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紐約一家旅館客房內,哈里-蘭茨睡得正香,電話驟響。誰他媽打聽到我住在這裡?蘭茨心生疑慮,矇矇矓矓地一瞧床頭鍾,時間才四點,他抓起聽筒:「你是誰,才他媽的四點鐘……」對方開始講話,聲音輕柔。蘭茨一下翻身坐起,心頭怦怦亂跳。「是的,閣下……不,閣下,我可以使自己脫身。」他又聽了一陣,最後說:「是的,我懂了,我一定乘頭班機去布宜諾斯艾利斯。非常感謝,閣下。」他將聽筒放回,伸手從床頭櫃上拿來一支雪茄點燃,他的手簌簌發抖,剛才與他通話的,是世界上最強有力的人物之一,他要哈里去做的事……狗日的搞什麼名堂?哈里-蘭茨惶恐不安。絕對是件大事。他只去送封信,就可得五萬美元的賞金!去逛一趟阿根廷其樂無窮,哈里-蘭茨最喜歡南美女人。我認識一打淫婦,褲子都像著了火,幹起事飯都顧不上吃。紅運來臨,財星高照。

上午九點,蘭茨撥通阿根廷航空公司的電話:「請問飛往布宜諾斯艾利斯的頭班飛機什麼時間起飛?」翌日下午五點,一架波音747降落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熱拉機場。這是一次長途飛行,然而哈里-蘭茨並不覺得枯燥無味。當飛機輪子輕輕地親吻著跑道時,他心頭甚至還湧起一陣激動:五萬美元送封信。

五年沒來阿根廷,久違了,與老友重溫舊情,想起來就感到愜意。他走出機場,熱浪迎面撲來,蘭茨不由一怔,有什麼奇怪,此地正是夏天嘛。在坐計程車進城的路上,蘭茨看見大路兩側的建築物上的胡亂塗鴉至今猶存,心中不由高興:「不要臉的公民投票!」「軍隊是殺人兇手!」「我們在捱餓!」免費抽大麻!」「吸毒——性交——搖滾樂!」「審判罪人,嚴懲元兇!」太妙了,回來一趟太妙了!

午休已過,街道上塞滿行人,人人顯得懶散,不管有事還是無事,個個都不慌不忙。計程車開進繁華的巴里歐-諾特區的中心,停在埃爾-康奎斯坦多飯店門前。

蘭茨塞給司機一張百萬比索的鈔票。「別找了。」他慷慨地說。這個也叫錢嗎?純屬開玩笑。

飯店大廳富麗堂皇。蘭茨在服務檯辦完住宿手續,順手取走《布宜諾斯艾利斯論壇報》和《新聞》各一份。飯店副經理把他引到套房,這套客房日租六十美元,有臥室、浴室、起居室和廚房各一間,還有空調和彩電。在華盛頓,類似住房的租金就不會饒人。哈里-蘭茨心想。明天,就找紐莎這賤人辦事,然後痛痛快快住下來玩幾天。

可是,哈里-蘭茨足足花了兩週時間,才嗅到紐莎-蒙尼茲的蹤跡。

他先查詢的是市內電話號碼簿,將市中心的各家大飯店梳理一番,沒有紐莎-蒙尼茲的記載,鄰近兩個區域也一無所獲。他媽的躲到哪兒了?蘭茨好生奇怪。

他走上街,找老關係幫忙。他走進拉貝拉酒吧,酒保一見他便驚叫:「哈!蘭茨先生——你不是死了嗎?」蘭茨擠眼一笑,「是的,安東尼奧,我太想念你,就從陰間跑回來了。」「你來這兒有何公幹?」蘭茨假惺惺地讓聲音充滿憂傷:「我來找舊情人,我們本來已決定結婚,誰知她舉家遷徙,我們就失去了聯絡。她叫紐莎-蒙尼茲。」酒保搔搔頭髮:「很抱歉,沒聽說過這人。」「能在周圍幫忙打聽打聽嗎?」「當然可以。」

