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合夥人 約翰·格里森姆 第2頁,共2頁

「你將是已被定罪的犯人,要受到管制。」

「不,我是自由的。在巴西,誰會在乎一個有點小過失的人?」

「克洛維斯不希望舉行葬禮。因為他知道,沒人會來。我們將他葬在威金斯郊外的一個公墓裡。我到了常教堂裡的三個老寡婦也到了常她們哭泣著為他送別。在過去的50年裡,對於每一位在威金斯安葬的死者,她們都要如此哭送一番。牧師也到了常他拖了五個老年執事做抬棺人。加上其他兩位鄉鄰,總共有12個人。在短暫的儀式之後,克洛維斯長眠於地下。」

「他的棺材很輕,是嗎?」桑迪問。

「是的。」

「克洛維斯在哪裡?」

「他的靈魂在和聖徒同樂。」

「我是問他的屍體在哪裡。」

「在我的小屋的冰櫃裡。」

「你這個令人噁心的傢伙。」

「我沒殺任何人,桑迪。克洛維斯的屍體焚燒時,他正和天使一道唱讚美詩呢。我想他不會介意的。」

「你幹什麼事都有藉口,是不是,帕特里克?」

帕特里克坐在床沿,雙腳懸離地面。他沒有吭聲。

桑迪走了幾步,然後倚著牆壁。剛才他獲知自己的朋友沒有殺人只是稍感寬慰,因為焚燒死屍差不多是同樣令人反感的行為。

「你接著往下說吧。」桑迪說,「我相信你一切都作了詳細安排。」

「是的,因為我有充裕的思考時間。」

「說吧。」

「密西西比州刑法裡有不得盜墓的規定,但這條並不適合我,因為我沒有挖開克洛維斯的墳墓,而是將他的屍體從棺材裡偷了出來。該州刑法還規定,不得毀屍碎屍。這是帕裡什可以糾住我不放的唯一理由。毀屍碎屍屬於重罪,可判處一年以下的監禁。假如他們只能以此定罪,帕裡什會竭力爭取判我監禁一年。」

「他不可能讓你一走了之。」

「是的,他不可能放過我。但還有個能不能辦到的問題。他並不知道我偷了克洛維斯的屍體,除非我告訴他。不過我必須告訴他,以便他放棄謀殺罪的指控。要知道,告訴他是一回事,在法庭作證是另一回事。他不可能告我毀屍,又讓我在法庭作證。他將被迫告我犯有什麼罪,因為正如你說,他不可能讓我一走了之。儘管他要告我,卻不能將我定罪。因為我是唯一的證人,他無法證明被焚燒的是克洛維斯的屍體。」

「帕裡什遭受的壓力很重。」

「是的,聯邦指控已經撤銷了。我們一扔下這顆桑迪停止踱步,在他旁邊坐了下來。」

「這麼說你要回巴西?」

「那是我的家,桑迪。」

「那姑娘呢?」

「我們共同生活,繁衍後代。」

「你還剩多少錢?」

「幾百萬。我需要離開這裡,桑迪。我需要過另一種生活。」

一位護士闖了進來,啪地扭亮了電燈。「11點鐘了,帕蒂。探視時間已過。」她拍拍他的肩膀,「你好嗎,親愛的?」

「我很好。」

「需要什麼?」

「不需要,謝謝。」

她如同來的時候那樣走了。桑迪拿起自己的公文包。「帕蒂?」他說。

帕特里克聳聳肩。

「親愛的?」

他又聳聳肩。

桑迪走到門邊,又想起一件事。「還有個小問題。

你把汽車開到溝裡去的時候,克洛維斯的屍體在什麼地方?」

「像往常一樣,我用安全帶把他拴在旁邊的乘客座位上。我在他的兩腿之間放了一瓶啤酒,衷心為他祝福。他的臉上掛著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