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趕緊來派對玩兒,」薩曼莎·瓊斯在soho區的一間畫廊打給凱莉,「我都幾百年沒見過你了。」
「我不知道行不行啊,」凱利說,「我跟比格說了我要給他做晚飯的。他現在不在,去一個雞尾酒派對了……」
「他出去玩,你卻在家裡等著?拜託,」薩曼莎說,「他是大孩子了,能自己吃飯了。」
「還有植物呢。」
「什麼植物?」
「就是家裡種的那種盆栽,」凱莉說,「我知道挺奇怪的,但我最近特迷這個。有些植物只長葉子,但我養的不是那種的,我只喜歡花。」
「花呀,」薩曼莎說,「真可愛。」她大笑著,說,「趕緊打個車。只出來半小時就行,頂多四十五分鐘。」
凱莉到派對的時候,薩曼莎說:「打扮得真好看,跟個新聞主播似的。」
「謝啦!」凱莉說,「這是我的新造型——小鳥依人百依百順的嬌妻路線。」她穿了一件淺藍色大衣,裙子到膝蓋,腳上是五十年代風靡的綢緞高跟鞋。
一個侍者端著酒杯走過來。「喝香檳嗎?」薩曼莎問。
「不了,我最近要戒酒呢。」凱莉說。
「很好,你那杯歸我了。」薩曼莎從侍者的盤中拿了兩杯。她看著不遠處一個高挑的金髮女孩兒,向凱莉示意說:「看見那邊那個姑娘了嗎?她的人生簡直就是完美的。二十五歲就跟羅格結婚了,就是她旁邊那個男的,一個編劇。他最近寫的三部電影都紅得發紫了,人特別好,又聰明又風趣,還很性感。那姑娘跟我們一樣,不是模特但長得很不錯。她嫁給羅格之後就完全坐享其成,不用工作,有兩個孩子,一個奶媽,在市中心有個高階公寓,在漢普頓還有棟別墅……沒有任何可煩心的事。」
「所以?」
「所以我恨她,」薩曼莎說,「不過她人挺好的。」
「那當然,人生都這麼順了怎麼可能人不好呢?」
她們看著那個女孩兒。她得體地和賓客們打招呼,跟各種人談笑風生,時不時地說些悄悄話,然後咯咯笑著。她的衣著無懈可擊,妝容無懈可擊,髮飾無懈可擊,處處散發著一種優越感帶來的輕鬆心態。她抬起頭,看見了薩曼莎,對她揮了揮手。
她走過來,熱情地問薩曼莎:「最近怎麼樣呀?上次聚會之後就沒見你了。」
「你丈夫現在可是大人物了啊。」薩曼莎說。
「是啊,」她說,「昨天晚上我們和那個誰一起吃飯了。」她說出一個重量級的好萊塢導演,「我知道你不是追星族,但這種事可真激動人心。」她邊說邊看了看凱莉。
「你最近怎麼樣?」薩曼莎說,「孩子們都還好吧?」
「好極了!我最近還籌到錢去拍我的第一部紀錄片呢!」
「真的?」薩曼莎把包包往肩膀上拽了拽,說,「什麼題材?」
「政壇今年的那些女性候選人。我已經說服好幾個好萊塢有名的女演員給我做旁白了。好幾家大電視臺也很想買斷這部電影的播放權。我估計會去華盛頓待上一段時間了,所以我跟羅格和孩子們說他們得學著習慣沒有我在的生活。」
「他們怎麼能習慣呢?」
「呃,薩曼莎,這也是我想問你的問題。」那個女孩兒說,「我的意思是,要不是因為結婚,我根本沒有能力做這個電影,是羅格讓我對自己有信心的。每次出問題的時候,我就跑到他的辦公室跟他訴苦。要是沒有他幫忙的話我肯定都崩潰了,真不知道自己一個人怎麼解決那些問題,或者哪來的勇氣冒險。我真想問問你們這些姑娘是怎麼做到的,單身這麼多年,什麼都得自己來。」
那個女孩兒走了之後,薩曼莎迫不及待地抱怨說:「真讓人噁心……憑什麼她就有錢拍紀錄片啊?她什麼都不會幹!」
「人人都有點過人之處吧。」凱莉說。
「她一走羅格肯定需要人陪,」薩曼莎說,「我好想嫁給那樣的男人啊!」
「你想嫁給哪樣的男人,」凱莉點了支菸說,「已婚男人?」
「你真煩。」薩曼莎說。
「一會兒幹嗎去?」凱莉問。
「和人吃飯……」薩曼莎說了個知名藝術家的名字,「你呢?回家嗎?」
「我跟比格說了我要給他做晚飯。」
「做晚飯?你可真可愛……」薩曼莎說。
「是啊是啊……」凱莉說。她熄了煙,推開旋轉門,走了出去。
戀情?真蠢
這個禮拜對薩曼莎來說意義非凡。「你有沒有過這樣的經歷,我也不知道怎麼說,就是你去參加一個聚會,結果每個男的都想追你。」薩曼莎問凱莉。
薩曼莎在派對上碰到了一個七年沒見的男人。七年前,上東區的每個女人都視他為夢中情人——英俊,富有,家庭融洽,約會的都是名模。而現在,他說,他想要一段認真的感情。
在聚會上,他把薩曼莎帶到角落。他似乎有點喝多了。「我一直覺得你很美,」他說,「但我有點怕你。」
「怕我?」薩曼莎笑道。
「你很聰明,又很強悍。我怕你把我撕成碎片。」
「你的意思是說你覺得我是個婊子?」
「不是。我只是覺得我留不住你。」
「那現在呢?」
