏡片後的那雙眼睛充滿了痛苦和迷惘。
「我還記得那片玻璃在太陽下閃閃發光,是一塊新的乾淨的玻璃片。記得嗎?那時候可樂瓶還是綠色的。「她搖搖頭,比爾卻沒看見。他還在琢磨自己的手掌。」「我記得斯坦利最後劃了自己的手,還假裝要砍掉自己的手腕。我想他是個傻瓜。不過,我差點兒要站出來阻止他,因為那會兒他看上去很認真。」
「比爾,別說了。」奧德拉低聲懇求他。這一次她不得不用自己的右手扶住左手的手腕,好讓自己的手不哆嗦,就像持槍射擊的警察。
「傷疤不會回來。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那你是說你從前看見過這傷疤嗎?」
「很淺。」奧德拉的聲音尖利起來了。
「我們都流血了,」他接著說,「我們站在水裡,離艾迪。卡斯布拉克、班恩。漢斯科和我築的水壩不遠。」
「你說的不是那個建築師吧?」
「有一個建築師也叫那個名字嗎?」
「上帝!比爾,就是他設計的bbc廣播中心。現在人們還在爭論那個設計是個輝煌的夢想還是失敗呢!」
「哦,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人。不太可能。不過也許是。我認識的那個班恩特別會造東西。我們都站在那裡。我的右手拉著貝弗莉。馬什的左手,左手握著理奇。多傑的右手。我們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兒,彷彿剛剛受過洗禮的教徒。我記得看見地平線盡頭的德里水塔,像天使的長裙那麼潔白。我們發誓,我們發了血誓:如果噩夢還不結束,如果惡魔再次出現,我們就回去,一起努力,制止新的災難。永遠。」
「制止什麼?」她憤怒地對他大叫起來。「制止什麼?你在說些什麼?」
「我希望你不要問、問……」比爾欲言又止。奧德拉覺察到一絲木然的恐懼悄悄地襲上他的臉。
「給我支菸。」
她遞給他煙盒。他點燃一支。奧德拉從未見過他抽菸。
「我過去還是個結巴。」
「你結巴?」
「是的,那時候。你說我是洛杉磯惟—一個敢慢條斯理地講話的人。事實是我不敢說快。那不是深思熟慮,不是從容不迫,不是智慧的表現。所有矯正過口吃的人說話都很慢。這只不過是個技巧。」
「結巴。」她的臉上浮現出尷尬的笑容,好像他講了個笑話,而她卻不知可笑在哪裡。
「直到喬治死了,我一直都有點兒結巴。」比爾已經聽到每個聲音都在腦子裡重複不停,好像在時間的座標上被無限地分隔開來。他像往常那樣不慌不忙、有節奏地說出每一個字,但在他的腦海裡他聽到像「喬治」、「一點兒」這樣的詞重疊在一起,變成了「喬、喬、喬治、一、一、一點兒」。喬治死後,我結巴得更厲害了。直到十四五歲的時候才有好轉。我到波特蘭找到一個治療語言障礙的專家,托馬斯太太。她真是太棒了。她教給我一些非常有用的技巧。最重要的是在那裡我忘記了德里的一切。我不是一下子就忘記了從前,但是在一段相當短的時間裡。也許不超過4個月。我的結巴,所有的記憶全部消失了。就像有人擦了黑板,所有古老的公式都消失了。
他一飲而盡杯中的果汁。「剛才我說‘問’的時候有點兒結巴。這還是21年來頭一次。」
他看著她。「傷疤、結、結巴。你聽、聽明白了嗎?」
「你是故意那麼說!」她嚇壞了。
「不。我想沒有辦法讓人相信,但是這是真的。結巴很可笑,讓人毛骨悚然。坦率地說,說話結巴的時候你根本意識不到。但是你的意識聽得到。好像大腦的某一部分比別的部分運轉得快。像過去孩子們玩的舊汽車裡的那種混響裝置,後面喇叭傳出的聲音總比前面喇叭傳出的聲音慢。」
他站起來,在屋子裡來回踱著,看上去很煩躁、很疲倦。這13年來他幹得那麼辛苦。好像只有拼命不停地工作才能證明他平庸的才華。想到此奧德拉便感到很不安。她努力把這種令人不快的想法推回去,卻做不到。要是比爾接到的是拉爾夫的電話,邀請他去酒吧掰手腕。下棋;或者是《閣樓》劇組的導演弗雷迪,跟他探討幾個問題,甚至也許是個打錯的電話?這樣想又有什麼結果呢?
