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讓山姆威爾·塔利反胃。
他不只害怕被淹死,更厭惡船的晃动,厭惡甲板在腳下起伏不定。「我經常鬧肚子的,」起航離開東海望那天,他向戴利恩承認。歌手拍了拍他的背,「像你這麼大的肚子,殺手,不鬧才怪。」
但山姆儘量露出勇敢的表情,不為自己,至少為了吉莉。畢竟,她從沒見過海洋,他們逃離卡斯特的堡壘後,掙扎著穿越雪原,路遇的幾個湖泊對她而言恍如幻境。如今,隨著黑鳥號駛離岸邊,女孩顫抖起來,大顆大顆的鹹澀淚珠從她臉頰上滾落。「諸神保佑。」山姆聽見她輕聲祈禱。東海望很快看不見了,遠处的長城越變越小,最後也消失了。狂風大作。船帆乃是用漿洗多次、褪為灰色的黑斗篷縫製成的,吉莉的臉色卻比之更慘,那是寫滿恐懼的死白。「這是一艘好船,」山姆試圖讓她放鬆,「你別怕。」但她只是看了他一眼,將嬰兒抱得更紧,然後逃到下面去了。
山姆也不由自主地抓紧船舷,眼睛死盯著船槳劃动——至少它們整齊劃一的动作有一種美,好歹比看著水面強。看著水面只能讓他想到被淹死。小時候,父親大人為教他游泳,便把他扔进角陵城邊的水池。水從鼻子和嘴巴灌进來,流到肺部,雖然最後海爾爵士將他拉了上來,但他咳嗽喘息了好幾個小時,並且從此以後再也不敢踏入深過腰間的水裡。
海豹灣比他的腰深好多啊,也不若父親城堡底下的小魚塘來得友善。灰綠色的海水跌宕起伏,覆蓋著樹林的海岸邊佈滿凌亂的巨石與旋渦。即使他能連踢帶爬地游泳,也有可能被海浪衝到石頭上,撞碎腦袋。
「在找美人魚嗎,殺手?」戴利恩看到山姆注視著海灣,於是說道,這位從東海望加入的歌手年輕英俊,長著一頭金髮和淺褐色眼睛,看上去更像個神秘的王子而不是黑衣弟兄。
「不。」山姆不知道自己在找什麼,甚至不明白為什麼會上這條船。你要去學城鑄造頸鍊,當上學士,好為守夜人軍團效力,他告訴自己,但這個念頭只能讓他更煩惱。他不想當學士,不想讓沉重而冰冷的頸鍊套在脖子上,他也不想離開弟兄們,那些是他唯一的朋友——當然,他更不願意回去重新面對那將他送來長城等死的父親。
這趟旅程對其他人的意義則大不一樣。對他們來講,這意味著幸福的結局。吉莉在角陵城會很安全,幅員遼闊的維斯特洛隔開了她和恐怖的鬼影森林,她會當上他父親城堡裡的女僕,吃飽穿暖,生活在一個大世界的小角落,一個她身為卡斯特的妻子時做夢也想不到的大世界。她將眼看著兒子茁壯成長,成為獵人、馬伕或者鐵匠。假如那男孩天賦異秉,甚至會有骑士收他作侍從。
伊蒙學士去的也是好地方。他將沐浴在舊鎮溫暖的輕風中,享受餘生,與學士同伴們交流,並將智慧分享給助理學士和學徒。但他休息的權利是用一生的辛勞掙來的,山姆由衷地為他感到高興。
就連戴利恩也會過得更開心。他因強奸罪被送來長城,雖然他自己坚決否認,他自認應當成為某位諸侯的隨從,伴其左右獻藝。現在機會來了,瓊恩任命他為「浪鴉」,以取代尤伦——尤伦失蹤多時,大概已死——負責遊歷七大王国,歌頌守夜人的英勇,時不時帶著新募的人員返回長城。