「我不知道。」
「我就喜歡男人覺得我比他們聰明,」薩曼莎說,「因為這是事實。」
他們一起去吃晚飯,又喝了點酒。「天哪,薩曼莎,」他說,「我真不敢相信你就在我身邊。」
「怎麼了?」薩曼莎舉起雞尾酒杯。
「我一直在報紙上讀到你的新聞。我一直都想聯絡你。但我又想,你現在太有名了。」
「我哪有那麼有名,」薩曼莎說,「我一點兒都不想出名。」
他們開始調情。薩曼莎摸向他的兩腿間,是個大傢伙。「大得簡直讓你慾火焚身,」薩曼莎跟凱莉說,「讓人迫不及待想做愛。」
「那你做了嗎?」凱莉問。
「沒有,」薩曼莎說,「他說他想回家了。第二天他又打給我,居然說想要認真地開始。你能相信嗎?簡直蠢到家了!」
會說話的鸚鵡
凱莉和比格先生一起去凱莉的父母家過週末。大家都在廚房忙碌著,比格先生很快就融入了進來。「我來做調味汁吧。」他說。
「別搞砸了喲。」凱莉走過來,小聲對比格先生說。
「我做的調味汁怎麼了?我做得挺好的啊。」比格先生說。
「上次你做的時候放了威士忌還是什麼的,難吃死了。」
「那是我做的。」她爸爸走過來說。
「哦,不好意思,」凱莉說,「我記錯了。」
比格先生什麼都沒說。第二天,他們回到紐約,和比格先生的幾個朋友一起吃飯,他們都是些已婚好幾年的夫婦。有人開始聊到鸚鵡,大家都想要只會說話的鸚鵡。
「有一次我在伍爾沃斯花十塊錢買了只長尾小鸚鵡,然後教它說話。」比格先生說。
「長尾鸚鵡不會說話的。」凱莉說。
「它說話了,」比格先生說,「它會說:‘你好,斯尼皮。’斯尼皮是我養的狗。」
在回家的車上,凱莉說:「那不可能是長尾鸚鵡,肯定是隻八哥。」
「我說是長尾鸚鵡就是長尾鸚鵡。」
凱莉輕蔑地哼了一聲。「真蠢,人人都知道長尾鸚鵡不會說話。」
「它說了。」比格先生點了一支雪茄。一路上,他們再也沒說一個字。
別這樣
凱莉和比格先生去漢普頓住了一週。春天還沒到,寒冷的天氣讓人壓抑。他們點了篝火,讀讀書,租影碟回來看。比格先生只看動作片。以前凱莉和他一起看,但她現在已經不想再陪他看了。
「對我來說那就是浪費時間。」凱莉說。
「那就看書吧。」比格先生說。
「看書看煩了。我要出去走走。」
「我跟你一起去,」比格先生說,「等我看完這部片子。」
她在他旁邊坐下來,生著悶氣。
他們去棕櫚餐廳吃晚餐。凱莉談到什麼的時候,比格先生卻說:「哦,真傻。」
「是嗎?真好笑,你居然說我傻。我可比你聰明多了。」凱莉說。
比格先生大笑起來,「你要真這麼想的話,那你可就傻到家了。」
「你最好別惹我。」凱莉怒氣衝衝地警告比格先生。她突然氣得都不知道自己是誰了。「你要敢惹我的話,我會毀了你。我可樂意得很。」
「跟我玩你還太嫩。」比格先生說。
「我可不覺得。你到現在都沒發覺嗎?」她用餐巾擦了擦嘴。「別這樣,」她對自己說,「別這樣了。」最後她大聲說:「抱歉。我太情緒化了。」
第二天早上,他們回到紐約,比格先生說:「先這樣吧,回頭再給你打電話。」
「打電話?」凱莉說,「你的意思是今晚不見面了嗎?」
「不知道,」比格先生說,「我覺得我們應該冷靜幾天,等你情緒緩過來再說。」
「我已經緩過來了。」凱莉說。
比格先生上班的時候,凱莉忍不住打電話給他。他說:「我不知道該怎麼做。」凱莉說:「拜託,傻瓜,人人都有情緒不好的時候嘛,又不是世界末日。有時候兩個人在一起就會這樣的。我已經道歉了。」
「我不想再和你吵了。」
「我保證我會乖乖的。我現在就很溫柔對不對?看,我不會再發脾氣了。」
「好吧,好像是的。」他說。
比格不在的時候
時間飛逝。比格先生出差了。凱莉自己待在他的公寓裡。斯坦福·布拉奇來過幾次,他們倆就像父母不在家的高中生似的,一起抽大麻,喝威士忌,做布朗尼,看弱智電影。他們把比格先生的公寓弄得一團亂,當然,早上會有清潔阿姨過來打掃,跪在地上吃力地清理掉白色地毯上的果汁汙漬。
薩曼莎·瓊斯也打過幾次電話。她給凱莉講她最近去的那些好玩的派對和晚宴,還有認識的那些有趣又有名的男人。「你幹嗎呢?」薩曼莎總是這樣問,而凱莉總是回答:「工作,一直在工作。」
「我們應該出去玩,反正比格不在家……」薩曼莎說。但她從來就只是說說而已,沒什麼實際行動。幾次之後,凱莉就不想接她電話了。之後凱莉又覺得自己一個人很無聊,所以主動約薩曼莎一起吃午飯。剛開始氣氛很好,但後來薩曼莎一直在說她最近做的電影,還有那些大名鼎鼎的合作人。凱莉也說了說她目前在做的事情。薩曼莎說:「真可愛。這想法真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