那麼,什麼德里鎮、麥克都只不過是幻覺,由於初發的神經失常產生的幻覺可是那道傷疤,奧德拉,你如何解釋那道傷疤?比爾是對的。原來沒有……現在有了。這是事實。
「還有什麼?」奧德拉問道。「誰殺了喬治?你和那些孩子做了些什麼?你們發了什麼誓言?」
他走到她的身邊,跪下來,握著她的手,就像舊時紳士求婚的樣子。
「我想我會告訴你,」他溫情脈脈地說,「如果我真想告訴你,我會告訴你。許多事情我都想不起來了,但是一旦開口,這些事就都回到記憶裡。我感到那些記憶就要爆發,像攜風帶雨而來的烏雲。只是這雨很髒。雨後長出的樹木都是怪物。也許跟他們在一起我就能夠面對了。」
「他們知道嗎?」
「麥克說他給他們都打了電話。他覺得大家都會去,除了斯坦利。他說斯坦利的聲音聽起來怪怪的。」
「這一切我聽起來都怪怪的。你嚇壞我了,比爾。」
「對不起。」他說著吻了她,像一個陌生人的吻。她恨那個叫麥克的傢伙。「我應該儘量給你解釋。我想那要比半夜偷偷地溜走好得多。我必須走。我想斯坦利也會去,不管他的聲音聽起來多麼古怪。我不能想象自己不到場。」
「為了你弟弟?」
比爾輕輕地搖了搖頭。「我可以那樣說,但是那是謊話。我愛他。我告訴你20多年了我從沒有想過他,你一定感到很奇怪。但是我真的很愛他。」他微微地笑了笑。「他神經兮兮,但是我愛他。你懂嗎?」
奧德拉也有一個妹妹。她點點頭:「我理解。」
「但是不是因為喬治。我也說不清。我……」
他注視著窗外的曉霧。
「就像一隻鳥兒。秋天一到,鳥兒就知道該飛回家。憑直覺。我相信直覺決定我們的思想,你無法拒絕。你無法拒絕你的選擇因為你沒有別的選擇。同樣你也無法阻止它的發生。我必須走。那個誓言已經牢牢地拴住了我的心。」
她站起來,小心翼翼地走到他身邊。感到自己很虛弱,要崩潰了。
「那帶我一起去。」
恐懼的表情——為她的擔憂——毫不掩飾地掛在他的臉上。她不禁倒退了一步,感到一陣透徹骨髓的恐懼。
「不,」比爾說,「奧德拉,千萬不要有這樣的想法。今後的幾周裡,德里會變成人間地獄。你就在這兒守著,替我敷衍。答應我。」
「我也得起誓嗎?」她目不轉睛地看著他。「是不是,比爾?」
「奧德拉——」
「是不是?你許了諾言,看看現在你落得什麼結果。而我也必須起誓,因為我是你的妻子,因為我愛你。」
他的一雙大手緊緊地抓住她的肩膀。「答應我!答應我!答、答、答、答——」
她再也無法忍受了。比爾結結巴巴的,好像一條被漁叉刺中,拼命掙扎的小魚卡在嘴裡。「我答應,好了吧?我答應!」她再也忍不住,大哭起來。「你現在高興了嗎?天啊!你瘋了。整個世界都瘋了。但是我答應你。」
他一手攬著她的肩膀,安頓她坐在沙發上,又給她端過一杯白蘭地。她喝了小口,慢慢平靜下來。
「什麼時候動身?」
「今天,」他回答,「坐飛機。我不搭火車,開車到希斯羅機場,還起得上。你別跟別人講,就裝做什麼也不知道。」
她不情願地點點頭。
「等大家發覺了,我已經到了紐約。如果轉機順利,傍晚就能到德里。」
「我什麼時候再能見到你?」她輕聲問道。
他緊緊地把她擁在懷裡,卻沒有回答她的問題。
10
1985年1月2日
一個城市會鬧鬼嗎?
