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節

艾麗斯站起來,親了一下她的面頰,便走了。

兩個小時了,維爾希克重重地踩著地板,拿起雜誌來,又把它們扔掉,通知旅館送飯到房間裡,開箱子取出東西。接下來的兩個小時裡,他坐在床上,喝熱啤酒,眼睛看著電話。他要這樣子看著直到半夜,他這樣想,那麼接下去又怎麼樣呢?

她說過要來電話。

只要她來電話,他就可以救她的命。

半夜,他又扔掉一本雜誌,走出房間。新奧爾良辦事的一位探員給了他一點幫助,告訴他兩三處校園附近法學院學生常去的地方。他要上那兒去和學生們混在一起,喝一杯啤酒,聽他們說話。學生們進城看球賽去了。她不會在那兒,不過那也沒關係,因為他從未見過她。也許會聽到點什麼,他還可以順便透露一個名字,留下一張名片,結識一個認識她的人做朋友。這樣做也渺茫得很,但是比起幹瞪著電話機來要強得多了。

他在離開校園三個街區的一家名叫律師酒吧的小店的吧檯上找到一個位置。這是一家漂亮的大學格調的小酒店,牆上有球賽日期表和明星畫片。

酒保像是大學生的樣子。兩瓶啤酒過後,顧客去了不少,吧檯空了一半。

維爾希克要了第三瓶。時間已是一點半鐘。「你是法學院同學嗎?」他問酒保。

「恐怕是的。」

「我是一個律師,」維爾希克簡直不知道該說什麼。

「請問是幹哪一行的律師?」酒保問。

「聯邦調查局特別顧問。」

「那麼你是在華盛頓?」

「對了,來這裡看星期天的球賽。我是印第安人隊的球迷。」他討厭印第安人隊,也討厭一切有組織的球隊。「你在哪兒上學?」

「這兒。圖蘭大學。我5月份畢業。」

「以後上哪兒?」

「大概上辛辛那提幹一兩年書記員。」

「你一定是個好學生。」

他聳一聳肩。「你要啤酒嗎?」

「不要。你們有個托馬斯-卡拉漢嗎?」

「當然。你認得他?」

「我和他在喬治城法學院是同學。」維爾希克從口袋裡抽出一張名片交給他,「我是加-維爾希克。」他看了一眼名片,客客氣氣地把它放在冰盂旁邊。

「你認識一個叫達比-肖的學生嗎?」

「不認得。我沒見過她,不過我知道她是誰。我想她是二年級生。」一陣長時間的停頓。「為什麼?」

「我們要跟她談談。」這個「我們」就是聯邦調查局的意思,而不是加文-維爾希克他一個人。「我們」聽起來莊重得多。「她常上這兒來嗎?」

「我見過她幾次。她可不會被人看不見。」

加文從口袋裡抽出名片放在吧檯上。「我要在希爾頓待上幾天。如果你看見她,或者聽見了什麼,就請給一張。」

「好的。昨晚有一個警察來過,來問話的。你不認為她和他的案子有牽連吧?」

「不,毫無關係。我們只是需要跟她談談。」

「我會隨時注意的。」

維爾希克付掉啤酒錢,謝過了他,走到人行道上。他走了三個街區,來到「半個蚌殼酒吧」。差不多兩點鐘了。他累得要死,喝得半醉,踏進門去的時候樂隊聲響大作。店裡光線很暗,擠滿了人,頓時便有五十個男大學生和女大學生在桌子上跳舞。他穿過突然起舞的人叢來到後面吧檯處。

他看了看酒保們,都是年輕的學生。最年長的一個看來20幾歲,他在收款機上打出一張張發票,好像是在結帳。他的動作急急忙忙的,像是下班時間已到。加文仔細觀看他的一舉一動。

他趕緊解下圍裙,扔到角落裡去,就走掉了。加文擠出人群,趕上了他,他已經準備好一張聯邦調查局的證件。「對不起,我在聯邦調查局工作。」他把證件伸到他面前。「你的名字是?」

那孩子一下呆住了,大驚失色地看著維爾希克。「哎,方丹,傑夫-方丹。」

「很好,傑大。你瞧,沒有什麼麻煩,只問你兩個問題。只要一秒鐘時間。」

「好的,可以。什麼事啊?」

「你是法學院學生,對嗎?」

「是的。洛約拉大學。」

洛約拉!什麼鬼地方!「是的,對了,我想就是那個大學。你聽說過圖蘭大學的卡拉漢教授,明天開追悼會?」

「是的,報上全登了。我的大多數同學要去圖蘭大學。」

「你知道那裡一個二年級學生名叫達比-肖的嗎?很漂亮的女生。」

方丹笑了。「知道,去年她和我一個朋友約會過。她有時到這兒來。」

「多久以前?」

「有一兩月了,出什麼事了?」

「我們需要找她談話。」他交給方丹名片。「請帶在身邊。我要在希爾頓飯店住上幾天。如果你碰到她,或者聽見了什麼,就給一張。」

「當然。」他把名片塞進口袋。

維爾希克今晚的最後一站是一家燈光不亮的小彈子房,此刻裡面人還不擠。他在吧檯上付掉啤酒錢,觀察了一下這個地方。一共有四張球桌。一個穿t恤衫的青年走到吧檯要了一瓶啤酒。t恤衫是綠灰二色,胸前印了排字:圖蘭法學院,下面好像還有一個號碼。

維爾希克不假思索地問他。「你是法學院的學生?」

年輕人從牛仔褲口袋取錢的時候朝他看了一眼。「恐怕是的。」

「你認識托馬斯-卡拉漢嗎?」

「你是誰?」

「聯邦調查局的,卡拉漢是我的朋友。」

學生喝著啤酒,覺得可疑。「我上他的憲法課。」

妙啊!他一定認識達比,維爾希克表面上裝作無所謂的樣子。「你認識達比-肖嗎?」

「你為什麼要知道?」

「我們需要跟她談話,就是為了這個。」

「誰是我們?」學生更加覺得可疑了。他向加文走近一步,好像要得到確實的回答。

「聯邦調查局。」維爾希克從容作答。

「你有證件什麼的嗎?」

「當然。」他邊說邊從口袋裡拿出一張名片。學生仔細地看了名片,然後交還給他。「你是律師,不是探員。」

這是要害的一點,律師知道,如果他的上司曉得他在外面找人問話,並且冒充探員,他就要失去他的職業。「是的,我是律師。卡拉漢和我是法學院的同學。」

「那你為什麼要見達比-肖?」

酒保也挨近他們,正在旁聽。

「你認識她嗎?」

「我不知道,」學生說道,事實上他顯然認識她,只是不肯多說。「她出來了嗎?」

「沒有。你認識她,是不是?」

「也許,也許不。」

「給我看證件,我就告訴你名字。」

加文從瓶子裡喝一大口啤酒,笑著對酒保說。「我需要見到她,可以吧。非常重要。我要在希爾頓飯店住上幾天。如果你見到她,請她給我電話。」他遞一張名片給學生,學生看了看,走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