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合夥人 約翰·格里森姆 第1頁,共2頁

8點,兩位法庭記錄員準時到達。她們的名字很相近。一人叫琳達,另一人叫林達。兩人遞上自己的名片,跟著桑迪去了卡米爾套房居中的書房。那裡的傢俱已被移靠牆壁,並添了幾把椅子。他把琳達安排在房間的一端。那個座位緊靠著一扇這得嚴嚴實實的窗戶。林達被安排在另一端,旁邊是酒櫃,面對著當中的所有來客的座位。兩人都很想抽支菸。桑迪讓她們去了那間稍遠的臥室。

接著傑恩斯帶著一大幫人來了,其中有司機;一位上了年紀的特工,他身兼保縹、觀察員、聽差數職;卡特和卡特的頂頭上司。此外,傑恩斯還從司法部請來了斯普羅林。他是個經驗豐富的談判老手,黑眼睛,目光敏銳,話不多,有很強的記憶力。這六個人或穿黑色西裝,或穿藍色制服。他們均遞上了名片,桑迪的助理將名片-一收下。他的秘書被吩咐去沏咖啡。與此同時,一群人慢慢穿過小客廳,進了書房。

再接著,密西西比西區聯邦檢察官莫里斯-馬斯特到了。他輕裝上陣,只帶了一個助理。繼他們之後到達的是帕裡什。他沒有帶隨從。會談即將開始。

不等吩咐,傑恩斯的司機和馬斯特的助理自動留在客廳裡。那裡有一盤炸面圈和報紙。

桑迪關上門,熱情地道了聲「早安」,感謝他們光臨。他們坐在房間四周,臉上沒有笑容。其實他們並非不樂意來這裡。這次會談還是頗具吸引力的。

桑迪介紹了兩位法庭記錄員,並解釋說,這次會談的兩份記錄將由他儲存,決不向外透露。對此,他們似乎沒有異議。眼下他還不能確定談什麼。

桑迪手執拍紙簿,上面有他精心準備的筆記。筆記長達十幾頁,這不啻是向一個陪審團作辯護髮言。

首先,他轉達了他的委託人帕特里克-拉尼根對各位的問候,說他的傷口正在痊癒。接著,他扼要敘述了帕特里克受到的起訴。密西西比州控告他犯有一級謀殺罪;聯邦控告他犯有盜竊罪、騙匯罪、脫逃罪。

一級謀殺罪意味著判死刑。其他各項罪加起來也夠判30年。

「聯邦控告的罪名是很嚴重的,」他神色嚴肅地說,「但比起一級謀殺罪還顯得遜色。我們想擺脫聯邦的指控,以便集中精力對付一級謀殺罪的起訴。」

「你們有這方面的計劃?」傑恩斯問。

「我們有一個要約。」

「其中包括了那筆鉅款?」

「確實如此。」

「我們並沒有對那筆鉅款提出要求。它並不是從聯邦政府竊走的。」

「情況恰恰相反。」

斯普羅林感到骨額在喉,不得不發。「你們真的以為可以花錢買自由嗎?」這與其說是詢問,不如說是挑戰。他的嗓音低沉、沙啞,但言辭十分犀利。

面對這樣的挑戰,桑迪已經胸有成竹。「請大家等一等。」他說,「只要你們聽完我的敘述,就會明白我們為什麼有此意向了。想必大家對1991年阿歷西亞先生宣稱原僱主違反了虛報款項條例一事都很熟悉吧。該案是由比洛克西的博根法律事務所承辦的。

當時該事務所包括一位新接納的合夥人,即帕特里克-拉尼根。阿歷西亞先生的密報完全是騙局。我的委託人發現了此事的真相,後來又獲悉該法律事務所打算將他除名。這時司法部已經對密報認可,但獎勵的那筆鉅款尚未下達。一連數月,我的委託人悄悄地收集證據。這些證據十分清楚地顯示了阿歷西亞先生和他的律師密謀騙取政府的9000萬美元的經過。至於證據的形式,它們是書面材料和錄音磁帶。」

「這些證據在哪裡?」傑恩斯問。

「由我的委託人掌握著。」

「要知道,我們可以直接把它們拿過來。我們可以隨時簽發搜查令把它們拿過來。」

「如果我的委託人拒絕搜查,怎麼辦?如果他銷燬證據,或者乾脆將它們轉移,怎麼辦?到那時,你們採取什麼措施?把他關起來?指控他犯有其他什麼罪?說實話,對你,對你的搜查令,他根本無所畏懼。」