的確,這趟航程漫長而又艱辛,但對其他所有人來說,至少有個盼頭,幸福的結局在等待他們。山姆只能默默地為他們祝福。我是為他們而去的,他告訴自己,為了守夜人,為了別人的幸福。然而他看大海看得越久,就越是感到寒冷深邃。
不在外頭看水面更糟,擠在尾樓底下大家共享的狹促船艙裡,山姆的肚子就受不了。他曾試圖為正給兒子餵奶的吉莉打氣。「這艘船將把我們帶到布拉佛斯,」他說,「我們再在那兒找船去舊鎮。我小時候看過一本關於布拉佛斯的書,據說該城建於一個潟湖周圍,由上百島嶼組成,湖口還有泰坦巨人呢,那是一個數百尺高的石頭人喲。他們用船隻代替馬匹,他們的戲子表演的是精巧的劇本,而非隨处可見的愚蠢的即興鬧劇。那裡的東西也很好吃,特別是魚,還有各種各樣的蛤、鰻魚和牡蠣,都是從潟湖中捕上來的新鮮貨。轉船期間,我們應該有幾天空隙,我帶你去看戲吃牡蠣吧。」
他以為那會讓她高興,結果大錯特錯。吉莉遲鈍無神的眼睛透過幾縷骯髒的頭髮瞥了瞥他,「假如你願意的話,大人。」
「那你想要什麼呢?」山姆問她。
「什麼也不要。」她背過身去,將兒子從一邊乳頭換到另一邊。
船隻搖晃,攪起肚內的食物,起程前,他剛吃過鸡蛋、培根和炸麵包。忽然間,山姆再也無法忍受在船艙裡多待一刻。於是他站起身,爬上梯子,去把早飯交給大海。山姆暈船暈得如此厲害,他甚至無暇關心風向,結果嘔吐時沒選對船舷,汙物全濺到了自己身上。雖然如此,他仍然感覺好多了……儘管為時不長。
此船名為黑鳥號,乃是守夜人軍團最大的划槳船。在東海望時,卡特·派克告訴伊蒙學士,暴鴉號和利爪號的速度更快,可惜它們是狹長的戰艦,是迅捷的猛禽,槳手坐在露天甲板上划船,而斯卡格斯島之外的狹海水域環境惡劣,黑鳥號才是更好的選擇。「狹海多風暴,」派克警告他們,「冬季的暴風雨更猛烈,但秋天的更頻繁。」
最初十天相當平靜,黑鳥號在海豹灣中行駛,從沒讓陸地離開視野。起風時很冷,但空氣中有股清新的鹹味。山姆幾乎吃不下東西,即使強迫自己吞嚥下去,食物在肚子裡也留不長,但除此之外,他感覺還不算太糟。他多次鼓勵吉莉,儘量讓她高興,事實證明這並不容易。無論他怎麼說,她都不肯上甲板去,寧願留在黑暗中抱著兒子,而嬰兒也似乎跟母親一樣不喜歡船。行船期間,他不是哇哇哭鬧,就是嘔吐母親的乳汁,還老拉肚子,弄髒了吉莉裹著他為他保暖的毛皮,弄得艙內陣陣惡臭。不管山姆點上多少根牛油蠟燭,糞便的味道始終存在。
室外要舒服多了,尤其是戴利恩唱歌的時候。歌手很受黑鳥號的船員們歡迎,因為他會在他們划槳時表演。他會唱所有他們喜歡的歌:有悲傷的歌,比如《吊死黑羅賓的日子》、《人魚輓歌》和《我的秋天》;也有雄壯的歌,比如《鐵枪》和《七子七劍》;還有《貴婦的晚餐》、《她的小花兒》和《快樂处女麥吉特》這樣的靡靡之音。每當他唱到《狗熊與美处女》時,所有槳手都會跟著唱,而黑鳥號彷彿在水面上飛翔。早在艾裡莎·索恩手下受訓時,山姆就知道戴利恩的武藝不精,但他有副好嗓門,伊蒙學士形容說那像加了蜜的雷。他也會彈木豎琴,會拉小提琴,甚至會自己寫歌……儘管山姆對他的歌不太感冒,無論如何,坐著聽歌算是船上最好的消遣,就是箱子太硬,太多木刺,讓山姆不由得感謝自己生了個肥屁股。胖子的優勢就是走到哪兒都自帶坐墊,他心想。
