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黃石公園旅行是為了參加一個為期三天的司法研討會。他在傑克遜霍爾的一家酒吧遇見了那個年輕女人。喝了幾小時之後,他們做出了開車兜風的悲慘決定。哈特立開車時,她脫掉了衣服,沒什麼原因,只是想脫掉。沒談到做愛,因為在那個時候他完全不具備攻擊力。
那兩個徒步旅行者來自首都,是大學生,正在崎嶇的小路上往回走。兩人當場死亡,在小路的路肩處被一個從未謀面的喝醉了的司機軋死。那個年輕女人的車在溝裡被發現,比奇摟著方向盤,無法動彈。她全身赤裸,撞昏了過去。
他什麼也不記得了。幾小時後他醒來時生平第一次發現自已呆在囚室裡。
「最好先習慣起來吧。」地方法官冷笑著說。
比奇動用了一切可以想到的關係,可都是白費工夫。兩個年輕人死了。人們發現他與一個裸體女人在一起。他妻子有錢,於是他的朋友們像喪家犬一樣跑了,最後,沒人站出來為哈特立·比奇閣下說話。
他很幸運,只判了十二年。當他第一次出庭時,悲愉欲絕的母親和學生們在法庭外示威。他們要判他終生監禁。終生監禁!
他自己,哈特立·比奇閣下,被控犯有兩項殺人罪,沒有辯護。他的血液裡有足夠的酒精殺死第三個人……一位目擊者說他逆向超速行駛。
回首往事,他很幸運是在聯邦土地上犯的罪。否則他就會被押送到某個情況更糟糕的州立監獄去。你愛說什麼就說什麼,可聯邦工作人員知道如何管理監獄。
他獨自一人在半明半暗的光線中抽菸,看著十二歲孩子寫的黃金檔喜劇。那些日子裡政治廣告多得要命。有一則政治廣告,是比奇從未見過的。駭人的一小片段,一個冷靜的聲音預言:如果我們不趕快製造更多的炸彈,世界末日即將來臨。拍得很好,持續一分半鐘,耗資巨大,傳遞著沒人願意聽的資訊:選萊克,否則就太晚了。
艾倫·萊克到底是誰?
比奇瞭解政治。它是他另一種生活的激情所在,在特朗博爾,他被看做為數不多的密切關注華盛頓的人之一。他是僅有的幾個關心那兒發生的一切的人。
艾倫·萊克?比奇沒聽說過這個傢伙。多麼奇怪的策略,在新罕布什爾州預選之後以無名小輩的身份加入總統競選。美國從來不缺想做總統的跳樑小醜。
在他承認兩項殺人罪之前,比奇的妻子就把他踢了出去。她對裸體女人自然比對死者更憤怒。孩子們站在她一邊,因為她有錢,也因為他把事情弄得一團糟。對他們而言,這是個很容易做出的抉擇。他到達特朗博爾一週後,離婚成了定局。
在三年一個月零一週裡,他的小兒子來看過他兩次。兩次都是偷偷來的,生怕母親知道。她禁止孩子們來特朗博爾。接著他被起訴,死者家屬提出的兩樁非正常死亡案的訴訟。
因為沒有朋友願意站出來,他試圖為自己辯護,免得進監獄。可沒什麼能辯護的。審判庭要求他賠償五百萬。他從特朗博爾上訴,在特朗博爾敗訴,又上訴。
在他身旁的椅子上,靠近香菸的地方,有一封特雷弗律師早些時候帶來的信。法庭駁回了他的最後上訴。判決已是鐵板釘釘的事。
沒什麼要緊,因為他早已申請破產。他在法律圖書室自己列印檔案,以貧民身份宣誓並提出申請,郵寄到他曾被視若神明的同一個得克薩斯州法庭。
宣判有罪、離婚、取消法官資格、囚禁、起訴、破產。
大多數特朗博爾的犯人安心服刑,因為他們的墮落是如此短暫。大多數是「三進官」或「四進宮」的重犯。大多數人喜歡這該死的地方,因為它比他們去過的任何其他監獄都要好。