就像是傳說中的老屋那樣?
並不是簡單地在城市的某處建築,或者某個街角,或者某個公園的某個地方——而是每個地方。整個城市。
那可能嗎?
德里竟然有妖怪出沒!竟然成為妖怪的掠食場!
到底是什麼在德里驚食?什麼是它們的食物呢?
自從安德蘭·曼倫的事情發生之後,我不知道是否還有人能像我這麼害怕。我感覺自己掉進了一個極度恐怖的故事中。不到故事的結尾,你不會感覺這麼恐懼。黑暗中妖怪終於從房子裡出來,開始獵獲食物——當然,那食物就是你。
就是你。
如果這是一個恐怖故事,那麼它比佈雷德伯裡或者愛倫。坡之類的懸念迭出的恐怖經典有過之而無不及。在去年9月的一天,我讀到了《德里新聞》轉載的厄溫案件調查庭的報告,我意識到那個殺死喬治。鄧邦的小丑又回來了。實際上,在1980年左右我就開始了——我想我身上的某種角色已經被喚醒……我想這一切又已經開始了。
那麼什麼角色呢?我想是守望者。
或者也許是海龜的傳聲筒。是的……我想就是。我知道比爾·鄧邦也會相信的。我不斷地在那些舊書中發現過去的恐怖新聞;不斷地從舊期刊中找出過去的屠殺事件。在我思想的後面,我聽到不斷增長、不斷聯合的某種力量發出的「嗡嗡」的聲音,而且越來越響;我似乎嗅到一種閃電霹靂即將來臨時苦澀的氣息。我開始為我在世時幾乎肯定無法完成的一本書作筆記。在我思想的一個側面,我一直被那些最古怪的恐怖所煎熬;而在另一個側面,我作為一個小鎮的圖書管理員繼續忍受著世俗的生活。每個白天我整理圖書,發放圖書證……
我知道我會待在這個小鎮裡直到老死……在每個夜晚我會從睡夢中突然驚醒,用拳頭堵住嘴不讓自己尖叫。
那些恐怖故事中常見的場面都錯了。我的頭髮並沒有變白。我並沒有夜遊。我並沒有說一些含義隱晦的話。我也並沒有隨身攜帶占卜板。我想我笑得更多了,就這麼樣。儘管有時我的笑聲有些淒厲可怕。
我擔任的一個角色——~個比爾所說的「海龜傳聲筒」的角色——告訴我,今晚應該給他們所的人打電話了。但是我,甚至現在,對這一切完全確定嗎?我想要完全確定嗎?不——當然不想。但是上帝,發生在安德蘭·曼倫身上的慘案和1957年發生在結巴比爾弟弟喬治的事情像極了!
