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傢伙總是什麼也沒幹就要人付工錢。
哈爾沒搭理他。他不能把時間浪費在一個哭哭啼啼的小娃娃身上。
伊格廬全毀了。馴鹿正朝三個孩子直衝過來。哈爾抓住一枝鹿角,立時被挑到離地兩三米的半空中,然後又被甩下來。不過,他仍然掛在鹿角上。鹿犄角的很多枝權伸向四面八方,奧爾瑞克和羅傑也各自抓住了一枝。他們終於讓馴鹿站定了。
澤波一隻手還在捂著肚子,另一隻手卻舉起了一根鞭子。他說:」我來教訓教訓這畜生。」
就在鞭子將要落下的那一剎那,羅傑一把抓住了它,把它從澤波手裡奪了過來。
「你這個自命不凡的傢伙,別多管閒事。」澤波嚷道,「對野生動物你懂得多少?」
「不算多,」羅傑說。「但我知道,你如果想讓一隻受驚的動物安靜下來,用鞭子是不行的。」
他一隻手仍然抓住一枝鹿角,另一隻手則去撫摸那隻激動的動物的脖子,同時對著它的一隻大耳朵說一些雖無意義但卻甜蜜動聽的話。他堅持了整整10分鐘,一邊愛撫,一邊溫柔地說話。
這是羅傑的拿手好戲。那隻馴鹿不再掙扎,一雙眼睛凝視著羅傑,看上去已經沒有了惡意。
羅傑總算運氣不壞,沒費很大周折就把馴鹿制服了。加拿大北部和格陵蘭島的愛斯基摩人曾經馴服過成千上萬只馴鹿。套上挽具的馴鹿拉起犁或車來,絲毫不遜於馬和牛。事實上,它們比牛強多了。一隻馴鹿拖著雙人雪橇飛奔時,時速可達29公里。要馴服它們,需要的只不過是一點點的體貼和理解。
羅傑注意到北美馴鹿的腳大得像湯盤。
「所以它能夠在雪地上走,而不會陷進雪裡。」奧爾瑞克說。「它上唇上面的那塊扁平骨頭真好玩,像把鏟子似的,那是什麼?」羅傑問。
奧爾瑞克答道:「那呀,正像你所說的一樣——那是一把鏟子。它用這把鏟子推開擋著它的雪,這樣才吃得到埋在雪底下的地衣。一年當中的大多數日子,馴鹿幾乎只吃地衣為生。」
「地衣是什麼?」
「是一種植物,長在別的東西都不生長的地方。它甚至不需要土壤,在岩石上也能長。因為它有點像苔蘚,所以人們有時也管它叫馴鹿苔。所有的鹿科動物,包括馴鹿,都認為它是一種好吃的東西。即使埋在雪下,它也能繼續生長。它總也長不高,最高不過四五釐米。有些愛斯基摩人也吃它——我自己就吃過,挺不錯的。」
「爸讓我們弄一隻這樣的北美馴鹿。」哈爾提醒弟弟說。「他說馴鹿是愛斯基摩人最好的朋友。它幾乎能為愛斯基摩人提供他們所需要的一切。馴鹿皮是他們最暖和的毯子。馴鹿皮很結實,還可以用來做鞋子。馴鹿血做湯味道很鮮。切開鹿胃取出的苔蘚,他們覺得像蛋糕一樣好吃。馴鹿給他們提供肉食、乳酪、衣裳、帳篷、水桶,還有臥具。在加拿大北部,千萬年以來,馴鹿一直是愛斯基摩人生活的主要來源。馴鹿皮製成的衣服暖烘烘的。好啦,你已經把這一隻馴鹿弄得服服貼貼的,我想,我們該把它送到機場去了。」這個大傢伙,這一堆4百多公斤重的肉和骨頭,被人牽著犄角走了近兩公里,一直走到機場。在那兒,它被牽進一輛棚車。等棚車裡再裝上幾隻別的動物,人們就會把車搬到飛機上——就是那種叫做運輸機的飛機。這飛機將在某一天晚上起飛,飛往紐約的長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