可比奇失去得太多,栽得這麼慘。就在四年以前,他還有身價幾百萬的妻子、三個愛他的孩子和小鎮上的一座大房子。他是聯邦法官,由總統任命的終身法官,一年掙十四萬,比她的石油稅少好多,可薪水依然不錯。他一年兩次去華盛頓,參加司法部的會議——比奇一度是個要人。
一位當律師的老朋友在去邁阿密看子女的途中來看過他兩次,聊聊外面的閒話。大部分都毫無價值,可有種傳言,說前比奇太太正同某個人約會。有幾百萬美元和苗條的腰肢,那隻不過是個時間問題。
又一則廣告。又是「選萊克,否則就太晚了」。這則是以錄影帶開始的,持槍的人們在沙漠中穿行、閃避、射擊、進行某種訓練。接著是一張恐怖分子猙獰的臉:深色的眼睛、頭髮和五官,顯然是伊斯蘭極端分子的模樣。他用阿拉伯語說話,下配英文字幕:「我們會殺死所有能找到的美國人!我們會在與撒旦的聖戰中死去!」
之後是燃燒的建築物、使館爆炸的快鏡頭。一車遊客。一架噴氣式飛機的殘骸散落在牧場上。一張英俊的臉出現了,艾倫·萊克先生。他正視著哈特立·比奇說:「我叫艾倫·萊克,你或許不認識我。我正在競選總統,因為我感到害怕。害怕東歐、中東,害怕這危險的世界,害怕發生在我們軍隊身上的事情。去年聯邦政府有很大的盈餘,可花在國防上的錢比十五年前要少。我們滿足於經濟強盛。我們的敵人很多,而且我們不能保護自己。假如當選,我會在任期內把國防開支增加一倍。」
沒有微笑,沒有溫暖。僅僅是一個說話算話的人簡潔的講話。
一個聲音說:「選萊克,否則就太晚了!」
拍得不錯,比奇想。
他又點燃那天晚上的最後一根菸,呆呆注視著空蕩蕩的椅子卜的信封。兩個死者家庭要求賠償五百萬。如果有錢,他會付的,在他壓死兩個孩子以前從沒見過他們。第二天的報紙登了他們的照片,一男一女。兩個快樂的孩子還在讀大學,享受著假期。
他思念波旁威士忌酒。
對一半賠償金他可以申請破產。另一半是懲罰性賠償,不得申請破產。所以無論他到哪兒(他想自己也無處可去),都會跟著他。服刑期滿他就六十五歲了,可他在那之前就會死去。他們會把他裝在棺材裡運出特朗博爾,送回得克薩斯州,葬在他受洗禮的鄉村小教堂後面。或許他的一個孩子會掏錢買塊墓碑。
比奇沒關電視就離開了房間。差不多11點了,熄燈時間到了。
他與羅比睡在一起。羅比是個來自肯塔基州的小夥子,在他們逮住他之前已闖入二百四十戶人家行竊。他把槍支、微波爐、音響賣掉換海洛因。羅比在特朗博爾己服刑四年,由於他的老資格,他選擇了下鋪。比奇爬上上鋪,關了燈,說:「晚安,羅比。」
「晚安,哈特立。」回答很溫和。
有時他們在黑暗中聊天。牆是空心煤渣磚砌的,門是金屬的,他們的活只在斗室裡迴響。羅比二十五歲,離開特朗博爾時將是四十五歲了。二十四年徒刑,每偷竊十戶人家判一年。
上床與入睡之間的時間是最難熬的。過去如同復仇似的在記憶中重現。錯誤,痛苦,本可擁有的,應該擁有的。儘管他努力,哈特立依然無法閉上眼睛人睡。他先得懲罰白己。他有個從未見過的孫女,回憶總是從她開始。然後是他的三個孩子。忘了老婆吧。
可他急想著她的錢。還有朋友們。他們現在在哪兒呢?
服刑三年,沒有未來,只有過去。就連可憐的羅比都夢想著四十五歲時開始新的生活。比奇不。有時他幾乎渴望得克薩斯州那溫暖的泥土,蓋在他的屍體上,埋在小教堂後面。
肯定會有人掏錢替他買塊墓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