如果它又開始,我會給他們打電話的。我不得不那麼做。但是現在為時尚早。上一次發生得比較慢,直到1958年的夏天才真正開始。
所以……我要等待。我不停地記著筆記,我不停地看著鏡子裡自己的臉從一個孩子變成了一個成年男子。那個孩子的臉很膽怯,滿是書呆子氣;而那個男人的臉很憔悴,正在掙扎著木使他的思想到處游離如果我不得不打電話的話,會殺死他們中的某些人。
那是漫漫長夜裡失眠中的我不得不面對的事情之一。我不知道他們對過去還有多少記憶。有時我想他們一點都記不起來了,因為他們根本沒有必要記住。我是誰一聽過海龜聲音的人,惟一能記住過去的人,因為只有我一個人留在德里鎮。他們都四分五裂——他們不知道彼此競過著相同的生活。叫他們回來,告訴他們……是的,也許這樣會殺死某些人。也許會殺死所有的人。
所以我一遍又一遍地在腦子裡想著,回想他們過去的模樣,想象他們現在的樣子。我想知道他們當中哪一個最脆弱。
有時我想大概是「髒嘴」理奇珍傑——儘管班恩要比他胖得多,但他是被克里斯、哈金斯還有鮑爾斯他們最經常抓到的人。鮑爾斯是理奇最害怕的人——當然也是我們當時最害怕的人。如果我給他打電話,理奇會不會看見那可怕的三個人又回來呢?當然其中的兩個是從墳墓中,而鮑爾斯是從監獄回來。有時我想艾迪是最軟弱——他不僅有一個掌管一切的大胖子母親,而且還有那可怕的哮喘病。那麼貝弗莉呢?她總是裝出一副勇敢的樣子,但其實她也和其他的人一樣害怕。是不是結巴比爾?他每次寫作完畢還得面對那不可抗拒的恐懼。
那麼是不是斯坦利呢利斯?
在他們每個人的頭上都高懸著無比鋒利的斷頭臺的鍘刀。我想他們根本不知道那鍘刀在那裡。我是誰一控制開關的人。只需開啟電話簿給他們一個接一個地打電話,那鍘刀就開啟了。
也許我不必那麼做。我仍然抱有一線希望,希望是我自己太膽小而誤會了那越來越真切的海龜的聲音。但是這種希望越來越渺茫。慘案不斷發生。曼倫在7月遇害。去年10月一個孩子慘死在內伯特大街街頭。在12月又有一個人在紀念公園遇難,報紙上說他可能是個流浪漢,或者是個瘋子因為悔浪而自殺。
也許。
但是艾爾布里奇家的閨女恰好也在距離那幢邪惡古屋不遠的內伯特大街遇害……而且和27年前喬治鄰邦被殺是在同一天。然後又是約翰遜家的兒子,慘死在紀念公園,他的一條腿自膝蓋以下全沒了。
紀念公園當然是德里水塔的所在地,而那個孩子也正是倒在水塔腳下。水塔也是斯坦利。尤利斯見到那些男孩的地方。
那些死去的男孩子。
但是這仍然可能是幻覺。或者是巧合。或者二者之間有什麼聯絡——一種邪惡的重複。這可能嗎?我覺得可能。這裡是德里鎮,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
我想起了從前發生過的事件——先是1957年和1958年這裡的血案;然後是1929年和1930年「黑點」酒吧被緬因州白人榮耀軍團燒燬;1904年和1905年以及1906年初凱辰特鋼鐵製品廠爆炸事件;直到1876年和1877年的慘案,此類事情幾乎每隔27年左右就會發生。有時早一些,有時晚一些……但遲早都會發生。儘管查閱歷史記載越來越難,但是我知道,它總是會來的。
所以——我想我必須得打電話。我想這是我們的事。出於某種原因,我們被挑選出來去阻止這一切,使其不再發生。是命運的安排,還是又是那該死的海龜?它到底是在說話還是在命令?我不知道,我懷疑它到底和我們有沒有關係。許多年前比爾就說過「海龜不會幫助我們的」。如果那句話是真的,那麼現在也是真的。