蘭茨又去警察局求一位老朋友。

「呀,蘭茨!哈里-蘭茨!你好嗎?」「您好,喬治!見到您真愉快。」「我聽到你的最後音訊是,cia把你一腳踢開了!」蘭茨哈哈大笑:「笑話,我的朋友,他們求我再幹下去,我辭職了,開了自己的鋪子。」「真的?做的什麼生意?」「我自己開了一家偵探公司,今兒就是為了一樁業務來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我的一位主顧幾天前死了,留下一大筆錢給他的女兒,我正到處打聽她的下落。我對她的情況掌握不多,只曉得她住在本市的一家公寓內。」「她叫什麼名字?」「紐莎-蒙尼茲。」「稍等一下。」

「稍等」變成了半小時的長久等待。

「對不起,朋友,我愛莫能助。我們的電腦沒有她的名字,其他檔案也查不到她。」「這是沒法的。我住在埃爾-康奎斯坦多飯店,假如打聽到她的訊息……」「甘願效勞。」

又去其他餐館碰運氣。什麼比普-岡查列茲,什麼阿爾梅達,還有塔巴克咖啡廳,跑遍了這些過去常去光顧的地方,回答都一樣:沒有聽說過這狗日的賤貨。哈里-蘭茨只好在拉波卡漫無目的地閒逛。

這是一個色彩紛呈的濱水區。河道上,泊著條條舊船,鏽跡斑斑。然而,這裡的人還是不知道誰是紐莎-蒙尼茲。

事到如今,哈里-蘭茨才意識到,他在徒勞無益地白費工夫。吉人自有天相。他萬沒料到,他的命運會在一個叫皮洛的劣等酒吧裡得到徹底改變。

皮洛酒吧位於福羅裡士行政區,星期五夜晚,酒吧裡塞滿了下班的工人。他費了十分鐘,才讓酒保注意到自己的存在。蘭茨要問的話才講了一半,酒保就開腔了:「紐莎-蒙尼茲?認識,認識。如果要見她的面,明天半夜十二點來。」

第二天晚上,哈里-蘭茨十一點半就趕到酒店恭候。酒吧的顧客漸漸多起來,隨著時間推移到十二點,蘭茨的心情緊張萬分,如果她不來,該怎麼辦才好?還有,如果來人不是那個要找的紐莎-蒙尼茲呢?

一群嘻哈打鬧的年輕女人進了店堂,緊挨男人擠在桌邊。

她肯定會來,蘭茨望眼欲穿,否則,我只好向五萬美元說拜拜。這個賤貨長得如何?一定驚人地美麗。

蘭茨此行的任務,是向紐莎的情人安吉爾出價兩百萬美元,讓他去刺殺一個人。這樣一來,安吉爾這個狗毬,就是百萬富翁了。他就更有錢來狎妓嫖娼養情婦,尋花問柳,弄他孃的一打娘兒們來睡。這個紐莎娘們,鬧不好是個演員、模特兒。哈里-蘭茨胡思亂想,說不定在辦完事離開之前,我也有機會和這個娘們樂一樂。一邊辦正經事,一邊吊膀子,天下還有比這更舒服的事嗎?

門又開了,蘭茨企盼地望去,只見一個單身女人走進店。那女人三十來歲,不但沒有一點動人之處,還雍腫肥胖,腰粗體寬,軟塌下垂的xx子,隨著走路一搖一晃,她的臉上麻點橫陳,她的頭髮染成金黃,但黑皮膚依然表明她的祖父是印第安人,在與西班牙人睡覺以後才有了她目前的血統。她上身穿緊身衫,下面繫了一條裙子。若是其他的女人這般打扮倒也不妨,可套在她身上就鑄成大錯。找到她算是倒了八輩子邪黴。蘭茨感嘆地想,誰有心思和這副醜樣的女人睡覺?

