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節

科爾接著說道:「這個主意並不十分美妙,但比坐著不動,死心塌地認定案情摘要只不過是篇虛構的作品要好些。」

「那你怎麼解釋那張照片呢?」

「無法解釋。會造成一段時間的不良影響,人們會有一陣狂熱,但這終究是七年前的事了。我們可以說馬蒂斯早年也是個好公民,但是現在他是個瘋子。」

「他是個瘋子。」

「對,他是瘋子。現在他像一條受傷的狗,被逼到一個角落裡。你必須說服他,承認失敗,懸崖勒馬。我估計他會聽你的。我還認為可以從他那裡弄清楚這份案情摘要是真是假。」

「我怎樣找到他呢?」

「我已經派人進行了。我會利用一些關係進行接觸。你準備好星期天動身。」

巴爾面向車窗微笑。他也很想會見馬蒂斯。

車子開得慢了。科爾慢慢地喝著礦泉水。「有格蘭瑟姆的訊息嗎?」

「沒有。我們在監聽和監視,沒有什麼值得高興的東西。他和他的母親以及兩個姑娘通電話。沒有什麼值得報告的內容。他工作很忙。星期三離開華盛頓,星期四回來。」

「他到什麼地方去了?」

「紐約。好像在寫一篇新聞。」

克利夫本來應該晚上準10點等在羅德島大道和第六街的街口,但他不在那裡。預先約定格雷要駕車沿著羅德島大道飛速行駛。直到克利夫追上他,假使的確有人跟蹤他,那也只會以為他是一個危險的開車人而已。他以每小時50英里的速度,穿過第六街沿羅德島大道急駛,同時注意尋找藍色的車頂燈,但是沒有。他只好開著車兜圈子,15分鐘後,他又在羅島大道上衝過來了。有了!他看到了藍色車頂燈,隨即把車停到路邊。

不是克利夫,是個白人警察,氣勢洶洶。他一把奪過格雷的駕駛執照仔細檢視,還問格雷是否喝過酒。沒有喝過,警察先生,他說。警察開了一張罰款單,神氣活現地交給格雷。他坐在方向盤後面正盯著這張罰款單看,這時從車尾傳來了說話聲。

又一位警察來到現場,他們兩個爭辯起來了,新來的一位警察是克利夫,他要那個白人警察取消這張罰款單,白人警察解釋說,罰款單已經開好,而且這個混蛋在通過交叉路口時,車速竟達到每小時50英里。克利夫說這人是他的朋友。那就該趁他還沒有撞死人就教會他好好開車,白人警察說完就坐進他的巡邏車開走了。

克利夫往車窗裡看著,朝格雷哧哧地笑。「剛才的事真抱歉,」他微笑著說。

「都怪你不好。」

「下次開慢點。」

格雷把罰款單扔在車底板上。「我們快點談,你說過薩吉說的白宮西廳那幫傢伙在議論我。對嗎?」

「是的。」

「那好。我需要從薩吉那裡知道他們是否也議論到其他記者,尤其是《紐約時報》的記者。我還需要知道他們是不是認為其他人也在緊盯這條新聞。」

「就這些嗎?」

「是的,我需要儘快知道。」

「放慢速度,」克利夫大聲說道,然後跳下車走向他自己的車。

達比預付了七天的房租,原因之一是為了在需要的時候可以回到一個她所熟悉的地方去;另一個原因則是,她想把新買的一些衣服留在這裡。像這樣東躲西藏,把什麼東西都丟掉,真是作孽。雖說並不是什麼華貴衣服,但也都是法學院裡高消費層次的旅遊便裝,這樣的服裝在紐約就更貴了,因此最好還是把它們存起來。她不是為了衣服而去冒險,而是喜歡這個房間,喜歡這個城市,加上也需要這些衣服。

又到了該逃離的時候了,這次她要輕裝旅行。她隨身只帶一隻小的帆布提包,就急匆匆地衝出聖莫里茨旅館,鑽進了一輛等候在外面的出租汽車。這時差不多已是星期五深夜11點了,中央公園南街仍是車水馬龍。馬路對面一溜排列著馬和馬車,等候顧客乘車或騎馬作一次穿越中央公園的短程遊覽。

計程車開了十分鐘來到百老匯大街和第七十二街的交叉路口,這樣走的方向不對,但是整個這段路程也實在難走。她步行30英尺走進了地鐵站。她曾仔細看過地圖和一本地鐵路線的書,希望可以順利成行。她從未乘過紐約的地鐵,但是聽到過它的許多傳說,因此紐約的地鐵並不使她覺得可愛。但這是百老匯大街路線,是曼哈頓島上乘客最多的一條路線,聽說有時還是安全的。地面上的情況不見得美妙,地鐵也就不見得會更糟了。

她站在月臺上等,過了五分鐘,她等到了她要乘的一列車。她揀了最後面的位子坐下,觀察每一位乘客,沒有發現熟悉的面孔,確實沒有,謝天謝地,確實沒有。在這次迂迴逃跑的路上沒有人跟蹤她。不過她這次又是在信用卡上出了毛病,她在奧黑爾用運通卡買了四張票子,這樣一來他們便知道了她在紐約。但她可以肯定胖墩沒看到過她,但是他在這個城市,當然這裡有他的朋友,可能有20個朋友。對於這些,她可就沒有把握了。

列車離站晚了6分鐘。車廂裡有一半位子是空的。她從提包裡取出一本紙面小書,假裝看書。

15分鐘後,列車停在紐瓦克站,她下了車。她的運氣真好。車站外面停著一長排出租汽車,10分鐘後她就到了機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