我想起我們都手拉著手站在水中,發誓說如果這一切再次開始我們一定回來——我們站在那裡,圍成一圈,緊握的手上流淌著我們的誓言。那個儀式可能有人類的歷史那麼久遠,所有的力量——我們所知的土地上以及未知的土地上的所有力量都江進了裡面。
因為那些可怕的相似之處——但是現在我就像是比爾·鄧邦,結巴得厲害,只是不停地重複著一些事實以及許多讓人不快的(而且子虛烏有)設想。這樣不好。也沒有用。甚至很危險。
這個筆記本,我想,能夠一定程度上讓我擺脫那些束縛,擴大我的注意力——畢竟這個故事不只是關係到6個男孩和一個女孩。他們當中沒有一個人是高興的,沒有一個人被他的同輩所接受。就在艾森豪威爾仍然當總統的時候,在那個炎熱的夏季裡,他們陷入了噩夢之中。如果把我們的照相機鏡頭稍稍向後拉一些,你就會看見——在這個小城,一個有3.5萬居民的小城,人們工作吃飯睡覺買東西駕車旅行散步上學入獄,有時消失在黑暗中。
要知道一個地方現在的狀況,我相信必須瞭解它過去的樣子。如果我不得不說出對我來說一切又真正開始的日子,那就是1985年初春我去看文伯特。卡森的那一天。艾伯特。卡森從1914年到1960年是圖書館的首席管理員,他在去年夏天去世了,享年91歲。我感到他是我瞭解德里歷史的最佳人選。我們就坐在他家的走廊裡談話。我問他問題,他嘶啞著嗓子回答。當時他正和喉癌作鬥爭,而最終就是那癌症殺死了他。
「那麼我應該從哪裡開始呢?」
「開始什麼?」
「研究這個地區的歷史。德里鎮的歷史。」
「哦,好吧。先從弗裡克和米裘德開始。一般認為他們都是最好的。」
「我讀過之後——」
「讀過他們的書?上帝,不要!把它們扔到垃圾筒裡!那是你的第一步。然後讀一讀布丁格爾·布蘭森。布丁格爾是一個相當草率的研究者,經常犯些錯誤,但是他那對德里鎮的研究很嚴謹。儘管他得到的大多數事實是錯誤的,但是他是故意搞錯的,漢倫。」
我笑了一下,卡森的嘴唇上也咧出一絲笑容——那種幽默的表情真的有些怕人。當時他就像是一頭快樂的禿騖守望著一隻剛剛被殺的野獸,在進餐之前等待著屍體腐爛。
「讀完布丁格爾,再讀伊維斯。把他談過話的所有人都做上記錄。桑迪·伊維斯仍然在緬因大學。他是個民俗學家。讀完他的書再去看他。請他吃上一頓,然後再好好聊聊。把他所講的人物、地址都記下來。到那時,如果你有我所想的一半聰明的話,你就找到了很棒的起點。然後順藤摸瓜,你會發現許多歷史記載上沒有的東西。那些東西可能會讓你晚上失眠的。」
「德里……」
「它怎麼樣?」
「德里有點不好,是不是?」
「好?」他嘶啞著嗓子低聲問道。「什麼是好?那個詞是什麼意思?如果說的是肯塔斯基河的落日風景,那麼德里很好,因為它的風景很美。如果好是指那個老處女委員會挽救那幢鎮長官邪,或者指在水塔前面掛一塊紀念匾,那麼德里非常好,因為在這裡每個人的事我們都可以管。那麼在鎮中心的那個醜陋的保羅。班揚的塑膠雕像好不好?如果我有一卡車凝固汽車彈,再拿上我的打火機,我他媽的會好好地照顧一下那個東西。我向你保證……但是如果一個人美的觀念可以把那個雕像都包容的話,那麼德里還是挺好。問題是,好對你來說到底是什麼意思,漢倫?嗯?再往深說一點,好又意味著什麼呢?」
我只能搖搖頭。他或者知道或者不知道。他或者想說或者不想說。