那女人環視酒吧,眼光淡漠散神,無精打采。她衝著幾個熟人隨便點個頭,便擠過人堆,走向酒吧櫃檯。

「要請我喝一杯?」她的腔調有濃重的西班牙口音,人一站近,模樣醜得更慘不忍睹。一頭肥碩的未擠奶的奶牛!蘭茨在心中形容道,還加三分醉意。「大妞兒,你弄錯人了吧?」「依斯特班說你找我,沒這事?」他仍不相信地望著她:「誰?」「依斯特班,酒保。」蘭茨仍不敢接受事實:「他肯定張冠李戴了,我找的人叫紐莎-蒙尼茲。」

「就是我,你說你找紐莎-蒙尼茲嘛。」又誤會了。蘭茨暗自好笑,她也配是紐莎-蒙尼茲。「胡扯,你是安吉爾的女友?」她醉意沉沉地一笑:「正是本人。」

此時,哈里-蘭茨方才如夢初睡:「呀,呀,」他臉上強作歡顏,「請到角落邊的桌前談談,好嗎?」她不置可否地點點頭。

他們好不容易地才擠過煙霧騰騰中的人群,在桌邊揀個位子坐下,哈里-蘭茨道:我想和你談……」「請我喝杯朗姆酒,可以嗎?」哈里-蘭茨點頭:「沒問題。」

侍者過來,腰繫骯髒的圍裙。蘭茨吩咐道:「一杯朗姆,一杯威士忌加蘇打。」蒙尼茲說:「我的朗姆要大杯。」

侍者離開後,蘭茨開門見山地對身邊的女人說:「我要會見安吉爾。」她眼眶充滿分泌物,眼光散亂無神,她打量蘭茨一通:「什麼目的?」蘭茨壓低嗓音:「送他一份薄禮。」「是什麼樣的禮物?」「兩百萬美元。」

他們的酒送來了,哈里-蘭茨舉起酒杯:「幹!」「行呀,」她猛飲一口,整杯下肚,「怎麼想起要給他兩百萬美元?」「這正是我和他討論的問題。」「這不行,安吉爾從不見人。」「小姐,這可是兩百萬美元的交易呀!」「再請我喝杯朗姆,行嗎?大杯的。」

老天,她那尊容,還得喝嗎?「沒問題。」他叫來侍者,又要了酒。

「你認識安吉爾很久了吧?」蘭茨的口氣顯得無心。她聳聳肩:「是的。」「他一定是個有趣的人物。」

她無神的眼睛,盯著面前桌上的酒跡。老天爺,跟她談話,簡直是對牛彈琴。哈里-蘭茨心中罵道。她點的酒又來了,這一次,仍然一口氣喝了個底朝天。牛身子,吃東西的模樣象豬,這也是女人呀。蘭茨心中作痛。

「什麼時候可以與安吉爾面談?」女人的雙腳一陣亂跺:「我不是對你說過嗎,安吉爾從不見人。再見!」說罷起身。蘭茨一下沉不住氣:喂,等一下,別慌走。」女人止步,醉眼迷離地盯著蘭茨:還要幹啥?」「坐下。」蘭茨緩慢地說,「我把一切告訴你。」

她一屁股坐下:「再來一杯朗姆,怎麼樣?」

哈里-蘭茨算是開了眼界。這狗日的安吉爾是個什麼怪物?他找的情婦不但是南美最令人噁心的臭豬,而且還他媽的如牛一般豪飲!蘭茨最討厭與醉鬼打交道,這些人多半言而無信,靠不住。但這次他忍了,他不能白丟五萬美元的回扣。他看著蒙尼茲又是一口乾掉朗姆,心中盤算著,沒來見我以前,鬼才知道她已灌了多少。

蘭茨微微一笑,很有分寸地說:「紐莎,如果我不能與安吉爾見面,這筆交易怎麼做呢?」「簡單,你告訴我你們的計劃,由我轉告安吉爾。假如他說行,我就向你說行;如果他不同意,我還得實話相告。」

哈里-蘭茨很煩她當中間人,但舍此又無它法,於是問道:「你聽說過馬林-格羅沙這個人嗎?」「沒有。」

她當然沒有,這又不是酒,她怎麼知道。這條蠢笨的母狗弄不好還會把話傳錯,把事情搞得無法收拾。「我還想喝一杯。」他拍拍她胖胖的手背:「沒問題。」又叫了一大杯朗姆。

「安吉爾會知道格羅沙是誰的,你就說馬林-格羅沙,他就明白了。」「還有呢?」想不到她的腦子比長相還蠢!他媽的想過沒有,兩百萬美元給安吉爾,難道為了叫他抱著那個傢伙親上一口?