伊蒙學士也喜歡在甲板上度日,裹著一堆毛皮凝視水面。「他在看什麼?」某天,戴利恩疑惑地問,「對他而言,這上面跟船艙底下不是一樣黑嗎?」
老人聽見了他的話。伊蒙的眼睛雖然看不清,耳朵卻沒問題。「我並非生來就是盲人,」他提醒他們,「我記得上回經過這兒的情形,記得每一塊岩石、每一棵樹和每一波海浪,記得灰色的海鷗在船隻的尾浪後面飛翔。我當時第三十十五歲,戴上頸鍊已經十六年了。伊戈想要留我在身邊輔佐他統治国家,但我知道自己的位置是在這裡,最終他拗不過我,只好派出金龙號載我北上,還讓他的朋友鄧肯爵士親自護送我抵達東海望。歷史上,娜梅莉亞曾把六位国王用黄金鐐銬鎖拿住送來長城,自那以後,新人到來時沒有過如此盛況。伊戈也清空了地牢,這樣我就不用獨自立誓。他說他們就是我的榮譽護衛——其中一位乃布林登·河文,後來被選為總司令。」
「您是指血鴉?」戴利恩說,「我知道一首關於他的歌,《一千零一隻眼睛》。但我以為他是百年之前的人了。」
「我們不都一樣?我也曾經像你一樣年輕啊。」這似乎讓他感到悲哀。他開始咳嗽,然後閉上眼睛睡去,每當海浪晃动船隻,他也在毛皮之中搖擺。
他們在灰色的天空下航行,先往東,再往南,然後又往東,海豹灣漸漸開闊。船長是個頭髮斑白的黑衣弟兄,肚子就像啤酒桶,他穿的黑衣褪色很厲害,因此船員們稱他為「老破爛」。他很少說話,大副卻把他沒說的都補上了,每當風勢減弱或者槳手們勁頭不足,他就會朝鹹澀的空氣一通咒罵。大家早上喝燕麥粥,下午喝豌豆粥,晚上就著麥酒吃醃牛肉、醃鱈魚和醃羊肉。戴利恩唱歌,山姆嘔吐,吉莉或哭泣或給嬰兒餵奶,伊蒙學士在睡夢中顫抖,這就是日常生活,而風日益寒冷,日益強勁。
即便如此,這也比山姆的上次航程好得多。當時他還不到十歲,乘坐著雷德溫大人的三桅船青亭女王號出海。她有黑鳥號的五倍那麼大,華麗雄偉,三張酒紅色巨帆,一排排槳葉在太阳底下閃耀著金色與白色的光芒。離開舊鎮時,那些槳上下襬动的景象令山姆為之屏息……但那是雷德溫海峽最後的美好記憶。跟現在一樣,大海讓他反胃,而這招致了父親大人的厭惡。
抵達青亭島後,情況變得更加糟糕。雷德溫大人的雙胞胎打一開始就鄙視山姆。每天早晨在校場上,他們都找出新花樣羞辱他,第三十天,霍拉斯·雷德溫在他求饒時要他學豬叫,第五十天,他弟弟霍柏讓一個廚房小妹穿上自己的盔甲,用木劍把山姆打得哭出來。當她展示出真面目時,所有的侍從、侍酒和馬伕鬨堂大笑。
「這孩子只不過需要一點歷練,為生活增添調料,」當晚,他父親告訴雷德溫大人,但雷德溫家的小丑卻搖晃著鈴鐺回應道,「對,一撮胡椒,一點上好的丁香,嘴裡再塞一隻蘋果。」從此以後,藍道大人禁止山姆在派克斯特·雷德溫的屋簷下吃蘋果。回航途中他繼續暈船,但離開青亭島好歹讓他長長鬆了口氣,甚至喉頭汙物的滋味也變得容易接受了。直到回家之後,母親才悄悄告訴他,父親原本不打算讓他回來。「霍拉斯將代替你,而你將留在青亭島當派克斯特大人的侍酒,如果你讓他滿意的話,就會跟他女兒訂婚。」山姆仍然記得母親輕柔的觸摸,記得她用一小塊沾著口水的蕾絲手帕,擦去他臉上的淚水。「我可憐的山姆,」她喃喃地說,「可憐的山姆。」