「你的意思是說那些讓人不快的故事嗎?那些故事總是有的。一個城鎮的歷史就像是一棟綿延的老屋,充滿了各式的房間,還有各種隱秘的地方……當然不用說不時出現的神秘的通道了。如果你探尋德里這棟老屋,你就會發現各種各樣的東西。是的。可能你以後會後悔,但是你會找到它們。一些房間是鎖著的,但是會有鑰匙……有鑰匙。」
他的眼睛流露出一個老人的睿智。
「你也許會想你碰上了德里鎮最可怕的秘密之—……但是總會有更多的秘密出現。更多的秘密。」
「你是不是——」
「我不得不請你原諒我。今天我的喉嚨痛得厲害。我得吃藥、休息了。」
換句話說,給你刀子和叉子,朋友;看看你能用它們砍點什麼。
我接受了卡森的意見——把弗裡克和米裘德的歷史書扔進了垃圾筒。我開始讀布丁格爾的《老德里的歷史》,查閱書裡的腳註。那本書跨越的歷史有一百年,根據許多專門研究論文和成百上千讓人頭疼的小鎮報告和賬簿寫成的。
和桑迪·伊維斯和談話更有趣一些。他的歷史和布丁格爾的歷史相互交叉。從1963年到1966年他曾寫過一系列關於德里的文章,他的研究主要是口頭歷史。我從他那裡得到了線索,然後開始大量的採訪記錄工作。
但是布丁格爾和伊維斯在某一點上取得了完全一致的共識:首批到達德里地區的白人定居者大概有300人。他們都是英國人。他們得到了特許權,成立了德里公司。但是就在1741年,德里鎮上的每個人都失蹤了。就從那一年的6月到10月,所有的人——確切地講是340口人,全部失蹤了。只有那些木房子仍然孤零零地站立在那裡。
其中的一間,就在現在威產姆大街和傑克遜大街的交叉處,被燒成了灰燼。米裘德在他的歷史書裡堅持說所有的人都被印第安人屠殺了,但是卻沒有證據——除了那間被燒的小木屋還有可能之外。更可能的是,誰家的爐子突然走火點著了房子。
是印第安人的屠殺?讓人懷疑。即沒有骨頭,也沒有屍體。是洪水?那一年根本沒發生過。是疾病?周圍的城鎮里根本沒有提到過。
他們只是消失了。所有的人。所有340口人。沒有一點線索。
就我所知,在美國曆史上和那次事件惟一有點類似的就是弗吉尼亞州的羅諾克殖民者失蹤案。那次事件幾乎每個小學生都知道,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德里失蹤案呢?很顯然,甚至連生活在德里鎮的居民都不知道。即使學校的本地歷史課本對此事件也隻字未提。只有奇怪的靜默。
有一種靜默的簾子掩蓋著在德里發生的事情……但是還是有人講話了。我想沒有什麼東西能阻止人們講話。但是你必須用心聽著——那是一種難得的技能。我敢說在過去4年中。我已經提高了那種技能。一位老人曾經告訴我,他的妻子曾經在他們的女兒臨死的3周前聽到廚房水槽的下水道有人說話——那是1957年到1958年的初冬時節。他們的女兒是德里鎮一系列謀殺案的犧牲者之一。
「那是些旋轉著的聲音,含糊不清地攪和在一起,」他告訴我,「她說她馬上就回應了。她趴在水槽上面開始打招呼。‘你究竟是誰?’她問道。‘你叫什麼名字?’然後所有的聲音都開始回答——嘟味著、嚎叫著、尖叫著,中間一直夾雜著笑聲。她說他們所說的就是那個瘋子和耶穌講過的話:「我們的名字是軍團。‘兩年多的時間她都不願靠近那個水槽。我天天累得半死還不得不回家洗那些該死的盤子。「
那位老人拿了一罐百事可樂喝了起來,從嘴角流下來的汽水和眼角流出的淚水在他的臉上匯成一條條小溪。可憐的老人,70多歲還得忍受工作的折磨。