哈里-蘭茨認真地說:「派我來的人要求把他幹掉!」她眨巴眼睛:「啥是幹掉?啥,啥意思?」上帝呀!「就是殺死,殺!」「噢,」她漠然地點頭,「我問,問問安吉爾吧。」她的吐詞越發不清,「你剛才,說的那人姓姓什麼?」

蘭茨真想抓住她一陣狂搖:「馬林-格羅沙,格羅沙。」「清楚啦,我的寶貝蛋兒出去了。我,我今晚打電話、打電話,明天在這時,和你見面。我,我還想喝,喝一杯……朗姆,行不?」

與紐莎-蒙尼茲打交道,竟是這麼一場駭人噩夢。

次日傍晚,哈里-蘭茨來到酒吧。他坐在相同的桌前。從夜晚十二點一直捱到凌晨四點,一直到酒吧攆客關門,蒙尼茲仍未露面。

「你知道她的住址嗎?」蘭茨問酒保。酒保瞧著他,眼睛中毫無欺詐:「我確實不清楚。」

壞了,這個禍胎把啥都搞糟了。蘭茨百思不得其解,像安吉爾這種絕頂聰明的人,怎麼會被這位酒泡出來的笨賊拉下水?哈里-蘭茨以行家裡手自居,為此頗為驕傲。在未弄清情況之前,他才不貿然幹這種買賣。他已經小心地問過這一帶的人了,以色列的確懸賞百萬美元要擰下安吉爾的腦袋。百萬美元足夠一輩子花天酒地,拈花惹草。現在,與安吉爾聯絡的唯一線索斷了,什麼百萬美元,什麼五萬佣金,統統他媽的完了。他只能打電話告訴那傢伙,他運氣不佳,沒能完成任務。不行,現在還不能回話。哈里-蘭茨心一橫,萬一她又來了呢?萬一她喝的朗姆酒在其他酒吧都已光了呢?總之,答應這樁差事似乎唐突了點,無異於把自己的屁股拿出來讓人踢!

又一天晚上,哈里-蘭茨又在十一點來到皮洛酒吧,還是坐在那張桌邊,一會兒嚼花生,一會兒修指甲。到了兩點,終於看見蒙尼茲一個跌絆閃進門。哈里的心一縮,母豬衝著他的桌子拱過來。

「嗨!」她含混不清地招呼,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你幹什麼去了?」哈里把怒火壓了又壓。她眨眨眼,「咋啦?」「你昨天就該來會面的!」「啥?」「我們約好的,紐莎!」「呀,我和一個女朋友逛電影院去了。知道嗎?上映新片,演的是一個男人愛上了修女,還有……」

蘭茨氣得真想大哭。安吉爾怎麼會看上這樣一條蠢豬!這隻從未清醒過的母狗!她的屁股一定與眾不同,否則實在令人難以相信。

蘭茨似乎看到了一點兒門道:「紐莎——你告訴安吉爾了嗎?」她惘然無知地望著蘭茨,拼命想搞懂他的提問:「安吉爾?是嗎?可以讓我喝一杯嗎?」

蘭茨為她要了一大杯朗姆,自己也點了一杯威士忌。他非喝不可了。

「紐莎,安吉爾的意見怎樣?」「安吉爾?嗬,他同意了,他說行。」哈里-蘭茨如釋重負:「太妙了。」他計上心來。他再不讓這個信使傳書送信。只要這條醉狗把他引到安吉爾那裡,賞錢就會唾手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