能再見到母親真好,他一邊想,一邊抓住黑鳥號的欄杆,凝視著岩石岸邊飛濺的浪花。假如她看到我穿上黑衣,或許還會感到驕傲。「我長大成人了,妈妈,」我可以向她宣佈,「我當上了事務官,成為了守夜人的漢子。弟兄們有時候還叫我‘殺手’山姆呢。」他也想跟弟弟狄肯和妹妹們重逢。「看,」他可以告訴他們,「看哪,我終於有點用了。」
但父親也在角陵城等他。
一想到父親,他又開始反胃。山姆俯身到船舷外嘔吐,幸好這回不是逆風,這回他走對了方向。無論如何,他嘔吐的水平越來越高了。
卡至少他自己這麼覺得,直到黑鳥號遠離陸地,向東直穿海灣,朝斯卡格斯島前进。
該島坐落在海豹灣出口处,大得驚人,佈滿山峰,乃是一片蠻荒之地,居民淨是些未開化的野蠻人。山姆在書本上讀到過,他們生活在洞穴和阴森偏遠的山地裡,作戰時骑毛發蓬鬆的大獨角兽。「斯卡格斯」在古語中是「岩石」的意思,於是斯卡格斯人自稱「巖種」,但其他北境人管他們叫斯卡哥族,並且很不喜歡它們。僅僅一百年前,斯格斯島曾起兵反叛,好多年後才得以平息,這次戰爭還奪去了臨冬城公爵及其手下數百名武士的性命。有些歌曲中說斯卡哥族是食人族,說他們的戰士殺死敵人後會吃其心肝。有個著名的故事講述古時候的斯卡格斯人航行到附近的斯凱恩島,抓走女人,屠殺男人,然後用他們的肉在鵝卵石海灘上開了半個月的宴會。無論真假,反正直到今天,斯凱恩島仍無人居住。
戴利恩會唱那些歌。當斯卡格斯島荒蕪的灰色山峰從海面上升起時,他走到船首,站到山姆身邊,「假如諸神夠慷慨,我們或許可以瞥到獨角兽。」
「假如船長夠水平,我們就不會靠得那麼近了。斯卡格斯島附近的水域危險叵測,礁石可以把船殼像蛋殼一樣磕破。哦,你別跟吉莉提這些,她已經夠害怕的了。」
「她?她和她那哇哇哭鬧的小傢伙都很討厭,我不知道誰更吵。只有當吉莉把奶頭塞进他嘴裡,他才會停止哭喊,然而接下來又換成吉莉抽泣。」
山姆也注意到了。「也許孩子弄疼她了,」他無力地說,「也許他開始長牙……」
戴利恩用一根手指撥了一下琵琶,彈出嘲弄的音符,「我聽說野人比較勇敢。」
「她確實很勇敢。」山姆坚持,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認,沒見過吉莉如此委靡不振。雖然她大多數時間都把臉龐隱藏起來,並讓船艙保持黑暗,但山姆能看出她的眼睛總是紅紅的,頰間沾滿淚水。他問她出了什麼事,她只搖搖頭,他只好自己去猜。「她害怕大海,僅此而已,」他告訴戴利恩,「來長城之前,她只見過卡斯特的堡壘及其周圍的森林,據我所知,吉莉從沒離開自己的出生之地超過半里格。她見過小溪與河流,但沒見過湖泊,直到我們路過一個……至於大海……大海教人害怕……」
「別傻了,這不還能看到陸地麼?」