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記者年約二十二三歲,他本人也手拿香檳酒杯,一邊喝著一邊漫不經心地說:
「這列特別快車上坐得可都是刑警,要是在車上發生兇殺案可真夠刺激的。」
十津川和丹尼斯都沉默著,只有紐約警察局的那位刑警感到格外開心。
「想想吧,被害者、警察、兇手聚在一起,這太有意思了,是不是?mr。……」
他俯身盯著十津川的胸卡。
「哦,是十津川先生。」
「哪有這麼蠢的兇犯。」
十津川也緊盯著那個美國人的胸卡。
「哦,巴特先生。」
「為什麼你會認為兇犯是愚蠢的呢?」
巴特已微帶醉意,他用迷迷瞪瞪的目光看著十津川。好像這個人愛抬槓,要不就是有毛病,一喝多了就喜歡和別人糾纏不休。
「首先,這趟車在到達格勒諾布林之前不停車,兇犯無處可逃。」
「逃不掉也照樣行兇呀。」
巴特辯解道。
「那怎麼做呢?」
「殺人能做到不留痕跡呀。比如用無聲手槍,就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地殺人。」
「你有槍嗎?」
龜井問。
本來以為對方是隨便說說的,沒料到巴特以美國人特有的爽快勁兒,猛地從後褲子兜裡掏出了手槍,亮給龜井看。
「這是柄科爾特式自動手槍,不帶消聲器。號碼已註冊在案。要是我用這把槍殺人,馬上就會暴露。」
「好危險呀!」
丹尼斯聳了聳肩膀。
「我沒帶槍,因為我覺得沒那個必要。」
「這你就不明白了。世界上大概有那麼一批人,就是討厭刑事警察,一旦有機會,他們就會設法下手的。」
巴特說,看樣子並非是開玩笑。
「美國的刑警都有手槍嗎?」
龜井問。
「至少我的同事都有。」
巴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