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頸鹿!」馬裡衝進亨特父子的帳篷大聲喊道。
這時天剛矇矇亮。哈爾和羅傑真想多睡一會兒,昨天已經夠忙活的了。
不過,長頸鹿的訊息立刻驅散了他們的睡意。
哈爾問:「在哪兒?」
「就在營地前,一共五頭。」
老亨特說話了:「真想能幫你們的忙。捉住一頭長頸鹿可不容易,孩子們。要辦得到的話,最好抓住兩頭——一頭公的一頭母的。里約動物園想要一對。」
羅傑嘟嘟噥噥地說:「他們出的錢夠多嗎?值得我老早爬起來嗎?」
「你願意為6000英鎊起床嗎?」
羅傑兩眼睜得老大。兄弟倆跳下床,忙不迭地穿衣服。羅傑的褲子穿反了,開口處穿到了後面,哈爾撐斷了靴帶。
人們會說他們是財迷,通常他們並不是財迷,但這樣的機會可不是每天都有的。不到兩分鐘他們就衝出了帳篷。
啊,在那兒,離營地不過一兩百米,五頭漂亮的長頸鹿,四頭成年的,一頭幼仔。多大的一頭幼仔呀,一生下來就有兩米高。
五頭長頸鹿都非常好奇地朝營地張望。有人說,好奇心會使一隻貓喪命,要這樣的話,地球上的長頸鹿早就死光了。世界上沒有什麼動物比得上長頸鹿更好奇的了。哈爾還記得本地人講的有關長頸鹿好奇心的故事。剛開始,上帝只給了它們長腿,脖子還是跟其它動物一樣短。但長腿站起來那麼高,它們就看不到樹下的東西了,所以就想從樹頂上朝下看。它們拼命地伸長脖子,伸呀,伸呀,伸得越長就看到的越多,現在它們的視線已經可以超過樹冠乎整的合歡樹頂了,如果它們的脖子還繼續朝上長的話,有一天,就可以直接看到天堂了。講故事的人是這麼說的。
在朝陽的照射下,它們那有深褐色斑點的金黃色的毛皮真是燦爛輝煌。
「我真想知道,」羅傑說,「長頸鹿是如何把血液壓上那摩天大樓一樣高的脖子的。」
「大心臟,它的心臟有你的40倍大,重量達25磅,它的血壓是世界之最。它的頸靜脈粗達5釐米,血流經過這些血管就像救火水龍帶裡的水似的。」
「但如果它們把頭低到地面會怎麼樣?那麼、高的血壓不把腦袋給爆了?」
「不會,它有一套巧妙的閥門系統,可以將血流控制住。別擔心,大自然已經給它把一切都安排好了。」
哈爾和羅傑聽到身後傳來「哼」的一聲,轉身一看,原來是比格上校。
他身上挎著槍。
「你們這些小傢伙瞭解長頸鹿嗎?」他得意地說,「我告訴你們,這是地球上最傻的動物。瞧那長長的、瘦瘦的腿,有什麼用呢?用板球棒一敲,就會像根草一樣折斷。還有那脖子——簡直可以用它打個結。它們除了樹葉什麼也不吃,也不會吼叫,一點都不危險。跟你們說……」比格上校越說越覺得自己了不起。至今為止,他想證明自己是個偉大獵手的努力都失敗了。
現在正是機會——他相信,這些脆弱的、可笑的次等動物不是他的對手。他聽人家說過,長頸鹿就跟耗子一樣膽小。想到這裡,比格上校更得意了:「如果你們想抓它們的話,我跟你們一塊去。我可以教教你們,對付那些活動電線杆太容易了。」
「既然那麼容易,」哈爾說,「你就不必帶槍了,我幫你揹著吧。」
比格上校極不情願地把槍給了哈爾。他把帽子弄歪點,顯得很神氣。他很喜歡這帽子,因為它把他裝扮成一個地道的職業獵手。
「誰想要槍!」他裝模作樣地說,「我只用兩隻手和一根繩子就夠了。來吧,小夥子們,我讓你們看看,真正的狩獵是什麼樣子。」
兄弟倆和比格上校以及待獵隊的其他隊員坐上一輛蘭德羅伏越野車和一
輛伯德福德大卡車朝長頸鹿開去。卡車是4噸的,上面有一個大籠子專門用來裝這種世界上最高的動物。籠子四周有5米高,但沒有頂,這樣,長頸鹿的腦袋可以伸出籠外。
「直衝進去!」比格對駕駛員馬裡說。
「不。慢慢來,不要嚇著他們。」
馬裡可以執行二者之中的任何一個命令,但很清楚他認為羅傑的主意合乎情理。他開著車儘可能慢地朝那些好奇的動物駛去。當車子來到約15米處時,長頸庇有些不安了。馬裡立刻停車。
羅傑此時可以仔細地打量它們。比格上校說不定是對的——這些長頸鹿看上去很溫柔,沒什麼危險。美麗的大眼睛溫柔得像女孩子,那黑油油的眼睫毛又長又美。
「好像是用了睫毛油似的。」羅傑說。
這些長頸鹿是屬巴林古型的,即所謂五角長頸鹿。頭上確實有五隻角,但只是幾個被毛遮住的、突起的小硬塊,一點也不危險。羅傑問馬裡知道那些角嗎?
「不過是裝飾,」馬裡說,「長頸鹿不用角來打鬥。」
「長頸鹿本來就不是打鬥的動物。」比格插話。
馬裡笑了,「會讓你大吃一驚的。長頸鹿雖然不用角,但卻用頭的側部撞擊敵人。由於它的脖子很長,擺起來分量極重。我就見過一頭長頸鹿只是把脖子那麼一甩,就把一隻豹子撞死了。」
「牛皮大話。」比格不屑地說,「它連一個蒼蠅也打不死。看那頭張嘴的,喂,它沒有上門牙!」
「對,」馬裡說,「但後邊有根多臼齒,你看不到。瞧,那頭鹿正在吃一顆帶刺的樹,要嚼碎那些刺必須有好牙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