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故事總是開始於「過分的天真」。有一天,我正待在公寓裡享用餅乾和沙丁魚大餐,突然接到一個熟人的電話。他的一個朋友剛去了梯吧——一個只允許情侶進入的性愛俱樂部。他在那裡大開眼界,玩得爽翻了,脫光了的人們就在他眼皮底下瘋狂做愛。sm俱樂部和這裡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在前者你可絕對見不到真槍實戰的性愛場面。這傢伙的女朋友都有點兒被嚇傻了——不過當另外一個一絲不掛的女人故意和她貼身而過的時候,她「好像挺有感覺的」。反正他是這麼說的。
打電話的這個男人對那地方實在太感興趣了,但他並不希望我把俱樂部的名字寫在這兒。他怕這地方也跟紐約其他體面的去處一樣,被流行徹底毀了。
我忍不住開始浮想聯翩——身材完美的俊男美女;試探性地挑逗愛撫;只戴葡萄葉花環的金髮女孩,長髮像波浪一樣披在肩上;年輕男孩在腰上象徵性地圍著葡萄葉,笑起來牙齒潔白;我也穿著葡萄葉製成的超短草裙,香肩半露。我們衣著光鮮、忐忑不安地走進去,然後笑容滿面、一身輕鬆地走出來。
俱樂部答錄機的聲響把我猛地拽回現實。
「在梯吧沒有陌生人,只有你未曾認識的朋友。」說話的聲音性別不明,而這一走神我就只聽到了最後一句:「供應果汁吧檯、冷餐和熱餐自助。」——這聲音怎麼聽也不會和性愛或裸體沾上任何關係啊。這讓我想起感恩節慶典的時候,就在十一月十九日那天,有個狂歡的主題叫做「東方之夜」。聽上去挺有趣吧,但結果「東方」指的是食物,什麼異國情調的東方帥哥連個影子都沒有,完全就是個「東方美食之夜」。
我當時就應該把這個念頭扼殺在搖籃裡的。我真不該聽信莎莉·提斯戴爾那些可怕又飢渴的話。她熱衷於「公開群交」這一現象,並在那本《和我談性》——一本雅痞色情書——中說道:「這是語言裡真正意義上的禁忌……如果性愛俱樂部隨心所欲地發展,墮落的地獄之路必將開啟……是的,正如人們所害怕的那樣,道德的界限必將崩塌……無法控制。」我本該問問我自己,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必須親眼見識一下。於是,星期三晚上,我的日程表上寫下了:「晚上九點,時裝設計師卡爾·拉格菲爾德的晚宴,波威裡酒吧;晚上十一點半,梯吧性愛俱樂部,東二十七街。」
邋遢女和中筒襪
一聊到性事,人人都興致勃勃,就連參加卡爾·拉格菲爾德晚宴的那些當紅嫩模和舉足輕重的時尚編輯們也毫無例外。事實上,我們這桌末座的那幾個人簡直亢奮得像瘋子一樣。一個深色捲髮的年輕美女聲稱自己是半裸夜店的常客,臉上一副「看破世事」的樣子——實際上她才不過二十歲。但她看得上眼的夜店只有「比利」之類的,因為那兒的女孩都「貨真價實」。
於是在場的所有人都附和說胸部小一點也無所謂,起碼比隆胸強多了。「真心話」開始了:在座的各位男士,哪位和胸部都是矽膠假體的女人上過床?沒有一個男人承認。不過一個三十多歲的藝術家否認得很牽強。「哈,你肯定有經驗,」一個大圓臉的酒店大亨挑釁說,「而且你一定還覺得挺享受的!」
「我沒有!」藝術家辯解道,「我只是不介意這個而已。」
第一道主菜把他從尷尬境地中解救出來。每個人都忙著倒酒,沒有閒話的工夫。
第二輪現場調查開始了——邋遢的女人是不是床上功夫更厲害?酒店大亨提出了自己的理論:「如果一個女人家裡沒什麼亂放的東西,你就能判斷出她絕對不是那種一天到晚待在床上,會叫便宜的中國餐外賣在床上吃的女人。她早上非得把你弄起床,然後把你扔到廚房餐桌上吃吐司麵包不可。」
聽到這兒我心裡有點五味雜陳。我絕對是世界上最邋遢的人了。我床底下估計還有幾百年前叫的左宗棠雞外賣的盒子呢。更不幸的是,那些東西都是我孤零零一個人幹掉的。算了,不想說這個。
牛排上桌了。「格子裙和中筒襪最能讓我瘋狂了。」那個藝術家說,「要是看見一個女人穿著那些玩意兒,我肯定完全沒心思工作了。」
「我可不這麼想。」酒店大亨反對說,「我覺得最糟糕的事情莫過於你在街上看見前面走著一個陌生姑娘,當她轉過頭的時候你發現她和你想象中的一樣漂亮。你知道這代表什麼嗎?這代表你這輩子都別想追到她!」
藝術家往前湊了湊,說:「我曾經為了一個女人茶飯不思,五年沒去工作。」
一片沉默。沒人比他狠。
巧克力慕斯上桌了,而陪我去梯吧的男伴也出現了。梯吧不允許客人單獨進入,必須男女相攜才可以。所以我邀請了我的上一任男友山姆,一個投資銀行家。這可是個明智的選擇。首先,他是唯一一個肯陪我去的人;其次,他對這種地方頗有經驗——很多年前他曾經去過柏拉圖莊園,那是他當時的女朋友提議的。結果剛一進門,一個陌生女人就徑直地向他走來,把他的命根子掏出來擺弄。他的女朋友看到這番景象,嚇得哇哇亂叫,奪門而出。
於是新一輪的討論不可避免地開始了:熱衷於性愛俱樂部的都是些什麼人?我似乎是唯一一個毫無見解的人。儘管沒人真的去過那種俱樂部,但在座的每一位都堅決聲稱只有「從新澤西來的鄉巴佬」才會去那兒尋歡。有人說性愛俱樂部可不是那種說去就去的地方,你得有個冠冕堂皇的藉口——比如工作需要什麼的。他們說的這些絲毫沒讓我感覺好受一些。我只好叫來服務生,又要了一杯龍舌蘭酒壯膽。
山姆和我起身告辭。一個打著流行文化旗號的作家連忙發表最後的意見:「那地方肯定糟透了!」他語帶警告的意味。其實,他自己從來沒去過,卻說得跟真的似的。「除非你能主導、控制那種場面。在那種場合你必須得強硬。要把持住自己!」
殭屍之夜
梯吧坐落在一個白色石頭建築裡,牆上畫滿了塗鴉。入口很隱蔽,還圍著一圈弧形的金屬圍欄,看起來很像是山寨版的美崙大酒店。我們正要進去的時候,一對男女剛好從裡面走出來。那個女人一看見我就立起大衣領把臉擋住了。
「裡面好玩嗎?」我問她。
她驚恐地看了我一眼,沒做聲,神色慌張地衝向了計程車。
大廳裡,一個深色頭髮、穿著條紋橄欖球襯衫的年輕男子坐在狹小的前臺裡,完全不睬我們。他看起來頂多十八歲。
「是在這兒付錢嗎?」
「每對八十五美元。」
「信用卡行嗎?」
「只收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