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可能有的東西。┃
┃┃┃(稍後)桑克斯,給三家做雜工的┃
┃┃┃人,提報在後花園的小棚屋內遺失┃
┃┃┃了十字弓。┃
┃┃┃十字弓遺失。┃
┃┃┃高爾夫球裝失蹤。┃
┃┃┃1+1=equonecredit(不可相信),┃
┃┃┃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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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警方醫師史託京大夫┃┃
┃┃抵達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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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8:10┃驗屍。┃注意屍體的位置。┃
┃┃┃傷口的方向?不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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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史本賽打電話給在富瑞┃出去吃飯,但及時回家得到訊息。┃
┃┃安的瑪麗·胡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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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9:40┃進一步偵訊和搜查屋┃┃
┃┃子。安士偉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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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打電話給安士偉的堂兄┃雷金納剛剛抵達公寓,由洛契斯特┃
┃┃雷金納。┃開車過來。據稱約5:15離開洛契斯┃
┃┃┃特;自稱在路上一處旅館中提早吃┃
┃┃┃了晚餐,花了很多時間:回來的時┃
┃┃┃候甚有醉意。記不得旅館或村子的┃
┃┃┃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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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雷金納·安士偉抵達┃┃
┃┃格魯斯維諾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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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lo┃安士偉移送警局,┃┃
┃┃雷金納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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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35┃瑪麗·胡彌搭乘第一班┃┃
┃┃火車返抵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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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屍體移送太平間;此時┃瑪麗取走了,原因何在?┃
┃┃發現原先在死者口袋裡┃┃
┃┃的兩封信失去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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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l5┃警局內取得安士偉之┃┃
┃┃最後供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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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由以上所列的時聞和事實,毫無問題能認定真兇,等等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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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實在相當詳盡,」我評論道,一面瞪著他,「這就能讓我們知道些什麼嗎?還有,為什麼一直重複出現‘等等云云’什麼的呢?」