「可能你會想我已經發瘋了,」他說道,「但是如果你把那個玩藝兒關掉的話,我還會告訴你一些其他的事。」
我關掉了我的錄音機,朝他微笑著說:「我考慮到過去幾年中我所聽過的某些東西,你得花大力氣來證明你的確是個瘋子。」
他也笑了,但是那笑容當中沒有任何幽默。「一天晚上當我像平時一樣洗盤子的時候——那是在1958年的秋天,事情已經發生之後。
我的妻子在樓上睡著了。貝蒂是上帝賜給我們的惟一的孩子,自從她遇害之後,我的妻子花很多時間睡覺。當時我拔出了皮塞子,水槽裡的水一下湧了下去。你聽過真正的肥皂水流入下水道中發出的聲音嗎?就像某種吸水的聲音。它發出的聲音很響,但是我沒有注意;只是當那個聲音開始消失的時候,我聽到我女兒在下面。我聽到我的女兒貝蒂在下水道的某個地方。她正在笑。就在黑暗中的某個地方,笑。如果再仔細聽,好像她還在尖叫。或者二者都有。就在下水道的管子裡面尖叫、大笑。那是我第一次聽過那樣的東西。也許我只是想象。但是……我認為不是那樣。「
他看著我,我也看著他。從骯髒的玻璃窗射進來的光線落在他的臉上,使他看起來就像是《聖經》中的長壽者瑪士撒拉。我記得那一刻我感覺有多麼冷。冷極了。
「你想我是在騙你嗎?」老人問我。1957年的時候,他只有45歲。就在那年的聖誕節後,他的女兒貝蒂。理普瑟僵死在傑克遜大街上,全身都被撒裂了。
「不,」我回答說,「我不認為你在騙我,理普瑟先生。」
「你說的是真話,」他有一點驚訝,「我能從你的臉上看出來。」
就當他想再說點什麼的時候,有一輛車開過來加油。他出去了。
但是等他回來的時候,他冷漠地看著我,就像是看著街頭的一個陌生人。我說了聲再見,起身離開了。
歷史學家布丁格爾和伊維斯在其他方面也有共同的觀點:德里鎮發生的事件真的不正常;德里的事情從來就沒有正常過。
我最後一次看見文伯特。卡森是在他臨死前的一個月。他的喉癌更嚴重了。他只能盡力嘶啞著低聲說幾句。「還想寫德里歷史嗎,漢倫?」
「還有那個想法。」我說,但是當然我從本計劃去寫這個小鎮的歷史,我想他也知道。
「你得花20年,」他的聲音很低,「沒有人會讀。沒有人想讀。算了吧,漢倫。」
他停了停,又加了一句:「布丁格爾自殺了,這你知道。」
我當然知道——但是《德里新聞》說那只是一次意外跌落事故,而根本沒提到他在自家廁所裡的凳子上跌落的,脖子上還掛了根繩子。
「我知道那個‘週期’嗎?」
我看著他,驚呆了。
「哦,是的,」卡森小聲說道,「我知道。每隔26年或者27年。
布丁格爾也知道。許多老年人都知道,即使給他們喝酒他們也不願意說。算了吧。漢倫。「
他伸出一隻手來——瘦得像雞爪子一樣。他抓住我的手腕,我能感覺到癌症正在吞噬他的軀體——時間已經所剩無幾。
「麥克,陷進去沒意義。德里的事情會傷人的。算了吧。算了吧。」
「我不能。」
「那麼小心。」他說。突然間,那位垂死老人的眼睛瞪大了——就像一個恐懼異常的孩子。「小心!」
德里。
我的家鄉。根據愛爾蘭的一個同名村莊而命名。
德里鎮。
我出生在這裡;從小學到中學也都在這裡;雖然上大學離開一段時間,但是畢業後我仍然回到這裡,在圖書館當管理員。我是一個小鎮的人,像千千萬萬個人一樣,過著小鎮的生活。
但是——但是:1879年一群伐木工人慘死在肯塔斯基河上游——也就是現在孩子們所說的班倫地區。他們總共9個人,就在他們的冬季宿營地慘遭殺害,屍體被四分五裂。