「那麼你呢?」傑恩斯問,「如果證據在你手裡,我們可以為你簽發一個搜查令。」

「這是不可能的。我有權拒絕將委託人的任何東西向外洩露,這點你不是不知道吧。別忘了,阿歷西亞先生已經對我的委託人提出了訴訟。我手中的一切材料都受到法律保護。在任何情況下我都不會交出去,除非委託人吩咐我這樣做。」

「假如我們下達一項法院指令,那將怎樣?」斯普羅林問。

「我會不予理睬,然後上訴。在這方面,你是贏不了我的。先生。」至此,他們似乎接受了自己的失敗。

無人感到意外。

「有多少人參與了密謀?」傑恩斯間。

「阿歷西亞先生和該法律事務所的四個合夥人。」

他們停止詢問,等待桑迪報出參議員先生的名字,但桑迪沒有這樣做。只見他一邊看著筆記,一邊往下說:「交易很簡單。我們交出書面材料和錄音磁帶。帕特里克如數歸還那筆鉅款。反過來,聯邦政府宣佈撤銷指控,以便我們集中精力對付州里的起訴。

國內收入署要同意對他不予追究。他的巴西律師伊娃-米蘭達要立即獲釋。」桑迪一口氣說出了這些條件,因為事先經過反覆操練。眾人貪婪地聽著每句話。斯普羅林仔細地記了筆記。傑恩斯望著腳下,既沒微笑也沒皺眉。其餘的人態度不明朗,但是,每個人心中都有許多疑問。

「而且今天必須做出是否成交的決定。」桑迪補充說,「此事不容延緩。」

「為什麼?」傑恩斯問。

「因為伊娃-米蘭達已經被關押。因為你們都在場,有權做出這個決定。因為我的委託人已經確定今天下午5時為敲定的最後期限,否則他將銷燬那些證據,留住鉅款,準備坐牢,寄希望於將來出獄。」

對於帕特里克的打算,他們沒有絲毫懷疑。迄今他已經設法在一個相當安全的單獨房間內過著監禁生活,而且有一幫人供他調遣。

「下面談談那位參議員吧。」斯普羅林說。

「好主意。」桑迪說。他拉開通往客廳的門,對一個律師助理說了幾句話,於是一張放有揚聲器和放音裝置的桌子被推到了房間當中。桑迪重新關上門。

他看著自己的筆記,說:「下面播放一段談話。日期是1992年1月14日,大約在帕特里克失蹤前三星期。

地點為該法律事務所底樓的一間小會議室。這個房間有時被用於舉行小型會議。你們將會聽到三個人的聲音,依次為查爾斯-博根、本尼-阿歷西亞和杜格-維特拉諾。這天阿歷西亞突然到了該法律事務所,而且正如你們將聽到的,情緒不佳。」

桑迪走到桌子旁邊,開始檢查各個按鈕。他們仔細地看著他,多數人稍稍向前傾身。

桑迪說:「我再說一遍。第一個人是博根,然後是阿歷西亞,然後是維特拉諾。」他揪了按鈕,揚聲器裡傳來沙沙的響聲。10秒鐘之後,突然響起了說話者的憤怒話音。

博根:雙方同意按我們的標準將律師費定為獎金的三分之一。你已經在合同上簽字。一年半之前你就同意我們應得30o0萬美元。

阿歷西亞:你們不應得3000萬。

維特拉諾:你也不應得60o0萬。

阿歷西亞:我想知道錢怎麼分。

博根:你三分之~我們三分之一。你6000萬,我們3000萬。

阿歷西亞:不,不。我是說3000萬到這裡後怎麼分。

維特拉諾:這不關你的事。

阿歷西亞:怎麼不關我的事?這是我付的訴訟費。我有權知道怎麼分配。

博根:你沒有這個權利。

阿歷西亞:參議員得多少?

博根:你別管。

阿歷西亞:(大叫)我就要管。那個傢伙去年在華盛頓不停地施加壓力,威脅海軍部、國防部和司法部。哼,他在我的案子上下的功夫比為自己拉選票還要多。

維特拉諾:別嚷嚷,好不好?

阿歷西亞:那個卑鄙的傢伙得多少?說呀?我有權知道你們暗地裡塞給他多少錢。這是我的錢。

維特拉諾:一切都是暗地裡的,本尼。

阿歷西亞:他得多少?

博根:反正他那裡總是要照顧到的。你幹嗎對這事糾纏不休?這又不是什麼新鮮事。

維特拉諾:你當初選擇這個法律事務所主要是因為我們在華盛頓有關係。

阿歷西亞:500萬?1000萬?他是不是拿這麼多?

博根:我不會說的。

阿歷西亞:你要不說,我就自己打電話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