「哦,我不知道,只是我當時的感覺,」滿懷歉意地說,「只表示我已經接觸真相的邊緣。」
艾芙蓮又看了看那張清單。「呃,除非這又是你做了點假,否則還有個人可以排除掉的——我是說雷金納。你說已經證實他是在五點十五分離開洛契斯特的。洛契斯特距離倫敦有三十三哩吧,對不對?對。所以,就算理論上車子可能一小時開上三十三哩,但考慮交通狀況,尤其是市內的交通,我看不出他怎麼可能有時間趕到格魯斯維諾街去行兇。而你又已經排除了胡彌大夫的嫌疑。」
「排除了史本賽?」問道,「哦,不對,我的小女孩,一點也沒有排除。」
「可是你自己都承認他有滴水不漏的不在場證明呀。」
「啊,不在場證明!」揮舞著拳頭咆哮。他站起身來,在房間裡搖搖擺擺地走著,粗聲大氣地說:「紅寡婦謀殺案的兇手有很好的不在場證明,不是嗎?那個犯下孔雀羽謀殺案的傢伙也有個相當不錯的不在場證明。可是那還不是真讓我煩心的事。真正讓我傷腦筋的,是史本賽叔叔昨晚寫給胡彌家那女孩子的那封該死的信——發誓說他真的看到行兇過程,還說是安士偉下的手。他為什麼要寫那樣的信呢?如果他說的是謊話,那他到底為什麼要說謊呢?其中最陰險的一點是,暗示安士偉始終聲言清白的說法可能是真的:是他殺了胡彌,只是不記得了。哦,我的天啦!你們有誰聽過什麼人這樣引申狄更斯打算給《德魯德疑案》【themysteryofedwindrood,是英國小說家狄更斯的最後遺作,並未完成。——注】安排結局的理論——賈士柏就是真兇,但不記得了,因為吸食了鴉片的緣故?威爾基·柯林斯在《月亮寶石》裡偷寶石的事也用過同樣的想法,所以我不應該感到驚訝的。要是我整個偉大而漂亮的推論就垮在這一點的話……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事!哎呀,這不合理;那羽毛的問題呢?我最先懷疑的人就是史本賽叔叔——」
「你只因為他有不在場證明就懷疑他?」我問道。
「跟你講話沒好處,」厭煩地說,「你不明白其中的難處,我認為即使他沒有真正行兇,也是他安排的——」
一個新的可能性出現了。
「我記得看過另外一個這類的案子,」我說,「可是是好久以前的事,我都記不得那究竟是真事還是小說了。有一個人顯然是因他殺而陳屍在海邊高塔上的一個房間裡。他的胸口給獵槍打爛了,可是兇器卻不見蹤影,唯一的線索是房間裡有支釣魚竿。不幸的是,高塔的入口有守衛,沒有見到人進出。唯一的窗子很小,在臨海的一面光滑牆上。是誰殺了他?兇器又到哪裡去了?謎底其實很簡單,是自殺事件。他把槍支架在視窗對準自己,退到幾呎遠處,以釣魚竿觸動靈敏的扳機,槍的後坐力使槍支由窗臺上往後落進海里。結果因為是他殺,家人獲得保險金。你是說在艾佛瑞·胡彌的書房裡也有什麼裝置,結果他誤觸機關,被箭射死嗎?還是到底是什麼意思?」
「不可能是那樣。」艾芙蓮抗議道,「如果不是你又在故弄玄虛的話,我們就要相信兇手當時真的在和胡彌說話了。」
「一點也不錯,」承認道。
「不管怎麼樣,」我說,「我們都偏離了最重要的一點。不論是誰行兇,動機是什麼呢?比方說,你總不能告訴我說,安士偉抓起一支箭來刺死了胡彌,只因為他相信他未來的岳父在一杯威士忌酒裡下了安眠藥吧。當然啦,除非他就像他們打算把雷金納弄成的那樣瘋了。可是在這個案子裡,好像幾乎沒有談到動機的問題。誰有殺掉胡彌的動機呢?」
「你忘了遺矚的事嗎?」把無神的兩眼抬起來問道。
「什麼遺囑?」
「你在法庭上都聽到了。艾佛瑞·胡彌就像所有白手起家的人一樣,急著要有第三代,延續香火啦什麼什麼的。他正準備立下新的遺囑,將一切交付信託——注意,是所有的一切——留給未來的外孫。」
「他立好這份遺囑沒有?」
「沒有。他還沒來得及。所以我想要是去薩摩塞特中心,付一先令的規費,看看那份現在已經生效的原始遺囑,一定很有意思。呃,那個女孩當然是最主要的繼承人。可是其他人也能分一杯羹;老頭子對這種事一點也不隨便,就連可憐的老戴爾也有一份。還有一筆三千五百鎊的大數目,捐給肯特郡林務官協會建造一棟新房子,由會長去運用……」
「所以那些肯特郡的林務官集合起來,大軍開到倫敦,用一支箭把他給幹掉了?胡說八道,!這不像是你會說的話。」
「我只是提出各種可能,」以出人意外的溫馴態度回應。他皺起眉頭來看著我們。「只是想看看有沒有什麼可能激發你灰色腦細胞作用。你向來就不會構築防線,肯,你不能由證據中得到暗示,然後直接去找到證人。比方說,假設我認為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史本賽叔叔,哪怕我並不把他送上證人席,假設我認為非常有必要和他談一談呢?我該怎麼樣才能找到他?」
「天知道。這可是馬斯特司最喜歡的日常工作。要是連警方都找不到他,我不知道你怎麼能找得到。要記得,他已經跑了好久了。現在都可以跑到巴勒斯坦了。」
一聲敲門聲讓振作起來。他把雪茄煙蒂丟到盤子裡,坐直了身子。
「請進。」說,「有那個可能,」加上一句,「可是他沒去那裡。」
門小心翼翼地打了開來,史本賽·胡彌醫師衣著整齊,一手拿著頂常禮帽,手肘上掛著一把卷好的雨傘,走進房間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