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在他工作的那個計算機商店見過一次的那個穿緊身牛仔褲的金髮女郎,此刻下穿一條恩布羅斯牌寬鬆褲,上著一件寬大的t恤衫,腳登一雙嶄新的耐克鞋,肩上揹著一隻運動包,端著盤子從他座位旁邊走過。她似乎認出了他,立刻停了下來。這是他們第二次相遇。
「尼可拉斯?」她假裝出一種拿不準的樣子,遲疑地問道他抬頭朝她尷尬地看了一會兒,才想起以前曾在什麼地方見過她,可是卻怎麼也想不起她的芳名。
「你不記得我啦。」她嫣然一笑地說道,「兩個星期前,我曾經在你那個計算機商店買——」
「哦,我記得。」他說,目光朝她那曬得微黑的深亮大腿瞟了瞟,「你買了一臺數字收音機」
「對。是阿曼塔牌的。如果我記得不錯的話,我是把電話號碼給了你的。我猜,你準是搞丟了吧。」
「坐會兒好嗎?」
「謝謝。」她立即坐下,一邊拿了一根抽炸土豆條大大方方地吃了起來。
「你的電話號碼我還留著呢,」他說,「實際上——」
「沒有關係。我相信你是給我打過幾次電話的。可是我的電話錄音機壞了。」
「不,我沒有打過。到目前還沒有。可我確實是想給你打電話的。」
「沒有錯,」她幾乎是咯咯地笑著說。她的牙齒又白又整齊,她很樂意向他展示一番她的頭髮紮成一根馬尾巴,掛在腦後。打扮得這樣漂漂亮亮,整整齊齊,她剛才不可能進行過慢跑鍛鍊。再說呢,臉上也沒有出過汗的痕跡。
「你在這兒幹什麼?」他問。
「準備去跑步」
「你在跑步前吃上豆條?」
「幹嘛不?」
「我說不上。只是覺得不太好。」
「我需要碳水化合物呀。」
「明白啦。你跑步前抽菸嗎?」
「有時候抽。你沒打電話就為這個?就因為我吸菸?」
「那倒不全是。」
「放心吧,尼可拉斯,我不會見怪的。」她依然是一臉的笑,而且裝出一副靦腆的模樣。
「嘿,我只不過臨時突然想到罷了。」
「你在玩花樣。你和抽菸的女孩子約會過嗎?」
「我記得沒有。」
「那是為什麼?」
「或許是因為我不願意被動吸菸吧。我自己也不清楚。這種事我是不想花時間揣摩的。」
「你自己抽過煙嗎?」她又拈了一根土豆條,神情專注地望著他。
「當然抽過。有哪個孩子不抽菸?10歲那年,我從在我們家搞修理的管子工身上偷了一包駱駝牌香菸。兩天就把它全部抽完,結果出了毛病,還以為自己得了癌症就要一命歸天呢。」他咬了一口漢堡包。
「就抽了這麼一次?」
他一邊咀嚼一邊沉思。過了一會兒,說道:「是的。我記得以後再沒有吸過煙。你是為什麼開始吸菸的呢?」
「因為愚蠢。我正在想法子戒呢。」
「戒了好。你太年輕啦!」
「謝謝。我來猜猜看我戒了煙以後,你就會給我打電話了,對嗎?」
「你不戒我也可能會打的。」
「這種話我可是早就聽你說過啦,」她露齒嫣然一笑,逗他道。她用吸管吸了一大口飲料,又接著問道,「我可不可以請問一聲,你在這兒是幹什麼呀?」
「吃漢堡包呀。你呢?」
「我已經告訴過你啦。去健身房鍛鍊哪。」
「對,你告訴過我了。我只是路過。去市中心辦了點兒事。餓了。」
「你幹嗎要在一家計算機商店幹活呢?」
「你是說我幹嗎要在購物中心裡賺點兒最低工資浪費生命?」
「不完全是這個意思。不過倒也差不離。」
「我是個大學生。」
「哪個大學?」
「哪個大學也不是。我不久前退了學。新的學校還沒有進。」
「原來唸的是哪一所?」
「北德州州立大學。」
「打算唸的是哪一所呢?」
「可能是南密西西比。」
「學的是什麼專業?」
「計算機。你的問題真多呀。」
「可都是很一般的問題呀,不是嗎?」
‘我想是你在哪兒工作?」
‘我根本不工作。我剛和一個富翁離了婚。無子無女。28歲,單身。而且想一直這樣過下去。當然,偶爾有一兩次約會,那也未嘗不可。你幹嗎不打電話給我?」
「富翁有多富?」
她聽了哈哈大笑,接著便看了看手錶:「我得走啦。我的訓練課10分鐘後就要開始了。」她站了起來,抓起運動包,卻把盤子留下,「我們在這附近會再見的。」
她鑽進一輛小型的寶馬轎車,一溜煙開走了。
其餘幾位身患疾病的候選人,被三下五除二迅速打發走了。到下午3點,候選人的數目已下降到159。哈金法官下令休息一刻鐘。繼續開庭時,他宣佈挑選陪審團的工作已進入一個不同的階段。他嚴詞厲色地宣講了一通公民的責任,接著便像發出挑戰似的,詢問誰有非健康方面的原因,不能擔任陪審員。第一個試圖提出申述的,是位一臉痛苦表情的公司經理。他坐到證人席上,輕聲輕氣地向法官、兩位律師和法庭書記官解釋說:他在一家大公司每週工作80小時,這家公司目前虧損嚴重,他任何時候不在辦公室都會引起巨大災難。法官命令他回到自己座位上,等待進一步的指示。
第二位提出申述的是位中年婦女,她在自己家裡辦了一個未經批准的白天託兒所。
「我照管孩子們,法官大人,」她強忍著淚水低聲說,「這是我能做的唯一的工作。我每週收到200美元,勉勉強強可以過日子。如果一定要我擔任陪審員,我就不得不僱一個陌生人來照管孩子。孩子們的父母會不高興的;再說,我也付不起工資。我只有破產這一條路了。」
人們懷著極大的興趣,望著她沿著過道,經過她原先坐的那一排座位,走出了法庭。
她的故事編得真是高明,那位備受折磨的公司經理怒氣衝衝地想道。
到了5點30分,已有11人獲准因故退出,另有16人由於言辭不足以引起同情,而被打發回到自己的座位。哈金法官這時又吩咐格洛莉亞·萊恩散發另外一份、而且篇幅更長的情況調查表,請陪審員候選人在次晨9時以前填妥。他用堅定的語調,提醒他們決不要和別人討論本案,然後便宣佈退庭。
法官宣佈休庭時,蘭金·費奇早已離開法庭,此時他正呆在街上,他那個辦公室裡在北德州州立大學,沒有找到有關尼可拉斯·伊斯特爾的任何記錄。那位金髮美人偷錄的她和尼可拉斯在漢堡包快餐店的那場對話,費奇也已聽了兩遍。派她去那兒裝出偶爾和他相遇,也是費奇作出的決定。這種見面方式雖說有點兒風險,但效果倒是相當可以。她如今已乘上飛機返回華盛頓,但她在比洛克西寓所的電話錄音機還在工作,而且還要一直工作下去,直到選妥陪審團方才停機。要是伊斯特爾想給她打電話——這種可能性費奇頗為懷疑,他也無法找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