但是:1851年約翰。馬克遜用毒藥毒死了他的全家。坐在用親人屍體圍成的圓圈裡,馬克遜吞噬了一個白色的蘑菇。
小鎮警官在他的報告中寫到,一開始他以為馬克遜的屍體在朝他咧著嘴笑,後來他才發現那笑原來是滿滿一嘴的白色毒蘑菇。馬克遜在臨死前還忍受著劇痛和痙攣吞嚥那可怕的蘑菇。
但是:1906年復活節,凱辰特納鐵製品廠的老闆決定為「德里所有的好兒童」舉行「尋找復活節彩蛋」活動。活動地點就在鐵製品廠內,也就是現在的德里商業街的位置。
孩子們興奮地笑著、叫嚷著,尋找著500只巧克力復活節彩蛋。
大人們也來觀看這場盛會,準備在4點鐘給他們發獎。
但是就在3點過一刻的時候,鐵製品廠突然爆炸了。最後的死亡人數是102人,其中88個是孩子。此後就在星期三,正當全鎮的居民還沉浸在哀傷之中的時候,一位婦女在她家後院的蘋果樹下發現了她兒子的頭。他的頭髮上全是血,嘴裡還咬著一塊巧克力。那是最後的一位知名的死者。還有8個孩子和一個大人不知去向。那是德里歷史上最慘痛的悲劇,甚至比1930年發生的「黑點」酒吧的大火還要慘重。
事故原因一直未能查明。鐵製品廠最後被完全關閉了。
但是:德里發生兇殺案的發案率是新英格蘭地區其他同等規模小鎮的6倍。我曾經把這個數字給一個電腦駭客看過,他用電腦畫了一張圖表,上面是德里和其他6個同等規模小鎮的比較。在那個柱狀圖上,德里顯得異常突出。看完那張圖,他的惟一評論是:「這裡的人們都很暴躁,都很邪惡。」我沒有回答。
如果我回答的話,我一定會告訴他,在德里鎮只是某個東西既邪惡又暴躁。
在德里鎮,兒童的莫名失蹤案每年有40到60起,大多數都是十來歲的孩子。他們都被認為是離家出走。我想其中一些甚至極有可能。
就在那段卡森所講的「週期」之內,失蹤率陡然上升。例如在1930年——「黑點」酒吧發生大火的那年——有多達170個孩子失蹤——那只是向警方報告記錄在案的數字。「沒什麼驚訝的,」現任警長裡德馬赫告訴我,「那是大蕭條時期。可能他們中的大多數都厭倦了喝土豆湯或者在家捱餓,於是騎上小木棍出去尋找好地方了。」
1958年在德里又有127個孩子失蹤,年齡從3歲一直到19歲。
「1958年又是大蕭條嗎?」我又問警長。「不是。」他說,「但是人們總是要到處走動的,漢倫。小孩子走路多了腳上就容易起泡,起了泡就不能按時回家,不能按時回家就得捱打,怕捱打他們就逃走了。」
我給他看了一張登載在1958年4月《德里新聞》上查德。洛威的照片。「你認為這個孩子也是怕捱打而逃走的嗎?裡德馬赫警長?他失蹤的時候只有3歲半。」
裡德馬赫瞪了我一眼,然後說和我談話很愉快但是他很忙。我離去了。
一個妖怪驚食的地方。妖怪出沒。
如果還有任何事情發生——只要發生——我就會打電話。我不得不這麼做。同時我不得不假設,失眠,回憶過去——該死的記憶。我還不得不記筆記,向隅而泣。圖書館已經閉館了。我就坐在悄無一人的大廳裡,聽著黑暗中傳來的微弱的聲音,看著昏黃的燈光投下的黑影,我的雙手哆咦得厲害。我確信他們……沒有改變。
我坐到了電話旁邊。
我把手指放了上去……伸進了撥號盤的小洞裡……就是那些小洞能使我們所有的人保持聯絡,我的老夥伴們。
我們深深地陷在一起。
我們一起進入黑暗當中。
第二次進入,我們能從黑暗中出來嗎?
我不這樣認為。
但是上帝,我不得不給他們打電話。
上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